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樓一安新片《該死的阿修羅》上映後已有一段時間,卻因母親摔斷腿與工作繁忙,一直抽不出時間好好寫些什麼。照理說寫不該難,畢竟樓一安自陳電影發想的基礎之一是多年前我在端傳媒所寫的幾篇隨機殺人報導;實際上,要說出「大推」之類的評語,卻不容易——原因之一,這部電影並非娛樂取向,而有樓一安關照社會的企圖及野心,當其中心思想與我當初書寫報導初衷相似,加上二〇一四年鄭捷案發生以來,無法多線關注議題的我,幾乎是全幅心神都在這個範疇裡徘徊、前進、撞牆與停滯,樓一安所欲述說的,並未超越我對這議題的思考與想像。​

上述前提,與無法「大推」的關聯,某程度是站在同為創作者的嚴苛視角來看。意即,我並未從中得到新的啟發。其次,是創作形式的表現尚不足以打動我。但同樣的,這評價也不意味我對電影的否定,而是在陳述此種創作的艱困——非虛構寫作不能脫離現實元素,卻也不能沒有作者主觀的意識與想像在裡,換句話說,非虛構只是嘗試用另種方法說故事並將重點放在結構的剖析,卻不代表這樣的書寫不是「創作」。相反的,發想於現實的虛構作品難以避免追溯與對照,這也會使虛構創作深陷倫理束縛。而無論虛構與非虛構,觸及創傷的題材處理起來異常複雜,事件與脈絡並非直線前往,而是相互糾纏,甚而裡頭有諸多未知,創作者在這類議題需要避免獨裁、一言斷定,因那既非現實,也非人性。​
我對《該死的阿修羅》的不滿足,某程度反映我自己在想像這議題的表現手法的困境。而這或也是樓一安劇本修改多次的原因。幾年前他寫好劇本,請我看看,當時還在公共電視工作,分不出神專心,而沒多久他又傳來新的劇本。同樣狀況一再反覆,印象中他甚至拿到補助後還在修改。每當收到新劇本我都嘲笑他,如同他也會嘲笑我的報導總得修改五百次,那樣的互嘲其實是對彼此於創作企圖的理解,自我要求與往復推翻,代表承認限制,卻不放棄往前。​
而那是我推薦《該死的阿修羅》的其中一個原因。前面說過,這部電影沒有讓我驚豔,但從最後樓一安選擇的說故事方式,能看到創作者的思考脈絡。相較於有些創作僅將事件作為改編或創作發想的元素,樓一安的呈現方式,某程度來說是謙卑的。​
創作首重人物,這部電影裡的角色比重平均,其實並不討喜,那意味每個人物的動機可能都不夠強烈到推進情節的發展,就以莫子儀飾演的記者來說,同樣身為記者的我便稍覺薄弱,身處案發現場當然會有牽動,但那牽動如果沒有內在經驗的積累,不一定會向試圖理解殺人者的這一方傾斜。又如潘綱大為愛搞出的直播劇碼,於我也過於牽強。​
然這是樓一安思考後的選擇。他削弱每個角色的動機鋪陳,在我看來,是試圖呈現「侷限」。人與人間的難以理解、偶然所產生的蝴蝶效應、自我認知的渾沌未明⋯⋯而每個侷限若有結局可能都連帶著一句「如果」。在探索社會案件這些年來,每每戳刺我的正是事件發生後的各種「如果」——​
鄭捷殺人後,他的同學說他想像死後的世界是他真心嚮往的世界;台鐵殺警案裡的鄭再由被收押於看守所後,寫信給他的女兒,信裡面希望同時罹患憂鬱的女兒跟他的太太,可以和平共處。並且說,「我對不起你們,這一次我是中邪了,本來人生已經快要露出曙光,偏偏會弄到如此,我也不知道如何解釋,反正人生是直播的,也不能重來,對你我只能和你說抱歉。」而湯姆熊案曾文欽的表姐問:「如果我們可以資助他唸書,事情是不是就不會發生?」​
如果是象徵。是一部分人對於生命的積極想像。然而「如果」對於被捲入事件中的人卻可能是緊箍咒,沒有人知道,他們是否會被這兩個字凌遲一生。「真的跟我有關嗎?」「我該如何理解這個事件?」「他人的詮釋是我該接受的嗎?」電影裡潘綱大不斷要求黃聖球「解釋」,但解釋是為了誰、為了什麼?若不是殺人,我們對答案的渴求是不是還那麼強烈?​
樓一安敏銳地捕捉到涉入者各種可能的矛盾狀態,並藉由被污名化的符碼啟動「如果」。他用虛構所賦予創作者的權力,讓角色死亡、復生、糾纏,誠懇地將隨機殺人這個議題裡,為難隱晦的那個我們可能都不肯承認的「有時候事情就是這樣」的張力,說出來。​
對我來說,這並不是一部教條地,要閱聽者去理解不同心靈的雞湯電影;所謂還原為人,並不是要說,人總有苦衷。推到極致,雖有苦衷,恐怕也是命運的一部分。這樣說,像我否定社會結構,但不是。每個個案有每個個案的獨特性,過於刻板地想像、歸類,或正是現今我們理解這類議題所需跨越的門檻。這麼多年來對不同案件的摸索,的確隱約感受,事件不是突如其來發生的。不是巧合,是共時性。上帝隱姓埋名的方式,要人類尋求意義。樓一安讓《該死的阿修羅》有著開放結局,或正是這樣的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