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土時代即將來臨



有點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看到「土地徵收」四個字,感覺想吐。不是為了要製作下週一要播出的一整節土地徵收的節目,而是,從十一月底土徵修法在未經協商的情況下,被逕付二讀,而要協商的版本很爛、幾乎未經修改。套一句逢甲大學土地管理系教授戴秀雄老師說的:「不如整部廢掉。」


農民又上街頭:大埔、灣寶、二重埔、璞玉、土城、台中…。這些農民和土地徵收的戰爭,從短短一兩年,打到十幾年。她們之中的有些人,被訓練得很堅強,不再輕易掉眼淚。她們的口條很好,從拿鋤頭,變成會拿筆的人。





但農民做什麼要會拿筆要會打仗?每一次訪問農民,觸動我的不是她們在街頭學會的「要有公益性!要合理!政府你們要照顧人民!」而是她們在田園裡辛勞時,對自己的消遣:「說起來,鄉下人也真好笑,把食物從那麼小把它顧到那麼大,自己都沒吃那麼多,都是別人吃,呵。」


每一次,這樣的字句都會像暖暖包一樣熨燙過胸膛。她們何必需要拿筆?她們何必需要,學會拿筆?


可是政府,逼著她們無從選擇。當現行爛透的土地徵收條例、以及行政院版的土徵條例一天不修,每一天,都會有新的徵收戶,出現在這的島嶼的某一處。被逼著,把樸實的語言錘鍊成鋼劍,變成武器而能見血。


每一戶新的徵收戶,大都不會寫字、不懂土地正義。什麼是協商?立法院怎麼走?她們不知道。只好問:「我明天要去住哪裡?」


她是住在台北港八里的汪菊阿嬤,今年70歲。今天早上到立法院現場,採訪農陣和農民抗議立法院密室協商修法的時候,汪菊看起來很鎮定。她拿著「土地正義、政策滅農、台北港特定區受害者自救會」的牌子,站在邊邊角角的位子;雖然白髮,但在一群農民裡並不特別顯眼。


媒體記者,說要趕著去採訪宇昌解密。催促農陣快點開始。農陣把農民請到中間集合,汪菊揮揮手說,對她旁邊的鄰居、兒子說:「去去,去跟大家講…。」汪菊也跟著站在農民群裡,拿著一張,薄薄A4影印紙印出來的照片,上面是另外一位,更老的老奶奶,銀髮蒼蒼,穿著棉布襖,她坐著,身後是磚紅色土角厝。那是汪菊的婆婆,今年,100歲。


(圖:郭晉瑋)


汪菊本來很鎮定。但當她拿起那張寫著「百年人瑞」的照片,豆大的眼淚就忍不住傾瀉而下。汪菊很矮,只有150公分左右,瘦瘦小小充滿皺紋的臉龐哭起來,爬滿焦慮。白髮護白髮。為了她們從清代住到現在的家,為了百歲的老奶奶每天睡不著、睜眼就問她:「阿菊,咱明仔載欲蹛佗?」


還以為,採訪了這麼多場徵收案之後,已經被訓練得不會掉淚。我也以為,那些身經百戰的農民,也不會掉淚。可是錯了,汪菊一哭,我哭了,在她前面,講話講得義正嚴辭、中氣十足的箱姨,也哭了。


汪菊顫抖著重複「阮阿母逐日攏咧問我,咱明仔載欲蹛陀?」淚珠成串,「阮欲按怎向伊講,阮嘛無知…」


徵收突如其來。雖然今年二月聽聞有人要徵收房子,但根本沒有人向她們解說,「就算有,阮嘛不捌字…」公文來了,「祖公墓攏底厝邊仔,予徵收六、七分地,結果分轉來四十坪,一家伙仔,會當去佗!」


(圖:郭晉瑋)

如果惡法不修,如果不遏止浮濫徵收的源頭,已經不需要再擴張的都市計劃,就會不斷出現,然後,區段徵收進來,把像汪菊這樣子的人的家,奪走。管你清代就來住,還是剛買屋正在付貸款(如台中綠線),我(政府、財團)要,就得拿、就拿得走、無論你們這些賤民,哭上幾百回,也沒有用!


他們真的想這麼做!


立法院正在協商,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在民間團體於力法院外吶喊,他裝聾。
江宜樺說「你們民間團體不接受,我就說是你們不要修」。
江宜樺,只願意納入民間版的市價徵收,但卻不願意讓估價師來估。原因,出在王金平問他何謂「市價」,江宜樺沒有回答,但說「如果實價徵收,縣政府許多計畫都沒有錢」。



這只是密室協商的,黑暗一角。


下午三點半,土徵案協商將繼續,在這之前,希望關心未來台灣土地命運的人,可以很簡單地,作一些事:

(一)打電話到立法院長王金平辦公室、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寫信給競選連任的馬英九、參選的蔡英文和宋楚瑜,要求她們通過民間版的土地徵收條例,告訴她們:不修法,就用選票制裁!

(二)今天下午四點半,請大家一起來凱道。全台各地上千位農民,放下農忙,再度北上,讓我們,一起陪伴她們,在這最關鍵的一刻!


王金平院長辦公室02-23586011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辦公室02-2358-6106
信件範本: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zWHzmYEIywCopqNiQwc2T6-qV2e9i-9-CRCkF4uLPhU/edit)

馬英九
信箱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222&step=write

蔡英文臉書
http://www.facebook.com/tsaiingwen
蔡英文信箱
chairperson@dpp.org.tw

宋楚瑜臉書
http://www.facebook.com/pages/%E5%AE%8B%E6%A5%9A%E7%91%9C/196452134046

江宜樺信箱
http://service.moi.gov.tw/ecss/bin/ite001q1.asp


留言

匿名表示…
每次看到您提筆為文,描述、報導莫拉克風災、農地徵收等議題,總是十分感佩您的堅持與真摯。

看著看著,常常會覺得,這些主流媒體不能或著不願意呈現的議題,仍然有人用微弱,但持續堅持不放棄的精神在關注著。而我也從中學習到很多。

在您的這篇文章與前一篇文章中,我依然看到您的堅持與信念,但我也因此有了一些想法,可以與您分享。

首先,我想,有一點,江宜樺說的是對的:「以前我在當學者的時候,也認為事事都要做到100分,當官以後才知道,我們應該要求的是從60分到70分。」

您認為當官毀了一個人,但我看到的,是一個政治人物在一個充滿敵意的政治場域裡,如何堅持著讓許多政務往一個更良善的方向邁進。(儘管不是最良善)

討論到政治場域或政治生活,也許就成為高手論劍一般的飄渺,此時此刻不甚具有意義。但,也許可以這麼說,在60分要提升到100分之前,70分是一個必經的道路。

當然,就如您已經寫道的,您認為這是一個連30分都不到的法案。

只是您眼中這個分數奇差的法案,其實已經是一個捍衛的很努力之後,才能寫上「明定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需用土地人不得納入勘選用地範圍」以及「市價徵收」與「不動產估價師」等規範的法案。

我想,您長期關心這個議題,或許應該也知道有哪些立委是多努力的在杯葛這個法案,而行政部門之間又是花了多少力氣在疏通彼此。

也許僅僅是30分也好,或也許只是從60分進步到70分,這小小的10分也好,其間所需要的信念與堅持,用「當官真的毀了一個人。」這樣的文詞,我覺得並不公允。

我很難想像,任何稍有良知的人,會對農地不斷流失這件事情不憂心。我也很難想像,任何稍有良知的人,會對被強制徵收的地主、住戶,不感同身受。

真的,應該沒有誰是真正願意失去黃昏,我想江宜樺也是。當然,我講的只是我的想法,我的感觸,並不是江宜樺的想法。

最後,請容我再說一次,感佩您的信念與堅持,在這塊土地上,許多人跟您一起默默的在努力著。
Chyng寫道…
匿名:
收到您的提醒,容我思考再回覆。現在在修改土徵的專題,不好意思。
sillyheart寫道…
請容我多事地回應一下。

江宜樺算是我的老師,雖然不曾直接修過他的課,但在校園時,好幾場他的演講,我都是聽眾。如果不是他當了部長,我永遠會記得,當他說要以自由主義,也唯有自由主義才能化解台灣的族群爭議與統獨之爭時,我心中的那股感動。一代學者,鴻儒對學生的教化,是這樣。

一切都在當官後變了調!誰都知道,政策場域是折衷之下的產物,任何理念,幾乎都不可能被推到百分百。學者,由其是人文社會傳統出身的學者,在校園傳達的往往是一套理念,當然不可能在政策上被落實到百分百。

問題是,承認政治場域的現實,就可以正當化:一個政治人物在一個充滿敵意的政治場域裡,如何堅持著讓許多政務往一個更良善的方向邁進。(儘管不是最良善)?

可做的選擇,還是有的。如果說辭職太極端的話,至少可以做過表態,公開說明,是哪些力量,讓自己可以放棄過去所堅持的理念,是哪些人(哪些黨團,某幾位立委,行政院長,總統甚至是遊說團體),給我壓力,讓我不得不屈就。

以江宜樺為例,私有財產制幾乎就是自由主義的理論基礎,為何要限制政府權力,為何需要有民主制度與社會契約,根本就是從私有財產的神聖性推出來的。否定私有財產,就等於否定掉自由主義。江宜樺倒是可以公開地說:我支持民間版本,但是由於國民黨立院黨團(或某些立委)的壓力,我只能妥協。

如此,至少提供公評的機會,至少點出那些阻礙他理念的特定人士,讓選票來評定。

但如今,我們看到的,是同流合汙。如果是行政院提了個不錯的版本,在立法院亂改,那就算了。但現在是行政院提了一個很糟的版本,連內政部都委會的委員顏愛靜老師都站出來唱反調,那如何能說已經是經他捍衛過的政策呢?

我不知道他往後要怎麼面對學生,面對其他學者,學術人格已經破產了。不僅為官不仁,也背叛為人師者的角色,背叛了這些曾經為他所傳所授的眾多學生!
Unknown寫道…
行政部門唯一該負責任的對象就是他們施政的對象,也就是社會的成員,所有的納稅人。

政策成行過程的「疏通妥協」是和那些勢力在妥協,因為如今有了chyng這樣默默奮鬥著的獨立記者們,我們都看在眼裡

真的一個不戀棧權位,進入國家機器的目的是為了能為自己出生長大的土地和人民做些事情、促成進步的人都不應該用什麼當學者和當官的差別這種理由來說服我們百姓,我們每天生活在這塊土地上,身為內政部的首長,難道不知道土地對東方人的意義和重要嗎?

sillyheart說的極是,如果這樣的結果和你做為學者的良知不符,就算你真的認為部長的職位可以再做出改革而不願輕易下台認輸,那不是更應該公布法令遭到那些壓力而遭到這樣誇張的扭曲和修改。

對於土地、勞工這樣的議題和施政,不是評分從60到70分或100分這樣的數字問題,是人命、是營生啊;如果一個該為政策負責的官員用以前自己是學者,現在這樣感覺已經有些進步而感到安慰,那他所屬的政府和政黨,不管政府該負責的是行政院長或總統,就要接受選票的檢驗,這是現在老百姓唯一能表達意見的機制了。
Y.Y. HUANG寫道…
我也上過江老師的課,對於江部長的作法我也不認同。弄到最弱勢的農民都要上街抗爭的狀況哪裡有土地正義?以為修個法就有了土地正義只是自欺欺人。
匿名表示…
To Chyng:

知道您忙碌,勿掛念小弟留言,僅是意見交流,正事要緊,仍請用好文章以饕讀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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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sillyheart:

簡要回覆如下。

1. 我個人是認為,Chyng的文章主題是土徵法修法。因此,專題批判江宜樺,似不適宜在這裡進行。

2. 我不太明白您是基於何種標準,從而可以評斷江宜樺是「同流合污」以及「學術人格已經破產」?但我相信,學術作為一種志業,與政治作為一種志業,兩者之間明顯有其區別。我認為用看待學者江宜樺的方式,去要求政治人物江宜樺,並不是一個好的評斷方式。但我尊重您的看法。
一小撮人的土地遭徵收,上了新聞,閱聽大眾也幫不了什麼忙。民如何與官鬥?
LiloLin表示…
給一樓的匿名者:
請不要再幫官員說話了。
眼前的法案,與『良善』根本扯不上邊。你卻幫著官大爺,談論其理念、努力、捍衛和堅持?
倒不如說,他們努力著不去碰觸自己的良知,不去聽聞人民的憤怒淚水。

給樓上的匿名者(好像是同一個人):
所謂『批判江宜樺,似不適宜在這裡進行』。
如果江宜樺在協商中作為官方代表,就此議題說出了這樣的話,那麼一併討論並無不妥。
事實上不可能切割看待。學者江宜樺和政治人物江宜樺,就是同一個人。正是今昔之別的強烈對比,令人縱使傷感也不可能不譴責。
匿名表示…
借分享^^

‎[ 同意作者的話看到「土地徵收」四個字,感覺想吐。]

每回經過民權大橋邊那座公車維修廠+某汽車公司的車廠,我也想吐。
那土地部分曾是我舅舅家的土地和祖厝,政府以重劃的名義徵收,然後給了塊另外小小的地和一筆土地徵收費(當然遠遠不如現在內科的地價).
農夫大舅失去了農地,換得的空閒身軀和金錢在10年內被消耗殆盡. 農夫的兒孫敗家怪不得政府,可是為什麼會有聰明的建商如遠雄,徵收時大量收購內科的土地,然後變成內科最大的樓主呢?

最可悲的是,徵收來的良田現在在已經無用的公車維修廠變成雜草叢生的蚊子廠,還低價租給民間企業.別告訴我,政府在重劃時不知道未來會蓋捷運+公車民營化所以還弄那麼大一塊市公車維修廠!
sillyheart寫道…
To 匿名:

首先謝謝您尊重我的看法,但這一點似乎不需要刻意強調,如果不是基於尊重,在此不會呈現這樣形式的討論。

對於您的回應,我同樣有兩點想說:

1.誠然,修法的方向,有其結構因素,如果不是某種國會結構,某種政商關係,應該是不會出現今日的修法結果,完全怪罪於某個人,其實不適當。然而,人總還有能動性,結構的限制不能成為藉口,畢竟人依然能行動。如果他有誠意好好修法,然而修不動,運動者不會無理地在一篇討論法案的文章中批判他,至於有沒有修法以及與民間團體協商的誠意,與他面對面過多次的民間團體代表大概最清楚。很遺憾,1212行動會產生,正是因為他打算蠻幹(也基於此,我說他是同流合汙)。如果您知道整個修法協商過程中的轉折,就會更清楚。

2.我承認Max Weber的區分,學術與政治是不同的志業。然而這兩者能完全切割嗎?之前談過,整套自由主義乃至議會民主的理論基礎正是建立於私有財產權的神聖性上,當論者自己不能堅持(或不相信)這樣的理論基礎,那隨後的論證再完美,引注再完整,又如何讓人信服呢?又如何能宣稱唯有自由主義才能化消台灣的族群與統獨之爭?是不是只能證明自由主義只是一套空談,缺乏落實於實際政治生活中的基礎?
換另一個說法,如果一個研究勞動體制,宣稱相信階級正義的社會學家,自己在家濫用外勞(才能節省時間,讓自己升等),我們是不是也要區分學術人與日常生活的人,然後說不能以看待學者的方式去要求一個在日常生活中的人?如果日常生活與學術不能這樣切割,我們又怎麼切割學術人與政治人呢?

最後,關於江宜樺與政治做為一種志業,在他處理熱比婭訪台案時,我寫過一些文章,並與同行有一系列的辯論,願意的話,請慘考:

另一個托克維爾:評江宜樺在熱比婭訪台事件之決策 http://tw.myblog.yahoo.com/silly-heart/article?mid=3166&prev=3212&next=3165&l=a&fid=17

自由主義、民族主義,與知識份子
http://tw.myblog.yahoo.com/silly-heart/article?mid=3212&prev=3213&next=3166&l=a&fid=17

對江宜樺之決策的後續討論
http://tw.myblog.yahoo.com/silly-heart/article?mid=3213&prev=3214&next=3212&l=a&fid=17

再論江宜樺的決策:韋伯觀點的切入
http://tw.myblog.yahoo.com/silly-heart/article?mid=3214&prev=3215&next=3213&l=a&fid=17

話說魔鬼的力量
http://tw.myblog.yahoo.com/silly-heart/article?mid=3441&prev=3444&l=a&fid=17
匿名表示…
1F的見解其實相當中肯...很多人只會去"推論"事情該怎樣..但卻不知道實際運行起來根本不可能.
我一向認為把預算案當成武器而私下盡做些勾當的立委其實才是人民最大的敵人..其實從很多面向可以看出馬政府相當努力的在"做官"..明眼人都知道這有多難的..政治力跟智商完全是兩回事..怎樣從這些掌握權力的既得利益者手中妥些出一些真正對人民有利的東西..就是去"做個好官"..講起很很悲哀..做起來很心酸..拼命做還要被罵..那不如同流合汙
曲高者..和寡也..
出了社會才知道..其實從60分能到70分已經是個大進步..而有開始總是好的..
批評的人..也許可以試著用更實際的角度與鼓勵來看這些事情
匿名表示…
To sillyheart:

尊重他人看法很重要!因為懷抱著尊重,才能正確的理解並對待他人的想法。畢竟網路上太多動輒就扣人帽子的言論與氣氛,一來一往之後,往往就僅剩火氣燎人了。

回到正題。

首先,我前文是說,基於Chyng的文章主題是討論土徵法,我不想偏離這個主題,所以才會說道,若要「專題」批判江宜樺這個人從政前後的所言所行,似乎就逸出土徵法主題,放在這篇文章下頭,似不適當。不過這當然只是我的看法。

再者,有關您提到的學術與政治志業的區分,相關提問及所附上文章連結,我稍早已匆匆瀏覽過(請見諒)。一時三刻尚無比較有組織性的回應,若有,自當移駕過去與您討論。
獨立蒼茫寫道…
現行土地徵收條例憑什麼說已有60分?而不是只有30,40或50分?官方版的修正案又憑什麼說有70分?人民打過分數嗎?此次修法是從60分進步到70分這段話,我是在12月5日面對面時直接從江宜樺嘴中聽到留言的,匿名讀者說法也如出一轍,真是辛苦他了.
我很想問問,最後在行政院高層的親自操刀下,連官方版勉強可以炫耀的市價徵收,也增訂其施行日期交由行政院另外定之,不知最後的立法結果還剩幾分?
此外,馬英九不僅掌握行政權,由他擔任黨魁的國民黨,在立法院的席次也占2/3以上,完全執政之下,還可以有面對立委必須折衝妥協的藉口嗎?請大家再看看昨天有一則新聞,是馬英九下達居住正義五法本會期務必通過的指令,那些國民黨立委才不得不挑燈夜戰,如果有心,馬英九一定可以讓法案修到至少是他心目中一百分的內容,而不是來告訴人民我已經多施捨一些碎肉或幾根骨頭給你們,你們應該知足了.
完全執政,就必須要完全負責,土徵條例是內政問題,與國際無關,不容有任何藉口!
匿名表示…
謝謝你的文章,讓我在新聞上看不懂的都可以很清楚的從你的文章得到訊息。
另外信的範本的網址會找不到文件耶。
可以的話可以再提供別的網址嗎?

很喜歡你的部落格,加油。
Chyng寫道…
第一位匿名:

專題暫時告一段落,來回覆您。

我想先說明的是,我並沒有要在這篇文章中,特別抨擊江宜樺「個人」。我所想要抨擊的,是「內政部長的角色」。即便是「當官毀了一個人」這樣的評語,想凸顯的,還是行政官僚的問題。點出內政部,純因力守國土是「內政部的職責」。

我知道在不同的角色上,行事會有所保留、有所選擇,這並非不能理解。我願意這樣想,進入政治場域的每個人,一定曾經希望推動改變。但我還是無法認同,「因為這個場域如何險惡,所以我必須妥協」的想法。畢竟改變不是只有擔任政治人物這條路。政治,若應當等於民主,江宜樺也可以選擇,不讓自己委屈的路。更進一步來說,若每個公僕都不願妥協,是否,也會有所不同?

另外,就整個修法方向來看,我並不會以「較良善」來理解這次修法行動。事後諸葛來說,這次修法中,雖然針對了特定農業區有所規範,但重大爭議的認定,還是相當模糊;市價徵收,最後被國民黨團再提臨時動議讓行政院自訂實施日期,更是大退步!但這種在修法真正出爐前的小小小小利多,在媒體的不當傳播下,卻已經削弱運動的能量。如果,市價徵收真是內政部所爭取來的小小良善,真該守住的。

這大概是我的想法。謝謝你的討論:)
匿名表示…
謝謝板大,也感念板大對台灣土地的愛與熱忱,謝謝。
在第三個圖--我暫時就稱為「選票與鈔票」的那個圖,註明(圖:郭晉瑋),我想是引用的吧,這張圖可能在抽號次前就作好了,現在候選人號次已都定了,是否改一下比較妥當,否則,落選馬會給你扣帽子--原本是要投給「馬吳」的,結果都投到①英嘉去了!
當板大看到這個回應,記得絕對要更改那一張圖,也可順便將此回文刪除或不予刊登(免得太多人注意到這張圖)。
謝謝板大的用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