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到有河帶走蕭颯的新作。捷運上讀,晚飯時暫時擱下。天轉涼落雨,天譴至,洗澡後昏迷,一點醒來,仍有倦意,卻取了書讀。上本這樣想一次讀完的小說是吳明益的《單車失竊記》。讀完後,沒有疲憊感,像平時在城裡走路,腦袋清醒。

蕭颯寫的人物性格不算新穎,或有詩人楊佳嫻讀時所指出的,不脫早前人物的典型:貧窮、住在狹小國宅,自卑,受困於原生家庭的狀態。人物的形貌有自我經驗的移植,但那不妨礙我的閱讀。一生就寫一個地方,一種痛楚,如果折磨得夠深,如果凝望得夠久,那些狀態,就會分屬眾人。蕭颯筆下每個人物,恰恰是這快速發展的盆地城鎮緊緊濃縮製造的。遷徙之於階級流動,建築的森冷與人性的剝落與疏離。選擇托爾斯泰的《復活》作為書中刺點,好喜歡。愛情驅動瘋魔跟執著,沒有追問是不可以的,復活不會成立,無論對誰。蕭颯的文學向外,貼著社會,不獵奇,我以為她明白「我在我們」之中。

我喜歡蕭颯筆下時光停滯的瘋女勤美。瘋女勤美在小說裏如破碎的鏡,映照所有的天真都有妄想,所有的人際都飽含利用,沒有一座家屋不敗壞,沒有一組家庭不自苦,而沒有一個人,可以不拋卻跟遺忘。你若要成家,就要往復。代價何其大,既是物質,也是精神。蕭颯沒特別著墨,但我想著她因何安置一同性戀的角色,勤美後來的落腳處。早前多元成家的議題,被鎖定在婚誓的狹縫中而波瀾四起,但平靜,平靜或許是要沒有子嗣的。愛如果非得跟永恆扣鎖不分,我們要背叛的是所有的約定俗成。

我想起勤走的人。非走不可。在那一刻到來以前,在還沒達到疼痛的核心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