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寮】沒有人民,就沒有政府(下)

當環保署發出要求高雄縣政府啟動公糾的新聞稿時,我向環保署訴願會主委符樹強提問,難解為何啟動公糾機制就可以找到原凶?環署的解釋很模糊也很有趣,總之打太極,說是啟動後,便有更多資源可以投入來找原凶。


但這明顯是推詞。台大植病系教授孫岩章、公衛系教授詹長權兩位老師都說,抓原凶根本不難。不難的原因在於,即便工業區工廠繁多、排出相同氣體的廠商比比皆是、此事件為「偶發事件」、牽涉風速風向等問題…但,只要環署與縣政府願意在排出這些氣體的廠商廠區內,安裝監測儀器,經交叉比對,很容易就能找出原凶。


然而環保署將檢測儀器裝在哪裡?學校。是環署「不小心」的疏失?亦或沒有足夠專業人才?更多的恐怕是:沒人去問環署這個問題。又或問了,環署也不願意回答。


其次,如同我在另篇文章談過的,若未經科學、有證據的方法找出原凶,環署點名的七家廠商等於「未曾存在」。即便環署強硬地在媒體放話:「如果這七家廠商不服,就要反舉證,否則一定要分攤賠償」,但一旦公糾程序啟動,地方紓處不成,便交由中央裁決。那麼我要問:若七家廠商反舉證成功,環署與地方政府要怎麼面對?屆時居民持續抗議、公害理應賠償的部分,是否就要全民負擔?


會這樣質疑不是沒有道理的。這麼長時間以來,縣府與環署持續叫囂非常值得玩味。雖有不少人質疑縣府與中央是因藍綠而對峙,但我深信利益執政所有。否則怎麼會環署一說出「沒有原凶不明確,就是這七家廠商」時,高雄縣政府就棄守所有堅持,要在二十三號就啟動公糾?況且啟動公糾,也無法解決所有問題。


啟動公糾,主要談的是賠償。至於污水廠遷廠,則是協商談判。而這極可能破裂。因為工業局、環署與高雄縣政府幾乎將此事視為零和遊戲。居民要求污水廠搬遷,環署認定那是地方的事,地方要去喬、環署會協助,讓居民、工業局一起「坐下來談」,並強調「此事不會到中央來」。


但污水廠關/遷廠茲事體大。不管哪個選項,大發工業區勢必停擺,那麼,被點名的七家廠商內要擴產的長春怎麼辦?接受鄰近林園三輕工業區擴產後的大發工業區下游廠商怎麼辦?姑且不管這些擴產者,其餘廠商怎、麼、辦?


因此不到中央,可能嗎?畢竟若中央拒絕,要你環保署幹什麼?(沈世宏對於居民要他下台的回應,可是理直氣壯「不予置評」呢。)因此,回顧林園三輕,或說全台工業區設廠時,產生環保與健康問題時的一貫處理方式,結合環署打一開始便強調預計賠居民的「公害補償」應視為回饋金、不願有願景地進行退場機制、老舊工業區總體檢視,背後的邏輯就昭然若揭了。


「給你錢,你閉嘴」



似乎,一直只要用這套模式拗過去,一切問題就不是問題。所以,可以不用去談:為什麼去年整年至十一月為止,居民陳情大發工業區的公害問題超過九十次,高雄縣政府竟只處理三件?


也可以不用談,主管大發工業區的工業局,為什麼寬鬆地容許工業區隨意變形?從原先的綜合工業區等,多出個廢五金處理;之後因戴奧辛污染爆發、廢五金處理退場後,轉而進來食品、家具、石化等污染排放標準絕對、徹底不一且難以管制的情況;並且,在工業區變形後,也從未善盡主管責任,畢竟廢水排進污水處理場的僅2百餘家,原先的設計與現況不同,那些設備,怎可能消化得了?


而環保署的督導責任也付之闕如。做為環保主管機關,為何敢說「督察大隊人力不足」,所以抓污染有問題?為何總是等到污染爆發到不可收拾時才要出聲?最讓人不能接受的是:即便污染已經這樣嚴重了,依然不想做好源頭管理,永遠在當「擦屁股署」。


潮寮事件是個照妖鏡。昨天信聰擬的兩個問題極好。「大發工業區一九七九年成立、環署一九八六年成立,台灣向來經濟掛帥,環署跟環保局真的有能力掌控工業區污染?」工業區內各種工廠及污染愈來愈複雜,愈來愈先進,我們的法跟得上產業發展的速度嗎?」


這些問題的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從過去到現在,環保單位的問題不在於是否有能力去掌控,而是,在整體發展思維仍是經濟掛帥的前提下,即便想掌控,也有極大壓力,這是只要接觸台灣的官僚,就能知道的不爭事實。更別說,在城市之外的貧窮地方,黑道勢力、貪婪與政治利益總是牽扯不休;這也是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老師不斷批評政府一貫以回饋金弭平環保糾紛的原因。


然而,照妖鏡映照出的,並不僅是這些我們多少已知的陳痾而已。我一直強調:潮寮事件不能視為個案。這不單是提醒政府,也在提醒所有不住在潮寮、卻可能住在台灣其他八十四個工業區、及未來可能與工業區(別忘了彰火、別忘了國光石化、別忘了台塑五期虎視耽耽…)為鄰的每一個人。


我們都可能與工業區或其他各種我們不知道對自己可能有多少危害的污染(如電磁波)為伍。潮寮事件引發在地居民抗爭,政府確實感受到這股力量,因而想辦法平怨。但不是只要怨氣平撫就好,制度的問題不改善,污染就會再發生。


實際一點地談,不是不許工業區設立、不是不許開發,當然,產業能轉型更好;但當勞工權益被拿來當成開發的擋箭牌、而許多人也服膺這原則時,依然可以有其他積極保障環境與健康的作為。


我的意思是,環署可以拒絕對大發工業區進行嚴格的評估再進行總量管制,但當全台灣八十五個工業區鄰近居民都聯起要求,環署有餘地拒絕嗎?當新的開發要進駐時,能不能緩一點、想一下、深入了解開發後所帶來的問題,並要求更嚴格的管制標準─不要完全信任密室裡的委員、愛說話的民代,健康和性命,畢竟是自己的。


唯有如此。唯有自知「沒有人民,就沒有政府」,信聰的提問才能得到解答:產業發展速度快、製程進步,那麼就要要求它公開製程、提供給環保單位監測、修改新的監測制度(如霄裡溪的案例)。


不要怕要求,更重要的是,不要總是等到波及自身才要求。找回自己的權力,才不會找不到「政府」。

【潮寮】沒有人民,就沒有政府(上)





昨天午時,接到公視「有話好說」節目來電,希望再談潮寮毒氣事件「為什麼找不到真凶」?請我晚上撥出時間,和潮寮鄉長、台大公衛系老師一起座談。不過不熟電視語言、時間緊迫、問題複雜,未能好好說清楚,於是成文。


其實接到電話時心生抗拒,跟當時樂生砂石利益在主流媒體爆發時,東森找我上節目時一模一樣的心情。清楚知道,就算從小就被訓練面對人群朗聲說話,要在短暫的時間裡,用最能吸引人卻也最易說不清楚的語言做單向溝通的這件事,這麼久以來,還是不能習慣。


考慮時,阿潑打電話來,接著又在msn上說服我,於是允諾。匆忙地跑新聞、把兩則稿處理完,接著向信任的環署官員請益、筆記;然後環保署長沈世宏那樣恰好地,拒絕上節目,卻開了個記者會,聲稱,沒有原凶不明確的問題;原先被點名的七家廠商,通通都要負責。


趕到環署,電子媒體大陣仗地一字排開;多數電視台記者依舊穿得美美,將不久後沈世宏說的話一字不漏照錄;民視的記者用心了點,向小豬姐請教了一番,但似乎也不太清楚問題。然後沈世宏來了,發了兩份一共六張新聞稿,其中一份,是沈世宏親自撰寫的。


拿起麥克風,沈世宏聲音有些沙啞,啪啦啪啦,足足約五分鐘有,逐字照念;我邊筆記預備提問,邊皺眉,邊想著:好想把新聞稿砸在他臉上。長篇大論,不過就是「避談原凶、分擔頂罪、賠錢平怒、祈禱沒事」這樣的原則。


我其實已經試著去同理身為官僚的無奈與限制。環署那位我信任的官員,在他闡釋說明時,便帶著淡淡的平衡痕跡;只是,當學者一再說著「說到原凶並不難」、當學者提醒「再這樣下去,長期健康風險有問題」、當我想起,三輕的居民在冷漠的環評委員與環署官員面前下跪流淚─我便不能原諒,事發至今將近兩個月,地方縣府與環署仍隔空叫喊。像是一場戲,為著默不吭聲等待收割的工業局。


主持人信聰問,去年十二月到現在,為何政府始終無法解決潮寮問題?這個問題的答案,只要檢視環署從事發至今的說法,以及高雄縣政府在昨天環署發出要求七家業者承擔賠償費,便表示願意啟動「公害糾紛處理機制」的說法來看,便知道:政府無意解決潮寮(老舊工業區)的問題。


首先,事發後,環署南下調查,但對外宣稱「氣體是瞬間性,加上蒐集事證不足,要找出元兇,困難度很高,僅能找出關聯性,對於違規廠商做出處分,確保以後不再發生」。之後則說,得知榮工處的廢棄物處理廠有違規事宜、應是原凶,勒令停工、要求改善。


但是,榮工否認,向媒體說,「十二月二十九日污染事件的空氣污染物質成分共計五十種,環保署在大發廠只檢測出三十八種,且其中與居民提出呼吸道受刺激的『六氯丁二烯』等四種成分,並未於大發廠中發現」。居民也不相信,因為榮工離學校太遠,且居民指證歷歷多次聞到刺鼻臭味自污水廠洩出。


在這之後,環保署也不再強硬地說榮工處是原凶,也鮮少再提起當初信誓旦旦追查原凶一事。反而開始每日與高雄縣政府筆戰、隔空叫囂,強調經環署協調後,工業局已同意國中、國小學生午餐公費、設置學校獎學金、設置監測中心、進行健康風險評估調查等要求;但村民要求污水廠遷廠、3村村民每人賠償新台幣10萬元等訴求無共識。


此時,環署也再次強調「工業區太複雜、排出相同氣體的廠商太多、難以找出原凶」,秉持一開始南下時,「絕對會賠償居民」的原則進行。意即,絕對會賠錢,但卻未點名誰該賠錢(因為沒有原凶啊)。然後要求高雄縣啟動公糾機制,「以俾原凶水落石出」。


對外放話啟動公糾機制便能找到原凶的同時,環署也開始進行下一步動作。面對環保團體與記者提問,環署做為最高環保主管機關,是否要將潮寮事件當成改善的基準案例、進行更嚴格、類似二階環評的評估,把過去未通過環評就設立的工業區做總檢討、進行總量管制、建立退場機制─畢竟全台相同的工業區太多了。


但環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與沈世宏皆口徑一致地說:二階環評只適用未開發的案件,且二階環評後所可能提出的要求,環署與地方協調時,幾乎都達到要求了,除了賠償金額與污水廠遷廠外;若居民想要這兩個要求實現,就得去找縣政府啟動「公糾機制」(像不像繞口令?);沈世宏昨天記者會完私下與記者再會面時,也直率坦承:總之,現在、以後、一切,都找高雄縣政府就對了,環署只是「協助」的角色,地方資源才夠多。


但真是如此?

大發進入公糾 先做金錢賠償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潮寮毒氣事件爆發至今,仍未找到污染元兇。面對居民的恐懼與怒氣,行政院決議環保署與經濟部負責醫療照顧與賠償事宜,輔導受害者依公害糾紛處理程序向污染廠商求償。不過,環保署主張,公糾機制有其程序,應先由地方開啟,引起居民不滿。


環署說明公糾程序

環保署發出新聞稿表示,公害糾紛處理機制建立近17年,根據機制,如果當地方「調處委員會」調處不成,受害人仍可申請中央「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裁決,一如法院三審三級制,應逐級處理,「因此高雄縣大寮空汙事件的賠償糾紛,不必演變成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互踢皮球,只要各級政府依既有機制負起責任,受害民眾權益就能獲得保障。」


新聞稿指出,因既有機制很成熟,各縣市「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皆聘有專家學者、公正人士為委員、縣市首長則依法擔任主委,只要儘速運作,「委員會就會展開證據調查,必要時委請專家或學術單位鑑定責任,俾使『元兇』水落石出,亦即各縣市遇公害糾紛時必須先行運作。」


但居民與環保團體認為,環保署的新聞稿只是想說明公糾程序、有推責之嫌,「意思是地方不開啟公糾程序,元兇就不會水落石出嗎?」地方居民痛批,即便一定要地方先開啟公糾程序,在元兇未明前,環保署也該進行工業區總量管制檢討。


環保署訴願會主委符樹強說明,環保署已傾盡全力找元兇,並非要開啟公糾機制後才能找到,「只是開啟後會有更多資源一起找。」符樹強表示,目前公糾主要處理金錢賠償,目前有嫌疑的7家廠商都可能成為民眾損害求償對象。至於經常性污染部分因無具體損害證據,對象為整個工業區廠商。居民索賠每人10萬,環署將其歸類為回饋範疇。


環團:應先找出真兇

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認為,環署的做法無濟於事,「公糾機制要有受害者跟加害者,但現在只看到受害者,公糾機制有用嗎?」他認為環署最重要的就是找到加害者,現在卻把重點放在回饋,讓人不解。


日前,潮寮居民要求環署應針對大發工業區進行環評,但綜計處長葉俊宏表示,環評是在開發前進行的程序,「大發工業區已30多年,不可能回過頭來要求工業區做。」他說,除非工業局提出來,不然環署不會進行。葉俊宏強調:「居民的要求,除了環評之外,我們都有做。」


全台無數個大發案例


李根政說,老舊工業區根本是無政府狀態,環評雖是事先預防機制,但台灣有無數個類似大發工業區的案例,環署應反向思考,讓環評也可成為補救機制。李根政表示,居民提出大發工業區應直接進二階環評的意義在於是一旦實施,就可進行環境調查,若環署不做,根本無法對工業進行總檢討,「沒評估,要依什麼標準做總量管制?居民健康風險標準又要怎麼訂?」


李根政坦言,工業局若主動提出環評,環署比較不為難。但他主張,環署應從此案建立完善的處理機制,不是只談補償,無益日後可能再發生的毒害事件。居民因對政府表現不滿,預計在16號至總統府抗議「不好好處理,署長就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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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今日(14日)回應

忍見政治扭曲專業與法制驅使大寮受害民眾頂寒風上街討公道?


高雄縣大寮空汙事件受害民眾計畫近日北上向中央政府抗議,環保署對民眾在受害之餘猶須頂著寒風南北奔波感到不忍;環保署支持民眾爭取自身權益的行動,並應積極協助地方政府為民眾主持公道。但媒體頻頻報導地方政治人物(包括楊秋興縣長)發言,將工業區廠商與鄰近村民間損害賠償及回饋,應在地方政府權責管轄範圍內協調處理的事務,對外聲稱中央推卸責任及中央找不出元兇,誤導民眾必須北上抗爭,才能解決問題。


縣政府未積極疏通,讓民眾了解地方權責真相,使政治人物有機會藉環保公害事件收割政治利益,民眾勞苦奔波後,仍須回到縣政府才能得到解答,環保署表示對此感到萬分遺憾!


我們認為,民主法治國家,一切都需依照法制程序處理。這次空汙事件,人民根本不必上街示威遊行,因為公害糾紛有法定的處理程序,這套程序在台灣已經累積了將近十七年的經驗,各縣市都設有「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縣市長不但依法擔任主委,並早已具名聘有足夠專業的專家學者,運作多年,這次公害事件,只要高雄縣輔導民眾啟動調處委員會的運作,民眾的權益即受到保障,真相也會在精密的調查過程中逐漸浮上檯面。


令人不解的是,即使環保署主動行文,與高雄縣政府多次溝通,並舉辦記者會向媒體說明,高雄縣調處委員會迄今仍未積極輔導民眾啟動;報載楊縣長多次發言誤導群眾,指應由中央成立公害糾紛緊急處理小組,全盤處理後續事宜,以致受害民眾群情激憤,認為必須北上抗議才得以討回公道。環保署對於政治人物這種言行表示遺憾!


環保署必須強調,中央並未置身事外,環保署和經濟部工業局等單位,一開始就積極介入協助,動員人力機具設備全力支援高雄縣,積極進場查處污染源。然依「公害糾紛處理法」的法定程序,當公害糾紛發生後,如果地方「緊急紓處小組」無法協調爭執議題雙方全部達成協議,就必須輔導民眾啟動「調處委員會」,此一委員會有調查鑑定的功能和責任,能使真相大白,水落石出,地方政府本來就有找元兇的責任;調處不成立,則可向中央的「裁決委員會」申請裁決處理。若依報載楊縣長的主張,就像是主張訴訟案件不必經過「地方法院」就跳到「最高法院」,而且「地方法院」自己還未辦案就先指責「高等法院」推卸責任。此論述如可行,則政府不需分官設職,各縣市的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從此都要裁撤,民眾權益更難獲得保障。


更重要的是,環保署在本次事件協助高雄縣處理過程中,刻意引進新制度,使糾紛處理的資訊公開,並藉公眾參與的機制得以建立事實認定的公信力,以便未來縣政府紓處、調處過程能主持公道,確保受害民眾的最大權益,而不需聚眾抗爭。


環保署指出,中央處理這次公害糾紛秉持三大原則:資訊公開、決策參與、損害賠償。為落實這三大原則,環保署推動成立「空氣汙染查證小組」及「健康影響評估小組」,邀請「五方」分別推薦兩位專家學者,各組成十人的小組,「五方」包括當地鄉長和村長、縣政府、工業區廠商聯誼會、經濟部、環保署。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讓小組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客觀性,而非全部由政府機關指派。


這套模式的要義並不在於專家「代表各方利益」,或各據立場講話。其精髓在於專家「以專業及專業倫理進行討論,確保其他的專家不會扭曲事實,或故意做出不當推論」,在這種公眾參與機制設計下,不但參與性得到確保,而且資訊透明公開,且未來小組的結論將具有各方都可接受的高度公信力。


這兩個小組已經展開運作,他們的調查結果,未來將成為高雄縣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決策的參考,高雄縣政府其實不必擔心,因為秉持專業倫理的專業人士都是各級政府決策的助力。


據高雄縣傳來的消息,抗議民眾計畫向高層施壓,把訴求提高到馬英九總統,誠然目前社會上仍有人相信「會吵的孩子有糖吃」,但環保署更相信,台灣早已經歷過那個不成熟的階段,進入民主法治時代,一切都需依照法制程序處理。二十年前,我國尚無「公害糾紛處理法」的完善機制和運作經驗,因此才有大園事件激烈的圍廠、抗爭、索賠等過程,也因為該事件催生了「公害糾紛處理法」,難道二十年後的今天,當時序已進入二十一世紀的2009年,台灣還要再走回頭路嗎?


「參與機制」及「公糾程序(地方調處及中央裁決)」為公害糾紛處理法之基本精神架構,過去十餘年來,地方政府已據該法運作調處程序多年並富深厚經驗,高雄縣政府之調處委員會成立至今已調處二十一件,其中一半之案件均藉由此一程序而告解決,其餘調處不成之十件透過由中央裁決委員會裁決亦有一定之結果。


當台北寒風刺骨,來自溫暖南部的大寮受害民眾卻必須用如此辛苦的方式表達訴求,政治人物如有民胞物與的心懷,於心何忍?環保署懇切呼籲高雄縣楊秋興縣長依法行政,中央將盡全力協助;也呼籲大寮受害鄉親停止不必要的抗爭,讓高雄縣「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及中央「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成為你們有效且方便的管道,中央政府絕對有誠意為受害民眾主持公道,盼高雄縣政府也儘速輔導民眾啟動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運作,加入主持公道的行列!

中科特定區政策環評二度闖關失利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中部科學園區因為受到金融風暴衝擊,已有許多廠商歇廠,不過,台中縣政府依然有意開發后里園區土地,昨天在環署進行第2次政策環評。因為爭議依然過大,決議補件再審。


台中縣政府說明,開發后里園區為特地區的理由是「中科進駐,衍生交通、產業、人口、土地使用」問題,希望藉都市計畫「讓土地永續」,欲開發91.29公頃土地,發展產業低耗水、低污染產業與農業特定區。


不過,第一次審查時環委曾表示,此計畫與中科造成等問題息息相關,都市計畫應針對如何避免未來民眾健康危害、合理規劃土地等內容進行實質討論,而非僅提出願景。但這次審查,開發單位依然未詳細回答,並以「目前規劃是願景,先劃出土地,是因都市計畫為百年大計,若不先劃,日後土地利用較困難」做解釋。


農民對計畫內的「產業專用區」相當感冒。農民表示,計畫劃分了農業休閒區,工業區等,但區位如何、佔地多寡,計畫書都付之闕如。「這計畫看似為對地方的大餅,但開發單位並未了解當地狀況。」


當地農民指出,后里基地多以種植水果、花與水稻為主,以花卉為例,一年產值可達10億,若日後區位劃分,將所謂的「農業」規劃為「休閒農業」,不但不適合,對居民也有很大衝擊。


台中縣議員高基讚補充,當初中科建廠時已有空污與水污的總量管制,認為既然目前無法「明確規劃」未來產業,為維護農民權益,應規定產業專用區必須是「完全不會排放讓何空污及水污的產業」,避免爭議。


居民的提議都被開發單位以「等實際有細項開發時再做環評」,或以召開說明會的方式納入居民意見做參考,讓居民存疑。高基讚直言,政策環評的決議內容若無約束力,中科違法動工、健康風險未進行調查而造成污染等問題只會重演。


環評委員也對程序問題提出質疑。認為此計畫若是政策,其研提機關應為內政部,而非台中縣政府。環委認為,以計畫內容來看,下放權利給縣政府,會有「開發單位到底是誰」的質疑;因此案為都市計畫政策環評首例,「若不謹慎劃分權責,未來土城看守所也可能依此方式進行,爭議將會很大。」


環委進一步表示,以中科特定區計畫目前的分類來看,后里原本就是農業區,要另做開發,沒有密度、也沒有特定性,「我們這樣審不下去。」環委主張,內政部應出面說明台中縣政府究竟是主管機關還是開發機關,並應參加日後每一場審查會議。

博弈綁公投 違憲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修正離島建設條例」昨天在立院闖關成功,未來,美麗的離島將出現賭場。


此條例規定,未來開放國際觀光旅館,經離島公民投票、有效投票數超過1/2同意,就可附設觀光博弈業,並排除適用刑法賭博罪章的規定。而設置觀光賭場,得依公投法先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但投票人數不受縣(市)投票人數總數1/2限制,只要有效投票數超過半數同意即可。


此條例僅開設置賭場的大門,相關配套措施目前並無明確擬定。包括觀光賭場申請程序、標準、執照核發、執照費、博弈特別稅、相關監督管理等事項都要以其他法律定之。唯一納入法條的是,「經營觀光賭場及從事博弈活動者,不適用刑法賭博罪章之規定」。


關懷生命協會理事長釋昭慧痛心地說,各界人士反賭場十多年,政府一直不願公開辯論,甚至改變現行公投法規則,讓地方人士自決,「根本就是違憲!」人本基金會董事長史英指出,過去社運團體曾針對多個爭議性議題要求公投,「如污染極大的核四與地方息息相關,但政府卻不願進行討論。」攸關全台問題的賭博除罪化卻交由地方自決,明顯邏輯錯亂。


目前澎湖可投票人數約6萬8059人,日前曾舉辦過一次投票,投票數為1萬3953,投票率約21%;其中同意票7830票、不同意票為5984票。綠黨秘書長潘翰聲說,澎湖縣府卻扭曲數據,表示澎湖有近6成民眾支持開放賭場,其餘4成不贊成都是外地學生或環保團體。


此外,這項公投形式也不公正,不但與村里長選舉一同舉行,更只在選務門口用一個學生開班會投票用的箱子回收,甚至沒登記誰領票。潘翰聲說,發票者一得知來者為反對賭場的,就不發給選票;對支持者則給超多張,簡直是亂來。


全國教師會總幹事羅德水表示,公投法雖被批評為「鳥籠公投」,但不論如何都是特別法,原公投法規定須全體投票者過半數才算有效公投,但現為通過博弈條款,卻改為「來投票者過半數贊成即有效」。潘翰聲說,「等於就算三人投票,兩人贊成,這樣也叫公投通過!」


全教會理事長吳忠泰透露,許多澎湖應大學生已被要求遷籍澎湖以成為支持設賭場的人頭;「依過去縣市政府對特定議題介入的經驗,離島校園師生很可能變成啦啦隊,因為不配合政令,教育可能會被考核為乙、丙等或解聘」。


吳忠泰反諷,若博弈條款真的要通過,那麼離島教育的校本課程恐怕應修改成「離島學生應認知借錢是高尚的行為、賭錢是正當行業、支持賭場是愛鄉的表現」。


羅德水說,若政府要為特定議題護航而修改公投法規則,就應全面修改,讓所有特定議題如小班小校、核四興建等問題進行公投,否則政府帶頭違憲,是比賭博更糟糕的教育示範。

掰掰菊島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博弈條款爭議多年,因執政黨強力護航,昨天下午立法院進行表決。反對賭場合法化的各界人士前往立院抗議,認為博奕條款一旦闖關,無益當地經濟發展。不過,最後博弈條款仍在71人贊成、26人反對,1人棄權情況下通過。


社運界與宗教人士、澎湖在地居民約數十人,昨天前往立院抗議,手持「澎湖不當白老鼠」、「賭博魔鬼、化妝天使」等海報,現場有天主教、佛教人士誦經祈禱;警方也出動大批人馬、手持盾牌維安。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認為:「很少抗議出動盾牌,可見今天立院想強行闖關!」


雖然澎湖縣政府與執政黨聲稱,開設賭場可以振興離島經濟與觀光,但綠黨秘書長潘翰聲指出,投資賭場最大股東金沙集團股價跌至1元,也逐漸撤離澳門,賭博已是夕陽產業;「現在還要花大錢毀掉澎湖觀光資源投資賭場,不是腦袋壞掉,就是別有所圖。」


潘翰聲說,賭場向來是洗錢管道之一,未來陸資來台投資房地產,將可不追資金來源,也是洗錢手法;潘翰聲認為,執政黨若開了離島賭場的門,依各縣市政府都想爭取蓋賭場的情況來看,台灣可能變成「中國洗錢特區」。


從澳門來聲援反對賭場興建的利先生說,澎湖不像澳門沒有自然資源可以發展觀光,應好好利用;澳門人為賭場已付出許多代價。利先生說,現在中國限制陸客登澳賭博次數,加上金融風暴,業者已疲於奔命,若台灣開放博弈,吃力不討好。


當地居民透露,澎湖縣府強調,一旦離島建設條例修法後,博弈條款便能提升當地建設,「但過去在地建設不進步,是因為縣長將大部分經費都花在廟宇活動上。」當地宗教活動幾乎用來綁樁,認為財政困難時縣長就這樣用錢,未來更不可能為漁港進行污泥清除與觀光設施修建。


反賭博合法化聯盟認為,博弈條款除了影響教育、道德,是否能夠救經濟也還有諸多討論,況且牽涉當地生態環境,應該進行全民討論;此外,因此案違反刑法賭博罪,也違法降低公投法門檻,應該直接退回再審。

在《黑手》的歌聲裡





第一次知道黑手那卡西,是因L傳來他們與日日春關懷協會合作的《幸福》。哭調仔的旋律從音響流洩,與歌詞裡公娼阿姨遭污名化的血跡斑斑,一起引出我的眼淚。對於在酒店裡陪笑划拳的女人們,對於那些必須大開雙腳假裝高潮的女人們,有些面孔,熟悉不已。


曾怨怪,或不解:當那些面孔說著不得已,與其相親者都必須接受那樣的不得已。得知「不得已」時尚且年幼,只能有怨氣,與隱隱約約知道「不,其實不能有怨氣」,矛盾不堪的認知失諧,還不能看穿結構。


這樣困苦地走。不論性工作者,不論與她們親近者,知道《雨夜花》淒愁曲調的無奈,但也僅能知道並接受時間磨損掙扎,然後,接受。性工作者與我的生命經驗,片面而單向,何況許多未曾親近性工作者的人。


妓權運動在台灣開展後,引起正反雙方激烈的爭辯。生硬的論述,難以挑勾心底的柔軟─國外如此,那又如何?制式的、保守的,「非我」所以不(願)懂…然後黑手那卡西唱出有別於《雨夜花》的《幸福》─


「雖然是乎人看輕,走到這條路。
阮嘛是飼家賺吃,有什麼通見笑。
紅燈路頭街巷,暗暗孤單行。
唉呦~換來一家的吃穿。我的人生呦~」



女性的力量:柔軟,卻堅持。




寫下《幸福》的,是黑手那卡西的團長陳柏偉。1988年, 社會運動風起雲湧,工人們罷工、上街爭取權利,在學校裡以小左派自居的陳柏偉,就這樣為工人開始寫歌。柏偉並非一開始就有為工人唱歌的意識,而是受到當時 校內原本與他同樣以左派自居、反對當時以台大學生為主流,力陳改變社會就得進入政治路、最後仍選擇與台大學生走上同一條路的同學所影響。


柏偉曾寫下一首歌描述當時並肩齊走的時日,因為疑惑「翠綠的草地上是否開滿了紫色的花朵」,因此他開始為工人唱歌。第一次為工人唱歌,是在一次遊行場合。柏偉站在前導車上,從頭到尾。唱完時他說:「感覺自己還蠻厲害的。」


但後來柏偉這樣反省並如此描述自己的違合感─「我那時候只不過唱唱歌,歌詞也就是拚、加油之類的(因他不在工人與資本家鬥爭的脈絡中),就跟工會的帶頭幹部一起從頭到尾站在最前頭的車上,而那些跟著遊行、真正在這場運動裡的工人們,可能一直都不會有機會站在這裡。」


因著這樣的反省,柏偉與其他團員開始了所謂的「集體創作」第一首屬於工人的歌《福氣個屁》誕生。這首歌旋律簡單、言簡意賅,加上生動的動作變成帶動唱,約莫日後大大小小的社運場合,《福氣個屁》都會被拿出來唱,只要把雇主換成政府,一樣也通。


這首歌剛寫出來時,引起正反雙方的不同評價,不少人問他「你們學生怎麼寫這麼粗的話?」但等工人唱了出來,始知道,成天被關在廠區裡無處可去、怨氣壓抑的工人們,需要的,就是這麼簡單的發洩而已。


聽柏偉這樣說,不免感到無奈。似乎是,就只能藉著歌藉著文章藉著這些軟力量去對抗,成效慢得不得了,又或許毫無成效,只能自我安慰。但樂生那卡西裡阿公阿嬤的臉龐忽忽然映入腦海,想起黑手裡唯二支薪的莊育麟,才真正明白音樂的力量,並非為了反叛。


(而黑手那卡西自己這麼說:悲傷,不會在音樂中獲得救贖。這些音符、節奏和話語,只幫助人們梳理出隱身在錯綜複雜的歷史中的情緒,以及真相。憤怒也是。快樂也是。)




起初,以為育麟只是樂青裡一個很會彈吉他的大男孩,是那個每次阿公阿嬤唱歌,他便溫柔地笑,緩著節拍以便配合的大男孩。不過後來才曉得,原來他也是黑手的團員。


每每看育麟在阿公阿嬤漏拍時,輕點一下頭,刷弦的手或緩或頓、輕揚微笑,或在開始演奏前,湊在每個阿公阿嬤的耳邊,一字一句柔緩地提醒,便覺得,黑手那卡西的代言人非育麟莫屬。


N曾說,她覺得黑手與929的歌曲比較起來缺乏一點美學。音樂素養不夠的我,並不理解「那個層次」的美學象徵什麼。但我認為,黑手的音樂很有生命力。而生命力的核心,是人對人的尊重與溫柔。


黑手歌曲裡的生命力,發展於柏偉的反省,蔓生於黑手團員願意走入不同的抗爭領域,以弱勢者的眼看弱勢者所看見的、以弱勢者的耳聆聽弱勢者所聽見的,並且以和弱勢者同樣的一雙手,去爭取、去譜寫,那些不被看見、掙扎著的微小權利。


於是,聽見富子阿姨唱《每天早上蟬在叫》、聽見麗君阿姨唱《幸福》,才會動容。那是有別於志寧唱的《貢寮你好嗎》那種厚實橋樑的力量。黑手與弱勢者共同創作出的歌曲是河水,時而湍急時而徐緩,但無論如何,都有淙淙的聲音,不斷響著。


日前從另個團員楊優那裡得知〈黑手參〉即將發行,殷切地叮嚀一定要告訴我;然後在去年十二月底參加柏偉在南海藝廊的座談,拿到了這張,有著更多人(也更多元)的集體創作作品。


這 張作品共有十一首曲子,分別描述工殤者無法「平安回家」、愧對父母的《回家》,及再也無法自己盛飯的《阿母的飯鍋》;疲憊駕駛大客車於高速公路的《司機的 心情》;不知何時才能夠不再唱的《勞動者戰歌》;集體創作對弱勢者意義的《老子搞音樂》;來自湄公河與台灣結合的《來自湄公河》、《我從越南來》;短短一 句歌詞卻有著四種不同語言的《我要休假》;被資方隨意資遣卻投訴無門的控訴《土地公》、《我要活下去》;還有還有,為了那位唯一不戴面紗,自信飛揚、美麗 戰鬥,卻終究「差一步」,而跳海身亡的官姐而譜寫的,《崖邊》。


那天在南海藝廊,柏偉若有所思地談起創作這首歌的背景,當時,我以為他要哭了。他說,官姐跳海死亡,大家都很訝異,「畢竟她是從來不戴面紗、自信地覺得做這行一點都沒有不對的美麗女性。」但在性交易遲遲無法除罪化、在道德統治的壓力下(啊我想起那篇恐怖小說《Lottery》,誰知道什麼時後會輪到「自己」?),官姐畫著美麗的妝,回到家鄉瑞芳,跳海身亡。


柏偉在官姐死後,遲遲無法寫出弔念她的歌曲,直到某天來到官姐自盡的崖邊憑弔,方想起她曾這麼說─


我是站在崖邊的查某人,
只要再退一步,
就會跌入海裡。



於是這首《崖邊》除了追思,或許也在提問:
「何時我們才能伸手握住,在崖上、在風中,飄零的那些手?」




延伸閱讀:

帶一把吉他,黑手走進樂生院:莊育麟談樂生那卡西
底層的堅持─黑手那卡西11週年
日日春關懷協會
黑手那卡西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
工殤協會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

沈小毛,你該為潮寮事件下台

高雄大寮大發工業區毒氣外洩事件一個月連四起,引發居民抗爭,環保署長沈小毛(噢這可是他親愛的好友環保署主秘劉銘龍對他的暱稱)立刻南下,證明他老是在污染事件後第一衝現場(如石門油污事件);從去年12月29日開始直至今年1月3日,環保署空保處的可憐處長楊慶熙,一共發出八則新聞稿,六天八則噢,幾乎是線上記者的稿量了(笑)。


不過這八則新聞稿洋洋灑灑一堆字,重點卻只有「環保署有做事」六個字。但環保署,究竟做了什麼事?


先把時間退回2008年12月18日,當時環保署專案小組審查三輕擴產更新案,在地居民與環團指出,三輕下游廠商,正巧位於大發工業區內;而大發工業區當時已曾造成學生中毒,和三輕鄰近空污情況很像,認為大發工業區不是全然石化廠區就有這麼嚴重的公害問題,三輕不該更新。


但當時環保署官員與高雄縣政府環保局對林園居民的質疑說:「這件事我們已經查清楚了,是農藥。」


不到兩週,大發工業區再度發生空氣毒害事件。這次居民卯起來衝撞官署把鐵捲門都擠扭了;沈小毛不知道被誰建議,嘩地衝第一。然後被憤怒的民眾關在服務中心好幾個小時,直到晚上七點多才狼狽地逃出來。


在 憤怒群眾包圍下,力陳要「與民溝通」、「資訊公開」的沈小毛並沒有堅守承諾,他以大發工業區服務中心說明場地太小為由(噢這跟不准環團進環評會的理由一模 一樣),改到工業區服務大門說明。但最後沈小毛並沒有出面公布蒐集採樣資料數據,反而是高雄縣長楊秋興走到大門口去安撫群眾。


楊 秋興說,看過環保署報告內容後,環署認為這次毒氣事件源頭非單一汙染源,需進一步加以釐清,但不排除浮水處理廠為可能元凶,連他(楊)都無法接受。他說, 由於還是無法確定元凶,經與沈小毛溝通,高縣府、環保署、工業局承諾負起這起事件賠償責任,至於如何賠償待十天後再召開協調會。


從環保署發的新聞稿來看,不明就裡的人大約會感覺沈小毛真是認認真真在處理。那種「無法確定元凶,但我關心居民,所以會先負起賠償責任」的態度,真像我剛看完的日劇Change裡的劇碼。


但是沈小毛大錯特錯。


大發工業區從民國67年營運至今恰恰好邁入第31年,從廢五金處理到石化廠進駐,為什麼這麼多年來監測、源頭控管沒做好?現在拿所有納稅人的錢去賠,到底開什麼玩笑!雖環保署說追查到元凶後要全數索討,但依被點名的各廠商否認的情況,追討還有得等;即便真的鎖定某一家廠商,依環署過去紀錄,我也不樂觀。


講白一點,沈小毛現在處理大發工業區的手段,跟處理友達、華映兩家高科技大廠污染霄裡溪的手段一模一樣。廠商只要一直否認,哪管你居民抗爭、喝了七年毒水,反正環保署和環保局上下一心每天派水給居民喝。解決方案?慢慢等


對我來說,大發工業區不能視為個案。從環署組成的調查小組、大發工業區廠內廠商組成等元素,都指向此地空污毒害不會止息。


大發工業區總開發面積391公頃,其中公共設施僅占地79公頃、工業用地占312公頃。早期規劃中區分成三區,包括綜合工業區,石化工業區及外僑工業區,過去曾因處理廢五金聞名。


台灣燃燒廢五金的歷史最遠可追溯到1960年代中期,主要是藉由酸洗及燃燒的過程,回收廢棄物中的貴重金屬。但回收過程卻會產生有毒廢氣、廢水及大量燃燒後廢棄物。過去廢五金來源主要倚賴進口,廢五金燃燒早期集中在台南市和高雄縣交界的灣裡村,後因污染過於嚴重,排放的廢水使二仁溪遭受嚴重污染,1983年,便在灣裡海邊及高雄大寮鄉大發工業區闢建燃燒廢五金專業區。


但成立廢五金專業區後,空氣污染問題並未有效改善,1989年12月27日晚間,大發工業區廢棄物起火燃燒,造成附近地區嚴重空氣污染,在居民抗爭協調下,大發廢五金工業區於 1992年6月關閉。1993年3月全面禁止進口廢五金。


在這之後,世紀之毒「戴奧辛」的問題雖然暫且離開大發工業區,但大發工業區裡開始胡亂混雜各式各樣的工廠,並且污染總量管制法規不一,這裡有金屬廠、塑膠廠、電子廠、食品廠、傢俱廠等。然後重點來了,還有原先要在麥寮六輕設廠,卻跑到這裡來的長春集團。


原 先台塑集團希望打破六輕垂直整合模式,讓台灣其他石化集團參與六輕四期擴建案,分享輕油裂解廠的乙烯產能。當時有此構想,是因台塑集團董事長王永慶與長春 集團董事長林書鴻有多年情誼,但長春集團進駐六輕四期的計畫卻因長春集團使用台塑三號原料,被部分公司認為長春集團可能會成為台塑集團的潛在競爭對手而反 對。


台塑反對的,是長春生產的光學與電子材料,如可作為光碟片原料的苯酚、丙二酚(BPA)。因此,早期長春集團雖有意到麥寮設苯酚廠,最後仍無功而返,只好落腳在高雄縣大發工業區,後來大發苯酚廠光是為取得原料,就得多花二億元鋪設管路運送。


如同先前所提,大發工業區工廠胡亂林立、沒有污染總量管制,當然也就不要指望整個廠區會有什麼完善的監督機制(就連六輕都沒有,這則報導指出的監測方式更荒謬);然後日前長春集團麥寮廠順利擴廠,在專案小組審查中,我也沒聽到環委對長春有什麼嚴格的空污管制要求,更別說長春在多年前於大發工業區通過設廠會有多嚴謹。


噢,我這樣寫,並不是說否認污染的長春就是污染源。而是,在整體國家發展政策仍不脫離石化思維之際,並且對健康風險影響評估草率至極時,大發工業區只會是冰山一角。


去年10月30日,台灣綜合研究院舉辦能源評估的座談會,明明白白指出不願放棄石化產業(即便中國在2007年就預測中國有產能過剩危機),甚至直接為三輕、五輕更新鋪路;然後去年12月18號專案小組審查中,三輕就這樣強渡關山最後直接過關


經濟日報、工商時報不斷強調三輕更新擴產案無敵重要。因為三輕更新案,攸關林園、大發工業區石化廠商擴建案。配合三輕更新,位於林園石化區、大發工業區的信昌、長春化工,將斥資興建各年產30萬公噸的丙二酚(會產生環境荷爾蒙)生產廠;位於林園石化區的台苯也有意擴建年產50萬公噸的苯乙烯單體(SM)生產廠。


而2007年7月左右,大發工業區網站內公佈了將爭取北面的台糖土地繼續開發的消息。農業用地、地下水、石化廠,和林園三輕的狀況愈來愈像,然而目前位於大發工業區的516家廠商,據大發工業區網站自己公佈的資料顯示:目前排放水納入本廠處理系統僅計有271家。


空污、水污,林園三輕已經是個不堪入目的例子。三輕和居民的住所僅隔60公尺的隔離綠帶,這種隔離綠帶怎麼會有用?大發工業區和學校也僅鄰一條隔離綠帶,環署對這並非不知情,但除了做成什麼再監測這種不知道能不能落實的屁結論外,為何不先責成廠商擴大隔離綠帶?


而環署竟然還敢發佈新聞稿說組成「健康影響評估小組」表達對此事件的重視。檢視環署推派的專家學者,其中一名是成大環醫所的李俊璋,無巧不巧,就是在三輕更新擴產案中,因居民質疑污染對健康的影響,於是環署組成專家會議,其中的一名委員


只不過這專家會議,並非只由居民信賴的專家組成,也包括開發單位推派的專家。而李俊璋,就是開發單位中油公司推派的專家;同時也是專案小組審查的委員。在去年12月18日那天的專案小組審查,我可沒聽見李俊璋為居民健康把過關!


因此,我實在不懂沈小毛怎麼有空一一回應媒體對他的批評?與其有空發新聞稿澄清自己到底是「大有為政府」還是「有作為的政府」,不如為三輕更新擴產通過但健康風險評估零零落落、監測機制未落實等不負責的確實作為─道、歉、下、台、吧!

跨年

其實也想不說話
剪斷騷動的舌
剁去書寫的手
只是經常忘了
閉起眼睛 
於是學習
闔起雙眼
並且關上耳朵
以便好好入睡
開心倒數─
一、二、三!
煙火綻放
眾人歡欣 唯我
驚呼糟糕 
欸 纖細的
神經 怎麼尚未敗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