蘇花高一案「有條件通過」,如平地一聲雷,炸得人不知所措。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在會議中雖聲明「我是主席,應該中立」,卻不 斷闡述開發單位曾提出分段通車、大選後再審對環委不見得好等意見;又放任立委傅崐萁違背環署內部協議,在場「觀看」環委決策,不但引起環委不滿,也讓環保 團體相當氣憤。


因為蘇花高一案爭議過大,每次審查皆人滿為患,在大選「可能」綁開發的敏感時機,昨天旁聽室更擠滿民意代表和環保團體。張子敬則罕見地在會議開始前對環評委員心理喊話,強調即使環差分析審查不通過,蘇花高仍可依民國89年通過的環評動工。


姑且不論環團質疑環保署為國工局護航一事,張子敬面對環委質疑、私下與記者對話時,都不斷重申環保署在蘇花高一案上,不論環保署與環委都遭受極大壓力。


其中壓力來源,總統陳水扁在上次全國NGOs 環境會議中聲明的:「環評過,蘇花高就蓋」,可說是最明顯的一個案例。蘇花高一案之所以爭議過大,在於此案不單是開發造成環境衝擊的單純議題;從花蓮民意 代表的論述可以得知,蘇花高簡直就是「仙丹妙藥」—只要蘇花高一興建,花蓮就有就業機會、離婚率就會下降、隔代教養問題可以消失、再無人會因交通安全喪 生、花蓮人口會成長…


然而這些「花蓮人的擔憂」,有高速公路通過的西部也存在著相同問題。正確地說,這些問題,是目前全台各地都存在的問題,是政府應通盤檢討、面對的課題,而非環保署的責任歸屬範圍。


但台灣長久以來的單一開發思維,導致民眾易將開發與經濟發展做唯一連結,使這些原本應透過各部會整合解決的問題,在民意代表執意錯開與環委、環團的對話層次前提下,迫使環評委員必須揹負政客未經審慎思考而做出不負責任的開發承諾,而去討論「政策環評」的內涵。


分析政策環評所關注的,無非是意識到目前台灣可用土地、能源都隨著社會進步日益減少,而突顯開發案不能再保守地針對「環境衝擊」做考慮。因此, 若花蓮民意代表真正在意的是「花蓮在地問題」,而非「理想大地、海洋公園投資的2百億個人(企業)利益」,或許該思考,別再荒謬地要求環委「顧好本業」。


畢竟,環評委員也很想「專業」一點,只是當政府與開發單位從不針對環境衝擊以外的問題,先與各相關單位進行充分溝通、評估、解決,她們也只好持續扮黑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