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道降低街貓數量,北市避免安樂死,自95年起開始推動誘捕、絕育、回置(TNR,Trap-Neuter-Return);但自行為街貓 TNR的南港居民李柏青發現,因居處非市府施行政策的里鄰,即使貓咪被TNR,仍遭捕送往收容所。動保團體主張,只要接受TNR的貓咪,「即使跨界,也要 受保護!」


21日議員李文英、許淑華等聯合舉辦「破除街貓TNR區里界」公聽會,李文英直指,因民眾缺乏意識,TNR仍遭不少社區反對。李柏青住在南港東新、東明里一帶,社區範圍平均有10多隻貓。


李柏青平時有餵貓習慣,已替4隻貓結紮。社區居民有人反對餵貓,經常拍照抗議,原因是貓咪會弄髒機車、有大小便問題、叫聲很可怕等。甚至警察也說:「那麼愛餵貓,你就帶回家啊!」


「難道我關心遊民,也要把遊民帶回家嗎?」李柏青說,他在自家後陽台餵貓,也放置貓沙盆、陸續結紮,街貓問題不是不能解決,但仍發現社區居民將貓捉走送往收容所。北市動檢所也坦承:「只要非與市府配合TNR的里,若居民把貓送來收容所,還是會安樂死處理。」


台灣認養地圖協會理事長蘇聖傑表示,目前北市有499個里,經費僅2百萬,若平均分配,每里只能TNR3隻左右,且TNR需要志工、推動需要社區認同,確實無法普遍施行;但TNR目的是為保障浪貓生存權,「不是北市府推動的里,也應受保障。」


蘇聖傑補充,協會剛開始與市府配合推動時,在社區確實遭受阻力,但若主管機官願意釋出善意,扮演民意協調角色、訂立動保政策,在經費缺乏的情況下,仍可能有更多市民願意自行做TNR。


北市流浪貓保護協會秘書長黃靜怡說,TNR概念若經宣導溝通,政策推動會更順利。她以萬華區為例,曾有一里因對貓很厭惡,曾把貓全部趕走,不久後發現鼠滿為患,體態有貓的一半大。黃靜怡直指,街貓其實可維持生態平衡


但因有的社區居民處於極端厭惡動物的光譜端,黃靜怡認為,TNR的推動單位或個人應觀察,若有虐貓、貓數大量減少情形,應考慮將貓口移出、改變餵食地點。 關懷生命協會常務理事林雅哲進一步建議成立「義務動保檢查員」,透過志工人力督察TNR貓口是否被濫捕濫殺


北市動檢所長嚴一峰坦承社區共識是推動TNR瓶頸,承諾未來升格為動物保護處時,將成立義務動保員;今年也將TNR經費增至250萬,呼籲企業也投入協助;未來對棄養行為也會加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