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依法行政」、「這不是我們主管範圍」、「一切都在了解中」、「這是地方職權」…近幾年,台灣各種大大小小開發案,不論民間怎麼質疑財團違法,官僚永遠一派閒適回應,大打太極。


衫源海岸 媲美東南亞

花東是台灣最後的淨土,杉原海岸十多年前幾可媲美東南亞熱門觀光景點,但此海岸在未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即搶建開發,忽略東管局只能蓋3層樓的建議,完成5層樓觀光旅館建築,更嚴重的是,其施工過程嚴重破壞海岸,珊瑚礁可能面臨危機。


美麗灣渡假村 違法施工


環保團體長期蒐證美麗灣渡假村的開發行為,召開無數記者會,環保署終於在7月9號發文,認定台東縣政府與美麗灣渡假村公司違反環評法第7條,並 該依同法第22條規定,處新台幣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立即停工。然而,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發現,美麗灣渡假村仍違法施工中,環盟昨天緊急 召開記者會向大眾說明。


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長劉炯錫指出,此地開發基地面積為5萬9956平方公尺,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31條13款第5目明定,光休閒飯店、旅館興建或擴建,位於山坡地,申請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環保署發函的第1、2項,即明白指出此地整體開發約5.9公頃,應實施環評。但台東縣政府卻容許美麗灣渡假村公司將近6公頃的開發面積,取巧切割出不足一公頃的面積先行開發搶建、規避環評。


廢土填沙灘 戕害珊瑚礁

東社社長余文儀在台東行醫21年,今年5月,醫師公會曾要求台東縣長鄺麗貞前往說明,鄺麗貞表示已勒令開發,但事實並非如此。余文儀表示,業者在離海岸線不到50公尺的地方蓋飯店,簡直匪夷所思,工程廢土不但沒處理,還把廢土埋在沙灘下。


日前長浪拍打杉原海岸,將沙子席捲而去,廢土裸露。他憂心照此狀況,廢土若被浪帶進海中、加上台東縣政府欲築長堤,當地原住民辛苦復育珊瑚礁根 本白費。他指出,原美麗灣渡假公司申請建築73間房間,卻一路加蓋到120多間。余文儀透露,台東貪瀆風氣盛行,他質疑此案也有問題。


前環評委員徐光蓉痛心直指:違法的是政府!她指出,台灣每件大開發案幾乎都是先開發,再說不知要環評,造成既定事實後,就地合法。民間若有抗議,多以一句「拆掉的話是全民損失」回應,環評法根本沒有落實。


環評法失靈 BOT賤賣國土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說,環評法最重要的是源頭控管,但形同虛設。工程會近年努力推行BOT,簡直是把國家資產送給私人財團。潘翰聲指出,BOT是 政府財務困難、或需要市場機制來制衡、或政府無力負擔大型公共建設時才進行的策略,現卻將公有海水浴場送給財團變成私有土地,簡直無法無天。


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秘書林雲閣說,當地人都知道,颱風一來,浪可打到台11線上,所以業者的作法變成當地流傳的笑話:「3樓以下都變水族館!」由於業者知道環保團體昨天打算北上抗議,緊急動工將混凝土挖走。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簡任技正劉宗勇認為環保署並無失職,5月得知消息、6月前往探查,文也發了,一切依法行政。但面對立委賴幸媛質疑台東縣政府漠視中央裁定,環保署要如何因應?劉宗勇卻答不出來,只說法律需有程序作業時間。


公共工程委員會認為此案環保署與台東縣政府有爭議,「土地一定是可開發才開發。」且台東縣政府握有土地權,公共工程委員會表示還需了解。賴幸媛氣憤痛罵此舉根本是「包庇」。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陳柏舟表示,依環保署組織條例,地方不作為時中央得以介入,7月9日至今將近一個月,環保署應有說明與應對。環保團體 強烈要求美麗灣渡假村公司立即停工,否則將訴請檢查官依環評法第22條「處負責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呼籲檢調針對各BOT大開發案進行調查,遏止出賣 國家資產惡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