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多元 社運團體力求公平發聲


■胡慕情專題報導


集遊法實施21年來,有許多弱勢團體受 到迫害,因此當大學生譴責海協會長陳雲林來台發生暴力,發起「野草莓運動」時,掀起修改集遊惡法高潮。然而,無論是在自由廣場靜坐的「野草莓」們,或多數 追求安定的民眾,其實不容易體會集遊法如何捆縛人民,也使朝野兩黨有機會拖延修法進度。


野草莓運動以來,主要訴求並非修法,而是「道歉」與「下台」,姑且不論最初與學生一起靜坐並發起聯署的學者是否有黨派顏色,靜坐十多天來,道歉與下台的訴 求永遠優於修法,反而是社運團體借力使力,監督立委並進行媒體曝光。此現象凸顯出社會運動離一般民眾非常遙遠。在傳統教育缺乏對多元聲音的認識及「追求和 平安定」的口號洗腦下,民眾在意的,只是暴力會不會發生,而非暴力為什麼發生。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委陳柏謙說,他大學時代因參與台大大新社,而較常接觸社會議題,但校內活動和現實社會運動仍有落差,直到一年社團下鄉,至桃園進行訪談,遇見著名的工會領袖曾茂興,他真正認識社會底層的聲音與困境,以及街頭運動的必要。


當時桃園域組桃園縣產業總工會,陳柏謙與同學要訪談80年代初期至90年代,因製造業關廠外移而失業的勞工。那些訪談經驗,讓陳柏謙更深刻理解勞動議題, 知道中產階級之外的人的生活,明白即便有法律保障,對許多人而言,要領到最低工資依舊困難重重。而這些經驗,完全不會在校園出現。


接觸勞工議題後,陳柏謙開始與集遊法產生關聯,他回憶自己約在10年前曾因校內議題去教育部抗議,當時學長僅告知他們,陳情進行一定時間後就會舉牌,「我們和警方的默契就是在舉完牌前結束。」但愈發深入社會運動,讓陳柏謙驚覺,這種默契是一種自我限縮。


樂生青年聯盟成員林琬純表示,這種自我限縮的動作,只會放任政府更不回應人民訴求。林琬純直指,若警察是人民保母、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為何當陳情者抗議 時,「警察第一個動作總是把陳情者的海報搶走,再把人推走?」林琬純不解,警察當然可以保護政治人物,但只要將陳情者與政治人物隔開即可,何必扯掉海報? 「這只顯示 政府想要毀滅言論。」


儘管多數者仍難以理解社運團體爭取「集會遊行保障法」的意義,民間團體仍不會退縮。教育公共化連線成員潘欣榮直指,社會永遠要從主客觀兩者來認識運動。目 前的確景氣差,讓中產階級更感受到壓迫,「但她們的反抗不會自然而然發生,運動者的工作,就是透過更深刻的政經分析指出『充足的資源、民主的分配』是可能 也必要的。」這也是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顧玉玲指出的:「街頭抗爭是最好的教育」。


潘欣榮說,沒有集遊法的台灣秩序不會失控。透過訂定出服務廣大受薪階級,保障其安全表達言論自由、相互討論的管道,也非天方夜譚。許多先進國家的報備制, 人民皆有權要求警察保護陳情不被意見相左的群眾攻擊的權力。「真正願意理性討論的人才會受人敬重,理性的討論才有可能。」民間團體強調,政府是民選的,有 義務對所有政策表達主動溝通態度,除修正集遊法,也應落實資訊公開與公眾參與,讓多元聲音能充分討論,才是消弭暴力的最好做法。
(連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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