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阿雄)



聽說,2月4日那天在媒體離開中科三期后里農民北上環保署,抗議環評被最高行政法院撤銷卻仍不停工的記者會後沒多久,環署包括主任秘書劉銘龍等高官,嘻嘻哈哈地從環署走出來觀看被衛生紙再生紙漿沾黏的環署外牆。才知道,為什麼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發展學系副教授廖本全激動地罵環署「壞透了」的時候竟然毫無感覺。


這個字,已然無法承載環署的所作所為。一切負面的形容詞都無法涵括中科三期環評被撤銷後的所有發展。本全老師說「我們都老了」─但時光流經我們流經土地環境與生命卻略過國家機器。


無法明白是「什麼」那樣高聳橫亙在我們與它們之間。諷刺地是它們看似腐敗卻又遠比我們還能存在。




看見農民從天津街口走來的時候幾乎就要掉淚了。但只是幾乎。農民不能是全稱,那之中有穿著競選背心的人而我從未見過他。直到看到廖明田背對著行政院手舉布條那一剎那,淚水才開始在眼眶打轉。


只有小學學歷的廖明田,過去四年頻繁往返台中與台北,為了他的香水百合花。前一天在花田裡和廖明田混了整天的P說,「廖明田來台北的次數竟然多到停車場給他折扣!」望向廖明田壯碩的身軀,銀色的髮絲和他被磨耗並沾滿難以清洗的泥土的大姆指形成強烈對比。


那雙手拉著布條,他喊著不滿這個政府的口號。那雙手在環評會議室中握過我,粗糙而溫暖。「我認識這些農民四年了,」本全老師說:「四年了,我們都老了。」


四年。廖明田依舊站在這裡。台北。抗議。




律師林三加的髮型依舊,但髮卻開始花白了呢。奇怪不久前RCA第一次傳喚證人開庭時他那樣精神奕奕不是?三加律師這天西裝筆挺地拉著布條站在最旁邊。當后里鄉公館村長馮詠懷說:「環保署違法、行政院違法、立法院違法,台灣人民怎麼相信政府!環保署根本是垃圾署!」時,三加律師雙肩顫抖地痛哭起來。


眼睜睜看著他的淚珠那樣清楚地一滴、兩滴、一串又一串地落下,我慌張地從背包掏出面紙塞進他手裡。但三加律師沒有拿面紙擦拭眼淚。他只是任憑淚珠流淌,雙手依舊緊拉著布條。


中科三期行政訴訟打多久,他就堅持這個姿態多久。


「當農民問我說,律師,我們不是贏了嗎?為什麼廠商還在營運沒有停工?我不知道怎麼回答。」轉移陣地到監察院陳情時,三加律師語氣平和地陳述,在激動地掉淚之後,站在農民身旁,即便三加律師也老了。




周三晚上,在msn暱稱打著「明天會很忙」。十點東山掩埋場記者會、十點半中科三期行政院抗議、十一點中科三期監察院陳情、十一點半環保署出面解釋、一點半中科三期環署抗議。


趕路,趕路,趕路。
日復一復,年復一年。


下午,所有的人聚集在環保署前,把六法全書丟在地上、把再生紙漿丟往環保署。綠黨發言人潘翰聲喊著「沈世宏下台」,本應該所有人一起狂喊的,但大家過於憤怒地砸,只聽見本全老師的附和。


一位學者,專攻國土規劃。在中科三期環評時諄諄訓告「此地不宜科學園區」。但所謂的「專業」卻被強勢的政經結構壓迫得必須哭泣,於是那天本全老師昂聲喊著「沈世宏下台」。


2006年,農民開始北上。本全老師說:「我發現他們都老了,當然我也老了。在這四年當中,不只他們老了、我老了、連有些記者都老了。但台灣老得最快的是台灣的土地、農地與環境。」


這些老化源於環評過程從開始至今的錯誤。
本全老師說─

台灣的環保署,變成環境災難的製造者。
台灣的環保署,不顧民眾,反而變成財團的清道夫。
台灣的環保署,變成台灣環境、台灣土地的屠夫。




時間拉回上午十一點半,環署綜計處長葉俊宏面帶微笑,信心十足地說明環署如何成為魔鬼的過程。

我和阿梅、小豬姐拚命地問問題。

我們問,為何環評被撤銷不適用環評法第14條與22條?葉俊宏說,因為中科三期並非「自始」沒有做環評,所以不適用第14條;至於22條,是因為「評估書」是二階環評的東西,都沒進二階,自然沒有不被認可的道理。


葉俊宏說,既然中科三期一開始是通過的,就是合法的行政處分,廠商就享有信賴保護原則;信賴保護的問題就得透過行政程序法處理,「否則一經撤銷,就立即停工,那全世界就沒人敢來投資了。」葉俊宏強調,「合法」廠商信賴的利益,必須被妥善處理。


我質疑,環保署一直說當初通過環評是「合法」的行政處分,但行政處分明明就被判決不合法,環保署對法律的詮釋可以跟判決拚搏嗎?葉俊宏堅定地說:「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不能說被撤銷就不見了。」他說,環保署承認環評被撤銷,但因「有過痕跡」,所以環署自然可以叫中科補件就好。


而補件再審,不是重新審查,而是進入大會。葉俊宏說,因為當初被判無效是資訊不全,在「大會時」做出現在被撤銷的決定,所以只要廠商補了缺漏的文件,就可以「直接在」大會做出判斷。


我們不甘心,一直追問。葉俊宏說,「我不跟妳們辯論。去找法學專家來呀。」


環保署這樣認為,當初環評法設立時,並沒有考慮環評可能撤銷的情況,因此對於法條的解釋,環保署是站得住腳的。也就是,身為環保主管機關,在「明知前朝有政治力介入」的情況下,竟願意淪為前朝幫兇,幫前朝彌補過錯。環保署甚至說,沒有考慮要修改環評法,反正現在這樣的詮釋說得通啊。


為什麼一邊發出新聞稿指責前朝又不願修法又不肯認錯?多簡單的答案,中科四期不也採同樣的手段過關?


那漫長的一天,我僅只同意葉俊宏這樣一句話─

「這不是拍電影,時光不能重來。」
而我們已走向如此不同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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