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拒絕修改四期園區配置
中 科四期涉及強制低價徵收相思寮居民的土地與房舍,恐影響居民財產權。今年1月立委邀集被徵收住戶代表、國科會及中科管理局,召開「中部科學園區相思寮土地 協調會」,希望變更中科四期園區配置以保留聚落。中科局25日提出報告,不但認為變更不可行,也強調拆遷補償費很合理。
相 思寮後援會成員許同學表示,居民希望變更二林園區計畫配置,將相思寮及相思寮北側聚落剔除於園區範圍,聚落原地保留。這項計畫變更可行性普遍受到肯定。許 同學說,萬一中科局真的不願變更計畫,至少也要以地易地或配售區內住宅區,不然居民土地房子都被徵收,根本買不起新房子、無處可住,也無法維生。
中 科管理局說明,若要原地保留相思寮,中科四期的60公尺園道須配合往南調整;萬興排水道用地及管理中心、污水處理廠與其它用地也併配合調整;此外, 為避免開發後造成居民健康衝擊,也必須在相思寮周邊臨劃設30公尺隔離綠帶。「但這樣會影響工程進度。」
中科局表示,中科四期全園區基本設計已經完成,第 一階段工程規劃也送工程會審查,由於保留相思寮涉及道路、污水廠用地、滯洪池區的調整,「一旦變更,設計進度將延宕」。
中科局並說,道路、污水處理廠、滯洪池及萬興排水路改道工程原預計在今年上半年細部計畫完成後發包,「預算也核了,如果變更計畫,會有預算無法執行的問題」。
中科局不願保留聚落,但也不願以地易地。中科局說,園區以外土地不是園區用地範圍,中科局不得徵收,「現有法令也不能以地易地,居民想法不可行」。
中科局也表示:「工業用地與住宅用地使用性質差異大,為維護民眾舒適生活環境考量,不建議在園區安置拆遷民眾。」中科局認為,相思寮還是以安置住戶方式處理較佳,至於居民照顧問題,建議彰化縣政府研擬配套措施,以協助安置及就業問題。
相思寮後援會許同學質疑:「中科局在園區規劃旅館與住宅區,動土當天還說要打造樂活園區,中科局根本自打嘴巴!」報告也等於中科局承認技術可行,卻為了廠商私利侵害人民權利。國科會主委李羅權表示,願再做協調,希望有其他解套方法。
相思寮不被重視
相思寮聚落住戶表示,她們世居此地,多已年長,變更生活形態不易,也想繼續耕種,加上中科四期開發案事前居民都不知情,知情後提出訴求又不被重視。居民以「一根柱子都買不起」形容徵收地價,擔心被徵收後將流離失所。相 思寮後援會成員許同學表示,居民希望變更二林園區計畫配置,將相思寮及相思寮北側聚落剔除於園區範圍,聚落原地保留。這項計畫變更可行性普遍受到肯定。許 同學說,萬一中科局真的不願變更計畫,至少也要以地易地或配售區內住宅區,不然居民土地房子都被徵收,根本買不起新房子、無處可住,也無法維生。
中 科管理局說明,若要原地保留相思寮,中科四期的60公尺園道須配合往南調整;萬興排水道用地及管理中心、污水處理廠與其它用地也併配合調整;此外, 為避免開發後造成居民健康衝擊,也必須在相思寮周邊臨劃設30公尺隔離綠帶。「但這樣會影響工程進度。」
中科局表示,中科四期全園區基本設計已經完成,第 一階段工程規劃也送工程會審查,由於保留相思寮涉及道路、污水廠用地、滯洪池區的調整,「一旦變更,設計進度將延宕」。
中科局並說,道路、污水處理廠、滯洪池及萬興排水路改道工程原預計在今年上半年細部計畫完成後發包,「預算也核了,如果變更計畫,會有預算無法執行的問題」。
國科會居中再協調
中科局認為:「相思寮保留是『牽一髮動全身』。」要變更計畫還要提做環境差異分析、開發許可也要重新審查,等到真的能發包,工程會延宕11個月。據了解, 友達新世代面板廠將在99年第三季動工,中科局認為計畫變更會影響廠商進駐時程,不利招商。中科局不願保留聚落,但也不願以地易地。中科局說,園區以外土地不是園區用地範圍,中科局不得徵收,「現有法令也不能以地易地,居民想法不可行」。
中科局也表示:「工業用地與住宅用地使用性質差異大,為維護民眾舒適生活環境考量,不建議在園區安置拆遷民眾。」中科局認為,相思寮還是以安置住戶方式處理較佳,至於居民照顧問題,建議彰化縣政府研擬配套措施,以協助安置及就業問題。
相思寮後援會許同學質疑:「中科局在園區規劃旅館與住宅區,動土當天還說要打造樂活園區,中科局根本自打嘴巴!」報告也等於中科局承認技術可行,卻為了廠商私利侵害人民權利。國科會主委李羅權表示,願再做協調,希望有其他解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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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豐轉任故宮南院 「全力以赴」
〔記者李信宏/苗栗報導〕縣府參議林振豐即將轉任故宮博物院南院籌備處副處長,預計3月底就任,林振豐昨天表示,他在任何職務都會全力以赴,感謝各界的關心。
故宮博物院院長周功鑫已致電縣長劉政鴻,表達「借將」之意,劉雖然感到不捨,仍祝福林振豐勝任愉快。
林振豐,51年次,東海大學公共行政碩士,歷任頭份鎮代理鎮長、泰安鄉代理鄉長、縣府文化局秘書、副局長;文化局改制為國際文化觀光局後,他是首任局長,2年5個月的局長任期,引進國內外藝文團體,如世界男高音卡列拉斯、多明哥演唱會,愛爾蘭踢踏舞及費玉清演唱會等,大大提升苗栗知名度。
苗栗縣去年1月發生強拆高鐵苗栗站區的古窯爭議,引起監察院調查,林振豐在去年9月30日辭職負責,轉任縣府參議至今。
破壞議事環境,即使內容有道理,但讓人心中已打了很大折扣,適得其反。
你說的沒錯,技術可行但不願變更。如果依報告來看,只是延遲發包進度,應該還不涉及違約問題,因此中科局應該是以拖為進,拖到發包了就有個藉口。環評通過時,並沒有提及何時「一定」要動工、完工;但就像報告所提,因中科四期大金主友達有量產壓力,所以趕著如期完成這樣。
另外分享一點,我覺得在政府部門體制內很重要的單位,但我一直沒有注意到.(最近有在想 還是滿模糊的概念 也希望多多指教)
這個單位大概是像"績效考核"的內部單位,負責考核所有員工的業務執行績效.
執行績效是一種很可怕的東西,因為每年會影響當事人跟該單位的考績. 他決定了員工拼命的方向 簡單來講是這樣.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公路單位沒有繼續開路,那他在新建道路長度這個項目的績效就是零.但明明道路已經太多了,他還是得繼續開,因為它被授予的任務就是開路,即使那個執行方向是錯誤的.
那回到中科,我不知道誰要考核中科的績效?? 除非上層主管說, 好 你今年提出的計畫案 沒有如期完工 不會影響你績效之類, 或者, 上層主管說 好 如果你順利在預計的延後的十一個月裡,變更設計 皆大歡喜(假設有的話 哈哈) 那也是一種好表現 記五個嘉獎之類的. 那你說中科高層會不拼嗎?
如果中科園區的最高決策者, 自己沒有意願變更設計,我想只有看他主管機關了(主委不夠硬的話 或者會在國科會委員會議?). 其實那些人都是很有才幹的聰明人, 變通的方式一定有很多種. 關鍵只是在於 "下令變更設計" 這件事往後衍生的責任跟賠償金(假設有的話)跟不能達成的一些政治承諾(假設有的話) 是要由誰來扛而已.
很謝謝你分享的資訊
保重健康
1."中科四期開發案事前居民都不知情,知情後提出訴求又不被重視。"---事前不溝通(看不起人),是不是有人違法要對此負責?
2."中科局25日提出報...也強調拆遷補償費很合理,...居民以「一根柱子都買不起」形容徵收地價,擔心被徵收後將流離失所。"---雙方認知差異很大,應當是誰說的算?情理上,除土地建物價值外,認知上應該還有一些什麼精神賠償,謀生能力...要補償的吧!(嘿!對這我不懂,可能很多人也不懂,是不是可以花時間解釋一下。)
第一部分實在是常態。環評是規定開發前要去當地辦說明會,不過會出現幾種狀況:辦說明會送東西,全講正面效益,來聽的人要簽名,簽名後當作居民全部知情「開發案的所有事」;或是只在沒有影響的地方辦(中科四期就是這樣);辦了但找超多自己人,如國光石化只有五個當地居民來聽。總之,規避方法很多。此外中科四期還有資訊揭露不完全、參與不完全的事,居民只到區委會做過一次說明之後都沒收到開會通知,直到直接北上抗議。
第二部分,中科局是依地上物價值去評估,公告現值加四成這樣。這部分的內容之前寫過了,搜尋中科四期應該會有文章,但我自己也不記得哪一篇了XD
認知上在前述兩點政府都侵犯到人權,意思是說政府不應在發展公共利益時,不盡心盡力保護人民權益,而所謂民主在這裡呈現的最清楚了。
不認真做事,無法凝聚民心,也造成資源浪費,真是短視的政府。只好自己盡量不偷懶,大家一起加油吧!(真想讓那些政治人物,一年選一次,不好的趕快換掉,也沒時間作怪,畢竟已經十倍速時代不是嗎?)
我比較一下我們與德國關於人權部份的憲法內容。
中華民國憲法: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二十四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德國《基本法》開宗明義:
第1章 基本權利
第1條 人的尊嚴
(l)人的尊嚴不可侵犯。尊重和保護人的尊嚴是一切國家權力的義務。
大家都集中討論稅負問題, 產業園區專章就被偷渡了
我認為不是變不變更設計的問題, 而是根本的執政心態問題, 如果執政者認為為一小撮沒有生產力的農民變更設計,"不符合比例原則". 應該如期完工才能服務大資本家.
如果大老闆都這麼想了, 為什麼基層公務員會覺得需要變更? 庶民經濟就是需要你的選票把你當庶民, 不需要你的選票把你當笨民.
思考問題要從執政者心態, 你就完全了解為什麼總是覺得溝通無效, 對牛談琴了. 因為他根本不在乎這些老農民.
我說的很現實, 請版主包涵.
另外補充, 公告現值加四成是台灣強制徵收, 所謂土地徵收條例協議價購的原則下, 公務員的一個"便宜行事"慣例. 所以"中科局25日提出報...也強調拆遷補償費很合理" 是合公務員的理也合公務員的法, 這就跟中油領4個月年終, 年坑百姓數百億, 但是告訴你不漲價會倒, 所以你要加很貴的油是一樣的道理. 就法理來說公務員都站得住腳.
就是不管如何都用公告現值加四成強制徵收你, 但是我協議過了! 這個公告現值跟現實地價的差距本來就是2-4倍. 被強徵郊區農地要去買都市房屋居住當然就是一根柱子!
完全不會冒犯,這事大家太清楚了。執政者的心態就是不把農民當人看所以才讓人火大。
人家都說國民黨政府變得跟共產黨一樣了嗎?說這話簡直是汙辱共產黨, 台灣政府是連對岸共產黨都不如.中國還知道立法保護釘子戶權益, 我們呢?
相思寮是早期台灣農村的小縮影, 雖然很小但是也值得保存, 台灣農業長期受剪刀差式經濟壓迫供給工業發展, 竹科的便宜土地不都是農民提供, 5900億的稅負減免不都是當年以農業為基礎的社會給予的嗎? 今天爸媽養大了, 年紀大了就棄養, 甚至是殺父拭母的行為, 就叫做企業社會責任?
相思寮的地理位置特別是在科學園區中更顯其意義, 簡直就是一個活的博物館, 活的古蹟!!未來這應該是工農業和諧共存的最好見證不是嗎? 這麼美的活古蹟為什麼硬要拆了他? 為什麼要逼他們搬走? 拜託才2公頃耶, 留下來還過份嗎?
對岸同里周莊烏鎮都是以江南水鄉為主題的遊樂區, 但是裡面都還有不少原居民, 體現土地開發不一定要毀滅, 而是共生! 共產黨都能了解, 所以不要再說國民黨跟共產黨越來越像了, 在這方面國民黨還攀比不上人家.
我確實不能理解國民黨政府迫害台灣農民的原因到底是什麼? 就像第一篇匿名說的我也不能理解國民黨政府的用人哲學.
但是我知道北京的朋友們都很想念過去的老胡同, 還有院子裡嘻鬧的人情味. 未來我們或許也會思念這些在老宅院子裡微笑著迎接客人的老農民吧. 在繁忙的生活裡, 我只有回想起過去在農村生活的單純記憶可以帶給我一絲撫慰. 那一張張我不會忘記的臉孔.
和諧共存當然是要存在於無毒的概念上
不但產品無毒, 廠商的心也要無毒阿
科學園區的廉價土地及租稅獎勵都是建立在老百姓的痛苦之上, 不思感恩還荼毒這塊土地的心態, 真是比化學廢料還毒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