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eng Lee / 端傳媒


從看守所出來,走在林蔭大道,想起會面前的等待:兩位婦女在身後聊天,交換彼此親人如何因酒、因賭,因不受教而不停進進出出。語氣多有感嘆,但他們在每次會面前上市場買菜,燉爌肉端來。
 
排序是第四梯,一號窗口,十點二十分。一號窗口正對階梯,坐在冰涼石椅見受刑人一個個慢慢爬出。此前沒見過曾文欽本人,新聞畫面裡他是一胖漢,頭頂全罩安全帽,面目模糊。但雙眼對上就認出,眼神的緣故。平頭,約百來公斤,淡卡其色囚衣,右耳際有癬苔一片,左胸掛著登記證:曾文欽。囚犯0226,可他仍有名字。習慣性提筆欲記下所見輪廓,卻見曾文欽將案發時報章媒體描述的冷血白眼壓向玻璃板,彷彿想穿越以辨識紙上的字。我決定將筆放下,直望他。
 
鈴聲響,我們一起舉話筒,但曾文欽沒開口,眼睛快速眨了幾下,眉頭緊皺。話筒裡告知,是律師與你表姐、父親說可來看,想訪談。想知道「你是誰」?為什麼決定犯下駭人聽聞的湯姆熊殺人案?為什麼不想活?
 
「妳說什麼?」「我說,我想知道你為什麼不想活。」 
曾文欽沒應答,盯著桌上玻璃板下壓著的物資清單,問可否買東西給他?
 
「現在嗎?可是出去就不能進來。」「妳不是一個人來?」「對,我一個人。」
 
曾文欽沉默。幾秒後才懂,不是要我立刻出去買,而是我走出以後,再不會有人進來探視他
 
「你需要什麼?」「我可以要泡麵嗎?」頓了一秒後他又問:「一箱可以嗎?牛肉口味可以嗎?」「還需要什麼?」 
曾文欽搔搔頭,快速掃過清單,陸續念了品項,波蜜果菜汁、七葉膽茶包、烏龍茶包,H型拖鞋。
 
「你在裡面過得好嗎?」「妳要幹嘛?」「你父親請我轉告你他的地址。」「妳跟我爸什麼關係?」「我是記者。」「記者?」「對,我昨天去找他訪問。」「他可以直接寫信給我。」「嗯?」「他為什麼不寫信給我?」「我不知道,或許他沒空,他現在在抬轎,到處跑,很忙。」
 
對話嘎然而止。有許久的沉默。
不只對我。這短暫對話、尷尬沉默,佔據曾文欽三十多年生命的全部。
 
 
「他從小就是安靜的小孩。弟弟跟他差兩歲,但個性完全不一樣,他弟弟從小就機靈,曾文欽卻非常孤僻、不會說話,而且很怕黑。」王曉貞(化名),曾文欽的表姐,她記憶裡的曾文欽,除了安靜無話,別無其他。
 
曾文欽家族,在祖母逝世前,全住居在臺江內海鯤鯓上的安平小鎮。安平在清末開港,洋行林立、貿易興盛。但繁榮在日本殖民時期因港口淤積與專賣制度實施而殞落。
 
在安平蛻變成如今的觀光勝地之前,曾文欽家族度過的,是幾近恆常的窮困歲月。曾文欽祖父早逝,王曉貞的母親曾淑美(化名)是長姊,一直協助扶持家庭,養大三個弟弟。但曾淑美姊代母職的重擔,沒有在三個弟弟成人後卸下,連下一代曾文欽的教養責任後來都歸了她。
 
「文欽跟我家相處的時間,恐怕比跟他爸媽還多。」王曉貞曾從事服飾業,外型亮麗、都會性十足,說起話來,卻有大姐頭的爽颯。這氣口源於她懂事起,就協助母親充當曾文欽的小保姆。王曉貞長曾文欽七歲,「我媽不在,就是我幫忙看他。」如母雞捍衛小雞的性格深深烙印,在曾文欽犯案落網後,曾淑美與王曉貞,是唯二抬頭挺胸面對鄰里閒談的人:
 
「我媽媽不會否認文欽做了錯事,可是她會跟鄰居說,這真的不全是文欽的錯。」
 
曾文欽祖母逝世前,曾家兄弟雖已成家立業,仍就近散居成鄰里。曾文欽的父親排行老二,住在曾淑美家對街。有一次,曾淑美發現曾文欽在家裡嚎哭不止,探問後才知,曾父與曾母蔡素月(化名)總在暗夜獨留曾文欽在家。「因為他跟他老婆玩心很重,兩個人幾乎每天晚上都跑酒店,夜夜笙歌。文欽弟弟可以習慣那種場合,他不行,會哭,所以他們夫妻乾脆就把文欽丟在家。」
 
曾文欽的母親蔡素月是風月出身,和曾父相識不久後離開煙花地。她交遊廣闊,又有小聰明,適逢當時臺灣錢淹腳目,股票投資、土地炒作、賭博蓬勃,相準投機成為全民運動,蔡素月在婚後設立簽賭站,與曾父兩人當起六合彩和大家樂組頭。
 
「他們曾經生活無虞,」王曉貞說:「就六合彩很瘋那陣子。可是我舅跟舅媽揮霍無度。也不知道想什麼,帶小孩去酒店。父母的角色可以說形同虛設。孤兒院至少還有院方的大人會給孤兒支持與照顧,但文欽的父母只負責生,出去玩就丟個一、兩百塊給文欽,以為這樣就是『養小孩』。」曾淑美心疼曾文欽,告訴曾父:「這孩子怕黑,年紀又小,你們出去玩,好歹記得把小孩子託付給人。」此後,曾文欽一週內至少有五天都住在姑姑家。
 
有人照顧,無法言明的不安魔魅,卻從未自曾文欽身上離去。王曉貞去上學、曾淑美去買菜,家裡空無一人時,曾文欽會拖著一張塑膠椅,在家門口,一言不發,望著大街,等待曾淑美回來。
 
「鄰居都說他很乖。而且,他也很守規矩。」王曉貞提起替曾文欽戒尿布的往事,「小孩會尿床,舅媽懶得洗床單,所以文欽一直到幼稚園要上小學都還在包尿布。我覺得不行,就訓練他,睡前一定要洗腳、尿尿。每天半夜我會自動醒過來叫他起床尿尿,他從來不猶豫。在我叫他起床之前,他如果想尿尿他會把我搖醒。」又比如在學期間,曾文欽因不擅與人互動,曾被霸凌,他卻從未回過一言、還過一腳。
 
投機事業,總是一夜致富,一夜暴貧,收入跌墮時,曾父會成醉鬼。不僅起手動腳,對家人動粗,甚至舉刀追殺,蔡素月有次嚇得衝進王曉貞家避難。「這種事久了,夫妻怎麼繼續走?大概文欽小學快畢業時,他們就離婚了。」
 
母親離去,曾文欽也未曾表達任何意見。「只是那時起,文欽整個人就變了。」王曉貞回憶,曾文欽在母親離開後,還是很安靜,也沒有變壞。但外型完全長得跟以前不一樣。「他以前頭髮好細,臉很和善,他媽離開以後,他的頭髮突然變得像刺蝟一樣,怒髮衝冠那型。不是去燙喔,是自然變成鋼絲頭。」
 
蔡素月離開後,曾父收起簽賭站,此後再沒有固定工作。不久後,曾文欽祖母過世,家族凝聚力逐漸薄弱,加上王曉貞忙著聯考,曾文欽幾乎不再出入姑姑家。「但最主要還是曾文欽他媽離開以後,他爸就叫才國小畢業的文欽跟著二叔去工作、不讓他讀書。領的薪水就用來養他不工作的爸爸,還出錢讓弟弟讀到國中畢業。」王曉貞說。
 
年幼的曾文欽跟二叔一起在台南安平一家組裝遊覽車的工廠工作,一直到二叔過世才離開。曾文欽當年二十歲,青春期的身體,因擔任車體技工、經年勞動而定型、傷害。曾文欽雙肩都有習慣性脫臼的問題,日後輾轉到鐵工廠、五金廠工作,電鍍作業也連帶傷了眼睛,因健康不良,免服兵役。
 
「他爸爸真的一直沒什麼工作喔。就騙文欽跟他弟弟說『爸爸身體不好』,所以文欽弟弟後來也是很辛苦,才是個孩子也去賺錢,有時候兩個孩子窮到合吃一碗泡麵,而我們是等到他們二十幾歲才知道。甚至,他會跟兩個孩子說:『今天我們三個會這麼慘,都是媽媽害的』。後來他們發現爸爸根本騙他們,兩個人決定跟我舅分開住。」與父親分家後,曾文欽沒和弟弟同住。但逢年過節,曾弟會拉著曾文欽到王曉貞家拜訪,算是感念姑姑以前照顧。「不過因為文欽殺人,影響弟弟的工作,所以弟弟完全不願去見文欽。」
 
「那妳呢?妳常去看他嗎?」似沒料到有此一問,王曉貞瞬間紅了眼眶。「我其實⋯⋯其實只去看他一次。」「什麼時候?」「去年底。」「那離案發好一陣了,為什麼那麼久?」「我花很久時間才做好心理調適。」「調適什麼?」「要去看守所看一個我根本不認識的表弟。」
 
強忍的淚落下王曉貞的臉頰,她狼狽擦拭,說,想過曾文欽可能會自殺,但想不到他會去殺人。「案發前半年左右,他一直找不到工作,你知道,臺南沒什麼工作,他只有國小更不可能。我也幫他介紹過,去建築工地,可是他又怕高,身體又很多傷。那我能怎麼辦?我幫不到。」傾訴的聲音有顫抖,顫抖裡有許多許多悔恨流瀉:
 
「我跟我媽都會想,如果文欽不要那麼不懂求救、如果跟我們說他沒辦法上學,我們好歹可以資助他讀到一定程度,是不是就不會這樣?」
 
王曉貞的問題太難。我無能回應,只好繼續提問:「可以形容一下你心目中的曾父嗎?」
 
「無賴。」王曉貞擦拭眼淚,語氣篤定:「老實說,我很懷疑他為什麼要接受妳訪談。事發後他根本不關心曾文欽。如果妳明天去找他、他跟妳借錢,千萬不要,切記!千萬不要!」
 
 
為什麼接受訪談?打電話向曾父約訪時,還沒說清來意,只提曾文欽名姓,曾父便說:「我毋知,真的毋知影曾文欽為什麼會殺一个細漢囡仔。」

推辭,再推辭,直到我說:「沒關係,我沒有要你給我答案。我只想知道,在你心中,曾文欽是怎樣的孩子、這孩子怎麼長大,而不是媒體上『他就是神經病』這樣一種說法。而我們可能因此拼湊出他為什麼殺人,或找出他三十年生命裡,曾經讓他不成為殺人犯的可能性存在。」
 
話筒那方的表達笨拙而不流利。我回想那聲音,無法與王曉貞形容的無賴之徒會有的面孔疊合。近午,撥電話給曾父確認他海佃路的地址是否正確,鈴聲響了許久,話筒才傳來不甚清醒的迷茫聲音。喝酒了嗎?會失控嗎?但他開口問:「妳敢確定有欲來嗎記者小姐?」
 
天邊滾悶雷。我搭計程車,依約抵達海佃路。這裡是臺南市政府規劃的重劃地帶。計程車穿梭小吃攤、陳舊老屋、荒廢農地,司機在巷弄來回後嘆:「小姐,導航上面找不到妳說的門牌號碼。」
 
下車。撥電話給曾父,他要我找有紅茶與肉圓的招牌後彎入,「265巷啊!」尋找未果。折騰一會,曾父說他要騎車來接。重新巡走265巷,看見戴著選舉造勢場子贈送的塑膠帽、橘色汗衫、黑色短褲與藍白拖的曾父在巷口。我們究竟怎麼錯過?他牽著破舊機車,我們一起走,在荒湮漫草的一條窄巷拐彎。入眼是城市邊沿的各種粗礪:鐵捲門,鐵皮屋、橫倒板凳、鐵工廠裡噪雜機械聲音不聞人語,未有招呼、堆疊的垃圾、無出口的單向街。曾父住在巷弄最底,住居對門是尋常廟壇順天宮,主祀李、池、吳、朱、范、張諸位千歲。香火灰燻不見光亮,這是Google衛星科技也探覓不了的地點。 
 
「真亂,透一下風。」曾父拉開舊公寓一樓鋁門,走進一會又走出,「我去提椅仔。」他走進順天宮,我探頭入無燈住居掃視:家徒四壁。甚無隔間,應是客廳的空間有紙箱堆疊,破舊磁磚的流理檯碗碟四散,一瓦斯桶坐落中間,上有鐵板,一瓷碗內裝有殘羹。還沒檢視完畢,曾父拿著塑膠椅入門,在雜亂裡勉強覓得一處擺置。陰暗裡坐定,我視線正對一無門無簾的空間,有一瘦弱無反應男子與棉被隆起如丘。
   
曾父和我的對話皆簡短。一問一答,少有流暢、長而完整的敘事。他未替自己的形象與年少輕狂的謀生方式做辯駁。「大家樂」在八十七、八十八年左右瘋到最高點,擠在浪頭賭一把,是那年代小中產階級與勞動階層的普遍景象。
    
他收手時已是九〇年代。沒落漁村因著高科技的發展,而使安平工業區引進新產業,但那不是曾父得以前往的去處。他在日後不斷外移的廠區與廠區間輾轉,如曾文欽在二叔逝世後的不斷流離。王曉貞眼中的不負責任,曾父卻只當年少輕狂以及順服命運:「無粗工好做,我就去廟裡。」
 
產業會更迭,信仰不會。廟會旺季他去當轎夫,全臺跑透透。曾父和以往一樣不常在家,而「曾文欽伊母從來毋捌轉來看囡仔。」
  
這般教養在現今會被認為嚴重失格。但曾父有自己的理解方式:
 
「愛賺吃啊。」 
「毋過國中是義務教育,你按怎無予曾文欽繼續讀冊?」 
「伊無愛讀。」
「猶毋過伊表姐講曾文欽佮講過伊愛讀冊。敢會是因為伊佇學校予凌治,毋敢去?」 
「哎,啥物欺負?我有叫伊媽媽去學校。老師講,只是查埔愛耍,按頭殼搧落。」 
「伊唔繼續讀冊,攏無人來了解過?」 
「伊就毋去啊。綴二叔趁錢,有人看,敢毋好?」 
曾文欽當車體技工的日子,是曾父表達最為流暢的一段:
 
「伊真乖,逐工免鬧鐘叫就起來做甲下班,毋捌請假、一禮拜做六工。車廠的序大攏講毋捌看過遮爾乖的囡仔,所有吩咐攏做甲好,亦無應喙應舌。總講一句,真骨力做。」 「曾文欽放假攏佇咧創啥?」 「打電動。」 「伊敢無朋友?」 
「無。」 「伊無朋友,你敢袂感覺真奇怪?」 「伊自細漢就恬恬啊。」 「猶毋過伊尾仔有交女朋友?」 「有,交真久。」 「你敢有看過?生啥款?」 
「正常。乖乖仔,條件真好。」 「條件真好是啥物意思?」 
「查某囡仔聽講大學畢業。交往以後,文欽就搬出去啊。」
  
曾父當時當保全,輪班不固定,而孩子年輕需要自由,父子三人生活型態已經完全不同,加上曾文欽終於有了女朋友,他沒有多加置喙,彼此少有聯繫。「但是伊犯案半冬前忽然來揣我。我問伊『女朋友哩?』伊講『分手』,隨後阮毋捌見面,再相見,伊已經予抓去囉。」

 
 
和女友結識時,曾文欽二十三歲。約六、七年後,他們分手。那是二〇一二年七月,沒有任何一人知道,這足以讓兩人歷經情感關係各階段曲線與周折的時間裡,他們發生什麼事而走向分離。
 
曾文欽沒有挽留女友。兩個月後,曾文欽辭去機械工廠的工作,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女友要曾文欽再也別和她聯絡。該月底下午五時,曾文欽至臺南市一刀具行購折疊刀一把。十二月一日上午八時二十七分左右,曾文欽穿著灰色T恤、黑色外套、牛仔褲,攜帶折疊刀,騎著機車,在湯姆熊遊藝場內,以撿拾遊戲儲值卡為由,帶一方姓男童入廁。曾文欽於第三間廁所隔間內以刀刺向方小弟頸部喉嚨,造成方小弟左側頸總動脈斷裂、氣道及頸部肌肉斷裂合併大出血,當場氣絕身亡。
 
日後筆錄裡,曾文欽坦言本想殺害另外兩位與方小弟共行的同伴。但看見方小弟頸部鮮血噴濺、瞬間腿軟倒地、氣絕身亡而感「噁心、殘忍、害怕與恐怖」。他洗淨刀子後前往一娛樂大樓包廂,思索是否要自死。此時方小弟遇難曝光,警方當晚即逮捕曾文欽到案。他坦言殺人,「因為想死。我在十八、九歲就悟出一個道理。這個世界弱肉強食。我既然活得那麼痛苦,不如殺個人來死。」
 
曾文欽的痛苦,所為何來?
 
從二十歲二叔過世,到三十歲犯案入獄,曾文欽一共換了二十三家公司商號。每家公司所待時間,長則一年多或數月,短則兩日,不論在哪間公司,都和同事幾乎沒有互動。這期間,他因發現自己天天焦慮失眠,伴隨胸悶、頭痛或心悸症狀,而自二十一歲起,陸續於臺南市各醫院診所就診。
 
「他去看醫生的事我們家族知道。」王曉貞說,母親家族這一支系似乎都有容易緊張的毛病,「像我媽只要看社會新聞就會覺得很恐怖、想哭,所以我媽也有在吃藥。」知道曾文欽前往看診,是因曾文欽與三叔一次在醫院偶遇。「大家都不覺得有什麼,我三叔是那種日子過得很好的中產階級,我媽是一般家庭主婦,也去看醫生,所以沒對曾文欽去看醫生的事想太多。」
 
要到日後曾文欽犯下滔天大罪,王曉貞才知道,歪斜雖然蟄伏各處,但階級與際遇會影響狂暴的生成與否。
 
曾文欽的寡言內向,並不是純然的聽話乖巧。根據精神鑑定醫師訪談記載,曾文欽很早就有自殺死亡念頭,二〇〇四年起,曾文欽被確診有社交恐懼、疑似憂鬱症,二〇一一年,由許森彥精神科診所確診有潛伏型精神分裂症。個性內向退縮,對人防備、不知如何溝通與無能反抗,是混雜生理疾患導致的結果。儘管曾文欽後來自行求醫,但因未規則服藥、重複於不同醫院領藥,後期逐漸演變為有濫用藥物傾向。而在辭職後,他已經身無分文,也無健保、勞保,直接停止就醫成為必然。 
  
 
審判此案的法官,如何理解曾文欽的際遇與其最後何以鑄下悲劇?
 
一審合議庭法官認為,曾文欽自小遭遇父母離異,國小畢業即進入職場,無年齡相仿同事與互動關係,「封閉環境,使其吸收正確資訊可能性低,也無從與他人討論檢視自己觀點,易產生偏差思想。」雖精神鑑定指出曾文欽的行為理解與控制能力雖未缺損,但其多年來飽受精神疾苦,重大犯行「並非全然出自於無可饒恕之惡性,而是一定比例受其智能程度、國小畢業之學經歷不足與身心疾病之影響。」
 
一審對曾文欽判處無期徒刑 ,沒有滿足一部分民眾「判死刑 」的強烈期待,甚至引發高度爭議——不只因為湯姆熊案犯案手法兇殘,更因曾文欽在案發之初曾說:「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自己是想吃免費牢飯,才找孩童下手。」這句話在當時及後來的媒體報導中被反覆強調,形塑了多數台灣民眾看待此案的基調。臺灣社會一次又一次被憤怒動員,使人難以深究曾文欽為什麼這麼說?它代表的意義是什麼?

這個問題,在二審審理過程,由精神鑑定醫師作出的精神鑑定報告中獲得解答。曾文欽向孩童下手,是一時起意、有機可趁。「因為如果失敗的話,就不會被判死刑。我完全沒有想要吃免費牢飯。想吃牢飯的話,竊盜、搶劫都可以。我是想自殺才殺人,因為先前自殺多次都不成。」這是曾文欽自己對「免費牢飯說」的詮釋。
 
精神鑑定醫師曾問曾文欽:「如果沒有死刑,你就不會想用這個方法來死?」。曾文欽答:「沒錯。」曾文欽說,自己曾嘗試服用老鼠藥、吸瓦斯、燒炭等方式自殺,但又害怕自殺未成造成終身殘廢折磨而罷手,一共四次自殺未果。「說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是覺得說得越可惡,死得越容易。活著生不如死,兩眼散光六百度,十五歲肩膀就脫臼,再加上沒有朋友,就快活不下去。殺人的目的是與女朋友分手後才想的。」 
 
犯案前幾天,曾文欽約女友吃早餐。告知女友「要去大陸工作」。女友表示,當時曾文欽隨身都帶著一堆藥、「隨時都會吃,他說只要獨處,就會恐慌。」出庭作證後,女友消失無蹤、更換電話、搬離老家,或許隱姓埋名。三年多來,未曾探望曾文欽一次。
 
看守所內我問曾文欽,女友對他來說很重要嗎?
 
「重要。」「為什麼?」「她是我唯一說話對象。」「你真的都沒朋友?」「沒有。」「那為什麼追得到女朋友?你們怎麼認識的?」「工廠認識。她坐我旁邊,有說話,就順其自然。」「那為什麼不挽回女友?」曾文欽不應。「那麼,可不可以告訴我,你們為什麼分手?」「因為錢。」「你向她借錢?還是你必須花錢養她卻失業?」「都不是。」「那是什麼原因?」「她妹妹的男朋友,有車、有工作、有錢。她說我都不努力工作,一蹶不振。」

而分手後女友要求曾文欽從此往後別再聯絡的原因,是她已有新男友。
 
「我想跟你確認一件事,你真的不喜歡讀書嗎?王曉貞說你曾經跟她說喜歡上學,但你爸爸說你不喜歡。」
曾文欽又不應。
「王曉貞說,如果當初你懂得求救,姑姑會協助你唸書,會不會你就不會殺人?」
「可以唸書,應該會比較找得到工作吧。」
 
一陣沉默後,曾文欽問:
 
「我爸會來嗎?」「他說,家離看守所太遠了。」
 
結束與曾父的訪談前,我也曾問與曾文欽一樣的問題。曾父說,太遠。卻在我離去前,喚住我,說請我轉告曾文欽律師他租賃處地址與手機號碼:「有一工文欽若轉來,遮會使找到我。」
 
我不確認曾父口中的「回來」是什麼。無論死刑,或無期徒刑,曾文欽,可能會有「回來」的一天嗎?
 

在龐大社會壓力下,二審合議庭仍表示,依據「精神障礙者不得科處死刑的兩公約國際法拘束力」,宣布維持原判。但二審合議庭的判決理由不止於此。相較於三審的判決書僅僅六頁,二審合議庭以七十一頁內容回溯曾文欽的成長過程,將判決理由書寫得極為詳盡,可清楚看見法官希望與社會溝通的期待:
  
「試問行政機關及被告的父母,為被告的進入國民中學努力做了什麼?被告沒有繼續升學,導致在正進入青春期的時間沒辦法繼續與同齡小孩為伴,學習並培養維持人際關係的自信,沒辦法接受老師教導、彌補家庭照護的不足,這些能歸責被告嗎?」 「不唯如此,被告小學畢業後,直接進入至大人都嫌粗重的車體焊接工廠上班、賺錢家用,長期下來,健康惡化,讓他本就難以應付的職場工作技能雪 上加霜。依據當時有效的勞動基準法,雇主原則上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又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受雇從事工作者為童工,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工作,當時的勞動基準法有無有效執行呢?執法者有無盡到保護被告的義務?」
 
但二審判決出爐後,多數媒體報導的基調仍然緊咬著:
 
「鐵口『不會被判死刑』 割喉魔曾文欽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殺一兩人不會處死」 割喉殺童果然免死 」
「曾文欽割童喉案二審吃一輩子牢飯的願望居然被法院認可」等等。
 
而上頭引述判決書裡反覆陳辭的判決理由,沒有任何一字被完整披露。憤慨的民眾相信,精神疾患已經成了社會許多「惡人」,危害社會而不需受到該有懲罰的理由。檢察官對判決結果繼續上訴,三審合議庭認為,不該只依據曾文欽犯案後的醫學鑑定報告作為判決依據,而要綜合其前後言行,甚至在判決書直載曾文欽根本「裝病」。因此撤銷二審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更審。不過更一審時,台南高院又維持無期徒刑,目前尚未定讞。   
  
  
方小弟遇害時僅十歲,父母都在工廠上班。方父因收入不穩,方母在方小弟五歲時與方父離婚。方小弟小時候由母親帶至工作地點照顧,晚上再交由方父一同回到臺南市住處。方父、方母離婚後,方小弟先由方父的父母照顧一年後才帶回身邊。方小弟在外人眼中活潑、單純、 喜歡玩、對陌生人無戒心,遇害前,經常出入湯姆熊打電動玩耍,有時甚至玩到不知回家,最後由方父尋回。
 
方小弟遇害後,方母接受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情緒稍見平復。但方父不能原諒自己,婉拒心理輔導協助,並於準備程序時表示不提告訴,要解除告訴代理委任,「我要放下一切,不想再收到任何資料。法院怎麼判曾文欽我都不會講話。跟原諒不原諒無關,量刑由法院處理。」
 
親族中強烈堅持曾文欽需受死的,是方姑姑。開庭時,她每每在旁聽席拿著方小弟的遺照,雙目眥裂,痛批法官判決不公。因為「像我們這樣弱勢的家庭,也都能循規蹈矩、努力向上、為自己爭取權益,兩相比較,曾文欽不值得同情。」
  
而方姑姑與曾文欽互不相識,曾文欽與方小弟互不相識。唯一串連他們的,是殺與弱勢。受害家屬的至痛,無人可以真正感同身受;但串連他們與閱讀的我們,是我們都共同生活在這個社會,都有責任面對此間的悲傷與艱難。
 
想要曾文欽活嗎?這問題,我問了曾父,問了王曉貞,也問了曾文欽。
 
曾父說:「對方家屬想欲按怎要求,阮無法度,毋過希望伊會活。伊若有一日關過了後會使出來,揣有頭路,一定甲以前同款,會乖乖上班。」
 
王曉貞則說:「在裡面一定很煎熬。被關了以後,監獄可以教他什麼?放出來以後如果又不被接受怎麼辦?」她頓了一下,深呼吸後才繼續說:「很艱難,對我也是。但如果死是解脫,我希望他被判死。」
 
曾文欽的答案呢?
 
「其實我忘了法官為什麼、用什麼原因把我關在這裡。」
但他記得湯姆熊,記得打電動,記得男孩應該要有活潑身影。
 
曾文欽說完時,會晤終了鈴響。即將掛上電話時他說:「可以買郵票給我嗎?」我答好。卻直至走出看守所,才想起忘了給他,他父親託我轉告的,回家的地址,或任何可以訴說的地址。 


 
 
註:為免犯罪人家屬與受害者家屬困擾,除曾文欽外,皆化名或以稱謂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