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湯

(圖片來源:這裡



闢一畝薑田
鏟一座林
淺細的根收攏殺戮
辛辣是沙場的印痕

是以一壺深重的薑湯
必經煎熬
平添赤糖如硃砂
方能鎮心安神

今後 不再為你燉梨
冰糖浸透梨心的等待漫長
我瘦了風寒
而畢竟 已有人替你熬湯

這壺薑茶
就留下來罷
淺淺地喝
淺淺的 也能身健安康



生潛



在你死後,陰濕的春走入尾聲。我隨著炎夏的開展,遁入你的生前。


按習俗,家中有喪,不得過端午。駕著車,行上高速公路,在62線的終點,抵達那一整排,繪了青天白日滿地紅卻已斑駁的水泥房。那是礦主李建和提供的宿舍。礦坑關閉後,李家曾一度驅趕所有的住民;後來妥協,戶籍未遷走的,就得以不斷居住。這裡的房舍沿山而立,由矮至高,整體來看,是一片龐大的黑,掛在山壁。


一名婦女在第二階的房子前頭燒著金紙,看著闖入這片黑的我。


「妳好,請問賴生榮卡早住底叨?」

「妳係伊…?」

「賴仔係阮阿公啦。」我回答:「伊前一陣子過身,我想說,返來遮看覓。」


婦人吟哦一聲:「啊,賴仔啊,那按呢?卡早恁阿公對阮大家攏真照顧哪!」接著交代她的媳婦接手燒完她手中的金紙;要我將車開回車道往上再爬一個坡。她則步上階梯,站在一株大榕樹下等著。


「彼棟就是。」婦人舉起右手,指著一棟兩層樓高的水泥房,那是這片山壁上最臨海的房子,原本應該斑駁的牆色,被塗上乳黃的水泥漆。「今嘛只剩一戶人住底咧彼。」


道了謝,步上矮仄的階梯。雜草叢生,房舍沒有大門,只用幾塊木板釘住。從這棟房舍往左下方望,是已經封閉的礦坑隧道。狗兒三三兩兩徘徊在荒廢的造景廊道,廊道上的樹叢彎曲圍成一條深綠的隧道,牠們奔起腳步,鑽過礦坑的圍籬,像鑽過宮崎駿動畫裡經常出現的時空祕徑,忽忽然就消失了。


「啊拎係對叨來?」樓下傳來一名中年男子的聲音,半脫著防寒衣,刁根菸。我重複來意,他驚呼出聲:「厚!拎阿舅甲我係國校(小學)同窗啦!」得知我想探訪以前外公居住的房子,他爬上樓來,踢開木板,領我進門。


入門後映入眼中的是三口大灶,三個灶代表這裡住了九戶人家,每三戶人,共用一口。右手邊,是像火車車廂一樣的房間,用著薄薄的木板隔起,每一間房,就住一戶人。透著窗戶勉強映入的光線,有點難以想像,這樣四坪不到的房間,怎麼住得下一家人?


「這房間也太小間了吧?」我開口問。

「對啊,所以礦坑關了以後,大家就想辦法,攏搬走了。」男人說:「親像妳阿公,嘛係搬走幾十年了。今嘛遮沒剩多少人;阮嘛係搬企台北,拜六才返來藏水。」


我望著窗,玻璃自然是碎裂的;山被格在窗景裡,奇異的是,每一扇窗看起來,竟顯得空透淨無。


窗景映入的那片山後,是阿美家園。彼時從東部遷徙而來的勞工們,定居在這裡。 我想起小阿姨說,你和那些阿美族人感情很好。逢年過節,總是扛去一大箱一大箱的啤酒,和她們歌唱對飲。你的顫啞嗓音,會從山的那一頭傳過來。「但是阿嬤很氣,因為我們明明就沒錢啊。」


所有的工頭裡,你最赤窮。你死後,我因為遺憾自己身為記者,為許多人留下紀錄卻殘缺了你,於是尋找建基煤礦的資料,整理你的遺物。在夏潮的一篇訪調裡,看到了當時工頭會苛扣工人薪水的紀錄。那時候我很疑惑,你也是其中一員嗎?


在遺物堆裡,發現了許多泛黃證件,其中一張,表明了你是工會的成員。小阿姨說,當時阿嬤總對你說「大家都這麼做」,但你,從不苛扣。你照顧著那些工人,儘管那將引起家庭紛爭。


「你阿公就是個很奇怪的人。」小阿姨說,一次颱風天,風高浪急,你卻什麼雨具也沒帶就走去海邊。

「去海邊幹嘛?」

「他說他去散步。」

「颱風天?」

「對啊,結果他撿到了一隻龍蝦。很高興地拿回來煮。」


想起這件事,笑了出聲。想像你當時的喜悅,笑容揚起時總會瞇起來的雙眼;想像倒楣的龍蝦,掙扎著牠的肢體,而你用手拎著牠,跨著向外張揚的步伐,吹著口哨回家。就在此時,跳蚤在暗黑之中,不斷爬上小腿。阿舅的同窗笑了笑說,其實也沒什麼好看了,荒廢的這裡,「不如下樓來吧。」


男人領我走進他家,簡陋的廳堂坐著七、八個大男人,豔陽高照的天氣,桌上卻擺著電磁爐,上頭有一鍋滾燙的魚湯,桌上還有一盤生魚片。「這是透早我企海邊抓返來的,很鮮!妳緊呷。」吆喝其他人為我盛湯,一邊把筷子和山葵醬油遞給我。


望著魚,很是尷尬。一是太熱,二是,基本上對海鮮敬謝不敏。


怕腥,城市出生的我,吃不到真正的鮮魚。每當家裡煮起魚湯、螃蟹或蝦,並保證「這是她們靠著自小吃海鮮的海口人眼光挑選的」,總在嘗試一口後,撇頭離去,邊說「好臭好臭」然後挨罵。這幾年,對魚湯的印象更差,因為你病後,餐桌總擺著一鍋你喝的魚湯。那鍋湯不知道為什麼失去了海口人的判準,腥味極重,讓人聞了作噁。唯獨你,日夜地喝它。


我捧著湯。湯底是味噌,魚塊從微濁的乳黃色湯中露出;碗裡漂出的氣味,確實不腥,但我依然不大想喝,佯裝在等魚湯涼,一口氣一口氣地慢慢吹進湯裡,碗裡蕩起漣漪。


「要緊飲!魚湯冷了就歹呷!」阿舅的同窗見狀催我,「卡早拎阿公甲拎阿舅攏嘛愛呷遮!」 躲不過了,只得喝。


咕嚕下肚,口裡散發的,竟是甜味。


「好喝耶。」我很驚奇。

「物件鮮一定好呷啊!」


阿舅的同窗說,雖然到台北定居了,卻忘不了故鄉的這片海。於是假日總驅車回來潛水。你和你的子女們,也曾在那片海裡翺遊,拾貝、打魚,採海菜。新鮮的魚湯,甘甜清爽。你生前不斷喝著一鍋又一鍋的魚湯,是否就在追尋這樣沒有過期的滋味?


告別阿舅同窗。我走到以往你潛水的岬角,阿美族人在灘邊立了遮陽棚,邊烤肉,邊戲水。有些則在腰間繫了袋子,一身輕便地在海裡採集。石鱉、鳳螺、笠螺、壁蜑螺,她們展示袋子裡的戰利品給我看,除了貝類,還有海膽、河豚。


一名阿美族婦人拿起尖刀,剖開了海膽,「吃啊,」她說:「很甜的!」略深的粉紅色澤,水汁汨汨,「不會害妳的,吃。」於是我吃了生平第一顆海膽。生鹹的海味,有點像淚,混和過血。


你知道我不諳水性。儘管喜歡大海,卻只能佇足浪花擊膝的高度。也曾想學游泳,但同儕捉弄式的教導,只增添我對水的恐懼。但那天,我卻在平躺在近岸的海裡。起初緊閉雙眼不呼吸,讓海水淹沒我。馬尾藻漂在身旁,有點刺痛,告知了我沒有下墜。於是感知自己浮了起來,在海中。像有什麼鬆綁了,於是決定添購面鏡和呼吸管,學著偽裝成水族。


但那天之後,全然無法適應,全身僵硬,計較著呼吸管難以咬合、面鏡進了水。儘管那水淺得只能淹沒平躺的我,卻覺得「不行不行,我一定會淹死」。一次,繼續吞吐著不順暢的氧氣,氣惱地想放棄。攤平了手腳,瞬間卻發現魚群全來了。


光透進海裡,閃耀一群幾近透明的魚苗,魚苗飛過眼前,綻亮如星。
在水底,我依嗚呀哇地叫著,激動得想哭。抬頭浮出水面,卻又大笑出聲。


從今爾後,如如不動。
親愛的你,我會練習。




核四你好嗎?(下)




日本核電工程師菊地洋一,曾來台為核四工程打下3分的低分。福島核災過後,他對核四的未來更加憂心。


菊地洋一指出,當他看過核四工程現場之後,「怎麼看都不覺得這是個能順利運轉的核電廠。」不僅生鏽的零件散亂四周,台電更將工程管理都丟給下游包商,沒有人好好監工。菊地洋一表示,從品管上來看,核四廠的水準「相當低」,萬一真的運轉,遇到地震,將非常令人擔憂。


尤其台電日前委託中興顧問工程公司調查核電廠鄰近斷層的研究報告指出,核一、二、四廠附近的山腳斷層,從40公里延伸為80公里,對核電廠威脅大增。核一、核四,耐震係數分別是0.3和0.4G,比福島0.6G更少。


台電副總經理徐懷瓊表示,核一、二廠的岩盤防震設計基準雖然是0.3G,「可是在地表可以承受0.4G的加速度的。」所以目前沒有問題,不過為了安全,台電會提升耐震係數來因應。


提升耐震 不如廢爐

菊地洋一表示,核電廠要安全,至少要有1G的耐震係數,但要投入的成本恐怕非常高。他以日本濱岡核電廠為例,就是因為耐震係數修得相當高,卻還不夠應付地震,所以日本後來將1、2號機廢爐。


「由此可見耐震補強工程有多困難。畢竟整個建築物,包括地基都要重整!」不同於日本,在評估成本之後決定廢爐,台電對外界保證會提升耐震係數不久後,提出的做法卻不是如此。


原能會指出,為了安全起見,行政院要求核一廠的耐震係數要提高到0.4G;日前原能會聽取台電簡報,發現台電不斷強調核一廠現有耐震度有0.47G,多出0.17G安全餘裕、符合行政院要求,而不願進一步提升耐震係數,氣得原能會痛罵:「核一廠年底體檢沒過、直接除役。」


反應爐設計不良?



菊地洋一擔心地說,這次福島會發生這麼嚴重的災害,據他瞭解,最先的衝擊是地震先於海嘯。菊地洋一指出,核電廠最重要的,就是核島區,這次地震,把許多核島區內的重要配管全都震壞,導致電廠不能運作。


他進一步指出,舊型的原子反應爐,原本有12根配管,這次福島採用的ABWR是改良型機組,沒有再循環系統的主配管,所以這次地震,沒有反應爐配管被震壞的問題;「 但少掉十二根配管之後,相對的,就必須在原子爐底下至少多挖二十個洞。他們把一個巨大的再循環幫浦改良成十個小幫浦,把它安裝在原子爐底部。這很可能就是爐心貫穿的原因!」


菊地洋一表示,福島電廠在爐心熔毀後,更進一步發生了爐心貫穿現象,也就是燃料棒貫穿原子爐,洩露到外界去。他認為,這個和反應爐的設計有關,「因為不管是台灣或日本,只要是GE製的原子爐的話,它的爐都沒有底!底部只有洞!」


菊地洋一表示,舊型的BWR反應爐底部,被設計成像蜂巢一樣,當燃料棒溫度飆到2800度熔解、掉落在底部後,「當然就會貫穿洞穴流出來。」當美國三浬島事故發生時,爐心熔毀造成了大騷動,但當時熔掉的爐心,堆積在底部沒有外洩,「因為那個爐(PWR)有底呀!」


當時美國曾討論,要把GE的爐全都廢掉,「那就是這次在福島發生事故的BWR機組。」菊地洋一說,之後BWR機組雖然有改良,但只是改掉配管,而不是改善反應爐沒有底的問題,「改良過後,原子爐底部更多出了十個洞。這十個小幫浦設置在爐內底部,也就表示爐內的構造更複雜。所以這並不算是好的改良。」


海嘯惡夢

地震、反應爐設計,在在顯示核四廠岌岌可危,海嘯,會不會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為了瞭解海嘯衝擊,國科會著手研究台灣附近的海溝與斷層可能引發的地震規模,再依地形模擬海嘯高度,判斷核四廠可能遭遇的海嘯浪高,只有3.4公尺。國科會副主委陳正宏認為,現在核電廠的坐落,都比溯高的預估高度來得高,「所以呢,現階段直接對於核電廠的衝擊,我們大致上是覺得是,可以比較放心。」


但是,外部高壓電塔被海嘯沖垮、或是電廠海水進出水口被海嘯帶來的垃圾堵住,也會讓核電廠運轉失靈。受國科會委託研究的中央大學水文與海洋科學研究所助理教授吳祚任坦言,目前研究只能保證,核電廠「沒有溢淹之虞」,也就是海嘯不會吞沒整座電廠,但海嘯依然有可能造成其他設施的破壞,而讓核電廠失靈。


停建 續建 誰划算?




今年六月,立法院在福島核災後,依然通過台電追加140億的預算,目前為止,問題重重的核四,已經耗費人民2700億納稅錢。許多人認為,既然已經投入這麼高的成本,不如好好地把核四蓋好。但菊地洋一表示:「現在停下來,比較好喔。」


菊地洋一表示,就整體而言,核電就算不出事,也會有壽命到的一天。到時候要完善處理放射性廢棄物,「將比蓋新的更花錢。」以日本為例,蓋一個機組,大概要花3至4000億日幣,但善後處理費用卻難以估計。


菊地洋一直指,核廢以及除役的處理,是「花了錢也不一定能保證安全的。」更何況以核四現狀來看,萬一運轉發生核災,將更難收拾。「台灣如果真的能沒事就算了,一旦發生事故,整個台灣恐怕都不能住了。」菊地洋一坦言,台灣在廢核之後恐怕要面對替代能源的問題,「但至少核電真的不是台灣該碰的東西。」


1980年以來,核四抗爭不斷,根本癥結,在於核安是所有民眾的憂慮。奇異工程師的真心告白,原能會的語重心長,反映的是福島核災過後,人民的真實心聲。103年的核四商轉倒數計時,政府是否應該思考,暫時,停下來?


核四你好嗎?(上)





福島核災,透過新聞,傳送到全世界、打破核能安全神話。全球掀起反核浪潮,自三月份起,菲律賓、韓國、香港、日本、德國,接連發起多場抗議示威活動。


原本支持核電的德國總理梅克爾,更將德國延長使用核電廠的計畫否決;積極計畫在十年內,關閉17個德國核電站。工業大國德國,正式宣佈2022年,禁核。


台灣民眾,沒有置身於外。沉寂多年的反核運動,因為福島事件,再度捲土重來。政府終於打消原本核一、核二、核三廠的延役計畫。台電與原能會都證實,核一廠將在民國107年,也就是2018年除役。然而行政院長吳敦義強調,核一廠提前除役的前提,是興建中的核四,一定要在2014年商轉。


但興建長達12年、風波不斷、事故連連的核四,真的,蓋得成嗎?


工安事故連連

2009年3月,一場颱風,就讓核四反應器廠房淹水,損失四千萬;從去年開始試營運,當地居民就聽到負面消息不斷。讓她們直冒冷汗。居民表示,「核四試運轉四次,就爆炸四次!期間還曾停電高達48小時」。


細數核四出包事件,光是2010年,就爆發兩次大火、一次爆炸、兩次跳電、兩次電纜鋪設錯誤的核安事故。其中一次還斷電長達28小時,超過全世界核電廠可以承受斷電時間的3倍。另外,核電廠最重要的主控室,還發生了電纜鋪設錯誤的情形,「這是燃料棒還沒插入,如果核四已經在運轉,反應爐是會失控的!」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不滿地說。


核四,為什麼會出這麼多狀況?追根究底,和它的興建方式相關。


不按牌理出牌的核四興建

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管制處處長陳宜彬說明,核電廠的興建,可以分為統包和分包兩種方式。統包,是由業主,也就是電力公司,直接發包給一家承攬商,這家承攬商,可以一手負責興建、採購設備、設計和電廠興建完成後的試運轉工程;至於分包,則是由業主發包給一家公司進行設計、採購、興建;再由另外一家有經驗的顧問公司,整合所有提供設備的廠商和零件,進行核電廠營運前的試運轉測試。


陳宜彬表示,統包對業主來講,比較有保障,不但價錢固定、完工時間也能確定;「因為分包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承包商是做到某一個階段再來跟業主請款,所以很多時候,拖愈久,對廠商愈有利,這樣它可以賺比較多錢。」


過去環保團體曾經抨擊,核四出問題,是採取分包方式來興建造成的。但陳宜彬說,核一、二、三廠,其實也都是採分包方式進行。然而,核一、二、三廠,都有按照分包的規範進行,「所以五、六年就可以蓋完,核四,卻已經邁入第三個五年!」


一般要興建核電廠的國家,都會參考已經成熟運轉的電廠,再根據要興建的環境條件修改設計。「但是台灣的核四,沒有這樣做。」陳宜彬說,核一、二、三廠,都是參考已經修改將近完善的核電廠來興建,核四,雖然也有參考廠,但在發包後,得標廠商奇異公司,卻因為種種原因,「最後並沒有採用日本參考廠的設計」。


奇異公司,自行找了美國的廠商,重新設計核電廠。「重新設計以後,當然一定會有很多的問題!」陳宜彬表示,更糟糕的是,台灣電力公司,也沒有照過去核一、二、三廠的分包做法,找來大型又有經驗的顧問公司,幫台電公司來統合所有的工作,導致核四狀況連連。


「台電常說,核一、二、三廠它們都蓋過,怎麼會沒經驗!」陳宜彬說:「但事實證明,台電真的不行!」陳宜彬比喻,土木博士到工地蓋房子,不見得比高中、國中就一直在工地工作的工人來得強,「因為土木博士根本不知道現場的狀況,核電廠需要的是經驗!台電沒有啊!」

2008年,媒體揭露台電在未經奇異公司的許可下,就擅自變更核四設計高達395處,其中20處,都和安全相關。台電核能技術處處長姚俊全表示,台電變更的部分,是工地上施工方便性的設計修改,「另外少部分涉及到比較謹慎的設計修改部分,像邏輯線路的重要修改 我們會送回給原來設計廠家決定。」


但是奇異公司,因為停工解約的賠償談不攏,在20101月重新簽約之前,並沒有提供協助。陳宜彬指出,核四停工又復工導致的違約爭議,如今隨著台電賠下鉅款而落幕。台電表示,過去自行修改電廠設計的部分,已經全部交由美國奇異公司重新確認,台電也願意配合修改。但陳宜彬指出,目前為止,負責監督核四廠施工進度、確認安全與否的,「依然是沒有經驗的台灣電力公司」。


核電 政治的籌碼?


1980年,政府預計興建核四,1986年發生車諾比核災,核安神話,備受質疑;當時台灣整體電力仍可負荷,核四推動計畫暫停,立法院甚至多次凍結預算;但最後預算依舊解凍,在1999年,正式動工,引發民間大力反對。


前總統陳水扁,承諾政黨輪替將停建核四。民進黨在2000年順利執政之後,前行政院長張俊雄兌現承諾,宣佈核四停工。然而,輸出核電的美國及企業隨後施壓,民進黨宣佈復工。核四停工,只有110天。


電廠還沒轉 材料已經壞

為了復工,台電和美國奇異公司必須重新簽約。陳宜彬指出,因為雙方價錢談不攏。奇異公司怠工多年。


奇異公司怠工期間,台電自行修改電廠設計來趕工;陳宜彬舉台電2010年被媒體揭露電纜鋪錯的事故為例,「這很誇張啊,電纜基本上全部的電廠都一樣,怎麼還會鋪錯!」


此外,台電讓核四廠設備,暴露在高溫、高濕、受海風侵蝕的環境,長達12年。陳宜彬形容「那些東西很多都在不該在的地方!」他以核電廠內部分橡膠工料為例,「那個壽命頂多就是五年,現在連用都沒用就得換!」整個核四廠,需要重新汰換的東西不勝枚舉,「當然,也有安全設備在內。」陳宜彬坦言:「當然這對品質來講的話,是有一些挑戰。」


不安全的百年大禮?


台電原本預定在今年底商轉,但在「建國百年」當頭,行政院長吳敦義以「核四已經完成八成」為理由,要求提前完工,讓核四在2011年國慶日商轉、好作為建國百年大禮;台電公司當時表示「會盡力完成」,但在專家看來,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


「它花了三倍的時間了。過去四年要完成的工作,它現在花了12年!」陳宜彬說,過去核一、核二、核三廠四年就可以完成的事,核四如今花了12年;過去核四延宕的根源,根本沒有解決。


我是要保住核工界的面子

福島核災發生後,全球都在體檢核電廠。只有台電,一反常態地大動作開放媒體參觀核一廠設備,保證福島核災不會在台灣發生,核四以體檢為理由,改在103年商轉。


台電的做法,讓曾經擔任美國奇異公司工程師的林宗堯,看不下去。林宗堯表示,早在台電承諾要趕在國慶日讓核四商轉時,他就不斷勸阻,「因為我知道那純屬虛構啊!台電根本做不到啊!」


林宗堯,是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的委員,多年前,他就不斷指出,核四未能完工的問題,卻沒有獲得回應;福島核災後看到台電的反應,他決定寫下高達五千字的「核四論」來訴諸社會,希望給台電壓力,要求台電讓核四進行嚴謹地試運轉,「才能保證安全」。


在核四論中,林宗堯提出七大計,每一計都環環相扣,從徹底檢視問題、擬出對策、延聘國外專家來完成這些對策、建立獨立的監督機制。目的,就是為了讓核四的興建、監督,不為台電一手掌握。林宗堯直言,台灣不是核電輸出國,就像華航公司不需要會造飛機,「但現在是,機長想要去蓋飛機,行得通嗎?」


核四論廣為人知後,儼然為核四運轉投下不確定的震撼彈。總統府、行政院選擇低調面對。林宗堯苦笑,「大家要知道,我是核工界出身的,我的目的不是要核四不能蓋,而是想要讓它能順利運轉。我是想要保住核工界的面子啊!」


核安監督機制瓦解

原能會和民間團體,都支持林宗堯,原能會甚至喊出「年底如果沒有體檢的進度,乾脆停工!」面對他的的苦口婆心,台電選擇「繼續自己蓋」。國民黨立委更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反諷地要求原能會「立刻要求停工」。原能會主委蔡春鴻改口:「核四是有問題,但不見得要停工。」


無法力挽狂瀾,原能會副主委謝得志和林宗堯,相繼請辭。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也是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委員,崔愫欣直指:「核安監督機制已經瓦解。」


崔愫欣憂心地說,過去只有民間團體指出核四錯誤,現在就連核工專家和原能會都承認問題,事態嚴重;「然而我們的建議,根本出不了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的大門!」未來如果核四運轉,到底誰能監督?這樣的核電廠品質,如果遇上福島核災的狀況,台灣,真的有可能,挺得過嗎?



頂坡角一四五號的人們


(by雨漣


拿到這本書時,充滿感激。


儘管封面的色調是秋天,儘管,那株大樹已然因逝去而染了白色風霜,其根底猶然是生命蓬勃的。古舊溫暖的顏色穿越頂坡角145號的人們,像要竄出紙張朝你伸手,只要你翻開書頁,根隙就會從掌心植入你的血脈。


早在好幾個月前,家穎就在FB上時不時地宣佈著這本口述歷史的進度。每當他發出一次訊息,心就震蕩一次。這麼多年來,關於樂生的文字不算少,尤其是報導,尤其是搶救的論述;就算部分文字夾雜著,參與搶救人們的眼淚、心酸與感觸,文字依然脫離不了工具的印記。


曾有一陣子,有些人,質疑樂生院民述說自己故事,或展示她們殘缺的身軀,是一種搬演。是,也不是。畢竟在每次的「最後關頭」,所有情感都將不得以被妝點,被賦予一些原本不該承載之重。但倘若這些質疑的人,曾願意進一步瞭解院民曾經經歷的那些,就會知道,院民在大眾之前的一舉一動,在外人看來是戲,卻是院民再也真實不過的人生。


她們不需排練,不需腳本。
當你曾到樂生來,當你曾花時間與院民相處,就能明白。



(by雨漣


馨頤,是除了家穎之外,完成這部口述歷史的重要推手。我和她其實完全不認識,就連新書發表會那天,都沒有打招呼。但馨頤的感受我懂。


2007年搶救樂生高峰時,許多人湧入樂生院,或為瞭解、或窺探、或為了完成指定的作業;但樂生院民一視同仁。馨頤說她當時很焦慮,因為學生來來去去,「然後呢?交了一份報告,對院民來說有什麼幫助嗎?」

(by雨漣


她的焦慮我也曾經有過。即便是被視為,樂生運動裡,不可或缺的媒體力量。實際上是,在寫下一篇又一篇的報導時,總是無力的。於是,在無力之中,想方設法讓自己更加靠近院民,以為就能「替她們做得更多」。但很後來,才知道,是靠近她們,幫助了我們自己。


家穎形容自己是在「樂生院讀研究所」。這本口述歷史,就是他的畢業論文。這部論文,花了他四年的時間,數十萬字的逐字稿,是還原我們來到於此被修復、茁長的養分—那些搶救口號之外的,真正的力量。



(by雨漣


那陣子到過樂生的人,一定不會忘記地下院長陳再添(阿添伯),他總是騎著代步車,風火輪一般地來來去去,帶你到那時還沒拆除的王字型大樓,告訴你,深吸一口氣,去聞那長廊底的消毒水味。那是她們受歧視的氣味,當時的醫護人員和她們接觸過後,總要在消毒水池裡清洗自己。


阿添伯也會帶你再往前一點,到王字型大樓第三進那裡的領藥處,告訴你,院民其實都自己配藥的,「那時候啊,樂生根本沒有什麼專業的護士啊!」然後,你從積塵的領藥窗口,伴著阿添伯的話,跌入數十年前毫無醫療尊嚴與人權的時光,明白了自己的幸運。



或者,你也曾在鎮暴警察來到樂生院之時,在半夜裡看見睡不著的院民,看見她們為著自己在這裡和她們站在一起而心疼,而感覺自己被包容與收留。富子阿姨最常掛在嘴上說的就是「來到樂生的學生都不是壞小孩」,儘管來到這裡的人,有遊民、有同志、有殘缺者、有迷失方向的人。夜裡,富子阿姨跪下為著來拆除她家的警察祈禱,那是所謂善的力量。你始終才能明白,這一切不可能是搬演。




但依舊有太多人,無法理解。於是她們會對院民說「學生是你們什麼人」(凡來此與院民交集者,99%被稱為學生)?然後他們拆除了房舍,以為破壞了樂生保留最初始的理由,就銷毀了抵抗。


但這本口述歷史要告訴這些人:不。樂生的抵抗來自於院民如何超悲為喜,化絕望為希望。那是人生最難的路段。

(by雨漣


「我們都是有病的人,你們健健康康」,阿添伯說:「你們是不可能體會我們經歷的那一些,但透過這本口述歷史,你們可以知道,阿伯阿姆是怎麼走過來的。」


關於痛,關於恨,關於愛,關於遺憾,在這本口述歷史中,用院民的語調,說出來。這樣的紀錄,也讓文字回歸本質。

(by雨漣


當然,這本書,不可避免地收錄較多樂生運動中,一般人較為熟悉的院民故事。實際上,連參與樂生保留較深的院民的紀錄,都可能不夠完整。如管理樂生文物館的茆萬枝茆阿伯,在這本口述歷史付梓後說,「怎麼沒有我?」(縱然,當時是茆阿伯因為保留困難而無心受訪)


但這本書,應該如家穎所說,是開頭,是邀請。
是秀琴阿姨改編小城故事所唱的:
「若是你到樂生來,收穫特別多」。


樂生,還在呢。


(by雨漣


宣傳活動場次 (持續更新增加中):

10/08(六) 19:00 有河Book



各縣市實體銷售據點 (持續更新增加中):


台北

有河book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5巷26號2樓)
http://blog.roodo.com/book686
http://www.facebook.com/pages/有河Book/14348985103

小小書房 (新北市永和區復興街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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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四期環評撤銷遭駁回



2011年9月15日,上午11點,中科四期撤銷環評結論訴訟本案宣判,高等行政法院宣布駁回。也就是,環境敗訴,環保署小勝一回。


早上到原能會採訪,沒能到場聽宣判;不知道該不該說幸好沒有在場,不然一定會飆髒話。中科三期的環評結論比中科三期誇張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換來的卻是駁回。扯,真的有夠扯!


記得,2009年10月30日,幾乎是邊哭邊寫完「吳血阿嬤對不起」這篇文章。當時悲憤的心情,現在想起來都還會激動;吳血阿嬤卑微訴求的渲染力,讓日後參與每一場我分享中科的演講的聽眾動容。因為那樣的開發模式與通過方式,無須任何專業就能理解所謂「殘暴」,環保署針對中科洋洋灑灑的十九項環評結論,更凸顯急就章式地開發及其審查缺失。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環署綜字第0980102814號

主旨:公告「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

公告事項:「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一、本案經綜合考量評析環評委員、初審專案小組及相關權益機關團體所提意見,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開發單位應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放流水量低於6萬CMD時,廢水得排放至舊濁水溪或濁水溪之河口潮間帶低潮線以下,廢水量高於6萬CMD或河口牡蠣體內銅檢測濃度值超過100mg/kg濕重,應採海洋放流管排放或其他相同效果之替代方案。開發單位採延伸至各該河口潮間帶低潮線以下或以海洋放流管排放或其他相同效果之替代方案前,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申請變更。

(二)放流水增訂管制限值如下:
1、生化需氧量(BOD)最大限值15mg/L。
2、化學需氧量(COD)最大限值60mg/L。
3、懸浮固體(SS) 最大限值15mg/L。
4、總氮(TN) 最大限值50mg/L。
5、氨氮最大限值10mg/L。
6、總磷(TP) 最大限值10mg/L。

(三)放流水增訂「總毒性有機物」管制限值1.37mg/L(項目包含1,2-二氯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酚、2-乙基己基酯、丁基苯基酯、對二丁基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氯仿、二氯溴乙烷、1,2,4-三氯苯、甲苯、乙苯、2,4,6-三氯酚、2-氯酚、2,4-二氯酚、2-硝基酚、4-硝基酚、五氯酚、1,1-二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化碳、?、1,2-二苯基聯銨、異伏弄等30項及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並建立廢水生物毒性測試作業且持續檢測,保證放流水質安全。

(四)放流水排放以保護人體健康為第一優先,因此放流水中的重金屬濃度係以水質擴散模擬可符合「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之「保護人體健康相關環境基準」為前提下,要求開發單位之廢水放流量如超過4,000CMD時,放流水重金屬濃度管制限值如下:鉛0.2mg/L、鎘0.03mg/L、六價鉻0.35 mg/L、鋅3.5mg/L、銅0.15mg/L(僅濁水溪方案)、汞0.005mg/L、砷0.35 mg/L、硒0.35 mg/L、銀0.35 mg/L、銦0.1mg/L、鉬0.6mg/L、鎵0.1mg/L、錫0.5mg/L。

(五)開發單位如將廢水排放於「舊濁水溪方案」,應採行環境保護措施如下:

1、為預防綠牡犡之發生,參考專案小組水產專家意見,必須讓河口養殖區之水體水質銅濃度低於0.01mg/L(海域環境分類及海洋環境品質標準之銅濃度為0.03 mg/L),因此放流水重金屬銅濃度係以水質擴散模式模擬可符合前述濃度為前提下,要求開發單位之廢水放流量如超過4,000CMD時,放流水重金屬銅管制限值為0.07mg/L。

2、開發單位應每月定期監測放流水可能影響養殖區域之牡蠣重金屬(鉛、鎘、六價鉻、銅、鋅、汞等6項)之含量,並將逐月檢測結果送環境保護主管機關。

(六)放流水排放專管施設完成後,始得同意進駐廠商營運。

(七)水源供應部分,調用農田水利會之農業用水量以6.65萬噸/日為上限,長期水源完成後即不得調用農業用水。

(八)除自來水公司同意供給之0.48萬噸/日之水源外,開發單位應確保其與進駐廠商於施工與營運期間不得抽用地下水。

(九)營運期間應持續進行環境監測作業,且應公開專案研究結果及例行監測資訊,另開發單位應成立監督小組,並由1/3居民代表、1/3公正人士及1/3開發單位代表組成,由監督小組推舉公正人士中之1人擔任主席,監督事項應包括放流水影響及健康調查等2項。

(十)規劃自經濟部水利署區域滯洪池調度之203萬立方公尺之土石方,不得改由其他方式調度。

(十一)營運前應再以多介質模式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及完成背景健康調查,並於營運後每5年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十二)化學品管制部分,開發單位應確保進駐廠商生產、輸入或使用每年大於1公噸之物質,其原料供應商應取得歐洲化學總署(ECHA)之廠商及物質註冊號碼,並應依歐盟REACH制度相關規定,進行化學品管理,進駐廠商不遵守者,以開發單位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處罰。

(十三)本案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量以800公噸/年為上限,並應採行排放量增量抵換方式,以具有同等之空氣品質維護效益,相關抵換措施應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

(十四)溫室氣體部分,開發單位應確保進駐廠商採行BAT,訂定溫室氣體排放標竿值,BAT溫室氣體淨增量,於溫室氣體減量法通過後,應依其減量規定辦理;另確保進駐廠商應裝置PFC去除設備,且其PFC氣體處理效率需達90%。

(十五)建構生態綠色工業園區以永續發展為目標,結合清潔生產製程、資源回收妥善處理及環境管理之實施原則,減少製程化學品用量及廢液產生量,並將全區營運後放流水量由132,000CMD減少為120,000CMD。

(十六)開發單位應確保進駐廠商每年執行環境會計帳,以作為企業對環境外部成本內部化之努力,及公開未來內、外監督之基礎資訊,進駐廠商應依要求執行。

(十七)開發單位應設立「自然棲地保育基金」及「居民健康保險基金」,並要求進駐廠商參與該基金之設立,進駐廠商應配合執行。上述基金得用於以認養方式復育棲地,及加強周邊居民健康維護;其金額及認養與復育棲地面積,由開發單位會商監督小組定之。

(十八)廢水經廢水處理廠處理後排放前,應在廠區內設置不影響土壤及地下水之人工濕地處理,再降低污染物濃度;另建議開發單位在排放入海前,再興建一處類似之人工濕地。上述設置計畫(含監測計畫)應先送本署審核通過後據以執行。

(十九)應於開發行為施工前三十日內,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本署預定施工日期;採分段(分期)開發者,以提報各段(期)開發之第一次施工行為預定施工日期為原則。

二、開發單位所提「舊濁水溪方案」及「濁水溪方案」等2項放流水排放方案,經綜合考量各方意見及開發單位依結論一採行環境減輕對策後,均屬可接受之方案,開發單位應就環境、技術、經濟、管理等4方面充分檢討後,採行較佳方案。

三、對本處分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翌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本署後,再由本署轉送行政院審議。


第一項有關放流水在超過六萬噸就該排到海洋的方案,只要真正瞭解環評過程的人就知道,它是一項「政治決定」,而非「專業評估」。中科最初採取廢水排放到舊濁水溪的方案,遭到彰化居民反對;隨後又改口排到濁水溪,又遭到雲林居民反對;最後由行政院長吳敦義,在環評結論出爐前就對媒體表示「要排到外海」


當時環保署被質疑「沒有獨立審查」,因而在環評結論裡定了一個「六萬噸」的值。但是中科廢水量在完全開發後,絕對超過六萬噸。廢水排到外海是必行的方案,環保署官員也坦承「早就知道」,但卻不在結論做出前,要求中科提出廢水排放到外海的環境影響評估。很明顯,這是採取切割模式闖關,評估根本不全。


其次,如同中科三期,中科四期並沒有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因為廠商使用的化學物質,至少還有5%沒有公開。


第三,中科在環評書中指出「開發場址並未位於地層下陷區」,但二林明明就是嚴重地層下陷區,這樣的寫法,很明顯是「環評書登載不實」。


最後,則和中科三期有同樣的問題,也就是應進二階環評而未進二階環評。二階環評的定義是,有重大影響之虞,一個被要求了十九項之多的環評案,任誰都無法相信「影響不大」。


縱觀來看,所謂「專業環評」,已經成為修辭學!但當時環保署仍然發出新聞稿自清,將未來法律爭訟所產生的社會成本,置之不理。


前環評委員詹順貴在中科四期通過後,隨即提出「撤銷環評的訴訟」。主要爭點除了與中科三期相同的「未進二階環評」、「未做健康風險」之外,還包括放流水排放點模糊不明,以及環評書刊載不實等內容。


在開庭後,曾去旁聽,針對環保署代理律師陳修君等人的辯駁,當時法官很明確地表示「再不好好解釋,中科四期和中科三期會有同樣結果」。之後聽律師們轉述,中科四期贏面也不低。


尤其今年三月,中科管理局為了讓廠商提前營運,居然提出環境差異分析,要求變更「放流專管沒有完成前,廠商不得進駐營運」的結論;當時環委七分鐘否決,週二,也就是九月十三號,居然又再送一次件!而且用法律位階更低的「變更內容對照表」來送件。顯然藐視環評。


此外,中科管理局也曾提出更改環評結論第12項,也就是依照「REACH」標準來保障人民安全的管制,理由是「根本做不到」。當時環評委員火大地指出,「當初為通過說辦得到,現在又說不行,不是耍我們嗎?」在外界壓力下,中科表示「不會再送件」。


然而,不再送件只是避免紛爭,卻不代表中科提出環評結論變更的理由「不見了」,也就是,中科依然無法做到「用REACH的標準來保障安全」。這也更加凸顯,當初環評結論的虛與空。


在這麼多證據的支撐下,中科四期撤銷環評的訴訟居然還是輸了!真的讓我不可置信又失望。


中科三期環評結論撤銷定讞後,行政法界掀起軒然大波,不可否認,法界對法律詮釋仍然沒有定見。但可以肯定的是,當初引進環評法的學者葉俊榮、中研院等重量級法律學者,對行政法院的判決表示支持,因為過去,環境案件不受重視、法界觀念未能與時俱進;中科三期的判決,顯然讓行政法院擺脫過去外界「行政法院是行政機關小弟」的負面標籤。


環保署長沈世宏當時說什麼?「這種判決破壞體制」。然後放任中科三期在沒有環評結論的情況下繼續施工;之後甚至在最高行政法院明確要求中科三期停工後,嗆言「後果法院自行負責」。


沈世宏的背後,有人挺。行政院長吳敦義說話更大聲,在中科三期重作環評出爐前就預知中科三期一定會過關:「可以百分之百確定,下周環評報告出爐後,便可撕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中科三期七星園區停止開發的符咒,恢復園區開發運作的正常,讓廠商不再憂心,中科烏雲不再罩頂。」而中科三期果然通過了。


在中科三期通過後,環保署也希望修改環評法第14條,也希望自訂「二階環評」的定義。一旦條文規格化,未來環評委員將失去「有重大影響之虞」的裁量權,而是照著比方開發面積這種細節來判定。


然而,這種規範化的條文無法因地制宜,更難以納入環評法的精神,也就是社會衝擊的部分。一宗開發案對當地居民的衝擊,豈是科學的客觀條件可以衡量?可以想見,當修正案確定,而一階環評又只有書面審、缺乏仔細調查,產生的衝擊,又會有多大!


當初中科三期的風風雨雨,鬧到行政機關「替廠商說話」,搞出前所未有的「停工不停產」,就是因為廠商搶著進駐;這非但導致社會對環評的不信任感,中央帶頭詮釋法律,更影響了地方政府,如台東的美麗灣


日前中科老狗變不出新把戲,又想讓廠商提前進駐,我們還要損失什麼呢?


在收到判決書前,我實在不應該質疑行政法院又再度「當別人的小弟」。但側面收到的訊息是,中科三期定讞之後,行政法院的法官受到整個行政系統力量的反撲。


環境,不如一個人被誤殺來得驚悚、有感染力,但它同樣有著「不可恢復性」,而環境囊括的不是土地、空氣、水,還有實在被影響的人。當法院缺乏學習、顛覆的能力,我們可以預見,悲傷在這座島嶼的輪迴。


明天,中科又要再度送件,變更環評結論,讓廢水排放到外海去。才挺過國光石化開發案的彰化王功、芳苑、二林居民,又要背水一戰。


這是傷害。
對我來說,凌遲,等同虐殺。

中科四期二度搶灘失敗



(圖:鐘聖雄)


「拒絕中科、捍衛環評!」手持布條,數位年輕學子與律師、民間團體,13日在環保署前抗議,痛批中科四期二度提出環評結論變更的要求,希望在長期放流專管完成前,讓廠商進駐營運。由於這次審查已換了新環委,民間團體批評中科根本想偷渡。隨後環委以中科提出內容與上次差異不大,建議維持原環評結論;但中科並不排除再次送件的可能。 


半年內二度變更審查結論 

中科管理局副局長郭坤明說明,中科通過後,廠商不斷提出進駐要求,為了配合廠商開發時程,才一再提出環評結論變更;三月提出時,雖被環委痛批「觀感極差」,但中科規劃先期進駐廠商做到「廢水零排放」,僅排出每天一千噸、性質多為生活污水的水用來澆灌,「絕對對環境沒有影響。」 

比較中科在今年三月與今日提出的變更方案,內容差異並不大。三月份以負面表列方式規劃「無污染疑慮廠商」進駐,這次則以正面表列方式,確實指出進駐廠商的性質與產出污水內容。但三月的變更方案,是僅次於「重作環評」的「環境差異分析」方式,此次卻是以「變更內容對照表」,也就是審查密度最低的方式提出,引發投入中科四期訴訟案的律師不滿。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指出,環評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七條明確指出,「只有對環境有利或無影響」,才能提「變更內容對照表」;雖然中科承諾廢水可以零排放、僅生活污水性質廢水會拿來澆灌,「但除了廢水,空污、廢棄物也開始影響,這些都沒問題嗎?」 

先上車後補票成癖 

呂翊齊直指,中科四期的變更方式,是仿照中科三期的「先上車後補票」模式。呂翊齊表示,廠商要營運,就要用水,但中科四期短期用水要調用莿仔埤圳,仍有許多農民抗議;環署也還在評估短期用水是否要做環評、長期用水也沒有著落,「中科想先營運,根本是想造就既定事實、逼政府就範!」 

呂翊齊指出,當初中科四期爭議極大,加上中科三期廠商先營運、將廢水排入灌溉溝渠造成污染,環委才會做出「放流專管完成前不得營運」的結論;雖然中科四期現階段提出要變更的內容背景和中科三期不同,「但手法一樣,一旦變更,是視環評要把關的風險於無物。」 

行政機關多疑慮 

除了環團反對,行政機關也趨向保守;督察總隊質疑,中科並沒有明確指出如何監督廠商的污水回收利用?當廠商違反環評結論,「是否要停工改善到符合為止」?水保處也對「澆灌無污染」有疑慮,「如果水量控制不全,會造成地表徑流、影響地面水體。」農委會則直接建議「放流專管完成後再營運」。

中科三期殷鑑在目 

這是因為,環評結論一旦變更,原先應由當地縣政府審查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許可,將改由中科管理局「自行許可」。意即廠商的污水處理監督機制,是由開發單位中科管理局自己監督,容易造成把關失靈。 

以中科三期為例,長期放流專管完成後,依照環評結論,廢水將不得繼續排入牛稠坑溝,但中科三期試排放導致大安溪口魚群暴斃、台中縣政府要求中科不得排放污水,中科管理局便自行核發廠商的排放許可,在魚群暴斃原因釐清前,仍能繼續排放廢水到牛稠坑溝。 

維持原議 稍獲喘息 

曾擔任中科四期審查案主席、環評委員鄭福田自嘲,科學園區廢水爭議大,當初「受到很多壓力」,「是為了配合政府發展政策,所以我們一再一再地要求,才有這樣的結論」。環委林鎮洋也認為中科根本是對新一屆環委「探水溫」。 

雖然環評委員一致認同,變更內容對照表的適法性不足,建議維持原環評結論、送大會確認。但不同於上一屆環委,完全沒有讓中科報告,就明確表示為了捍衛環評,「否決」中科提案;這一次環委則讓中科管理局報告。環委歐陽礄暉也委婉表示「中科方向是對的」,並建議中科清楚界定廢水性質、水質、容量。 

主席凌永健說明,「是因為有新的委員,所以讓中科報告」;但基本上保留「想繼續提案是中科權利」的空間;因此未動用環評法中的否決,讓中科不得再提同樣內容的審查案。 

以環委現階段針對中科提出的變更內容來看,中科一旦針對工業廢水零排放提出完整說明,及生活污水澆灌範圍等內容,技術上並無太多可爭議之處。未來廠商提前營運,事涉用水及環評尊嚴,才是真正應著力的爭點。



石化放流水管制即將上路

(圖片來源:郭晉瑋)

石化產業在台灣發展數十年,大小公安事件、污染爭議不斷爆發,環保署終於在2011年著手推動「石化放流水管制標準」、預計明年7月上路。環保署表示,草案通過後除將管制6項揮發性有機物(VOCs)及6項塑化劑,也將管制氨氮。環保團體對此表示認可,但認為環保署針對VOCs的管制項目太少,也沒有管制總毒性有機物以及生物急毒性,法案內容仍多缺漏。


國外管制上百項 台灣管制12項

5日環保署召開「石化放流水管制標準制定草案」公聽會前,地球公民基金、台灣生態學會等團體先於環保署外召開記者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呂翊齊指出,民間團體肯定環保署終於推出石化業的特定放流水標準,但無法理解「為何只管制12項毒化物」?「相對國外管制上百項,台灣的標準是否過於寬鬆?」


環保署水保科掌儲雯娣說明,研定標準前環保署做了許多前置作業,針對石化業可能從原料、製程洩出而進到廢水裡的項目,確實找出上百項物質並進行檢測,「但最後考量化學物質毒性跟優先性,才制定這些內容。」


環保署管制較具威脅性的毒化物內容,包括苯、乙苯、二氯甲烷、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乙烯;另外則是因塑化劑事件後所管制的鄰苯二甲酸乙己脂(DEHP)、鄰苯二甲酸二甲脂(DMP)、鄰苯二甲酸二丁脂(DBP)、鄰苯二甲酸丁苯脂(BBP)、鄰苯二甲酸二乙脂(DEP)、鄰苯二甲酸二辛脂(DNOP)。


不過環保署參考先進國家管制內容後,原先提出領先世界的管制標準,但推出草案前與業者協商,卻受到業者強烈反彈;儲雯娣坦言:「我們最後是找出折衷的管制標準、比較中性。」但強調只要管制這些毒化物,就不會出大問題。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蔡卉旬認為,這種管制方法仍然掛一漏萬。他以高雄仁武廠污染後勁溪為例;「光台塑廢水,我們就分別在土壤和地下水檢測到11至13種的毒化物,環保署如何說服我們管這六種就沒問題?」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補充,研判這些毒化物對河川水體影響程度,與檢測是否24小時連續測、多久監測一次的頻率相關;以後勁溪為例,民間團體與學術機構,多半是每週監測、24小時連續測,環署可能過於輕忽,強烈主張必須要有「總有機物」的管理制度。


一個國家 兩套標準

除了毒化物管制太少,環保團體也質疑石化放流水沒有管制生物急毒性(TUa)。李根政表示,生物急毒性首度納管,是在環保署審查中科三期時,中科為了進駐而答應的,顯示很多項目都必須納管,但除非壓力過大,否則廠商都不願自我要求。去年環保署在討論光電放流水管制標準時,光電業者也不斷反應「為何只管光電、不管石化業」,李根政要求環署不該一國兩治。


儲雯娣表示,針對TUa的部分,未來希望透過水污染防治措施許可核發的方式進行管制,讓主管機關(地方環保機關)逕行要求,「像雲林縣政府,針對六輕就有做生物急毒性的管制。」但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員王佳真指出,石化產業多半固定在某些縣市且密度很高,在地方政治生態下,除非大型公安事件發生,否則鮮少管制;李根政補充,「就算真的要給地方管,也該有統一標準,否則有的縣市管嚴、有些管鬆,這也很奇怪。」但環署針對TUa沒有進一步的承諾。


氨氮寬鬆管 業者還想拖

此外,環保署也排除現行放流水標準中與石化業無關的些許項目,如SS、色度,但維持氨氮的檢測。儲雯娣表示,目前只有兩家石化專區(大社、林園)為海放,適用海放水標準,其餘石化產業廢水仍會進入河川;當氨氮過高,將影響河川融氧,因此加入管制。未來新設及低含氮的石化廠,氨氮必須符合20ppm,高含氮製程則需符合60至150ppm。


由於過去石化產業,從來沒有管制氨氮,環保署在考慮舊廠必須設備更新的情況下,容許高含氮製程的石化廠,從103年開始適用標準,105年後必須完全改善。這樣的緩衝期依然引發業者抱怨。


中油及石化公會預期,每家業者至少都要投入數千萬才能改善設備,「我們不是不願意接受,只是時間太趕。」石化公會會員代表陳國賢說,希望環保署,容許個案自行提出「改善時程」。中油公司更提出「放寬時程,不然就放寬管制標準」的說法。


立委痛批業者,只是在拖延。李根政更直言:「石化業污染台灣河川40幾年,我們從來沒管過,現在管的又是中性、較寬鬆的標準,業者不應該有任何藉口!」


灌概水改善是重點

數十年來,各種廢水不斷排入河川,但台灣一直缺乏河川可承受污染的總量管制;環保署水保處副處長沈一夫今天透露,台灣河川基流量包括工業廢水、家庭廢水;由於台灣灌排不分離,除了受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管制的飲用水,灌溉用水,都是這些「綜合性」水源。


過去環保署都曾經試圖推動灌排分離,環保團體也訴求,在灌排分離難以進行的情況下,應將放流水標準提高到灌概水標準;但沈一夫坦言:「以環署立場這樣講不太恰當,但我們要依現在困境去妥協,如果放流水標準加那麼嚴,那可能廠商都不能排。」


儲雯娣補充,台灣的灌溉渠道分為專用灌溉渠道、排水渠道、及灌排渠道;其中專用渠道完全不能排水,灌排渠道,則需符合灌溉水排放標準。但灌排渠道是由農田水利會來管理,現實上,往往無法符合標準,工廠依然排水。


李根政感歎,其實就連專用渠道也會被污染,後勁溪就是實例。以目前環署的管制內容來看,顯然對石化業排出的揮發性有機物缺乏研究,「把石化放流水,放到河川水體、最終拿去灌溉,會有哪些問題,真的是大問號。」他強調,事業別放流水標準的制定值得肯定,但無法解決環境污染現況,建議環保署針對灌溉水的改善建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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蘑菇




胃整整痛了三天。吃也痛、不吃也痛。像某種鈍器不輕不重地擠壓著胃,不會冷汗直流,卻有被緊緊捆吊在半空,時不時掙扎的摩擦感。


昨晚抱著胃病疲倦而洩氣地修完第三次稿,走下每天回家必經的長階梯,長狀的白色物體映入眼簾。那些白色長狀物挺立在樹穴上,像快餐店常用的塑膠湯叉。心想,誰這麼壞?在樹穴裡叉滿塑膠品!走近一看,竟是一朵又一朵野蘑菇,白胖白胖地立正站著。


左看、右看,路人行經,沒人停駐。蹲下來為蘑菇拍照,心裡吶喊:「誰都別來發現它們啊!」夜路無燈,手機只能拍出形態,無法辨識。打算今天來公司時,好好觀察。


秋高氣爽,蘑菇在陽光照耀下,變得更加白亮;這才發現,這些蘑菇長得可真大。有的還呈半球形、有的則將蕈傘張揚。圍成一小圈,只在這一長條人行道上的這個樹穴生長。


昨晚看到它們時,第一個浮現在腦中的是「馬可瓦多」。


城市的蘑菇,生活的意外。


今天採集了一株已經跌倒在地的蘑菇,仔細比對,推斷它們應該是「綠褶菇」。綠褶菇是常見的毒菇,吃了之後,會嘔吐腹瀉。中國稱為大青褶傘,因為不像一般認知的毒菇那樣鮮艷,是誤食率很高的蕈類。這下真和馬可瓦多的情節相去不遠,差別是,沒吃了它,雖然蕈類的香氣,一直往鼻心裡飄。


取下蕈柄,打算做孢子印。瞥見關於綠褶菇的小小外傳:


由於菌絲體在地表是輻射狀向四方蔓延生長,所以菇體冒出地面時就呈環狀排列。歐美傳說這是小仙女們在晚上跳舞所留下的痕跡,所以稱作「仙女環」 。



我沒中毒,但和馬可瓦多首次發現蘑菇有著一樣的心情—雨後一成不變的城市,從土裡冒出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