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藏生回家

【記者胡慕情專題報導】2000年,透過專案來台念書的西藏學生備受禮遇,7年後,她們的求學之路與配偶簽證卻遭到阻撓。上週五,十多名穿著傳統服裝的西藏人,在艷陽下前往行政院陳情,懇求台灣政府高抬貴手,「讓我的太太/先生回家!」


藏生成為政策犧牲品


1951年,中國與西藏簽定「17條協定」,脅迫西藏成為中國的一部分,但允諾人民擁有高度自治權,形成一國兩制。但1953年,中國解放軍進入西藏,單方面撕毀協定,西藏人民起而抗暴,開始了漫長的流亡生涯。


國民政府設立「蒙藏委員會」,提供優惠福利,維持國民政府在台的藏人統治及海外台藏交流工作正當性。「蒙藏委員會輔導海外蒙藏學生回國升學辦法」是冷戰時期國共鬥爭,及台、藏、中三邊矛盾的政治產物。


民進黨中央黨部族群事務部副主任高丹樺說,1992年至1998年間所有來台的藏生一律取得「僑生」身份,畢業後留在台灣者也能取得台灣身份。1999年 招考最後一批西藏學生時,與過去招考辦法幾乎無異,台灣政府並未告知考生,她們來台身份即將不同。「直到來台2個月後,有13名學生才知道自己變成『外籍 生』。」


僑生與外籍生的差別

高丹樺指出,僑生與外籍生最大不同,在於僑生是「自己人」,外籍生是「外國人」。蒙藏委員會的行政疏失,造成這些學生的權益受損。她們從大一開始,就由學長陪同與蒙藏委員會交涉,但面對的永遠是虛與委蛇。


這些「末代藏生」在陸續唸到大學4年級,「現在卻因身分遭改換,居留期限屆期而無法繼續完成學業。」高丹樺眼中泛淚,表示蒙藏委員會誤導學生這是民進黨執政導致的結果,「但錯誤發生時間是在民進黨執政前的2000年2月!」


高丹樺說,學生曾向立委求助,立委蕭美琴也研擬難民法,但法案審理進度遲緩,「現在已經是學生的最後一個學期了。」高丹樺透露,長久以來,本該伸出援手的 蒙藏委員會,卻因近年與外交部溝通不良而採取袖手旁觀姿態。外交部近來對「外籍人士」吹毛求疵的審查機制,更使末代藏生成為人球,變成外交部與蒙藏委員會 相互諉責的犧牲品。


別讓學生成為人球

淡江大學華語教師張寶榆回憶,7年前,學校告知她有一批從印度、尼泊爾甄選來台的學生到淡江學華語文,她接手約7、8個月的教學工作。張寶榆說,第一次與 這些學生見面的情景仍歷歷在目,學生的臉上流露純真的笑容與單純的眼神,她笑著說:「一看到我立刻起立鞠躬,現在哪裡有這樣有禮的孩子呢?」


張寶榆表示,因文化習性不同,每天6小時的語文課對藏生們來說很辛苦,「她們是團體來學習華語,吃住睡都在一起,根本沒機會與台灣人接觸。」因此上起課來 特別辛苦。她指出,這些學生只學了7個多月的中文,卻得在大學上著南腔北調口音的大學課程,「尤其是數學,是最大的挑戰。」但這些學生然勇於面對。


張寶榆說,學生大部分未通過的課程都是微積分、統計、管理數學等,「這都是她們高中沒上過的。對台灣學生來說,其實也很難!」但高丹樺無奈表示,外交部以「學習不認真」的名目「合理懷疑」藏生居留的目的,教人難過。


張寶榆回想一名藏生旦真卻揚用有限字彙寫成的文章-「我小的時候住在學校,最不喜歡週六,因為大家都有爸媽接她們回家,只有我沒有。我也不喜歡洗衣服,因為我的手太小,衣服太大。」辛酸的童年,是流亡人生的真實寫照。


如果我沒接電話,請帶走我的孩子

「聲援西藏流亡學生」活動從3月開始進行。高丹樺說,在此之前,外交部的作為教人難以置信台灣是人權國家。她透露,外交部曾要求這些學生拿出父母證明,「但她們是流亡者啊!」


西藏福利協會副會長吉米卡桑說,外交部動輒說藏生假結婚、人蛇集團,「如果真的有,你們警察就去抓啊!可是我們是學生,是來求學的!」


羅桑秋登早就取得台灣身份證,是真正的台灣人,但外交部不允許她的丈夫以外籍配偶身份入台,夫妻在孩子2個月時分開至今。羅桑秋登哭著說,她在台灣只能做 相當辛苦的工作。她表示,她不會自殺,會勇敢走下去,「但是我不知道我會不會發生意外,所以我把鑰匙交給我的同事,告訴她,如果有一天我一直沒有接電話, 要來家裡把我的孩子帶走!」


即使西藏流亡學生的問題從3月經媒體披露至今,卻仍有2位學生無法回來台灣。旦真確揚說:「當初中共拿槍掃射我們,確實很可怕。但台灣則是『好意』迎接我們進台灣,然後再拿烏茲衝鋒槍殺我們!」她認為自己一點錯也沒有,「但我卻必須再度面臨流亡!再度經歷孤單!」


還給藏生人權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直指,末代藏生既然是蒙藏委員會招生而來,「即便政黨輪替,蒙藏委員會也應負起政策延續的責任,讓末代藏生問題得以專案方式處理。」


她認為,末代藏生事件突顯政府在政權改變下,犧牲弱勢的權益,不僅讓台灣在外交形象雪上加霜,也讓前人戮力爭取人權自由形象的台灣蒙塵。紀惠容指出,外交部及蒙藏委員會針對人權及政策錯誤部分皆無提出充分理由與歉意。


高丹樺指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不斷高度懷疑西藏女學生及丈夫「可能」涉及不法,更多次援引法條強調末代藏生是「蓄意」延遲學業以留在台灣。高丹樺說:「台灣地小人稠,確實不適宜無限制移民,但是這些人是拿了台灣身份證的,不就該享有台灣人的權利嗎?」


「外交部絕對失職!」高丹樺強調,倘若外交部真掌握這些藏生具體犯罪的事證事由,就該指明何人、何事、何由,檢調也應深入查證,將這些犯罪份子提起公訴審辦,「而不是罪及無辜,殃及末代藏生求學權益!」


台灣「蒙藏委員會藏事處」目前對此案的解釋仍是:「陳情的3位西藏學生,均係民國88年底來台,經國語文訓練後,89年9月分別分發到銘傳、文化及台灣大 學就讀,依規定應於93年6月完成學業,惟此3位女學生,於94學年度延修1年後仍無法完成學業,並於95學年度陸續辦理休學,且於95年6、7月底因簽 證到期而出境。返回僑居地後,如欲再次入境,依規定須向外交部申請簽證。」


高丹樺說,根據「蒙藏委員會輔導海外蒙藏學生回國升學辦法」第7條內容:「回國升學之海外蒙藏學生,其學業成績及生活狀況,由本會考查並按期通知其家長。 凡未能如期完成學業,或因重大過失經學校勒令退學者,應即返回僑居地。」但這些學生其實仍持有學籍,外交部根本是「歧視」藏生。


高丹樺表示,通過考試來台的學生其實都是藏民菁英,多數學生在年幼時受到中共迫害,為了求生存多精通英語、藏語、尼泊爾語、印度語和漢語,如果能留在台灣,將會是不可多得的外交尖兵!


就讀國防醫學院的末代藏生洛桑加參表示,他們都是蒙藏委員會在海外招考進來的合法學生,機票和學費也都是接受政府的補助,政府不應該懷疑他們來台的動機。


「我很希望將所學貢獻給台灣,但是今年7月簽證到期,我無法像一般僑生可以延簽一年以取得駐院實習資歷和醫師執照」。就算取得台灣執照卻回到尼泊爾,也無法在當地行醫,相當可惜。


這些學生淚流滿面地唱歌表示,在台的藏裔台灣人只要平等的待遇、正常的簽發證件與居留證。「我們熱愛台灣,也願意在台、藏關係盡一份力量、替台灣在國際場 合上發聲,請不要毀滅西藏難民學生及藏裔台灣人對台灣土地的熱愛!」呼籲蒙藏委員會與外交部針對末代藏生問題以專案處理方式協助藏生順利完成學業、家庭團圓。













(感謝環盟凱鈴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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