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四期廢水爭議延燒至立院。立院衛環委員會9日審理環保署99年度預算,多位立委提案凍結環署編列的水質保護預算1/4,要求環署於半年內訂定「光電產業之放流水檢測項目及放流水標準」始得解凍。


立委田秋堇表示,近年高科技業持續擴張,排放廢水總量日益增加,竹科廢水已達每日17萬噸、龍潭友達華映二廠每日4萬噸、中科三期友達一廠每日6萬噸,未來中科四期預計產生每日12萬噸。


田秋堇指出,半導體及光電等高科技產業製程複雜、使用化學物質日新月異,其中含有許多「微量但劇毒」的物質,對人體環境都有危害,針對特定高科技產業廢水特性訂定廢水放流水檢測項目及放流水標準,刻不容緩。


根據2002年環保署環境檢驗所年報「新竹縣地區事業廢水生物毒性試驗研究」報告顯示,環檢所進行新竹地區15家電子業放流水生物毒性試驗,其 中有9家電子業放流水具急毒性,也就是將魚放入稀釋過的廢水中有半數的魚依然死亡,其中又以TFT-LCD彩色濾光片廠(即光電面板業)毒性最大。


立委黃淑英痛批,96年中科三期后里基地有興建爭議時,環署已著手研議「光電產業之放流水標準」,當時就確立光電廢水有急毒性,但環署卻說,可先由廠商進行廠內污染自我削減管理,環署再依其減排成效再行評估廢水管制訂定,「根本是在保護廠商!」


環保署水保處長陳咸亨說,針對民眾關心的大量光電廢水,環署有長期調查跟管制,今年7月也推出放流水標準平均值,若監測出廠商廢水排放的7天平均值有異常就會進行稽查;並已要求廠商建立化學品流向資料、加強急毒性監測,明年1月1號開始實施,應可保護民眾安全。


不過陳咸亨也坦承迄今為止,環署「沒有管好光電產業的新興物質」;黃淑英認為,環署怠惰立法才讓中科四期爆發廢水爭議,要求環署將中科四期廠商於環評結論承諾的標準做為光電廢水排放標準。


陳咸亨表示願意考量,但無法立刻執行。陳咸亨說,其實高科技環評承諾值已遠高於一般放流水標準,「環署是用環評標準當管制手段」。此話再度引發爭議,黃淑英痛罵,廠商都能承諾,當然可當最低標準。但環署副署長張子敬表示,就算是最低標準,也需要2年才能訂定。


黃淑英等立委表示不能接受,「高科技發展20年,標準竟訂不出來,用一般事業放流水標準根本無法管制!」決定凍結環署水保處相關預算1/4(11655000元),要求環署於半年內提交相關報告並立法管制始得解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