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吧,樂生的朋友們





其實,一直希望消息是假的。或是,這不是什麼複雜的地下水層問題,只是下水道危機。2007年,所有人(媒體)都把工程師王偉民提出的樂生質疑當成保留抗爭的棋子。當時,認真地相信這件事,花了好多時間盡可能聽懂複雜的工程問題,但2010年的如今,我多希望這真的只是不入流的手段。


可惜的是,事情似乎愈變愈糟。當樂生開挖、房舍開始產生驚心動魄的裂縫後,一度還是相信著捷運局的「專業」。某程度心中還是願意信任,畢竟,捷運機廠、樂生全毀,牽涉的不是只有硬體或文化這樣的事,而是人命,一條一條人命,撐過無數次迫遷、被囚禁又被錯誤對待的,樂生院民的命。


所以去訪問捷運局,尋求它們的保證。畢竟王偉民的說法太駭人、畢竟樂生這麼坎坷地走到這一步,難以想像還有更壞的情況。捷運局也給了似乎合理的解答─續住區正因安全才叫續住區,非續住區裂是正常的,但我們保證它們不會崩塌。


因此儘管訪問中捷運局對於樂生對工程所造成的麻煩依然感到輕蔑,強調「以前做捷運從沒有人質疑我們」卻避而不談機廠如何從溫仔圳來到樂生、一面說著「這都是政治決定」…已經不太生氣並能好好聆聽、確認捷運局說的每句話,只因為需要保證,需要捷運局斬釘截鐵保證住在這裡的院民能毫髮無傷。


事隔一周,事情卻變了樣。續住區裂了。這裂縫持續擴大。得知消息後前往樂生,遇到捷運局北工處工務主任施勇伸與大批工程人員、台灣省大地技師,他一見到我,臉色一沉,腳步迅速地離開一語不發。不回應「不是說一切都在掌握中嗎」的提問,對於監測是否出了問題也緊閉雙口。直到下午似乎平復了心情、得到授權,他才能在電話裡對我說明。


而這說明讓人驚心。當前一次訪問時他說,經過北市大地技師工會、多家顧問公司做過透水試驗後,數值沒有多大變化、捷運局是以較保守(意即更安全)的方式施作工程,在續住區裂了後他卻說:「我們當初也是相信顧問公司,但現在我們還要再做確認。」所以,找了台灣省大地技師工會,然而,台灣省大地技師工會與確認530方案可的台北市大地技師工會幾乎是同一批人。


剎那間感到諷刺無比,當外界以為「捷運樂生可雙贏」的530方案已經解決了問題,卻在捷運真正開挖後才知道:光抵擋迫遷這件事本身,才是解決一切問題的鑰匙。




記得關於樂生開挖,過於豐沛的地下水是否會因此壓力失調而像換氣的鯨魚噴氣那樣把樂生、新院區與捷運機廠一起噴走,在工程會、市議會辦了幾次公聽會,沒有結果。王偉民質疑透水係數錯誤、若捷運局按此施作設計將會產生安全的問題,承包工程的顧問公司坦言試驗錯誤,但據聞捷運局北工處長吳沛軫一句「不用怕,他們聽不懂!」周功台就此否認。


於是眾望所歸的捷運開始挖了。每天,坐公車經過幸福與思源路口時,都會看見路口的圍籬上寫著「幸福站」。思源路一整條壠山林企業開發的建案如雨後春筍冒出來、頭前國中操場旁那塊總被我們戲稱會有歹徒躲在裡頭的芒草原,也都鏟平成為建地了。最麻煩的總算解決了啊,樂生。



但怎樣也無法覺得開心。就算幸福站離我家走路只需要十分鐘不到的時間。心裡卻記得那些裂縫像蜈蚣、像毒蛇,那麼擔心它們的擴大。因為院民們告訴我:「我們不要搬。」


剛出院的呂德昌阿伯變得很虛弱了。原就削瘦的他在癌症與腳痛的折騰下顯得更弱不禁風,走路更加不便,連說話都更加不清楚。八月中去找他時,他領著我和E進去房間看他床頭旁的裂縫,補過的痕跡那麼清晰,如此駭人。我問呂阿伯擔心嗎?他沒有回覆,只數落著捷運局這樣補強是不行的、說著才補怎麼又裂了…


「呂阿伯,如果真的很危險,我看是不是要先搬?」他沒有回我,卻說:「新大樓現在開始在整修,把原本一間大的變成幾間小的;」他喘口氣,繼續叨唸:「他們早就準備好要把我們都搬過去,我跟妳說,我不會要搬的。」


幾天後,呂阿伯甚至跟樂青說:「我覺得那裂縫不要補了,要給人家看是怎麼裂的!」


這話是埋怨,但不是賭氣。如果,陪過這些院民走過每一次的迫遷,眼見警察如何對付手無寸鐵的學生,公權力如何指使數百名警察攻堅,拿電鋸鋸門、破窗,把藍阿姨從貞德舍逼出來,讓她連回到貞德舍上廁所,都必須在眾目睽睽下脫下義肢證明她真的有傷─院民不會想再搬的。染病之後她們失去自尊,原以為社會已經民主、不再輕視漢生病、能有同理心尊重她們時,她們才發現,幾十年過去原來一切都一樣的,「為了社會」、「為了國家」,她們就是該死。院民不會再想搬的。


這麼簡單的道理要怎麼說才懂呢?她們是用生命換尊嚴,要怎麼說才懂?




雨漣、Cobain、How週六回樂生,她說阿添伯那天哭了。阿添伯對她們說:「以前樂生後山竹筍非常好吃,但送到山下沒人敢買,因為覺得上面都有痲瘋病菌,大家覺得樂生的一草一木上都有著痲瘋病菌,不能碰。現在捷運局來要開挖了,這些病菌就不見了。」


我們有那麼需要鏟除樂生院民嗎?


豪宅已經建設了,分段通車也可行了,還有需要鏟除樂生院民嗎?


捷運局受訪時說:「如果按照我們原本的方案(樂生全拆),根本不會有什麼裂縫或安全的問題。」但這信誓旦旦的發言,卻是在捷運局原以為「正確」掌握樂生地層的情況下,那時候,續住區還沒有裂。如今,續住區裂了。王偉民判斷:「若全部都挖掉,恐怕才更慘。」


想起捷運局北工處前副處長方壯勵曾有的坦承:「當初捷運機廠五個方案,我們是不選這裡的,因為這裡不適合。」地層的變化、狀況,人類是永遠無法正確探知的。人類永遠只能透過模擬的情況推測,希冀工程技術可以補救。但這是賭,倘若,我們不知道、所謂科學的證據是假的,這就是一場終輸的賭局。




樂生院續住區的裂縫是個警訊。如今,捷運局打算再度搬遷院民,顯示情況已經危急。但王偉民說,只要回填土、不再開挖,暫時不會有事。爭議的風頭已過,只要暫停施工、分段通車,花半年時間好好正確地釐清地層問題,一切都還有可以挽回的機會。


唯一的問題是技術官僚的面子。但天秤的另一端是樂生院民、迴龍醫院的病患、捷運施作人員的性命,以及如我一般的新莊人,是否必須承擔更加延長的通車時間。


我們在等專業回歸專業,而非服膺政治。


這個星期二早上九點,八月最後一天,讓我們一起站在台北市政府前,向捷運局的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喊話,請它們正視過去的錯誤。只要退一步,所有事情都可能圓滿解決。就差這一步。就差你的參與。


回來吧,樂生的朋友們

州界人生



要能不斷往來湍急的大渡河,不是憨膽,就是備足了一去不返的勇氣。


離開台灣的第十一天,到了康定,川藏公路的咽喉地。戴著牛仔帽的康巴漢子足足開了十二小時的車,才帶我們顛簸走過大、小雪山、正式告別雲南,扣敲藏區門戶。


巴士才剛抵達,隔天租借的麵包車師傅就已到了康定等我們。他們是長命與丹丹,四川省甘孜州甲居藏寨的藏民。倆人話不多,笑起來有酒窩小小掛在嘴角。此後幾天,我們得倚賴他們一路走過紅源至九寨。


拉車,是中國多數名勝所在住民們的謀生方式。丹丹讀到小學五年級後就不再上學;在沒有義務教育以及窮困生活條件下,很早就開始了小小童工的生活。輾轉學了幾項本事,卻都無一持久。最長的一段經歷是木工,老闆包吃包住,就是薪水發得少,一個月能掙得六百塊人民幣,就已經很了不起。


甲居藏寨幾年前被選為中國最美農村,聲名大噪後,務農為主的居民開始經營民宿,往來甲居的路自然也成為攢錢的門路;丹丹於是離開木工廠跟著長命,花了四萬塊人民幣買車,成為甲居藏寨年紀最小的司機。


長命在我們出發前先交待:「待會若有人問起,就說妳們都是長命的朋友。」見我們丈二金鋼摸不著頭腦,長命補充:「現在路權(康定至丹巴)被買斷了。我們其實不能載客的。」但路被誰買斷?他倆說不出個所以然;只知道:被發現就得罰款。


車行不過半小時,果然就被攔下。丹丹和長命下車交涉一番,又遞菸,又陪笑。在那時,還不知道丹丹比我年紀小、僅二十四歲。也在那時候才知道,原來丹丹和長命都結了婚、有小孩,長命是丹丹的表妹夫。丹丹為他的兒子取名格西‧尼瑪(大學與太陽)。為此,他順著大渡河往來載客。載我們這一趟,可拿到一般工資的三倍。「載完妳們,隔兩天還得跑趟更長的哩!」丹丹說。



沿大渡河而上的路況,幾可與莫拉克災區比擬。大渡河是條野河,坐落在高山深谷,水流湍急,汛期時浪濤洶湧、每每釀災。因其水量豐沛,大渡河成為中國這十年西部大開發的重點專案目標。


大渡河地區屬高山峽谷區,地質構造運動活躍:地質上升,河流下切,坡體穩定性極差,因此,水力發電龐大的二十二座發電站工程,不但將大渡河切得肚破腸流,更對河床、坡腳造成巨大擾動。於是這一路上落石不斷,夏日午後大雨,則讓道路更加泥濘不堪。為了工程進度,砂石車急速往來修補;也才第一次明白:蛇行與狂鳴喇叭竟是保命要件。


前往四川前不久,通過新聞報導得知有巴士墜河。等我們行經大渡河時已經事發第三天;二十七條人命,已成東逝水。一路上處處張貼著告示:協尋屍體,一具五千元。另方面一路則不斷有標語提醒:「向水電建設者們致敬!」、「開發一條河,造福老百姓」。


於是在騰空飛起的麵包車裡我開玩笑地預感─欸我說不定也要被甩出車去。



車行第二天,丹丹忽然說「快到阿壩州了。」不一會騰空的屁股竟就乖巧老實地落在椅墊上;「這就是阿壩州。」丹丹說。「怎麼判斷?」「路嘛,阿壩州比較有錢,是柏油的。」州界不是路牌,是土泥路和柏油的差別。


阿壩州也是藏區,不同的是,它有黃龍、九寨溝等每年遊客數破億的景點,公共建設狀況相對較好。


通往九寨溝前得穿越廣闊無垠的草原,心想,應能就此一路穩當當地穿行草原,卻在前往郎木寺途中,再度聽見丹丹不斷急鳴喇叭;坐在麵包車中間靠左的我向外一望,就此眼睜睜看著對向車道一台車直往我們衝,丹丹眼見對方索命似的速度,立刻緊急剎車、方向盤向右打偏希望躲過。


但一切都來不及,最後一眼是見到對向那輛車往我撞上。在意識到「啊車禍了」之前,已經天旋地轉。


據說車子翻了五、六圈。被拖拉出車子的我們幸虧無嚴重外傷,但皆難以行走,我附帶呼吸困難。丹丹最後才出來,急著問我們「有沒有事?」然後再問「是我的錯還他的錯?」


當然是對方的錯,然而肇事者卻消失,留下沒有車牌的車。旅伴之一抓著相機蒐證,被路人告知肇事者是個未成年的娃兒、跑到草叢躲了起來,方才告知丹丹揪人。而約莫一小時後,救護車終於緩緩駛來。


醫生和護士走下車,拉開門,面無表情地對受傷的我們一行六人說:「自己上車。」驚魂未定上了車,救護車啟動,飄來菸味。要求醫師熄菸,他竟恍若未聞,語氣強硬說了兩次,才終於不情不願照做。


行駛一會兒,這台川主寺來的救護車人員忽然說:「今天醫院不照X光,得送去再十七公里遠的松潘縣城。」頓了一下再說:「救護車得收五百元,今天沒有收據。」


進退不能,只得應允,旅伴偷偷透露:「這是中國醫院的常態,坑人。」救護車在確認有錢可收後加快速度行駛在碎石路上,我們則因禁不起震動而發出無盡哀嚎。此時,天空忽然下起大雨,接著成了冰雹,泥石流倏地自山壁快速奔流而下…我們佯裝什麼也沒看見,並且為這爛透的倒楣劇碼而笑了出來。


那時我們都還不知道,這笑聲出現得太早。



到了松潘縣人民醫院,雨依然滂沱。車子停穩後醫事人員連車都不下,回頭伸手便說:「錢呢?」一面指使我們下車,然後「自己走上三樓去找醫生」。人身地不熟,連個急診室的招牌也沒看見,加上不良於行,在擔心之虞,強烈要求醫事人員請醫師下樓,但無論怎麼請託,她們就是不肯。


「不然妳們其中一個跟我們一起上樓!總得見到醫師才放心,否則不給錢了!」下了通牒,醫事人員才不情不願地領我們上樓。心裡想:「好在,好在我們手腳仍在、脊椎沒斷、意識清醒,否則怎麼上三樓?」


仔細看了醫院,陰暗潮濕,整個三樓就一位醫師和護士。診間不遠就是廁所,還沒進去呢,就聞見久未刷洗的味道,不知是清水還是尿水,淅瀝瀝地滲到走廊來,馬桶自然也積垢如泥。排定等待醫師看診,才發現醫院尚未資訊化,診間裡的桌上還有針筒及帶血但已乾涸許久的棉花。醫師眼也沒抬地問了我們發生什麼事?每個人前後花不到兩分鐘便說:「我看沒事,就去照X光吧。」這次,是拿著診單再走下一樓,繞向醫院前方批價、檢查,再拿著檢查結果,走上三樓找醫生。


看診完,一行人除嚴重疼痛外似乎沒有大礙,這時擔心起丹丹的車子,大家都想著「他還有一家老小要養」;但既是對方肇事,無牌照又未成年,丹丹似乎有保險,應該不必太擔心。


然而此時留在車禍現場處理的旅伴捎來消息:肇事者的叔叔頂罪不成,領人要打長命與丹丹。同是藏民,但公安有意袒護阿壩州的自己人,把丹丹和長命帶回警局,要他們先擺平「另一個州界」的我們,才肯釐清肇事原因。



隔天丹丹和長命都從警局出來了,肇事者和他打人的叔叔也帶著救兵來。一個聽說是公路局的長官,堆著滿臉笑拿著一千元人民幣說:「這是慰問妳們的。」強調不是營養費、不是賠償費,強調那娃兒其實有牌照駕照只是沒帶在身上。但前一晚在警局的筆錄,卻是那叔叔以「我這娃兒父母雙亡、又是智障」代寫。


也在那一天才知道,丹丹哪裡有保險?他保的是強制險,撞了人賠人,被沒牌照的車撞了,他僅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談判進行了三天。不善言辭的丹丹最後被迫接受「一人負責(台灣遊客)一半」醫藥費與相關費用。看這情勢,我們只得把蒐集的證據給他,一行人擠在房間裡一人一語地指導丹丹該怎麼和對方討價還價以要求車子的賠償…


大夥話說得又快又急,假扮公安模擬強勢問話狀況,丹丹無語,只能強記我們為他寫下的證詞,大夥心裡不約而同地想:「車子的索賠恐怕難喏!」那幾天丹丹的笑容愈變愈少,我們決定假意收了丹丹的那一筆再還給他,他滿懷感激不斷說謝謝,「謝什麼?我們是朋友呀!」我們說。丹丹又笑了,卻也變得更加寡言。


那瞬間意識到,有一股牆矗立在我們與丹丹之間,車禍前交換不同文化、互學語言所建立的對等時光,已經一去不返了。



「以後還跑車嗎,丹丹?」


「跑。這事還不敢跟父母說呢。」丹丹說,會想辦法把車修好、賣了、重買車,再度往來崎嶇不平的大渡河。


丹丹憨憨地笑,對我們說再見。


分道揚鑣、回到台灣後才想起─隨車也翻滾五、六圈的丹丹,始終沒能上醫院。




原文刊於《旺報》99.08.29

寓言




很快地,從中國回來後已經兩週,雖然出發前先將第一週要出的專題告一段落,回來後,仍發現有許多需要調整的地方:催稿、改稿、退稿、再改稿。並且不幸地感冒,災民夜宿凱道那晚忙到直到午夜,活動結束了雨也下了。主管說:「可以了,妳先回家吧。」大雨滴滴答答地落,頭一陣暈眩。和C、J兩人走入捷運站,吐了一回。


嘔吐過後好多了。身體用頑強的防禦方式抵抗外來不適。可惜,心沒有辦法嘔吐。


已經一週了。坐在樂生院新大樓那些被外界稱為家但一看就是病房的空間裡,一直想逃。想著熬過幾十年囚禁歲月加病發的苦痛,卻在如今選擇自殺的院民,就有說不上來的疼。


選擇鉅細靡遺寫下汪江河阿伯自殺的過程,有一番掙扎。是不是消費自殺有著模糊的界線,塗抹刪改多次,最後在主管的允許下這樣刊登。一直到現在仍覺得汪江河阿伯的死很諷刺,當一位院民用呼救的鈴繩自殺,所謂的「好好照顧院民」,完全只是荒唐。


我們都以為死亡在樂生院已司空見慣。院民們總說,哪棵樹上沒有吊死過人?但當陳能標阿伯訴說他如何看見汪江河最後一面的手勢,我知道死亡從來不會被習慣,而對這個社會來說,也絕對不能習慣樂生院民的死亡。但專題寫完了,聽說樂生院主任看見了,但只說:「大家不用太相信,這個報導我們尊重,但是不予置評。」


就只是不予置評。


而我卻不能忘記─「阿河是真正要死。」陳能標阿伯那天用力又一氣呵成地,用兩手做成汪江河將繩子繞脖三圈後,再纏在僅剩的兩隻大姆指上的自殺動作。力道勁強如刀。我彷彿看見汪江河阿伯的人頭落地。


但那人頭咚咚咚地,只能激起幾聲響。


然後,中科這週就要決生死了。儘管社會輿論都那樣清楚地質疑,吳敦義、沈世宏、葉俊宏、楊文科等人依舊八風不動。傲慢地丟一句「我會負責」。但究竟他們以為自己是誰、能負什麼責


逼得人一點點感傷的力氣都沒有。也終於體會李銳《太平風物》裡,用袴鐮砍了村長杜文革的頭的陳有來的心情。


陳有來砍了杜文革後,叫了盅酒,把杜文革的頭放在桌上說:「我今天把你放到這張桌上,就是想和你平起平坐說句話…我要是不割了你的頭,就永輩子也別指望和你平起平坐講事情。你是個人,我也是個人…」


人一個一個死。當人一個一個死而高高在上的人仍然只有嘲弄,故事就會變現實。

正義天啟時








今天,想起三月十一日那個乍冷還暖的春晚。在蒼白的日光燈下,律師林三加半靦腆半嚴肅地,在台大城鄉所某一間教室內,講述中科三期環評被撤銷、行政單位卻硬拗的過程。那陣子,從一月以來,數次見他落淚、瀕近狂暴。但那個晚上他溫溫和和柔柔暖暖說:我還是相信法律。


他在投影片上秀出一位女神,她是正義女神。一手持天平,一手持劍,眼罩罩其雙眼,英姿挺拔。三加律師說,司法的可貴在於「無視被告的容貌、權力、身分、家世、地位」,僅倚賴天平衡度出的真相,讓正義女神揮動懲奸除惡的制裁之力。



那時候,有點淡淡漠漠。不是不相信司法可以做出正義的判決;只是,正義的判決似乎只在神界得以運行。一旦落塵入凡,就無法避免有心人將骯髒塗抹其上。權力與陽謀粗暴地姦殺正義女神。當時的環保署長沈世宏、環署綜計處長葉俊宏、國科會主委李羅權與中科管理局長楊文科,對台灣導演了這樣血腥而齷齪的一齣戲



但受中科三期毒害的后里農民們不若我稚嫩而易受挫。村長馮詠淮、農民廖明田、陳欽全等人就硬挺著賭上司法與法官「有尊嚴」。除卻大規模的北上抗議外,他們請託三加律師繼續提告。這次,要求法院,基於環保署、國科會、中科局等應該「依法行政」的行政單位「貪贓枉法」,應對中科局與環署定「停止執行」與「假處分」,以保障大台中地區農地安全與居民健康。


假處分。這個名詞不知道在各個社會運動場合出現幾回?不消說,中科三期初始開始訴訟也用過、爭議懸而未決至今面臨人權與古蹟捷運可能三輸的樂生也用過。但法院沒有,沒有讓假處分給予苦難的運動者一絲機會。於是,最好的時機都過了,崩壞與腐朽一天比一天更嚴重


但今晚,收到七月三十日,高等行政法院已定環署「假處分」的判決書。看到窮理的報導,一時半刻有點恍神,雖旋即說了句「好爽!中科四之後中科三!」但誰知道是不是緩兵之計?誰知道,在財團與政府密為一體卻被打個滿頭包的此刻─不會狗急跳牆兇狠反咬?


(太悲觀地判斷一切都要謹慎。我們何時被訓練成連快樂都要低調?)


默默地將手邊的事做完,離開公司,去看中醫。細針在背上通過電流,刺麻酸軟,癱著無法動彈。九點吃完晚餐,搭車回家,抽出兩份高等法院的判決書細細閱讀,竟忍不住一陣激動。


像是車禍瘀傷的背因針灸被剎時打通那樣,針對環保署假處分一事的判決書,縝密精準地對中穴道,一一駁回環保署與國科會、中科局在準備庭時毫無邏輯、自說自話又自以為是的法律詮釋。雖然這一切在針由穴道抽出後,必如猛虎反撲,但就容許片刻的舒暢與雀躍吧。否則無以繼續。


回想,那激動之中也隱含嘆息。闔上判決書時已近家門,心臟微微抽痛。那是「疼」。那一刻,又想起農民們厚實的手掌。想起日前台北律師公會刊物《在野法潮》邀稿,到后里訪問農民時,他們對我說:「全世界就是有憨人啦。我們就是憨,廢水是沒污染到我們的田,但看著好好的田地被污染,就是不甘啦!」


六月中,為了稿件配圖南下採訪,廖明田開車領我巡視整片中科三期后里與七星基地,車上另外坐著陳欽全和馮詠淮。途中他們沒有碎唸抱怨中科的問題,卻一再重覆對荒耕廢耘的台糖地的嘆息:「噢妳看這個都是好田耶,台糖地最好,怎麼拿來種樹?」、「這些地都不種,后里是優質生產區,台糖地又好,土地不種食物不是很可惜嗎?」……一遍一遍又一遍,我禁不住笑,忍不住替他們數數,到後來卻忘了他們說過幾回──終究那些道路旁的良田,都成往事。


有時候,不知道我們在爭取什麼。爭鬥的過程是一場場自我質疑,不免想:這個世界是否真被切成兩半?是否不小心走進他人的腳本,又或我們處在楚門的世界,必須藉由高潮不斷的挫敗以維持這個攝影棚的永續運轉?


很難不質疑。當頂著知識分子頭銜、通過窄門高普考的公務員們,試圖「咬文嚼字」以翻轉常民對世界的邏輯認知,我們容易卑微地以為自己錯了;倘若你不認錯,他們就要找你麻煩、對你生吞活剝。他們在教我們:這本原是個吃人的世界。


於是,當我們以為,環評結論經過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讞撤銷後,因通過環評才有的開發許可應該「失所附麗」,就此無效、工廠停工時;環保署的主管者不僅操勞環署公關科、綜計處那些無左右生死大權的基層勞工加班發新聞稿,他還要動用公帑登報怒罵法院判決「無意義、無效用、破壞環評制度」!


原來大聲就贏?工廠終究是加緊腳步不停工。中科局並還笑嘻嘻地說:加緊趕工可是保護環境


而就算法律學者、律師都挺身而出諄諄引導環保署「好好讀懂判決」,中科三期影響太大,沒有進入二階環評是不對的,環評被撤銷了,進二階是機會、是借環署一個台階下,沈世宏依然傲氣萬千地說:「不用做二階環評。」這口氣很長,長到他在行政院長吳敦義面前不斷重覆:「不用進二階環評!」


於是,逼得法官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把個高材生當成小白癡來教那樣:環保署必須命中科局立即停工、必須做二階環評。


判決書中,法官先是確認了此案件的確有法理上的爭議(雙方對環評法的解釋不一),若放任業者繼續開發,有其損害。接著進一步反駁環署代理律師陳修君與潘正芬兩人指稱廖明田等人無權提起公益訴訟一事。判決書寫:


千萬不能誤以為暫時權利保護制度的公、私法權衡是指被保全之私權利與公共利益之取捨。

此外,再次解釋行政訴訟法第九條本就賦予人民為維護公益時,可就非關己權利或法律上利益事項對行政機關提起訴訟。法官並強調,就連環評法第二十三條第九項也第賦予人民當主管機關不作為時的「訴訟權能」。


更重要的是,法官再次定義何謂「受害人民」。判決書上明指,受害者除因開發單位違法環評法(環評被撤銷)進行開發、主管機關(即環署)疏於執行而遭侵害的居民外,「如因開發行為將受嚴重影響而受損害『之虞』」,也屬「受害人民」。



這個定義與詮釋,是要求環署正視環評法第九至十二條。「凡開發行為所在地之居民,列為程序行之必要成員,賦予其表示意見、界定評估範圍、參與現勘與公聽會之程序權利,並課予開單位處理當地居民意見之義務。」其中「界定評估範圍」一說在我看來有其積極意義,這樣的強調,代表二階環評非做不可。


值得一提的是,法官狠狠地在判決書明載:「依環評法第一條、第四、第五條規定,環評法是為『預防與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達保護環境目的而設,『依法應受規範的開發行為,非僅限於進行中之開發行為及完成後使用,各該行為如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即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這段話翻成白話文並套進開發案後,指的就是最受爭議但最難被釐清的「健康風險評估」。強調環署不能因人民未受影響,就主張居民不得以受害人民地位要求主管機關進行評估,否則「實無從達成『預防』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及保障當地居民權益之立法目的」。


最精采的,是判決用力地打了沈世宏一干人等幾巴掌。


當時沈世宏辯稱,中科三期環評被撤銷與環評法第十四條與二十二條無涉,停工應由國科會命中科局停工,但國科會裝傻導致開發持續,法官這樣說:「環評審查與許可開發是兩個層次的問題。」但「開發行為之許可開發與否,固屬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權限,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開發行為之前提,『係受環境影響評估主管基關之審查結論所拘束』。」


因此,在被撤銷的環評未完成審查與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否則其許可無效」,法官強調了兩次:「且行政處分之無效為『自始、當然、絕對』無效。」認定環署是直接影響開發行為許可者,自然有法律上效果的行政處分。法官又說,國科會已經拒絕中科局停工,環署就該依環評法第十四條及二十二條,「必要時,得逕命其停止開發行為」。


我是被這些文字震懾住的。從來不知道,對字句的嚴謹推敲能讓人動容。也就在讀完判決書後,知道三加律師那晚為何顯得平靜從容而帶微笑。


原來正義天啟時,看得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