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追蹤廢棄物污染的台南社大昨日迢迢北上,與看守台灣、綠色陣線等團體,在立委林淑芬協助下召開記者會,公布桃園大園鄉與蘆竹鄉交界處一廣約20公頃的「滲眉埤」遭事業廢棄物處理坤業公司重複污染的弊案。這宗案件再度暴露廢棄物管制的制度漏洞,同時揭示漏洞存在的根源,恐與行政官員包庇相關。

1998年,桃園縣環保局以桃園縣事業廢棄物合法處理設施容量嚴重不足為由, 公告遴選「桃園縣事業廢棄物焚化處理第 1 期示範計畫」示範廠商。1999 年 2 月 11 日召開審查會後,由坤業建設有限公司取得優先協議權,桃園縣環保局並於 3 月 12 日與坤業公司簽訂「桃園縣事業廢棄物焚化處理第 1 期示範計畫投資興建協議書」,由該公司負責規劃、籌資興建焚化廠及建廠完成後之操作營運管理事宜。2001年 8 月 23日核發操作許可後,坤業公司經營的焚化廠於同年 9 月1 日正式營運啟用。坤業公司後於2003年更名為宇鴻科技公司。

2014年,環保署北區督察大隊發現,宇鴻科技公司僅領有「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証,卻自2006年起逾越許可範圍回收強鹼、強酸等化學廢液,並於天雨或夜深人靜時載至工廠附近的溝渠傾倒,污染當地的「滲眉埤」。除非法棄置廢液,宇鴻科技公司的焚化爐也未將其焚化所產生的飛灰依規定進行固化作業。長年來,宇鴻科技公司將其與底渣混合後堆積在滲眉埤附近,毒物因此隨雨水流入埤塘。

當時,環保署北區督察大隊稽查採集水塘裏的底泥與該廠廢液進行「元素定性分析檢測」比對,確認底泥的戴奧辛成分與宇鴻科技公司焚化爐的戴奧辛成分相符,當時桃園地檢署進行搜索,依涉嫌違反事業廢棄物清理法、空污法、流放毒物罪傳訊負責人曾順源、廠務副理徐松江等9人到案,諭令曾、徐二人各以50萬元、20萬元交保,餘請回。

當地居民質疑,該廠在興辦事業計劃審查意見中,農田水利會以另一個埤塘張冠李戴為滲眉埤塘,指稱該埤塘「未有灌溉設施亦未規劃灌溉」。審查時,桃園縣環保局也未實地查證,致使該廠土地緊鄰灌溉水池,有違反水利法第六十條規定之虞。

此外,該廠土地屬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若欲變更,根據「農地釋出方案」,必須徵得行政院農委會同意。但桃園縣政府卻未依規定送請農委會審查,即逕行同意變更。另依據當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凡垃圾處理場超出兩公頃,就必須送由內政部區域計劃委員會審議。業者被駁回後,重新送出其擁有的四塊土地中兩塊共1.9709公頃,以規避內政部審議。

上述種種問題,都暴露出桃園縣環保局的行政缺失。其中讓人最為不解與訝異的,是長年來,桃園縣環保局在業者必須依法申請許可、依據廢清法追蹤督導的情況下,竟還容許業者收受廢酸、廢鹼、混合廢液、廢顯影液、廢石綿墊圈等事業廢棄物至焚化爐焚燒。

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二條子法《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規定,「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證。」但桃園縣環保局在明知其違法事實、自己的行政把關有缺失,且發現該廠申報數據與清點數量有極大差異,「甚至有部分已經開具妥善處理證明文件的廢液,仍存在廠內未處理」,卻只處宇鴻科技公司最低罰款6萬元。

桃園縣環保局容許宇鴻科技公司焚化爐繼續營運,這半年來,污染更形加劇。台南社大從距該廠四、五百公尺處的地點進入滲眉埤,並往該廠員工廢水放流口方向沿路採樣檢測,發現表層5至10公分以內的土壤,銅含量都超過農地土壤污染管制標準數十倍;鄰近該焚化廠員工廢水放流口處測到最高值,其中銅、鋅、鎳、鎘的檢測最高值分別超過底泥品質指標938倍、64倍、19倍、24倍,或農地土壤管制標準的735倍、40倍、7倍、12倍。台南社大環境小組研究員晁瑞光形容其污染現場,:「讓我想起59年前發生在日本的水俁病,還有發生在台南的台鹼安順廠汙染。」

錯誤不是一天造成的。

宇鴻科技公司正式營運的2001年,整個桃園縣的垃圾量早已不足。以桃園縣焚化廠BOO案為例,桃園縣政府在1999年和欣榮公司簽約訂定每天一千兩百噸的契約量,2001年10月南區焚化廠開始運轉,中壢等八個鄉鎮市每天的垃圾量只有七、八百噸,為了填補不足的四百餘噸垃圾量,桃園縣政府還得從平鎮、中壢等地的掩埋場挖舊垃圾送進焚化廠處理。[1]。

無獨有偶,宇鴻科技公司和桃園縣政府簽約時,縣府也保證要提供足夠廢棄物供其燃燒,但桃園縣政府一直辦不到,違法處理廢棄物的宇鴻科技公司,還以違約為由將桃園縣政府告上仲裁庭,桃園縣環保局被判賠幾千萬,2012年還遭監察院糾正。

自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推動後,焚化爐的弊案就不斷叢生。焚化爐興建金額龐大,往往成為地方勢力與利益集團覬覦的目標。雲林林內焚化爐、台東焚化爐案,皆是顯例。這是因為,地方政治發展伴隨黑道勢力興起,往往與地方派系互為利用,民選官員經常提供黑道政治上的保障,避免政府取締,使黑道可以經營、協同經營或介入砂石業、營造業、廢棄物處理、有線電視、賭場、特種行業與地下錢莊等行業,致使闕漏繁多的廢棄物處理業者長年屹立不搖。

去年,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現任新科市長鄭文燦曾率隊抗議宇鴻科技公司污染滲眉埤案,當時鄭文燦表示,宇鴻應停工受檢,徹底檢查,找出真正污染的原因。然而,解決此一問題的關鍵並非停工受檢。宇鴻科技公司的污染事實罪證確鑿,身為已掌握權力的政治人物,理應執行的是依法撤照。非法毒瘤一天不摘,污染悲歌只會重複輪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