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苦勞網


最近,在非主流媒體工作的朋友們,流行拿著一張寫著「我是陳曉宜六姑媽外甥的小學同學,誰敢攔我跑新聞?」的A4紙拍照。陳曉宜是誰?自由時報記者、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近十年採訪生涯,印象中同業間很少出現如此高調的針鋒相對,現今會有這樣針對性的攻勢,原因無他,在於陳曉宜是台北市警察局於201511日起設置採訪區、箝制新聞自由的始作俑者。

11日一早,台北市警察局舉辦記者會,宣布未來採訪將設置「採訪區」,若採訪者不願進入,將被視為抗爭者被帶離。警方持操的理由,是其早與各媒體代表開會討論,並由記協「確認」結論而決定執行。獨立媒體工作協會隨後對此發出譴責聲明,學者與許多新聞從業者,也進一步發起連署反對記協的粗暴做法。

誠如獨立媒體協會該篇聲明中所指出,此政策是由於去年三、四月的動盪而起。當時部分獨立媒體工作者曾自行舉辦一次捍衛採訪權的工作會議,陳曉宜得知後,表示她也要出席。會議中,獨立媒體工作者對記協希望透過佩戴臂章供警方是否為記者一事一致表示反對,並希望藉由司法程序抵擋警方的違法濫權。但當天陳曉宜的態度,擺明不願聽取獨立媒體工作者的看法。

這事過了半年,記協卻私自與台北市警察局做出共識。事實上,在警方表示同意其做法的八個團體中,紀錄片工會並未「同意」,也從未出席會議。而紀錄片工會代表李惠仁,正是陳曉宜第一次與各獨立媒體工作者開會的代表之一。

參與與警方協調的記協代表遭受質疑後,紛紛跳出來緩頰,如新頭殼莊豐嘉美國自由亞洲電台駐台李志德,但無論這兩位記協代表如何陳述,其意見都反映了他們對新聞自由的無知或誤解。

無論莊豐嘉或李志德,在其貼文或相關回覆中,都可看出其對抗爭場合發生衝突後,警方無法辨識抗爭者與傳統定義下的「新聞從業者」的焦慮。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去年抗爭頻傳的香港。有趣的是,無論港台兩地,這樣的焦慮,多半是資深、出身傳統媒介的記者才有。觀看台港兩地論述,約可粗淺地將焦慮歸類為兩者,一種,是去年台灣四月忠孝西路反核活動後,蘋果日報記者警方驅離後,主動提出臂章制度,希望能夠「順利完成工作」;另一種,則是香港學者擔憂的客觀與否

香港知名獨立記者陳曉蕾在看到明鏡這篇新聞後,曾來信與我討論。我的回覆是:港台兩地的反應,是社會(窄化來看,或新聞學界)面臨傳統媒體可信度崩解、社會議題蓬生,但卻仍想信靠媒體的一個過渡期。這樣的混亂,是記協聲明中保守態度的重要關鍵。保守無關緊要,修正即可。但當諸多獨立媒體工作者起而討伐,記協卻選擇自我捍衛,此舉則徹底違背知的權利人人皆有與言論自由的憲法基準,並反映傳統媒體工作者的傲慢。

公民記者與獨立媒體的出現背景,源於傳統媒體的可信度,因政治力與資本的介入而低落。晚近,新聞界也開始對客觀意理作出反思。新聞學強調客觀,其實源於資本(廣告)的介入,長期以來,客觀在實際的技術操作上,卻被扁平化為「正反立場論述共同呈現」的樣態。但若牢記新聞學開宗明義的提問:「一棵樹倒下而沒有被報導,它究竟倒下沒有?」便知道,若新聞意味著我們對事實的追求、藉由事實被呈現而弭平爭議的渴求,其過程勢必需要不同視角的「主觀」而來。這即是相互主觀性的精神(或稱為相互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

在我踏入媒體近十年的這段期間,主流媒體與獨立媒體交錯崩壞與興起,傳播媒介與社交媒體也開始相互作用造成龐大影響力。粗略分析,其關鍵正在於這十年間,主流(商業)媒體若非在各式爭議議題因政商勢力退守,如樂生、松菸,即是因恪守形式客觀造成爭議未能解決,而引發更多衝突產生。

猶記得20052006年,樂生爭議高峰時,我經常被揶揄且冠上「樂生記者」的名稱。主流媒體的同業如此稱呼我,是因我報導的立場與抗爭者相同。但這樣的指稱,忽略了報導立場的一致,並非主觀價值的喜好判斷,而是透過各種事實證據反覆辯證而得。樂生這場運動,某程度印證可靠資訊在網路傳播的加持下,造成政策翻轉的可能性,這使得國家開始對資訊與傳播的掌控慾愈發加強。當時,獨立媒體一詞還不流行,非主流媒體的從業者,幾乎一概被貼上「假記者」的標籤。

國家的壓制與否認理所當然。因為資訊愈釐清、愈被理性論辯,其獨裁的空間愈小──這正是第四權的精神,意即,新聞從業者本當站在國家的對立面。若我們同意,反抗是新聞的本質之一,那麼記協在這次事件中的聲明,幾乎否認了新聞之於民主的必要存在。

我願意相信,走過戒嚴時期的資深記者們當然不可能做此論斷。但其同意國家劃設採訪區的論點,卻不可避免地走向這樣共同毀滅的結局。這之中存在的落差來自於李志德文中所提,對於抗爭者隨意變化身份的不苟同。然而,公民記者採訪權之所以獲得大法官釋憲保障,正來自於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的密切相關。換言之,記者與一般人並無二異。記者二字若有任何象徵,代表的是,在這名稱之下,寫作者對新聞倫理必須遵從。因而,隨意變化身份對警方執法造成的困擾與記者根本無關,那是執法者的事,不該由記者擔憂。

如上所述,於我而言,記者就是、也必要是抵抗者。記者並不比任何一個普通人更沒有理由被抓走「介入抗爭報導就不可信」的界線並不存在。如果在採訪現場,警察毆打抗爭者,在繼續拿著攝影機、相機記錄與衝過鐵馬保護抗爭者,我將理所當然選擇後者。這幾乎是所有唸新聞出身的人在學校都會被問到的問題:有一個女人在你眼前被強暴,你會記錄,還是救她?那和專不專業無關,其指向的是人的信仰跟價值:「你得先當人,才能當記者。」

事實上,當離現場越近,才能看到更多細節。細節幫助事實的重組。這是協助採訪者建立專業的關鍵。只要這個採訪者(無論是機構記者或公民記者)不只是、不只想反應「現場狀況」,而能有意識、能力拉開觀察距離,它就有可能試著拼湊結構的困境。由此來看,劃設採訪區,將徹底抵消我們接近真正事實的途徑。

不同於攝影記者對於無法順利完成工作,或李志德等人對於抗爭者的身份變換之焦慮,公民記者興起後的諸多現象之於我僅一種困擾:公民記者在採訪上逾越新聞意理的界線,將造成溝通的斷裂乃至於溝通的無效。

對我來說,公民記者和專業記者有其分別。此分別不在於是否待在機構裡、是否被認證,而是自許為採訪者的人,勢必要認知,記者的定義是第四權、是社會改革的推進力量。要能推進,必須花費許多時間在採訪、研讀資料,在不同觀點間思辨然後判讀出一個「暫時的」結論。若此結論引發後續討論、政策的改變,他還得繼續重複前面這些複雜艱辛的過程,直至「制度不再箝制、壓迫人」。

一般而言,公民記者因受限於生活的多重角色,應可暫時狹義定調為某事件發生時的傳播者。因此,其所能發揮的改革推進力量,往往在前端,或身體的抵抗,較少能達到後者。但能真正做到理想新聞傳播的記者,卻又因大環境崩解,導致政策的更形壓迫與資訊的不流通,並誘發各式街頭抗爭。這使得抗爭者為打破資訊流通的困境,會在現場爭相傳播第一手畫面、訪問,試圖把運動再往前推

正因為了讓運動「快速」推進,以抗爭為職志的傳播者,勢必無法做到上述我所提的周全分析。近幾年的台灣,這種快速、大量的資訊傳播愈發加劇,如去年三、四月的佔領運動,在街頭長期觀察後,之所以寫下「島嶼畸人」,憂心的正是,倘若參與式的報導缺乏拉開距離的能力,它將淪為情感動員,並進一步被當成政治的操弄符碼。那將不止導致我們期盼的社會改革推進的不易發生,可能還會造成許多人不必要的犧牲。

回頭來看這次的採訪區劃設事件,可以說,「假記者」的問題從2005年至今,不但毫無進步反而退步。說來諷刺,這樣的退步,竟由自稱新媒體、獨立媒體的機構 ╱從業者主張。他們能夠掌握發言與詮釋權,意味閱聽眾的媒體識讀能力低落。低落所指的是,閱聽眾的觀看,尤其在社會議題(特別是捲動龐大動能的議題)上,總是傾向薄弱、缺乏辯證的選擇性閱聽。換句話說,是只支持立場(心中的正義),而無拓展、認識議題複雜性的能力。當主流媒體 / 媒體機構環境愈加敗壞,而社交媒體、傳播媒介愈發方便的狀況下,這樣的扭曲會更形加劇。

當無法辨識上述的複雜過程,社會便容易因新科台北市長柯文哲對劃設採訪區一事表示暫緩而鬆懈新聞自由仍被壟斷的事實。

誠如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所說:「對於去和警方合作製造出遊戲規則的人來說,透過這個遊戲規則在記者同業間區分『我者』和『他者』,以人為方式製造出兩者與執法當局之間不相等的合作和對抗距離(關係),或許只是個微不足道的日常政媒遊戲,但是,從藉由這個遊戲規則把不從眾的他者直接送進威權統治的高度法律風險中這個角度來看,真的那麼確定不進採訪區者的採訪權益,一定不會受到影響嗎?這種只繞著自己的利益打轉的邏輯,未免太輕鬆、太粉飾太平了。」

劉靜怡這番話雖以採訪區為批評的出發點,但仍適用於媒體聯絡人的概念。其發言中點出的「政媒遊戲」,也是為何非主流媒體工作者特別揶揄陳曉宜或新頭殼的原因。

柯文哲在十一月受訪時表示:「公開透明是個概念,我希望將來警察在處理這種群眾抗爭,所有警察後面要清楚編號,很大的字號編號;但我也要求所有的記者也要掛很清楚的名牌,不可以現在說我是記者,等下名牌拿掉變抗爭民眾,被抓到說我是公民記者,沒有那回事。」但採訪名單由誰認定?誰有權力認定?柯文哲如今的退讓並不完全,因其仍設定了「媒體聯絡人」的機制。回歸憲法保障採訪權的架構底下,此機制根本不需存在。

我無法武斷地說,同意劃設採訪區乃至於媒體聯絡人是刻意扭曲新聞自由,畢竟,公民記者的出現,確實對傳統的媒體工作者造成適應上的衝擊。但有一事,陳曉宜與記協必須清楚交代與說明:

陳曉宜一家,包括母親與胞姐,與肝病防治基金會董事長許金川交情匪淺,陳曉宜的姊姊、三立談話性節目主持人陳斐娟出書時,許金川便為其寫序。肝病防治基金會受到不少財團贊助,如東帝士、永豐餘。而肝病防治基金會也因購買仁愛路精華地段整棟大樓引發爭議。無巧不巧,許金川正是柯文哲的恩師。而在柯文哲當選後,於新竹高中舉辦感恩茶會時,陳斐娟還擔任主持人。



指出上述的記者人際網絡與政商關係,目的在於說明,目前陳曉宜以記協代表身分企圖代表全體記者意見,乃至於不惜忽視非主流媒體從業者的意見,甚至捏造出紀錄片工會同意採訪區劃設的謊言,並不能以單純爭奪業界權勢的角度觀之。

在夏秋交接之際,北市市長選戰態勢逐漸明確。陳曉宜仍然選在此時,以理當監督政客的記者成員身分,堅持作為溝通窗口,代表「記者」群體與警方進行溝通。我們可以想像她以背後的政商關係為個人人身的戒護,對警察暴凌記者事件進行公開抗議;或至少在維護記者基本尊嚴的前提下,帶領記協與其他記者團體成員開拓出新的方向...... 最難以想像的,當是如現在這樣,與警方協商出集結記者專用的固定或流動採訪區,專設聯絡人等中央控管制度,對多數抗議聲浪迴避或噤聲,甚至回頭對記者們宣稱這種制度會增進記者保障。

這種高度貼近體制性維穩邏輯的思維,說是戒嚴或許太過,但說是維護新聞自由則顯然無稽。而柯文哲近日對採訪區的反感,對比去年十一月間所提臂章精神的不協調,則更顯得對新聞自由的堅持,在弄權者們手中是何等脆弱鬆散的小事。

再次強調:柯文哲目前的退讓並不意味新聞自由的被確認。當記協一天不把協調過程、動機清楚交代、仍持續自我捍衛、辯護、扭曲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的關聯,為社會帶來的,將是民主的全面潰敗。新聞自由從來就是難以止息的鬥爭,每一次,我們都不能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