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步的台灣

【記者胡慕情側寫】在記者會中,台灣記者要求來自聯合國的IDEA國際協會Pamela Parlapiano發言。正當她發表親眼目睹世界各地漢生病人遭迫遷的狀況、以及如何轉型與保留的可能時,一名敢大聲、但不敢說出姓名的中正分局員警在 一旁叫囂:「聯合國又怎樣?要講回去國外講,不要在這裡講!」接著員警立刻制止Pamela Parlapiano發言。


中正分局員警表示,Pamela Parlapiano違反「入出國移民法」,但究竟違反哪條律法,員警卻答不出來,「我們只是覺得她『可能』有違反,所以打給外事處,移民署說她不能在『集會』中發言!」


Pamela Parlapiano遭制止後立刻停止發言,且態度良好地向警察道歉,但警方仍然要求要記下她的資料。之後一名據說是「外事處」派來的女性來到現場,並未 穿制服、配戴證件,言談中指出是「學長」叫她來的,也不願透露姓名單位。只說,Pamela Parlapiano「可能」是行為與停留目的不符,不過她很配合、態度很好,再兩天就離開台灣,「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


經查證後發現,Pamela Parlapiano較有可能違反入出國移民法第27條,「外國人在我國停留、居留期間,不得從事與申請停留、居留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及第28條, 「主管機關在國家發生特殊狀況時,為維護公共秩序或重大利益,得對外國人依相關法令限制其住居所、活動或賦予應行遵守之事項。」


然而Pamela Parlapiano來台後,曾在4月3號召開記者會,清楚說明來台即為了「聲援樂生」並回報聯合國人權組織。警方卻一面以「嚇唬」聯合國代表,事後又和 媒體記者搏感情:「這個不要寫啦,大家好做事。」試問,究竟讓「誰」好做事?若警方確認Pamela Parlapiano真的違法,就驅逐她出境吧!只要台灣想藉此登上國際舞台。


近一個月來,樂生事件沸沸揚揚,幾乎只要樂生院民或學生出現在公共場合,就會出動多名警力「看守」。在此狀況下,警方卻以「推測」做為執勤準則,不知道該說不夠專業,或是有「人」指使才刻意阻撓。


相對於台灣公權力的蠻橫無理,Pamela Parlapiano仍心平氣和地解釋道歉。即使警察的陣仗有點嚇人,她卻毫無怨言地配合:「因為今天的重點不是我,是樂生!」

留言

徐沛然寫道…
幹!警察太機車了
匿名表示…
說明一下。

警察引用的入出國籍法第27條是戒嚴法,是以往國民黨政府驅逐外國異議人士用的條文。在1989年,支持工運的馬赫俊神父,就是以同樣的理由被國民黨驅逐出境,在2000年陳水扁總統上台後,才解禁回台,當時前勞委會主委、現任高雄市長陳菊還去接機,民進黨也自稱自讚了好一陣子。

因為這一陣子還會有很多外國朋友前來台灣聲援樂生,警察也可能會來騷擾,但重點是,絕對不要怕了,當場就要幫忙嗆聲,要求警察有種就依法行政,馬上把人驅逐出境。

這個Pamela案例,就可以當場嗆那個警察,要她趕快把Pamela這個聯合國工作人員驅逐,不做也告他瀆職,這個警察除了躲起來之外別無他途。之後外國朋友來台聲援樂生,不能在像這個例子一樣,變成當事人還要道歉。

這算什麼跟什麼。
benlakuang寫道…
有機會要直接嗆回去!
Chyng寫道…
這表示我要再多讀一些書....|||
不知道可以嗆
果然太嫩
可惡!
anarch寫道…
嗆警察時絕對不能是孤身落單時候。
嗆的人越多越好,如果看到有同伴嗆聲待援,立刻拉人加入。

慕情到時候在現場,也可以跟苦勞、破報的獨立記者們聯合作戰。
Chyng寫道…

是說上次跟楊友仁那次嗎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