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震震死了人也震出許多無謂論述。這些論述,多半著墨於是否應該對四川災民進行馳援,而形成爭議的原因,是「人道」的定義。


之所以用無謂形容,是因為接連看了許多所謂「台灣派部落客」(台灣派?能吃嗎?)質疑認同應該救援(無論金錢或是技術)的文章後,確切領悟現下已是操弄語言的世紀—當語詞約定俗成的意涵被刻意分化,語言的溝通功能就此消失,甚至,連描述世界的最初功能也都失去。目前針對此現象觀察最入微的,莫過於瓦礫最新撰寫的文章


阿潑曾在這篇文章裡開宗明義地說:「人權可不是形容詞。」但我們又都必須坦承,「人權」(隨便替換成任何一種詞彙其實也通,如:自由、進步、平等、生存權利…)在不同的社會文化背景下會長出不同面貌,因為語意主要由不同的心理、社會和文化脈絡中生根發展而衍生不同意涵。


因此,某個字詞「到底」是什麼,或什麼才是它「正確」的名字是一個沒有意義的問題(因為它沒有一個必然的答案,字詞的意義倚賴使用者的需要而生)。換言之,如果一件東西有「正確的名字」,那必然是其名字與所象徵的東西之間有所關聯。


一般來說,我們對「正確的名字」不會有太多質疑。桌子「就是」桌子、椅子「就是」椅子,我們在稱呼人、事、物的過程,就是一種分類。這些分類在小事情上足無罣礙,然而當它牽涉利益的時候,問題就來了。


比如,我們該怎麼認定一個人是否為黑人?依美國的定義,任何人只要保有一點點「黑人血統」,他就是黑人;照此推論,任何人只要保有一點點「白人血統」,那也應該是白人。但美國卻只承認前者而非後者,原因無他,因為前者的分類法應了作分類的人的便利。


因此或許有人要說:「所以台灣派部落客說的沒有錯啊!她們談論的人道是因著中國對台灣九二一並沒有伸出援手這樣的『不同心理、社會、文化脈絡』啊!」如同鄭龜回覆某位網友疑問說的:「這篇文章引用的意見如果是過激,我們更應該要怎麼理解這些意見如何產生的。而我以為,這跟中國對台灣的態度很有關係。」


我不否認,也不覺得這樣氣憤的情緒是錯誤的。但我仍然想提問:「
受災中』的中國人該怎麼被定義或分類?」當台灣派部落客以台灣九二一震災遭受中國這樣對待的例子做為定義人道的界線當頭,是否曾經思考過,許多生長在台灣土地的人為什麼站在你們的對立面?我們不都一起經歷那段被打壓的時光?


論述之所以粗糙與無謂,正是因為刻意忽略許多重要特徵並利用分類的特性加以行動。簡單地說,是自行製造了語言的歧義並且將此二分—所有的事情都應該被包括在這兩邊,因為凡是與自己利益無關的事,都會被完全忽視。


所以我非常不能忘記鄭龜憤怒地在
Twitter連結影片並說:「告訴我什麼是人道。」我記得自己沉默了一下之後回答:「我不知道,不知道。大概只有某一天,所有人類都被另一種更強大的生物這樣平等』對待,或許就有了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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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小聰明的人這樣在語言上玩遊戲、誤導就夠讓人無言了,更囧的是有一群莫名所以的人居然努力開拓「捐不捐錢到底人不人道」、「要談人道幹嘛不去救緬甸」、「捐錢的就是泛藍」…等戰場。讓我不禁想說出「孩子的教育不能等」這種老人話。


總之,語用學呢,很重視「合作原則」。這個原則是對話雙方都懷著共同的願望:能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因此,要遵守一些會話準則,包括「質的準則」(儘量確保說的話為真)、「量的準則」(談話內容包含的信息量應符合交談目的),以及「關係準則」(說的話應有關聯、切題)與「方式準則」(盡量清楚明白地說話,避免歧義和晦澀)。


所以,如果真的是要討論事情,拜託拜託不要忘記語用學中的「合作原則」啊。先看懂人家文章的主旨大意、段落舉例以及各種隱喻,不然,就乖乖窩在自己家吧,畢竟徐志摩都說了: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