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流氓看仔細:麥克風不是槍!
【記者胡慕情特稿】媒體雖可做為社運幫手,曝光社運所欲陳述的政府不公政策,但台灣媒體具有嗜血特性,為搏取版面而製造出的衝突,在記者缺乏守門意識、對議題訊息掌握不足,加上缺乏基本道德時,抗爭的努力都將被媒體廉價消費。
此現象曝露的不只是訴求失敗的表面意義,更是一場社會價值將不斷沉淪的悲劇。昨天聲援樂生者於捷運大樓前爆發衝突,源於多次陳情未果。衝突,向來是社會運動吸引媒體的手法,如同官方機構或企業舉辦五光十色、贈送昂貴禮品的記者會一般,只是形式,而非內容。
聲援樂生者指出的地下水層問題,是公共建設危及民眾安全的重要議題,在媒體專業與倫理的邏輯下,探討議題核心是閱聽眾必須知道的重要訊息。然而,昨天的場合只見警方追逐擲蛋者、記者追逐警方,一切只為了捕捉衝突畫面。
一名穿著黑色POLO衫、牛仔短裙,腳踩白底紅點娃娃鞋的電視台女記者許少蘋,問著出面協調的青年樂生聯盟成員:「妳是學生嗎?妳們是意圖丟雞蛋嗎?捷運局有錯妳們就可以丟雞蛋嗎?妳們師長知不知道妳們要來丟雞蛋?」
除了這種讓人哭笑不得的問話,記者對警方二次舉牌時即暴力抓走學生的狀況,毫不處理。由於我好言好語溝通、出示記者證全然無效,但卻有其他與市府親近媒體得以進入採訪,因此大聲要求捷運局警察開門、捍衛新聞自由。
但許少蘋竟拿起數位相機拍攝,無視我現場立刻拒絕,傲慢表示:「這是公共場合,我當然可以寫!」更撂下一句:「看播出來誰比較難看!」事後新聞以「女子自稱『記者』闖捷運局,拍玻璃叫囂」為標處理,斷章取義、毫無查證。
之後,中天新聞更將焦點鎖定在丟擲雞蛋上,處理成「丟雞蛋,師長知情?」新聞。記者在現場無視討論重點,故意追逐爭執場面,自己製造衝突,下標的編輯更火上加油,扭曲報導。媒體在公民抗爭場合的負面示範,莫此為甚。
此現象曝露的不只是訴求失敗的表面意義,更是一場社會價值將不斷沉淪的悲劇。昨天聲援樂生者於捷運大樓前爆發衝突,源於多次陳情未果。衝突,向來是社會運動吸引媒體的手法,如同官方機構或企業舉辦五光十色、贈送昂貴禮品的記者會一般,只是形式,而非內容。
聲援樂生者指出的地下水層問題,是公共建設危及民眾安全的重要議題,在媒體專業與倫理的邏輯下,探討議題核心是閱聽眾必須知道的重要訊息。然而,昨天的場合只見警方追逐擲蛋者、記者追逐警方,一切只為了捕捉衝突畫面。
一名穿著黑色POLO衫、牛仔短裙,腳踩白底紅點娃娃鞋的電視台女記者許少蘋,問著出面協調的青年樂生聯盟成員:「妳是學生嗎?妳們是意圖丟雞蛋嗎?捷運局有錯妳們就可以丟雞蛋嗎?妳們師長知不知道妳們要來丟雞蛋?」
除了這種讓人哭笑不得的問話,記者對警方二次舉牌時即暴力抓走學生的狀況,毫不處理。由於我好言好語溝通、出示記者證全然無效,但卻有其他與市府親近媒體得以進入採訪,因此大聲要求捷運局警察開門、捍衛新聞自由。
但許少蘋竟拿起數位相機拍攝,無視我現場立刻拒絕,傲慢表示:「這是公共場合,我當然可以寫!」更撂下一句:「看播出來誰比較難看!」事後新聞以「女子自稱『記者』闖捷運局,拍玻璃叫囂」為標處理,斷章取義、毫無查證。
之後,中天新聞更將焦點鎖定在丟擲雞蛋上,處理成「丟雞蛋,師長知情?」新聞。記者在現場無視討論重點,故意追逐爭執場面,自己製造衝突,下標的編輯更火上加油,扭曲報導。媒體在公民抗爭場合的負面示範,莫此為甚。
留言
( 這也許是一個可以拍的紀錄片題材,關於台灣捉狂的電子媒體 .. )
到底要潛心修行還是繼續向前衝呢?
差點忘記回,請便
收到,感謝,轉載請自便:)
事由摘要:有關民眾檢舉2007年1月15日中天新聞台報導「母愛真偉大!肉身擋刀七歲幼子毫髮無傷」新聞內容不當事宜。
事由詳文:接獲民眾檢舉,中天新聞台本年1月15日主播戴忠仁播報「母愛真偉大!肉身擋刀七歲幼子毫髮無傷」新聞,記者許少蘋訪問傷者七歲幼兒,不但未使用馬賽克處理保護兒童,嚴重違反兒少福利,更是對該名兒童造成二次傷害。
處理情形: 發函至內政部兒童局檢舉
處理結果:兒童局(2007.01.26)回函(童保字第0960053039),請NCC轉知新聞媒體於報導時應秉持專業倫理加強自律,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五條規定,於處理兒童及少年相關事務,應以保障兒童及少年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之原則.
顯然處罰要再加重啊...
可惜那個囂張的台視男記者姓名沒記下來。
這幾天大家來多多轉貼或網摘,讓「中天新聞」「中天記者:許少蘋」的面目讓更多人看清楚。
贊成sef的建議,應該弄個公開管道讓這些新聞倫理不及格的新聞台和記者曝光~
你要的是平衡、有內容的報導
讀者不是笨蛋
加油 你在鏡頭前最美
她最醜
唉!辛苦你們了!
Jessie是佳欣吧,感謝妳的安慰,但我自己看了都有點覺得自己是暴民XD,遇到這種事是第二次,我還在拿捏分寸。
她本性就如此
啊?好像是吧…基本上我是個初階的blogspot使用者…只會處理文章跟留言 囧rz
我覺得這件事情很尷尬,
因為我做過媒體,
也做過提供媒體新聞資訊的人...
做資料提供者時,我很清楚,電子媒體要的是「畫面」,平面媒體要的是「話題」,
所以,當我在發採訪通知時,
就要兼顧「畫面」與「話題」...
而我在當媒體時,
我就會去找我要的「話題」。
樂青的行為不聰明,或者說「技巧不好」,
沒有發揮應有的效果,這點我相信...
說真的,因為這樣的抗爭,
把要訴求的焦點模糊了,甚至在那個沒禮貌人士的部落格上筆戰,
都沒辦法反映出真實要訴求的「事實」,
我在想,如果我在現場,
我是「新聞製造者」我會怎麼做?
我是「媒體」我會怎麼做?
我想,我們都在學習...
還是忍不住幹樵一下,
現在很多的「電子媒體」的確白目,
跑抗爭新聞的造型與跑人家結婚的造型,
一定不一樣嘛!
沒這個認知,被波及到了,
怪誰?
怪自己的公主病吧!
媒體不是神,
但他跟外科醫師一樣,
一刀割下去就是一塊肉,
就是一個生命!
所以,下刀之前,慎之慎之...
不過,
慕情我還是支持你,
如果我是現場的記者,
我想我也是往前「衝」的那一個吧~~~
只是,我猜捷運局不敢攔我...
覺得文化流氓還是要流氓對地方的藍色狂想曲
謝謝你XD
只是
可以教一下捷運局不敢攔的撇步嗎?
台灣大學楊姓博士與研究所劉姓學弟在網路上打筆仗。楊一時氣憤,在學弟的部
落格上留言「吃我的ㄒㄧㄠˊ吧」,被檢察官依公然侮辱罪起訴。
檢方指出,台語「ㄒㄧㄠˊ」指精液,換句話說,楊留言要學弟吃他的精液,一
般懂台語的人都知道這句話有鄙視對方的意思,而部落格是公開園地,楊的留言
網友皆可看到,確實觸法。
楊姓博士今年三月初為了抗議政府拆遷樂生療養院,到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官邸前
絕食,警方將他當作遊民處理,嘗試把他驅離。
檢察官起訴指出,楊姓博士因常常上網發表文章,與同為台大城鄉所的劉姓學弟
理念和見解差別很大,於是經常在劉的部落格留言;兩人筆戰時言詞激烈,各述
己見,互不相讓。
今年一月五日上午,劉姓學弟以「城市之胱:社會下半部與身體下半部的放浪野
合」出題,請網友發表看法;楊姓博士看到後很不服氣,嗤之以鼻,連續張貼多
行不堪入目的文句在劉的部落格上。
楊姓博士將「你這個憋三,吃我的ㄒㄧㄠˊ吧」貼在劉的留言板;劉認為楊的做
法超惡劣,超出言論自由的範圍許多,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學長公然侮辱。
所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