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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患鼻咽癌的黃春窕在法院證人席上直挺站著,一字一句困難但著急地對審判長唸出願意作證的誓言:「非常願意、我非常願意作證。」她是RCA工殤 受害者,63年進廠服務直到81年5月29日RCA關廠。一直到離職後看到新聞報導,才知道整整18年來自己接觸的清潔劑,竟是致癌有機溶劑。


黃春窕面瘦目黃,每說幾句話,就必須擦拭嘴角不自主流出的口水。她在民國43年出生、住在桃園,也在RCA桃園一廠商用電子服務,18年來都是品管人員。


在約3千坪、高6公尺的廠房內,共有12條生產線。類似黃春窕的品管線則有3條。黃春窕這條工作線首先由30位左右員工在機板上插上零件、機器再將機板送到松香槽內浸泡以利焊接;接著板子再被送到焊錫爐焊接後,再由人工使用「清潔劑」清洗。


清洗後還需檢驗人員檢驗,若有瑕疵,作業員還要再補焊、清洗。「我們完全暴露在清潔劑中。」黃春窕說,生產線約長1百多公尺,早上8點至8點半查料完後,她就得坐在松香槽和焊錫爐間。


雖廠區有抽風設備,但只在有焊錫爐才有,也沒看過公司做過空氣檢測。至於松香槽、人工補焊和清洗的地方,「完全沒有抽風設備。」松香爐約與黃春 窕距離120公分、錫爐則距約40公分;因設備不良,所以錫爐焊接時未完全密封,「錫爐溫度在攝氏250度正負5度,焊時的熱氣都會往我的座位吹」。


黃春窕說,清洗用的清潔劑顏色約比開水混濁,往往在早上開廠前就由技工倒入清洗槽內;她只看過清潔濟被分裝後用鐵桶裝著,但未曾看過桶子上有任 何標示,「是什麼我們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工廠用幾種清潔劑。」黃春窕不會形容清潔劑的味道,「但開廠時空氣往往還不錯,下班整間工廠就烏煙瘴氣。」而員工 一天只有上下午各10分鐘休息時間。


黃春窕回憶,初期作業員都要用雙手清洗板子,等到後期才有設備替代。公司雖然每月發送手套和口罩,但兩雙手套都是棉質的、口罩一個月才換一次。「口罩用了4、5天就變黑不能用,我就沒有口罩戴了。手套一副只能用2天。且口罩只有特定人才有。」


廠區只有2台飲水機,短短的休息時間,飲水機都大排長龍。但很多員工發現水根本沒有煮沸過;而黃春窕從不敢喝,「因為有一次我看到飲水機的濾心,有黃、綠帶褐的顏色,我才知道,為什麼高階主管都喝蒸餾水。」


站在證人席上,黃春窕努力地用不清楚的語言表達她和其他女工在RCA廠的工作情況;除了工作環境未顧及勞工安全標準外,「清潔劑」的回收處理機 制也不健全。廢溶劑被當成廢水隨意棄置在草地、廁所,埋下這塊場址的土壤與地下水難以整治的惡果。據了解,員工的飲用水,就是地下水。


雖然被告RCA聘請的律師團表示,RCA很早就在「RCA家園雜誌」內說明RCA已對有機溶劑做出管理機制,並針對主管人員進行培訓,但黃春窕說,「那個雜誌一般人根本拿不到,也沒看過公司有公告!」


協助RCA受害者打官司的法扶基金會律師團,要求RCA提出設廠時所用的有機溶劑種類名稱、當時主管人員的名冊等相關內容,RCA僅說:「不可能提供、一點資料也沒有,全被火燒光了。」


黃春窕在發言時屢遭審判長薛中興阻止,請她「我問什麼、妳答什麼」。但黃春窕難以克制,「因為與我在同一條生產線上的姐妹非死即病,RCA就是想一直拖到我們全死就沒事了!」


因開庭時間限制,薛中興希望首次開庭先針對工作環境事實進行確認,問黃春窕下次是否願意再來?黃春窕堅定地說:「會!如果我也倒,這個故事的教訓就沒人知道!我要堅持下去,讓大家知道RCA做的壞事!」漫長的公害訴訟路,正式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