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爭議不斷的《農村再生條例》,昨天在民間媒體獨立媒體苦勞網、環境資訊協會與立委潘孟安合辦下,再度舉辦公聽會,以類行政聽證程序進行公民提問;農委會水保局針對提問,仍以政令宣導心態面對。


農再條例的問題多多,其中最嚴重在於第3章「農地整備」,農再條例通過後,未來農地恐怕與過去農發條例18條的狀況相同─農地釋出變建地─不但直接影響欲繼續務農者的未來,更影響台灣糧食自給率、食品安全與農民福利政策等問題。


公聽會以類辯論形式的交叉質詢分兩階段進行。首先由關心農村的民間團體組成的「台灣農村陣線」針對爭議點發問、由水保局回答;再由農村社區居民及獨立媒體記者發問。


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黃仁志在第一階段針對水保局浪費2千億資源提問,「農再條例很大的問題在於水保局只想做硬體建設,但再生的關鍵是產業。」黃仁志指出,農再條例中「打造富麗新農村」思維,就是社區營造,「但過去各種公部門都在做。」


黃仁志不解,水保局偷偷摸摸一讀通過農再條例,在民間有質疑聲浪時,卻拿社區營造的示範社區頌揚法條的美好,「農村試辦計畫的示範依據是什麼?」意即農委會心中的「農村社區想像到底是什麼?」黃仁志不解,農再條例若真有迫切通過必要,「為何立法過程這麼粗糙?」


台灣農村陣線成員蔡培慧說,日前農陣拜訪總統馬英九,當時他指示經建會、環保署及相關部會要好好討論此部法案,「但水保局卻急著在這會期通過,根本一意孤行。」水保局長吳輝龍反駁,最新法案版本已納入各界意見;這讓蔡培慧更加跳腳:「備受爭議的法案為何是黑箱作業,民眾為何不能參與公共討論?」


農陣的焦慮其來有自。即便農陣的反彈聲浪出現,農再條例仍只有硬體建設思維。根據農委會資料顯示,94年的農民產值只有2500億,「但農業對 GDP的貢獻卻是1兆3千億!」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指出,農村凋敝是過去政經結構加諸而成,「屏東的農民都在問:『不做產業復振卻蓋公園,是要叫我們吃土、嚼房子嗎』?」


洪輝祥以屏東環盟輔導的無毒農業小農為例,農民所得由目前25%提升至50%,除了讓農民有直接收入、消費者擁有食品安全保障外,農民更能守護土地。但農再條例完全忽略這些細節,將2千億的多數用於美觀建設,「這會嚴重排擠其他農業真正需要的硬體建設,如灌排分離、食品安全檢驗率。」


以高屏地區為例,共20萬公頃的農地,只有一個毒試所、5個工作人員協助檢驗農產品有無殘毒,「整體檢驗率只有1.7%,低到不行!」農村真正需要的農委會完全不管,讓農民百思不解。


儘管農委會水保局不斷強調,農業產銷問題會有《農發條例》處理,但水保局又說,目前需要農再條例,「就是因為農發條例造成農地大開門問題」,其雙重矛盾,讓蔡培慧相當不滿。


蔡培慧指出,農村再生應讓農家有收入,目前農家僅15%是務農所得,當全世界都在提高糧食自給率,「台灣卻有25萬公頃在休耕」;她擔心未來休耕農地在農再條例通過後,將因農地整備的「擴大鄉村區」而成為新興移民地區,農業走向滅亡,只多出更多別墅型農舍。


內政部營建署綜計組長陳繼鳴認為農地整備「不會開大門」。陳繼鳴說,新興移民區須就非都市土地計畫變更處理,農再條例的「擴大鄉村區」是為了改善農業生產環境的公共設施所需。「擴大鄉村區,不會是到別處圈地,而是在『原有的鄉村區』。」


以中科四期開發為例,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土地變更案時,即質疑中科四期搶地,因除工廠開發外,還要蓋商業旅館、學校等設施,明顯引入新移民。當地農民群起反對,但營建署在「愛台12項建設」的政策壓力下,在上周通過被政院退回2年、卻沒有討論過的「中部區域計畫通盤檢討計畫」,中科合理成為「鄉村區」一環。


關心農村者質疑,這種在「鄉村區」輕易進行農地變更的狀況,「農再條例通過後就不會再發生嗎?」吳輝龍對這問題不但無法回答,更承認「目前開發的科學園區,擋不住。」


前環評委員、律師詹順貴痛批,農委會對特定農業區變更說「擋不住」不負責任,「只要發文說『恕難同意』,這案立刻就死了」。詹順貴直言,就是因為農委會長久未替農業發聲,才會引起爭議。


詹順貴說,研考會明指立法前須做「衝擊影響評估」,釐清立法目的、現行法令有無相關,跟原有法律有何不同,「才能證實法案可解決過去無法解決的問題」;詹順貴認為,農村再生條例明顯無法解決農發條例第18條問題,應再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