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仁武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罪證確鑿,不過,環保署並未勒令停工。環署23日表示「台塑已提出改善計畫,若無改進再停工」,引發環保團體不滿,痛批:「環署根本在維護企業!」


環保署土基會執秘蔡鴻德說明,台塑仁武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在確定土壤及地下水遭受污染後,高雄縣政府已在今年2月25日公告仁武廠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在案。


依台塑公司說法,污染情事是因91年一次地震影響,導致廢水收集坑龜裂所致;95年時台塑已進行改善。在VCM(氯乙烯單體)廠中標準監測井MW9822-1地下水中,1,2-二氯乙烷(15,100mg/L)超出管制標準高達30萬2,000倍,氯乙烯(19.5mg/L)亦超標975倍、苯(3.59mg/L)超標71倍,但台塑卻稱「超出2倍而已」。


蔡鴻德表示,在環署以3種方式進行檢測發現,污染量過大,不可能只是廢水收集坑龜裂,「應是原物料洩露」,目前確定污染源為台塑仁武廠的VCM廠。


因既有調查資料顯示台塑仁武廠內地下水遭污染,為確認污染有無擴散,環署已進行廠外現勘,並規劃在廠外設置標準監測井採集地下水水樣分析;同時也會針對西側農地進行土壤採樣,確保附近居民安全。


蔡鴻德表示,仁武廠已進行緊急必要措施以阻隔污染物向廠外移動擴散至場址外,若緊急措施不足以阻止污染惡化或減輕時,才會勒令台塑停工。至於調查評估結果送至環署後,環署將召開專家會議審查公告此廠為污染整治場址,要求台塑公司負起履行污染調查、整治計畫訂定及實施義務。


環署說法引發環團不滿,長期追蹤台塑仁武廠污染的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質疑,依土污法第15條第1項規定,「為避免污染擴散或減輕污染危害,始依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實際狀況,命污染行為人停止作為、作業、部分或全部停工。」


李根政指出,環署的報告清楚指出「污染有可能擴散到外面」,加上調查未完全出爐、簡易監測井就已發現嚴重超標,顯示環署不清楚未來污染會擴散到何種程度,「污染範圍影響未釐清就不停工,是先認定對居民健康跟農民住家無威脅,這根本太武斷!」


李根政認為,環署的做法是維護企業利益,若要真的保障居民,就該先勒令停工,等報告出爐後確認影響範圍與污染狀況,再評估健康風險,以及緊急措施是否能改善污染,才能讓廠商恢復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