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這條路的興建根本沒必要!」屏東環盟理事長洪輝祥得知《第二高速公路後續計畫新營屏東段(配合高屏地區及經濟部吉洋人工湖砂石運輸工程)》開發案被擋下後直言,這條路,是「利益回饋」的產物。


昨天環保署專案小組審查《第二高速公路後續計畫新營屏東段(配合高屏地區及經濟部吉洋人工湖砂石運輸工程)》開發案時,國公局不顧環委先前提出的替代方案建議,以經費與配合水利署重大工程「吉洋人工湖」為由,堅持原開發方案,遭環委質疑。


審查中,水利署代表跳出來切割,表示此開發案與「吉洋人工湖」開發關係並不密切;水利署表示,雖此路專為砂石運輸使用、吉洋人工湖開發後也會產生砂石,「但未來的增加量『不必然』相對增加」,會和水利署有關,純因政院要求水利署支援經費。


此外,水利署也要求開發單位將「提出此開發案,是因居民反對高屏103線」的理由自環差報告中撤除,理由是未來吉洋人工湖興建時,會先做一條臨時性便道,與103線重覆,「報告書若這樣寫,那這案(吉洋人工湖)會推不動」。


洪輝祥表示,水利署的說法顯然矛盾;他進一步指出:「吉洋人工湖的興建本來就是為了採砂!」洪輝祥說,水利署聲稱人工湖的興建是為「採砂、蓄水跟觀光」,但據環評書內容,吉洋人工湖一旦興建,一天只有85人次,「這怎麼觀光」?


其次,人工湖希望引豐水期的荖濃溪水蓄積,但洪輝祥說,當地豐水期地下水水位達2公尺,補注地下水功能大打折扣而;枯水期則無水可引,「若要達水利署日供水34至51萬噸目標,勢必大量抽取湖水,導致地下水不斷湧出,對當地80%養殖戶及屏東地層下陷問題衝擊極大」。


洪輝祥說,吉洋人工湖雖通過環評,但當地居民反彈很大,曾在通過後要求水利署做實驗,證明能成功引水、不影響地下水,但自2007年至今,數據都未提出、也沒遵守當時讓自救會居民的環評承諾。


洪輝祥直指,即便成功引水,水也不能用,「荖濃溪含沙量高達幾十萬度!」人工湖的作用,只剩採砂。「這不是空穴來風,政府高層也坦承:『你們來遊說只有7、8人,砂石業者是好幾台遊覽車,沒正當理由,很難拒絕!』」若對比水利署聲稱此案多為清淤產生的砂石而建,更是矛盾。


吉洋人工湖通過,代表當地將進行長達11年的砂石開採計畫,每年帶來的砂石車一天高達2千至4千部;以6千5百萬立方砂石、每部砂石車運20立方計算,光單向運出車次就高達330萬次。


洪輝祥粗估具體砂石利益,以目前一立方米7百塊計算,少說也有3百億的利益,因此「人工湖約5公里左右就有交流道,這種『獨一無二的村莊專用道』為何而生,理由昭然若揭」。


洪輝祥說,吉洋案不僅破壞地下水與7百公頃良田,更可能擴大非法盜採砂石的問題,現在為了不當開發案還要開路,讓人感嘆;希望環保署能重新檢視吉洋人工湖的開發必要,「沒有人工湖,就不用開路」,環委的力擋才有作用。





◎今日聽整天會議,稿擠未上。但覺得重要,所以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