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撤銷第五起 橫山掩埋場勝訴
又有環評判決被撤銷!繼中科三期環評被撤銷後,爭議多時、恐污染新竹鳳山溪水源的橫山掩埋場案也被撤銷,這已是台灣第5起環評被撤銷案件,顯示 司法仍能為有環評瑕疵的開發案翻案。不過,因環保署在中科三期案開了「環評被撤銷,仍能開發」惡例,橫山掩埋場案能否順利落幕,仍有待觀察。
橫山掩埋場一案在民國92年通過,新竹縣府以BOO(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設置計畫)方式設置掩埋場,由偉盟公司規劃進行。但居民直到93年6月才知道自家附近要蓋掩埋場,擔心灰渣會污染水源,發起抗爭。
偉盟公司表示會設專管將廢水排至鳳山溪,但因鳳山溪下游有新竹居民飲用水取水口,居民強烈反對。此案雖通過環評,但在區委會審查變更時並未通 過,也因偉盟公司提議拉專管,可能需要補做環境差異分析。不過,民眾誓死反對掩埋場進駐、提起訴訟,經過6年抗告,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終於判決環評撤 銷。
律師詹順貴表示,橫山掩埋場案能被撤銷,得歸功於居民的奮鬥不懈。對於近年陸續傳出環評被撤銷的案件,他認為是雲林林內焚化爐、新店安康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與橫山掩埋場等環評訴訟,使司法對環境問題有了不一樣的認識,進一步造就中科三期環評撤銷定讞的美好結果。
詹順貴以橫山掩埋場一案為例,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意旨相當清楚,「只要開發案對環境與居民健康有重大『疑慮』、不必一定具體,就應該進入二階環評」。詹順貴認為,這是司法再度確認一階環評與二階環評的分際。
許多重大開發案經常受制於開發業者的壓力、或為行政效率匆匆通過,詹順貴表示,近5個環評被撤銷案例是在強調「做成開發決定一定要有充份資訊, 通過的理由一定要具體明確」。此外,這5個案例也反應出「人民對政府與環評的不信任,已知可透過司法獲得救濟」且司法機關也給予人民具體與正面的回應。
不過,做為中央主管機關的環保署在中科三期一案,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讞後卻沒反省,更登報抨擊行政法院,「這是最可笑的地方!」詹順貴痛心表示,環保署的措舉是讓環評制度跟政府機關公信力「完全瓦解」。
目前5個環評被撤銷案例,橫山與新店安坑掩埋場屬完全未開發狀態,詹順貴對此較樂觀,但也呼籲居民要繼續守衛。對於已開發或營運中,但環評被撤銷的案例,詹順貴呼籲行政機關應痛定思痛:「非法完工的要拆掉!」
詹順貴直指:「一定要先拆一個案例,開發業者跟政府才會徹底反省!」他以高雄仁武廠污染案為例,開發至今雖有經濟效益,但政府投入的整治成本也 不可小覷;若現在環評被撤銷卻營運中的工廠,未來發現嚴重污染,整體社會付出成本將愈來愈高。「希望行政機關重視環評『事先把關』的重要性,別再把環評當 成經濟絆腳石!」
橫山掩埋場一案在民國92年通過,新竹縣府以BOO(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設置計畫)方式設置掩埋場,由偉盟公司規劃進行。但居民直到93年6月才知道自家附近要蓋掩埋場,擔心灰渣會污染水源,發起抗爭。
偉盟公司表示會設專管將廢水排至鳳山溪,但因鳳山溪下游有新竹居民飲用水取水口,居民強烈反對。此案雖通過環評,但在區委會審查變更時並未通 過,也因偉盟公司提議拉專管,可能需要補做環境差異分析。不過,民眾誓死反對掩埋場進駐、提起訴訟,經過6年抗告,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終於判決環評撤 銷。
反橫山掩埋場自救會成員羅秀珠說,掩埋場要開發,居民都不知道,直到區委會針對偉盟公司要變更內容、要求廠商進行環評差異分析並完成備查才能做 都市計畫區域審查,居民才能繼續抗爭;但當時審查依然完全不公開,新竹縣環保局甚至在最後一次審查時連鄉公所都沒通知。橫山鄉反掩埋場自救會理事長溫慶球 表示,對司法能為居民與環境把關感到欣慰,居民都希望掩埋場案就此打住。
律師詹順貴表示,橫山掩埋場案能被撤銷,得歸功於居民的奮鬥不懈。對於近年陸續傳出環評被撤銷的案件,他認為是雲林林內焚化爐、新店安康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與橫山掩埋場等環評訴訟,使司法對環境問題有了不一樣的認識,進一步造就中科三期環評撤銷定讞的美好結果。
詹順貴以橫山掩埋場一案為例,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意旨相當清楚,「只要開發案對環境與居民健康有重大『疑慮』、不必一定具體,就應該進入二階環評」。詹順貴認為,這是司法再度確認一階環評與二階環評的分際。
許多重大開發案經常受制於開發業者的壓力、或為行政效率匆匆通過,詹順貴表示,近5個環評被撤銷案例是在強調「做成開發決定一定要有充份資訊, 通過的理由一定要具體明確」。此外,這5個案例也反應出「人民對政府與環評的不信任,已知可透過司法獲得救濟」且司法機關也給予人民具體與正面的回應。
不過,做為中央主管機關的環保署在中科三期一案,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讞後卻沒反省,更登報抨擊行政法院,「這是最可笑的地方!」詹順貴痛心表示,環保署的措舉是讓環評制度跟政府機關公信力「完全瓦解」。
目前5個環評被撤銷案例,橫山與新店安坑掩埋場屬完全未開發狀態,詹順貴對此較樂觀,但也呼籲居民要繼續守衛。對於已開發或營運中,但環評被撤銷的案例,詹順貴呼籲行政機關應痛定思痛:「非法完工的要拆掉!」
詹順貴直指:「一定要先拆一個案例,開發業者跟政府才會徹底反省!」他以高雄仁武廠污染案為例,開發至今雖有經濟效益,但政府投入的整治成本也 不可小覷;若現在環評被撤銷卻營運中的工廠,未來發現嚴重污染,整體社會付出成本將愈來愈高。「希望行政機關重視環評『事先把關』的重要性,別再把環評當 成經濟絆腳石!」
撤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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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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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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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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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林內焚化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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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內焚化爐BOO案源於「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因鄰近水源引發爭議,2002年動工時民眾大力抗爭。雲林縣長蘇治芬上任後,因焚化爐政策失敗、要求停建, 但得標的達榮公司依然將焚化爐興建幾近完工。2008年高雄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林內焚化廠漏未環評鄰近的淨水廠等法定項目,宣告撤銷原環評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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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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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渡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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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麗灣開發案於民國93年12月14日由台東縣府與業者簽訂興建、營運契約,95年3月動工。但業者切割開發面積、規避環評,並違法開工、圍起國有土地、將 廢棄物掩入沙灘,破壞當地珊瑚礁生存。環保團體於是提告。2008年1月曾被判決此開發案已被判「違法開發,建照無效,應全面停工」,但台東縣政府上訴; 2009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再判環評撤銷,但台東縣政府再上訴,全案仍訴訟中。目前業者則加緊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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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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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安康事業廢棄物掩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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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0年台北縣政府通過掩埋場環評,但因開發位置是山坡地、坡度達90度,居民也毫不知情,憤而提起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後判決,開發場址人煙稠密,不宜貿然設置掩埋場、有必要進入第二階段環評;且審查結論有許多程序及實體上瑕疵,有違正當程序、判決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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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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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三期七星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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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科三期案在民國95年通過,雖當時第6屆環評委員力擋,但因環評委員會組成比例官派大於民間,此案在爭議極大情況下,未進入二階環評即表決通過。因中科進 駐廠商為光電業,其空污水污對養殖、農業與居民健康皆有影響,環團提起訴訟後一審判決環評無效,但環保署仍上訴並允許廠商加速建廠、2010年最高行政法 院判決環評無效定讞,但環署卻以「中科三期已做過環評、不違法環評法」為由將停工責任歸於國科會,目前中科三期仍照常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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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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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山掩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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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通過,但居民直到93年6月才知道開發案,因擔心灰渣污染水源、發起抗爭並提告,日前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終於判決環評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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