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開開心心地在國小訪談兩個多小時,看自然老師講解太陽能車,也好想做一台。小朋友的創意無限真的教人驚豔,所以雖然到學校前迷了路(對我又迷路而且這間國小在我家附近…)天氣熱、截稿時間有點急,但心情好得不得了。


只是這種好心情隔不到一小時就被破壞殆盡。首先是警察大小眼,大報平面記者就可以進捷運局,我用盡各種方法卻不行,甚至大報記者要帶我進去,警察還把我正面推開!然後中天許少蘋還莫名奇妙地拍我,嗆聲「這是公開場合」,自以為捍衛新聞自由。問題是,這個新聞自由奠基在什麼樣的新聞價值上?


而這種狀況已經第二次了,上次楊友仁的也是,記者到底怎麼了?完全不知道中天編輯台到底有沒有把關,如果一個記者用數位相機拍的畫面也能剪上新聞,要不代表電視台攝影記者都可以辭退,要不代表這是刻意或放任行為。


但當看到中佩被圍起來的那一刻,我才知道我能對「文化流氓」有多憤怒。公視記者在一旁搖頭說:「妳們要認清楚,這就是電視台。」和我們站在一起的她顯得無奈,看到梅姐這一篇,更加體認這種感覺。劣幣驅良幣,是嗎?回家時在橋上鬼吼鬼叫,真的氣到爆炸,中佩說我的稿充滿怒氣,但我已不能再冷靜了。


後來主管打去中天,向他在中天工作的同學抱怨,我像一個瘋婆子的畫面在夜線新聞拿掉了,很感謝主管。但,大媒體該做的不只是剪掉我的畫面,嚴格來說,整則新聞根本就是廢物。


我跟中佩說:我也要當假記者。反正沒差別,不是嗎?不過好在有馬可先生的麵包以及同事的遊記(不要再拖稿了),撫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