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密文件出現!環署曾開會確認中科三期敗訴應停工





中科三期環評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定讞,環保署與國科會卻護航廠商施工營運。律師林三加25日提出環署針對中科三期一審敗訴時,於2008年2月5日開會討論確認的新證據。文件指出「環評結論若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撤銷,開發許可失所附麗、失其效力,『開發行為當然不得繼續進行』」,此說法也經法務部同意。不過環署隨後否認曾開過此會,下次開會法院將傳喚環署前綜計處長黃光輝進行確認。


中科三期環評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定讞,環保署與國科會以「結論被撤銷仍不違環評法與行政程序法」為由強勢護航廠商,環署並加緊審查補正環評結論。居民與律師不滿、分別再對國科會與環保署提出行政訴訟與假處分,25日首次開庭。


林三加以環評被撤銷後、無環評結論規範污染事宜,廠商排放污水與空污恐有危及后里居民健康與生計為由,對國科會提起行政訴訟。林三加主張,行政機關開發時往往以廠商利益為思考,空氣水土甚至居民健康都不被審慎評估;但自然資源一旦遭污染,整治費用不但高昂,更難以回復原狀、居民死了也不能復生,整起案件具「難以回復的傷害」要件,請求法院判處國科會暫停施工。


后里鄉公館村長馮詠淮指出,中科局判決敗訴還24小時趕工,居民已受不了向上陳情;目前中科局排放的污水經中科局自行檢測,已發現放流水導電度超標,嚴重影響下游2百多公頃良田灌溉。后里農民陳欽全補充,居民發現稻子無法結穗、伏稻,已影響生計。馮詠淮更透露,中科放流水的生物監測已發現福壽螺及部分魚種死亡,希望中科暫停施工。


不過國科會律師卻說:「很感佩聲請人關心環境,但你們關心的是公益,行政訴訟應該要損及『私益』」,意圖迴避污染對農民的直接影響;辯方律師且堅持「放流污水『沒有污染』狀況」。強調國科會之所以讓廠商施工,是因環評法第14條規定「自始未做過」環評,中科三期不符此要件。


環署技正(原誤植為綜計處副處長)蔡玲儀補充,中科放流水承受水體牛稠坑溝是區域排水,居民沒有引灌權,且牛稠坑溝本就有生活與工業污水,「水質不好不全是中科的問題」。蔡玲儀並以目前中科七星園區只排35CMD污水,只佔后里基地日排6700CMD污水的1%為由,主張七星園區污水不損及民眾。


蔡玲儀說,導電度不是放流水管制的污染物,但確實會影響稻米生長,環署近日發現居民有引灌事實,也願意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檢測;目前污水監測都符放流水標準,沒有行政疏失。


林三加反駁,符合放流水標準不代表無污染、污染不會累積,所有開發案的監督都必須有環評結論把關,「開發案也不是每案都過,現在沒有結論卻讓廠商施工,若環評不過,廠商現在的排放不就完全違法嗎?」


法官林惠瑜詢問:「開發許可核發前、環評結論被撤銷,還會核發嗎?」國科會表示「要看被撤銷的理由來決定」。林惠瑜又問:「環評結論被撤銷,還有效力嗎?」國科會答:「當然失效。」林惠瑜再問:「環評失效,可核發許可嗎?」國科會一頓後回答:「我們沒有事先研究過,無法回答。」


值得注意的是,當林惠瑜問「開發許可長什麼樣子?」時,國科會與環署才指出,科學園區的開發許可是基於「科學園區管理設置條例」而來,其核發必須有「環評通過」的基礎,綜其說法,顯有矛盾。林惠瑜表示,事實證據與告訴目的已釐清,下次將傳黃光輝與中科局出庭再審。

蘇貞昌候選人,說好的樂生保留呢?




前行政院長、台北市長候選人蘇貞昌承諾「盡全力保留樂生」,要求工程會進行90%保留方案,但保留方案卻調整為保留40棟、拆遷重組9棟院舍;台北縣政府隨後訂樂生院為文化景觀,責成捷運局施工時維持古蹟全貌,但樂生院近日卻傳出地基滑動與建物嚴重龜裂現象,且無人願意負責。


樂生保留建物的裂縫以及地基滑動問題,早在2007時就被樂生保留自救會在公共工程委員會上提出,自2007年至今,樂生保留自救會與工程師也持續向政府提出施工危及院舍安全的警告,並自力監測院區內一條條不斷擴大的裂縫。然而直到2010613,政府官員才首次現勘。在此之前,台北市捷運局僅使用灌水泥的方式補強建物的安全。


樂生院方:我們層級太低,請找民代幫忙

實際走訪樂生院,樂生院舍的各處裂縫實已嚴重到讓人無法忽略的地步,被政府明言要保存的、設有樂生博物館的王字型大樓甚至整棟向工地傾斜,現勘的政府官員也明確表示感受建物歪斜而覺得頭暈目眩。


不過現勘當日,在場官員卻僅表示無法作主、無法決策,不願承諾任何立即的改善方案,就連該如何補救裂縫也無法回答。樂生青年聯盟成員何欣潔表示,樂生院總務主任要求樂青與樂生保留自救會向出席關心的田秋堇助理求救:「我們樂生療養院層級太低了,你們應該找委員來向上級報告,這就是該找委員幫忙的時候!」


文建會:世界遺產潛力點無實質意義,請找台北縣政府

至於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面對怵目驚心的裂痕,也只表示:「這個依法是台北縣政府的職責,我們不方便介入。」何欣潔質疑,樂生院是文建會指定的13個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之一,面臨崩塌危機,為何文建會無動於衷?文建會回應:「申請世界遺產只是一個理想,台灣現在還沒有開始申請,這潛力點也不具備法定效力。」


不過各相關機關雖相互推託責任,卻一致認為:衛生署轄下的漢生人權小組必須會同各相關部會來解決此一問題,必要時得對捷運新莊機廠作出停工處分。何欣潔要求,漢生人權小組應立即做出回應。


莫讓北二高悲劇重演

樂生保留自救會表示,樂生療養院保存區域的各院舍群與捷運機廠工地緊緊相依,若樂生院崩塌,不僅會讓院民再次失去以多年血淚換來的最後家園、台灣失去珍貴文化資產、新莊孩子失去學習玩耍的社區學校,捷運機廠也勢必成為危險建築,不可能負載百萬人次安全通勤的責任。呼籲漢生人權小組、捷運局與大陸工程公司共同負起施工安全責任,立刻停止施工並檢討施工方法,莫待山坡崩塌、北二高悲劇重演,使捷運與樂生雙輸!

蓬萊舍外,還有蟬鳴

(找一天,穿越圍籬回家吧。)



好久沒去樂生,好久沒再探望樂生院的阿公阿嬤。最後一回,已經是去年秋鬥的事,那時,阿公阿嬤訴求「給樂生一條安全路」。秋鬥後,災區的問題開始浮現,中科的問題也緊追在後,樂生似乎不得不被擺在較遠的那一端。三月,當謊話連篇的周錫瑋喊出捷運可分段通車時,再度寫了一篇報導。但什麼作用也沒有,而災區的問題持續著,只得轉身。


一回在那瑪夏鄉,小吹透露,當曾經關心樂生的人都因著自己的生活而必須拉開距離時,院民不經意流露的傷心,都喝了高梁的我們兩個抱著哭。那之後,聽聞許多我不太熟稔的院民陸續過世的消息,似乎默默在心裡拉起了一條線─儘管樂生離我家那麼近,卻有一種害怕再承受看見崩壞的自私。


這樣的拉扯其實熟悉。昨天分別到后里和相思寮採訪,回程小八順路載我北上,我對她形容,那感覺就像是親人病重在院一樣。該去探望又害怕探望,見了她們要傷心而她們還得回頭安慰妳,除了傷心一無是處、無從協助。


直到輾轉又聽見關於院民生病的消息:呂德昌阿伯癌末、藍阿姨鋸腳,「必須回去」的聲音才又從心底響起。琬純捎來她舉辦了「樂生回娘家」的活動,早早把時間空下,明白真正不能承受的是:這些人如果離去。




下午一點十五分左右,雨正大,準備吃完午飯到樂生,小吹打來問我在哪?「今天是鄭漢輝伯伯的告別式。」拿著吐司的手一頓,心想「今天不是樂生回娘家,聽起來快樂的活動嗎」?一邊問,場地在哪裡。雖然和鄭漢輝阿伯一點也不熟,還是想去。


囫圇吞了食物騎車到新院區,掛號處的護理人員告知追思場地在「地下室」,指示我往右找到電梯再下樓。終究是無法喜歡新院區,幽暗沉寂,那是即便毀敗的樂生舊院區只消一陣蟬鳴就勝過太多的。到了地下室找了一陣才發現追思堂,推門而入,湯伯伯看見我,舉手招呼。但當時的我有些呆愣,因為看見追思場地竟然設在停車場內。


記得一篇口述歷史內記述,鄭漢輝阿伯曾對前樂生院長黃龍德說:「我們當年一進院內,早已被處死一次。現今所存的身軀僅是『活』埋於這塊土地上。過去已往生者的後事,更都被草草了之。」


而那竟是「新樂生療養院」的配置啊。一個擺設靈堂與棺木後就毫無間容的空間,一個所有家屬與送行人拉著椅子坐在我們熟知的地下停車場的空間。給現在已往生者的配置。


來送行的人不多,向鄭漢輝伯伯及其家屬鞠躬致意後,已是禮成。禮儀公司的人行禮如儀語氣平穩。當他說可瞻仰遺容時,我和小吹等人走了進去。繞行棺木一圈不過一、二分鐘,實際感覺卻很漫長。走出靈堂,已經無法止住眼淚。小吹說:「這是我第一次這樣做(瞻仰遺容)。」


我也是。


鄭漢輝阿伯的遺照是藍色的背景,花白的髮顯得搶眼,照片中的他穿著稱頭的襯衫,有點微笑;但棺木裡的他雙眼緊閉,沒有了牙齒,嘴唇向內蜷縮,上頭放著一枚錢幣。那張臉,和遺照上的人長得不太一樣,屍斑已經充滿鄭伯伯的臉,額頭、臉頰,大片大片地存在。小小的,整個人縮得好小好小。


禮儀公司的人開始工作,俐落地卸了遺照、開車準備移棺。動作迅速確實。耳邊傳來鄭伯伯的伴侶的嚎啕大哭。她說:「你走了誰照顧我?」一遍、一遍又一遍,緩慢而沉痛,宛如吟唱,終於知道,什麼是輓歌。




淨手後,接續「樂生回娘家」的活動,載著小吹兩人沒戴安全帽地往舊院區。不戴安全帽,是原以為不需要戴,後來發現我錯了,新舊院區間連繫的通道已經完全封死,於是我們倆個人騎著車逆向在人行道上而旁邊就是車水馬龍的大馬路。


「這就是捷運局說的A道路嗎?」在雨中我怒氣勃勃地問。
「對啊!而且這個人行道根本很小!」小吹在身後回我。


記得捷運局北工處副處長方壯勵一再說「A道路其實很安全,院民只是需要多花點時間從新院區走到舊院區」而不願意盡快做好當初承諾的新舊院區間的便橋,但當實際A道路出現時,除了「狗屎」兩個字之外,真的沒有其他形容詞。


所謂的A道路,方壯勵紙上作業講得難懂的A道路,簡單說就是一條繞過整個捷運機廠的路。從新院區繞過整座捷運機廠,騎摩托車快一點,是五分鐘左右。院民的代步車約得再花兩倍時間以上,來回一趟,半小時。小吹說,從組合屋騎代步車到舊院區,院民得耗去代步車兩格電力。而代步車滿格電力是四格。




這條A道路被柏油鋪得很平順,但坡度很陡(別忘了它曾是山頭);從新院區往舊院區,是一格一格磁磚鋪設的人行道,人行道上有樹,有行道樹就有樹穴,雨天輪胎易滑,而人行道上最窄仄的空間僅容一台代步車為難地行經。



藍阿姨今天出現,她瘦了許多,面色也有些蒼白。她說,很開心看到大家回娘家,但她原本不想出現的,「我想說,我沒了一隻腳,很難看。」我難過地想,少了一隻腳的藍阿姨,如果忘記將代步車充滿電,在往返新舊院區間無法行駛代步車了怎麼辦?她能在荒涼的這條A道路上,向誰呼救?




但樂生的問題不僅是缺乏一條安全的路。



走入蓬萊舍,正放映阿烈的《樂生劫運2.0》。幾乎從坐下後開始哭到片尾,尤其在看見呂阿伯和藍阿姨的片段。


阿烈紀錄了呂阿伯從七星舍搬走到反省室的那一晚。瘦黑的呂阿伯啜著酒要阿烈別再拍了。他說他心裡很難過,彷彿要炸開。帶著點醉意,他在時辰到的時候把「三媽」請入反省室。阿烈的鏡頭好長一陣停留在「三媽」的身上。



而藍阿姨的畫面,是1203迫遷那一天。阿烈在貞德舍裡,紀錄藍阿姨怎麼把林卻阿嬤載到怡園的畫面。自己壓力很大,卻還擔心著林卻阿嬤,藍阿姨不斷對林卻阿嬤說:「妳不用擔心,放輕鬆,妳就是一直唸阿彌陀佛就好。」刻意堅強的語氣,卻在電視內看見聲援者一個個被搬走時崩潰地哭了出來。



阿烈的片子有一個鏡頭,那是迫遷前天方亮的天空。那天在場者都無法忘記的美麗的顏色。


博任說,藍阿姨獨自守在貞德舍是要和大家再拚搏保留樂生的可能。藍阿姨對林卻阿嬤說:「這棟如果保下來,其他也有望!」思帆說,呂阿伯離開七星舍到反省室去是為了要政府好好修繕可續住區的所有院舍。


那天天空那麼美,她們的願望那麼美,為什麼都無法實現?




拿著麥克風,聲音已經很微弱的呂阿伯劈頭說的不是自己的健康問題。育麟笑說,前一天呂阿伯還在跟他說他要反攻大陸。其宏幽默地在我旁邊補充:「就是反攻大陸工程。」即便是,被誤解了,也只在阿烈的鏡頭下那麼一瞬地現出怯懦,呂阿伯不要大家擔心他的身體,他要大家「保持健康」,為保留樂生院區繼續努力。


當時他的條件交換,就是修好院區,讓大家再回去住。但是當初捷運局承諾拆遷維護的王字型大樓二、三進、大屯舍和高雄舍,都還在步向凋零。


這一天,我第一次看見總是精神亦亦的茆萬枝阿伯淚流滿面。因為原本位於第一進的樂生博物館被迫搬遷,茆阿伯將那些文物全都移到第二進的房舍內。對捷運局來說,也許上鎖、蓋上帆布就是維護,但對樂生院民來說不是,更何況,其實沒有維護這回事。


如果我們還有記憶,樂生青年聯盟曾經蛋洗捷運局,為了當時技師王偉民判定樂生院區地下水的問題可能造成施工後樂生崩壞一事。捷運局與所有媒體惡意相向的封鎖、誣衊與不信賴,但事實上現在的樂生院,確實出現了許多許多裂痕


走進第二進,竟然感到暈眩。整體建築若以面向樂生院大門來看,已是往左前方傾斜的狀態。外牆、地板,都充滿了裂痕。怵目驚心地從地板延伸至天花板,而捷運局的做法僅是灌水泥再補強。


我以為,樂生已經被訂為,至少是被訂為文化景觀不是嗎?再不然,這些應屬被保留的院區,院民的家,不是被承諾為「要好好照顧的漢生病人人權」嗎?


茆阿伯帶著我進入樂生博物館,沒有燈,灰晃晃的空間,但仍能見到他細心擺設的物品。茆阿伯把這裡叫作「阿萬師古物行」,除了過去樂生博物館內的舊物品、院民的家書、杯碗外,最觸動我的,是一幀幀茆阿伯手繪的樂生院舍。



「我不曾讀冊,嘛嘸郎甲我教,這圖,攏是拆遷以後我畫ㄟ。」不能說茆阿伯畫得極好,或是說,如果沒有標誌院舍的名稱,並不易分辨每一棟被拆除的房舍。王字型大樓第一進的平面圖也不立體,但那些筆直的線條、空間正確的配置,處處可見茆阿伯的用心。他說,那都是拆遷後他才繪下的。


那要多久的記憶與感情,才可能畫得出來?


而樂生的裂縫持續擴大,捷運局與大陸工程說:「我們也不知道問題在哪裡。」




沒有人願意對問題負責。五、六年來,我們輸了嗎?


湯伯伯告訴我們:「我們沒有贏,但也沒有輸。」他不斷用力地強調,我們沒有贏,也沒有輸,這一切不是成功,「但我們很偉大!」鏗鏘有力地直擊我,雞蛋與石頭的爭戰,還不要妥協,藍阿姨說:「希望舊的院舍快修好,讓樂生恢復以前的熱鬧,否則現在好冷清,只有狗和鳥。」


於是我們還是要問:是誰讓樂生裂掉?
是誰、是誰、是誰?持續扣問。


然後,再一起回到樂生院,一起喜怒哀樂生老病死。
畢竟這個夏末,蓬萊舍外,還有蟬鳴。


國光搶劫!彰雲水資源失控

(無奈的中水局副局長江明郎)




國光石化位於嚴重地層下陷及水源匱乏區,開發將影響彰雲兩縣,環保署決議召開專家會議釐清。但10日卻由水利署提出報告,與會專家質疑:「水利署為何要幫私人企業擔責任?」中部水資源局副局長江明郎無奈表示:「此案牽涉含政府開發的四個案件,基於行政一體、責無旁貸。」


為工業找水

中水局課長簡振源說明,彰雲地區除離島工業區用水由工業專管供應外,其餘公共用水由自來水公司提供。供水量為96萬噸/日,由地下水與集集攔河堰堰供應,目前用水已達94萬噸/日。


目前彰化自來水源為36萬噸/日、8萬噸由台中提供。雲林地區用水量為25萬噸/日,由地下水及林內淨水廠供應,其中地面水佔12萬噸,地下水為13萬噸,「但六輕在枯水期時會調撥農業用水」。


要注意的是,此用水量是核配量。彰雲地區實際用水為47.4萬噸/日。但彰濱工業區未來要新增2.2萬噸/日、雲林離島工業區將增加13萬噸/日、六輕五期增加13萬噸/日、中科四期需水15.5萬噸/日,國光石化需水40萬噸/日,以及二林精密機械園區的1.6萬噸/日,等於彰雲地區未來還須增加72.3噸/日用水量。已開發及將開發水源合計為119.7萬噸/日,超過目前彰雲地區水利設施所能供給範圍。


簡振源表示,「因彰化地區生活用水是地下水,為降低地層下陷,必須開發新水源」,將於草屯興建鳥嘴潭人工湖,以及興建大度堰提供中科四期、二林精機、國光石化及彰濱工業區使用。至於雲林地區地層下陷問題,待湖山水庫興建完成後,便可減緩超抽問題,若有剩餘,「會提供產業用水」


工業搶水滅農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員王佳真質疑中水局的報告看不出水權核配與來源,彰雲地區位於地層下陷的國土保安區,又是高比例取用地下水區域,不解水利署為何替開發案興建水利設施、變相造成國土保安問題。


讓人質疑的是,中水局報告後,主席李育明表示「國光簡單口頭報告」。國光石化總經理曹明隨後提出一份新案,將在濁水溪自強大橋下興建橡皮壩、豐水期取用15.5萬噸/日的水(林內與西螺的滲流水會受影響),並在廠內興建900萬噸蓄水池,以讓15.5萬噸的水平均枯水期水量後,還有8.84萬噸/日可共國光使用。此話一出引發環保團體抗議國光切割案件。但李育明說:「國光在環評書初稿明註除調撥農業用水外還可自行開發水源。」


地球公民協會副執行長王敏玲痛批:「這是荒謬的工業開發!」大度堰完成前,中科四期與國光都需調撥農業用水,「農田水利會一紙公文就給水,調度是偶一為之,為何變成天天抽?」她質疑大度堰若無法如期供水怎麼辦?「這根本不是調度,是搶劫!


王敏玲指出,目前濁水溪可用水量、生態基流量狀況都沒有評估資料,96年時的生態基流量已有無法維持下游生態之虞,工業不斷抽水,「請問濁水溪還叫濁水溪嗎!」


前水利署長吳憲雄隨後表示,水利法第2條規定,水資源雖為國家所有,但只要政府許可,私人也能開發水源。吳憲雄問:「國光石化既然要在濁水溪開發水資源,何不也『自己』開發大度堰?」


李育明於是改口:「不然國光初、中期用水今天不討論。」他說,目前國光的用水計畫仍與水利署協調、報政院核定中,不如併入專案小組討論。但環署綜計處副處長蔡玲儀已先行確認國光石化新案「依法不需環評」。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質疑,97至99年度彰化水利會已全年實施輪灌,不該調撥用水供國光使用,已違反水利會章程及水利法。雲林縣環保局也說,雲林枯水期有30萬噸/日調撥給工業使用,灌溉溝渠全乾枯,農民是被迫超抽地下水。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補充,水資源政策綱領核定版已明訂水資源應做總量管制,但中水局仍只做水源開發跟供應對策,完全沒有報告彰雲地區水資源量及使用分配比例內容。但水利署卻仍說:「農業既有水權都有優先確保。」


業者應自負全責

水利署強調,大度堰的水質不佳,國光石化雖是企業,「但也是使用者,它需要的話,國家能有的資源我們要做合理有效運用」。但水利署首任署長黃金山也質疑,大度堰水質不好,處理成本高,輸送又要多段加壓,加上河川豐枯逐漸難以掌握,在用水安全下,國光石化應配置長期廢水利用跟海水淡化廠。


成大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教授龔誠山直言,水利開發是「使用者付費」,若大度堰是給特定事業使用,須有合理水價計算。他指出,成本計算應包含輸水管路納入工業區的所有使用人成本、攔河堰使用費等。


龔誠山語重心長地「提醒」,大度堰水質不好,未來還會被中科廢水污染,未來大度堰要用輸水管路送至50公里外,台灣多地震、自來管線易破裂,「滲出髒水會否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疑慮?畢竟水裡有什麼我們根本不知道。」


最重要的是,水利署針對彰雲水資源問題僅表示「未來要多用水,卻沒提對環境及其他水資源或產業的衝擊」,委婉建議「把球丟給開發單位」。 


吳憲雄補充,水資源應該與工業開發整體評估,若水源無法開發,就不需工業,不解為何議題遭切割。他也指出,國光在自強大橋上游截水不可能。「4至11月集集攔河堰是無水權的,國光為何拿得到水?」中央大學榮譽教授歐陽嶠暉也強調,自強大橋下有2千公頃農地須用水,國光石化若抽水將再造衝突。


逢甲大學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學系專任助理教授蘇惠珍強調水利署應該「以供定需」,無須為目前未知的供水情況解套。台北科技大學土木系教授林震洋認為,地區的安全水量需維持,建議國光石化發展海水淡化。林震洋說,國光石化以「用電換水不環保」否決海水淡化提議,「但我要誠懇地說,大度堰拉管去大城,也是用電換水,自己的問題要自己解決。」


彰雲水資源失衡不用管 

可惜的是,即便專家學者都認同企業開發不應由全民負擔,但江明郎表示:「大度堰是政策問題。水利署義不容辭」。未來開發成本會反映在水價,已提高到8至9元。最後李育明決議下次再開專家會議,「但討論的是國光初、中期用水計畫」。原先應討論的彰雲地區水資源問題,僅須由水利署補充給環署即可。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學系副教授廖本全批評,水利署本應是「掌櫃」,確知口袋有多少水源才能管理,但現在卻淪為找水角色,呼籲政府不應與財團結合斷絕台灣永續發展,落實「以供定量」,才能維持區域用水穩定。

國光健康風險報告 「Garbage in, Garbage out!」




六輕開發造成鄰近鄉鎮罹癌率攀升,但環署10日針對國光石化開發的健康風險召開專家會議時,國光石化認為開發後風險都屬「可接受」,雖然會加重雲林麥寮的健康風險,「但貢獻很低」,只要透過管理降低風險。但公衛學者皆有疑慮,認為國光石化明顯低估。


國光石化委託弘光大學職業安全與防災研究所副教授陳秀玲針對121種化學物質進行研究,其中有27種致癌物、非致癌有94項,並有37種物質會影響呼吸系統。陳秀玲經多介質模式分析,加成中科四期與六輕工業區的風險效應後評估,雖麥寮跟大城鄉未來致癌率風險高於十萬分之一,且大城鄉與芳苑鄉的呼吸影響會較嚴重、兒童受影響為成人3倍,但仍無明顯危害;且國光石化對麥寮的影響也只佔0.5%。


技術性降低風險危害


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質疑,陳秀玲引用的污染物資料庫不夠新,且農漁業污染後隨產銷至全台的健康風險也無評估;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認為,環署要求國光石化將六輕與中科四期納入加成效應評估,應是「全區評估」,陳秀玲僅以「中科、國光」、「國光、六輕」計算,忽略三個污染源加總的健康影響。


其次,國光石化影響呼吸問題,為國光開發的大度攔河堰、鄰近的二林精密機械園區也有影響;值得注意的是,國光石化用水將在中科四期取水口上游取水、將改變河川稀釋用水、影響生態基流量,中科四期健康風險將提高,蔡雅瀅要求重新、綜和評估。她也提醒健康風險有對價關係,國光石化產品將銷至中國,污染卻留在台灣,「即便風險再小,也不該接受。」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員王佳真質疑危害化學物質的遴選有問題。她以二異氰酸甲苯為例,遇熱分解後會產生有毒氣體,但卻因沒數據資料未清楚評估,建議健康風險應先界定評估物質。且敏感族群除兒童外也應加入孕婦。中央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主任李河清主張國光石化的評估項目應與斯德哥爾摩公約串連,持續追蹤工業製程產生的附加物。


彰化環盟總幹事施月英建議國光加強評估工廠營運後的長期危機,如六輕營運10年後有嚴重洩露問題;此外,石化廠將造成海洋、土壤污染現象,施月英要求國光石化提供現階段受影響地區(苗栗至台南)的呼吸道與癌症全地圖,並且須加上一、二期營運後及累加效應所可能產生的風險地圖。 


施月英強調,評估資料要以本土性為主,陳秀玲的研究援引美國資料,無法看出區域特殊性;其中空氣污染擴散模擬的地表氣象資料使用梧棲測站、高空氣象資料甚至用板橋的,「根本是不可思議的資料」。


地球公民協會副執行長王敏玲希望國光石化重視高雄地區長期受石化影響,導致 高雄97年肺癌與慢性呼吸病高於全國十大死因順位的因果關係。她也批評陳秀玲只根據環署制定的「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進行評估,但此規範在學界與民間仍有爭議,結果恐有疑慮。


專家:報告文抄公,無科學證據


台大公衛系教授吳焜裕直指:「報告的資料都是抄的。健康風險的國際定義是呈現科學證據,但報告卻只有模擬結果而無科學證據。」吳焜裕表示,國光石化不但未鑑定危害物質、也缺乏使用的化學藥品清單與衍生副產物;報告中的排放系數也不知從何而來、曝露風險計算也有問題。


吳焜裕舉例,煉油廠產生的乙烯會在人體內代謝變成致癌物環氧乙烷,在報告中卻沒有被考慮,這就是沒有進行鑑定、只引用他人定義的結果。台北醫學大學公衛學系主任邱弘毅也強調,曝露風險應該加總計算,且加成計算也要區分相同污染源與不同污染源的影響。


邱弘毅補充,敏感族群不止兒童與孕婦,0至3歲嬰兒更敏感,要求國光石化進行實地調查;也建議國光石化的風險分析應採用癌症分析檔、死亡率與就醫情形的分析,才是估算未來風險的基準值。


台大公衛學系教授王根樹質疑陳秀玲使用的模擬方式,他指出,陳秀玲採用的多介質模式不適用於台灣;且近年台灣降與雨河川水文變異很大,要求陳秀玲使用蒙地卡羅風險分析,補充水中污染物風險狀況。此外,健康風險關心個別污染物問題,即使排放量小,也會因毒性系數高,造成健康效應遠大於排放量大的物種。要求國光石化提出完整評估資料與確實排放量才能合理評估。


不要「garbage in, garbage out!」


陳秀玲解釋,危害性鑑定部分是受限於技術規範,至於只模擬中科四期部分影響是因為缺乏相關數據。她坦承「不敢保證多介質模擬的正確性」,至於風險評估缺乏戴奧辛的致癌率則是因為沒有計算參數。


吳焜裕不客氣地說:「風險評估報告不是把模式跑一跑就好,否則是garbage in, garbage out。」他指出,未被建立在資料庫的往往是最重要的物質,環保署的技術規範嚴重低估風險、違反風險評估科學原則。吳焜裕強調,風險評估不能用年平均濃度估算,而應由一年最高的濃度(致癌)、每天的最高濃度(非致癌)、緊急狀況則以每小時最高濃度計算。


因報告缺失極多,主席蔣本基決議國光石化應提出排放清單與製程、釐清風險熱點與氣象(擴散)的關係,敏感族群須納入評估,並增加污染評估物質、進行分析品質確認,並且合併流行病學資料與健康影響的綜合評估,補充後才能再審。

國光石化開發 白海豚必亡



環保團體9日在環保署前戴著總統馬英九、環保署長沈世宏的面具,高舉刀子插入中華白海豚身上,諷刺行政院長吳敦義因國光石化公司批評環評審查太慢而要求環署加速,不但無法釐清開發對白海豚的衝擊,反而直接滅絕。專家會議與會學者也對開發抱持質疑,決定擇日開會再議。


白海豚游穿工業區?鯨豚媽媽:沒問題!


國光石化委託台大生命科學系教授、有鯨豚媽媽之稱的周蓮香調查瀕危保育動物中華白海豚,以釐清開發案對中華白海豚的影響並提出因應對策。在進行海上與陸地調查後,發現白海豚約
8486隻,分布地區以苗栗龍鳳漁港與台南將軍漁港為界、約在水深232公尺、平均離岸1.43公里範圍內,其中苗南至彰化、雲林至外傘頂洲是分布熱區。至於國光石化開發場址的芳苑、大城觀測點,在陸上觀測時「無目擊中華白海豚」。


周蓮香表示,彰化現南段只是中華白海豚的移動廊道,強調工業港「不會完全阻斷南北交流」,白海豚可藉行為訓練穿越開發案場址,或經食物方式誘導白海豚移動。但她坦承若工業區完全阻隔白海豚,白海豚在
13至75年內會完全滅絕,建議工業區隔絕以7年為限並強調「問過花蓮海洋世界的訓練師,訓練絕對沒問題,關鍵在於跟海豚相處的時間有多少。」


環團:族群降低,國光要關廠嗎?


但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研究員陳章波指出,「開發案對白海豚的影響」最需要面對的問題是「若開發後白海豚不行了怎麼辦,工廠會停工嗎?」陳章波表示,白海豚在台灣是單一族群,即便有熱區,但還是單一族群,廊道相當重要。周蓮香的報告也指出有
13的海豚分布在彰化一帶,代表族群不可分隔。


陳章波進一步指出,國光石化宣稱海豚可通過隔離水道,但海岸地質專家已強調,未來工業區開發後隔離水道將淤積,也會影響白海豚。「此棲地對白海豚是唯一解,但此地對國光是否為唯一解,並無論證。我們只能選擇退讓,或做唯一的罪人。」


陳章波表示,國光石化說要進行保育措施,但報告中的經費皆由全民負擔,且所謂訓練海豚游過工業區並無科學證據、是無法信任之事,國光石化應明確提出若族群量下降到某數量時要關廠。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質疑周蓮香陸上調查觀測點刻意選在有蚵寮的地方,「這地方海豚游不進來,當然看不到」,數據有誤導嫌疑。她也質疑「現在都不易看到白海豚,要怎麼訓練、引誘牠經過廊道?林務局與質疑工程施作過程中無開發單位相關的減輕措施,要求國光石化提出,並要求國光石化對保育措施的合理性提出論證。


媽祖魚保育聯盟專員甘宸宜則以有保育白海豚經驗的香港為例,開發遇上白海豚,首先會考慮迴避,其次才是把開發區位移到密度較低的地方;即便真的要填海,也會限縮面積。國光石化頻頻被專家批評選址不宜,要求開發單位再評估。


東台灣海峽白海豚技術顧問工作小組主席
Peter Ross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會長洪家耀也發文強調,訓練白海豚完全沒有科學依據,且提供廊道讓海豚游經的經驗也因技術性問題難以克服而失敗。


洪家耀指出,任何一位海洋哺乳動物學者都知道,在自然環境下不可能訓練野生海豚游過狹窄水道香港機場和大嶼山曾有一條小水道,也是機場建造前海豚往返區域,但填海後,這條
1公里寬的水道卻再也沒出現過海豚。他強調「海豚極不可能使用7百公尺的水道,也不會聽從『訓練師的命令』游過工程基地」。


專家:不保育恐引發國際事件


專家會議委員質疑周蓮香提給專家的報告內容跟現場報告差異很大,冒出新資料、委員無從充份檢視,「這不是戲弄我們嗎?這是專家會議的錯誤示範。」此外,報告書的調查期間明載為
98310月,「現在是6月,怎會還沒調查結束就有報告?」這位委員也批評,周蓮香提出的保育措施無非「研究」、「設保育基金會」,看不出任何保育企圖,「而是不管海豚能不能活,只重視研究!」


由於國光石化開發後將影響
8千多公頃濕地、將填海造陸4千多公頃,一位委員也質疑報告中缺乏填海造陸對白海豚的衝擊。此外,這位委員也曾搭乘周蓮香雇用的船長,走同路線出海,他質疑周蓮香研究團隊的出海時間不易看到白海豚,應順白海豚的覓食特性調查,並運用較精確的聲音紀錄器調查,而非僅用目擊方式。


一位委員憂心地說:「周蓮香認為可訓練海豚,但訪問的卻是水族館的人,跟訓練野生族群是很大的差異。」另位委員則說,「中華白海豚不保育會有國際事件問題」,對於周蓮香僅以稀少資料就擬定保育措施也有疑慮。


委員認為,國光石化應把開發案位置跟海豚現狀進行套疊,才能看出阻絕效應。且因工業區與工業港相連,即便國光石化預留
15公尺水深讓海豚游,但深度不夠、根本無法利用。這位委員建議,不如將工業區與工業港位置分開還可能讓白海豚存活。


國光:股東不願意再為白海豚多付代價


不過國光石化董事長陳寶郎認為,國光石化開發對白海豚是短期影響,只要海上施工結束,白海豚就會恢復正常,「台塑也開發啊,海豚不也在那附近游?」但委員反駁,過去台灣不重視白海豚,「怎知台塑開發後,白海豚不是從
2百隻降至1百隻?」


由於有委員提議工業港與工業區可分開,若決議確認,恐影響開發時程,陳寶郎臉色一沉表示:「我們跟署長(沈世宏)認真討論過,但工業區和工業港分開是要分多遠?若分
1500公尺,要花379億、若分開8百公尺是245億,這樣你了解嗎?」陳寶郎說,股東已揚言,若要為白海豚再投資、延長開發時程,就要撤案。


擇日再開 不併入專案小組審查


因國光石化未正面回應白海豚恐滅絕的責任問題,主席要求國光石化下次應針對白海豚族群跡現資料、白海豚的棲地、活動與覓食廊道等進行確認;此外,開發對白海豚造成的阻絕與噪音影響也應釐清;確認沒影響的保育措施,及開發後萬一有影響的緊急應變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國光石化因開發問題龐大才開專家會議釐清,但主席原要將白海豚專家會議未釐清疑慮送進周五召開的專案小組審查,引發疑慮,在抗議下後改為疑慮未釐清前不併入專案小組審查。


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表示,國光石化是罕見地快速審查案件,目前國光石化召開的兩次專家會議(海岸變遷、白海豚)都未能釐清爭議,環署卻密集且交叉召開專家會議與具實質決議效力的專案小組審查,有損會議品質,呼籲環署在爭議未釐清前暫緩審查,才能確保環境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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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武裝青年阿達唱《白海豚之歌》
(來源:小豬姐)




支持國光石化開發妙言錄

發言者

內容

國光石化董事長陳寶郎

國光石化開發案對白海豚的影響,就好像我要去飯店吃飯,下樓時發現騎樓被擋住當然不方便,但我不會因此就回家不吃,只要繞過被擋住的騎樓就好。

中華民國環境權益促進會代表蔡朝鵬

我的看法很另類,生命平等,保護動物很偉大,但若把白海豚當做陳進興,那白海豚就是殺人無數。動物在佛經裡是畜生道,你(環團、保護白海豚者)跟畜生太接近,最後會有感情的牽扯。不是保護不對,而是過度保護根本違反自然。

按照佛經來看,個人果報會產生依報。什麼地方會有什麼動物都跟環境有關係,但若跟人牴觸時,我認為要以人為優先考慮。人生難得。為了要保護所謂殺那麼多小魚的動物而阻絕開發單位,讓彰化無人可就業、也無生存環境,在佛教的思想裡是有罪過的!

若是開發單位有污染,我們可以討論。我的另類思考就是以佛教的觀念來看,不要因為保護稀有東西去犧牲開發單位照顧人的偉大意願。我最近看了很多佛經,我這樣講我不會下地獄,動物何時生存跟絕跡都有宇宙定論,我們不要過份干涉跟照顧。

苗縣府畫唬爛 後龍案依然補件



「環保救國、先救灣寶」、「我愛西瓜、不要污染」,上百位後龍居民與環保團體4日在營建署門口高喊,要求苗栗縣政府停止開發後龍科技園區;隨後進入營建署旁聽發言,由於苗栗縣府資料造假、無法回應委員質疑,最後決議補件再審。


苗縣府:開發後農工兼顧

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由苗栗縣府以重大建設為名提出,位於灣寶里,開發面積達334.83公頃,以做為中科、竹科產業鍊節及輔導違章工廠為由提出開發,用水、用電也都取得主管機關同意。


但因開發場址占私有地150公頃,其餘為保安林與山坡地,意即所有工業開發都必須徵收私人土地,引發灣寶居民抗爭。加上引入污染產業、破壞農地完整性,歷經2年時間審查,分別在區委會與環評大會中被決議不進入實質審查及退回專案小組再審。被退回後,此案一直未送環評審查,區委會審查則遲至4日才提出。


但苗栗縣政府卻宣稱此案在環評專案小組通過「有條件開發」,並強調苗栗縣的工業區,包括竹科竹南基地、頭份、竹南與銅鑼工業區使用率已達百分百灣寶農地使用率低、農業收益差,應開發工業。縣府民調後也獲得8成民眾同意。苗栗縣府並強調,將特農區變更為工業區後,會把非法工廠使用的農地再做為農地使用,且排除原開發場址的東鄰灌區,絕對工農兼顧。



居民:開發併吞農業

灣寶居民張天寶質疑,全台閒置工業區光生產基地就高達2263公頃,若扣除都市型工業區,其未使用面積可達14個後龍科技園區開發面積,「這些閒置地都未使用,開發新的幹嘛?」此外,銅鑼科學園區通過開發至今沒有廠商進駐,甚至因為使用率低而劃設客家園區,「強制徵收農民土地給工業,搞什麼鬼!」他也痛批,灣寶是農委會花大錢輔導的特農區,「為何要先鏟平再弄新的?」


反後龍科技園區自救會理事長洪箱指出,農委會並無同意釋出農地,縣府卻指稱農委會已同意;「且特農區是專家來劃定的,那些專家難道都是白癡?」灣寶李長謝修縊並說,縣府取消開發東鄰灌區、規劃以水尾做為農業用地,「但叫水尾就是因為易淹水,還曾整修大排,這種地方可以當農業區嗎?」


灣寶社區發展協會會長陳幸雄大罵:「完整農地要併吞為工業區,這個縣政府真的可惡!」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理事主席陳秀枝表示,灣寶長期和主婦聯盟消費社合作,當地的有機食品產值很高,希望苗栗縣府不要污染優良農地。


環團:資料造假


彰化環盟代表杜文鉁直指苗縣府資料造假。他質疑縣府引入產業將符合經濟部「興辦工業人利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之低污染事業認定標準」,因此不會引進紡織、原油、化學原料、礦石等產業,但這些明明就是經濟部認可的低污染產業


此外,與後龍科技園區比鄰的東明工業區日前因為土壤液化而解編,「左邊跟右邊的土地有差別那麼大嗎?」杜文鉁進一步指出,包括經建會、工業局、農委會與經濟部都未明確同意此案開發,經建會甚至行文給居民表示「不是國家重大建設」。且縣府提出欲進駐廠商名單也不正確。


杜文鉁說,後龍科技園區不在水利司規劃的供水範圍,而有供水計畫的通霄工業區反而沒有招商與開發計畫,資料根本完全造假。荒野保護協會保育部主任周東漢透露,此案在97年審查時農委會曾明確表示「不同意開發」,但之後又表達「尊重苗栗縣」,據了解已受到政治力介入;周東漢指出,此案開發不只影響農業,中部缺水問題嚴重,為開發工業還要興建水庫,將產生水資源利用搶奪問題,苗縣府不能能無視國土的合理規劃與分配。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發展學系副教授廖本全則直言:「此案早就過了補正審查時限!」他指出,苗縣府以和居民進行溝通為名延遲1年送區委會審查,但未針對區委會委員與居民的質疑進行釐清。


廖本全表示,苗栗縣府未和利害關係人(灣寶居民)溝通,同意者都是縣議員,根本沒有代表權;苗栗縣府反駁,開發本就不需取得地主同意。廖本全反駁:「根據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2規定,需要取得地主同意!」痛批苗栗縣府扯謊。


縣府:開發灣寶無庸置疑

苗縣府說,8成居民同意雖是「口頭隨意調查」,但比例很高;至於居民戳破工業區使用率一事則回應:「居民的資料是上網找的,我們會上網,就是要招商;」苗縣府補充,閒置的工業區位於都市,有污染的鄰避效應,土地貴、不易招商;其他的土地過於畸零也不利後續開發;而灣寶是竹科四期開發時曾被選定的基地,鄰交流道與高鐵5公里,便於科技大老開會,「開發灣寶無庸置疑。」


工業局專委何莉莉幫腔,苗栗縣已開發工業區已老舊,為招商便利,「原則上同意開發」,但她坦承欲進駐科技園區的廠商僅口頭承諾、不願書面意見確認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痛批:「都市型工業區因鄰避就不開發,難道灣寶人該死?根本是柿子挑軟的吃!」杜文鉁也駁斥何莉莉:「西湖有52公頃、西山工業區也有80多公頃,工業局說謊!」何莉莉才改口。


委員:區位不宜、違法事項多

區委會委員對苗栗縣府指稱灣寶農地使用率不高而要強徵農地有質疑。「縣府應保障人民財產權,要重新調查利害關係人意願。」此外,苗縣府強調「本園區開發『無可避免使用後龍經辦竣的特農區用地』」,要求苗縣府說明「無可避免使用的客觀評估內容」


委員也要求苗縣府提出進駐廠商與科學園區的分工體系,且預期開發效益不能只評估產值,也須包括農民、社會、環境、文化的成本損失,質疑「這裡一定要開發工業區嗎?工業區更新是新政策,應先處理閒置空間。」


此外,開發場址目前也發現一考古遺址,依文資法第51條規定,政府機關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時不得妨礙遺址保存及維護;理應劃出保護範圍與提出保護計畫,但苗栗縣府卻僅表示「施工前再調查」,已違法。


委員也質疑苗縣府選定區位的標準。他指出,全台沒有哪個工業區的交通便利性需要離交流道跟高鐵鄰近5公里處。若放寬標準,就有替代基地,絕對不是「開發灣寶無庸置疑」。此外,徵收農地供工業是不可逆行為,要求縣府永續發展分析。


一位委員補充,徵收人民土地涉及憲法保障的財產權,縣府本該依行政程序法第7條第2款規定,尋找對人民損害最少的方法,苗縣府違背法規本意。他嘲諷說:「若縣府去灣寶調查是否同意徵收苗縣府做為工業區,說不定95%同意。」他也特別質疑將違規工廠移至特農區再把已污染土地做為農業區一事,「摸良心一下,講這話你們自己相信嗎?」



最後區委會閉門討論,雖所有專家學者認為此案應直接送大會駁回,但經建會與工業局堅持讓苗縣府補件,區委會決議在苗縣府針對居民與委員質疑提出針對性回應前,將不會審查。苗縣府最慢要在半年內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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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會委員意見

委員

質疑與應補充內容

委員一

(一)營建署資料表示環評退回專案小組,縣府卻說已通過開發,是誰說謊?

(二)苗縣府說農地使用率只有16.4%,農委會資料是至少60%,誰說謊?

(三)苗縣府應提供苗縣府所有工業區使用率、有意願進駐的產業類型及使用率狀況。

(四)灣寶社區強制休耕資料

(五)應針對灣寶居民進行是否願意開發的意見調查

(六)苗縣府說「本開發『無可避免使用後龍經辦竣的特定農業區用地』」,應解釋何為無可避免?農委會是否真的同意,配合措施具體內容為何?

(七)苗縣府表示開發將不影響農業,不造成影響的客觀評估為何?

(八)此地開發後與竹科、中科的產業連結與分工體系為何?

(九)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2規定,國土利用合理及適當者得以開發,此地的「區位適宜性」評估為何?

(十)應評估農民損失及社會環境文化付出成本。

(十一) 應針對開發場址內苦苓腳遺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提出維護措施與保護計畫。

(十二) 應提出工業區更新的可能性。

委員二

(一)苗縣府說開發案是為群聚效應,但縣府提出的廠商別看起來不可能有群聚效應,請釐清。

(二)苗縣府宣稱開發後能引進23000多人就業、年產值2百多億,計算方式為何?

(三)苗縣府在工業區內劃設住宅區31公頃(可開發面積140頃、全為私有地)、未來引進社區居住人口為13000人,此開發項目內容的必要性與內容應說明。

(四)苗縣府宣稱灣寶社區53%農地休耕,但北區可有2期稻作、甚至3期耕作,應釐清休耕情況。

(五)苗縣府應釐清灣寶社區有機農業的正確產值。

委員三

(一)說明為何要解編東明工業區

(二)苗縣府應清楚定義使用率為何?

(三)苗縣府應說明後龍科技園區如何吸引高科技廠商跟加速傳統產業升級。

(四)輔導違章工廠的可行性評估。

(五)苗縣府應提出灣寶地區農業產值計算。

(六)苗縣府應說明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內容,為何將高度適宜性的農業發展地區變更為工業區

(七)苗縣府應明確說明變更農地為工業用地後,何以能夠「工農兼顧」。

(八)苗縣府應兼顧農業多功能性。

委員四

(一)開發目的之一是輔導違規工廠,其得失的評估為何?

(二)應將苗栗縣境內工業區的使用情形依特性表列,並針對使用率提出嚴謹定義。

(三)放寬交通需求標準,提出開發場址的替代方案。

(四)苗縣府宣稱要引進低污染、低耗能與低耗水產業,應先釐清定義,並「正面表列」引進工業別。

(五)農地變更工業用地為不可逆行為,應提出永續發展分析,並評估農民損失與環境衝擊及社會公平的評估。

(六)縣府宣稱有8成以上民眾支持,其身份為何?

委員五

(一)苗縣府應依照行政程序法第7條第2款補充對強制徵收人民土地損害最少的方法。

(二)應針對灣寶居民進行同意開發與否的問卷調查。

(三)苗縣府宣稱將引進與南科相同廠商進駐,但與事實不符,請重新評估產值的計算。

委員六

(一)1935年此地曾發生大地震,請評估開發場址位於高液化潛能

區的潛在問題,必須列入開發計畫書中交代。

委員七


(一)苗縣府應將開發計畫與第二次通盤檢討原則與縣市發展原則進行比對,以釐清此開發案是否與上位計畫有衝突,不能以「開發無庸置疑」做為回應。

(二)徵收土地是最後手段,非必要不得為之,此開發案幾乎全位於私人土地上,沒有民主國家會這樣做,苗縣府應提出必要性及相關依據。




苗栗縣政府妙答錄(製表:胡慕情)

委員提問

苗栗縣府誠實答

在灣寶社區開發必要性為何?(區位適宜性)

此地為當初竹科四期評選基地之一(灣寶、銅鑼、竹南),其他基地都開發,縣長劉政鴻把灣寶開發列為政見,所以要開發。

為何沒有開發場址替代方案?

苗栗縣80%都是山區,不宜開發,開發工業區要交通便利。因為科技大老說「希望開會方便、一小時內可到」,此地位於交流道附近,所以最適宜自然沒有所謂替代工業區的思考。

後龍科技園區引進的是傳統污染產業,為何以高科技為名?

科學園區和科技工業區沒有太大差異,只是管理單位不同。此外,技工業就是減少製程對環境的污染。因此傳統產業不是夕陽產業,只要升級就叫科技產業。

工業區閒置率高為何還宣稱利用率100%、必須開發新工業區?

工業區土地賣出代表我們已不能釋出,至於買主何時要開發是他們的事。為了要照顧「某一層次的人民」,我們才要開發新的工業區。


中科四期急通過 環評結論恐變更

為降低中科四期開發廢水對環境造成的衝擊,環評結論規範,中科廢水除需經廢水處理廠處理後排放,「排放前」應在「廠區」內設置「不影響土壤與地下水的人工濕地」。1日環署召開第一次專案小組審查,不過委員認為「這份報告與環評結論無關」,要求中科局另外提案,未來環評結論可能變更。


為對中科放流水進行監督,環保團體多次在中科四期審查會議中提出設置兼顧景觀與污染防治的人工濕地,中科局在98年10月23日先承諾願意設置至少0.1公頃的人工濕地,之後98年11月10日環評大會也另訂「廢水經廢水處理廠處理後排放前,應在廠區內設置不影響土壤及地下水之濕地處理,再降低污染濃度」。


此外,因中科四期環評過關時,並未明確指出未來廢水將排至何處,環評結論也規範,若未來廢水排放入海,建議再興建一處人工濕地。簡言之,中科四期開發至少應設置一處人工濕地、至多三處。


中科局報告指出,規劃的人工濕地為0.38公頃,可處理160CMD污水量,污水中的總毒性有機物(TTO)與重金屬等也會訂定專用小水道納管限值,符合排放水標準後才能排入;為防止污水滲漏,也會做皂土層與混擬土的處理。一般來說,放流水排放需經三級處理,不過此人工濕地的導入水為二級處理後的放流水。


不過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質疑:「廢水都還不知道要排去哪,這部分不該先處理嗎?」她也質疑中科局為何只設置0.38公頃的濕地,「這麼小面積,如何降低廢水廠12萬CMD的廢水污染?


反中科熱血青年聯盟成員林明樺補充,中科局未提及人工濕地處理飽和後的配套,此外,「中科局認為完成後可降低50%的污染,那剩下的污染呢?」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建議,中科局應朝全面回收、零排放的目標邁進。


彰化縣環保局表示,環說書規範人工濕地設置應「不影響土壤跟地下水」,但中科局規劃的濕地逕流水是二級處理後的廢水,「這跟審查結論恐怕不符。」此外,中科局也未對土壤與地下水做嚴密監測;至於底層防滲的施作工法,中科局將採牛踏層的工法,「但當地是沙質土,是否可行?也涉及土方與借土問題。」


環署水保處則質疑,「審查結論要求設置濕地是為降低污染物濃度,但處理量只有160CMD,跟污水廠的12萬CMD差異很大,根本是景觀池。」督察總隊直指:「這個設置計畫根本只有景觀功能,違背審查原意。」


督察總隊指出,濕地必須處理與跟污水處理廠同樣規模的水量,而中科局認為人工濕地可降低50%的污染,「何不加大濕地面積?」


一位環委無奈地說,依中科局提出的設置比例,只佔全流量的千分之1.3,「對降低污染物濃度根本微不足道;除非中科局認為只降低一點也叫降低。」值得注意的是,未來排放到海洋或河口,總氮與總磷是關鍵影響,一位環委直指:「若是就地放流,總氮和總磷都會超標。」


但中科局表示,「為遵守環評結論」規範的「降低污染濃度」,必須採二級處理廢水,「不然三級處理的水已經很好,將不符結論。」針對濕地面積太小的問題,則以「環評結論中的『廠區』指『污水處理廠區』」、面積不夠為由不予擴張,至於處理的水量問題則予以迴避。


環署綜計處解釋,「結論原意是『降低污染物濃度』,廠區應指整個廠區,而非廢水處理廠」;施月英則痛批「中科沒良心!能處理得更好為何不處理?」但中科局堅持,「環評沒規範怎麼做,至少做到『文字上的』標準」,坦承濕地景觀功能大於污染削減目的


由於環評結論涉及法律位階,審查委員紛紛表示「這很難處理」,委員李育明則建議「開發單位變更結論,把環評結論和承諾併為同一項」,但遭環團批評「為開發單位開脫」。


李育明雖否認,但委員內部討論時,李育明提議將人工濕地問題切割。最後會議做成「報告只涉及中科局將設置至少0.1公頃的濕地」,但與環評結論無涉、應另案再提報告的結論。


讓人質疑的是,結論確定後原先表示「不考慮變更環評結論」的中科局,得知可將嚴格的環評結論與環說書承諾合併為「較可行的施作方案」後,表示將等會議結論出爐後討論。環團質疑:「環評結論若能隨意變更、公信何在?」要求中科局勿玩弄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