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蔡嘉陽)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飛越7,500公里,每年來自阿拉斯加的黑腹濱鷸、全世界少見的夜間捕食鳥類大杓鷸,都選擇在彰化芳苑的濕地落腳。但這 片海角樂園,卻因西濱道路的興建規劃陷入危機。在環保團體的爭取下,西濱快速道路一直未能興建完成,但環保署專案小組日前卻有條件通過,未來珍貴的保育鳥 類,恐在台灣海岸消失。


彰化海岸從芳苑到大城、濁水溪口以北之處,是台灣最後一塊原始的大片泥灘地,擁有豐富生態。西濱快速道路在1996年通過審查,但因故暫緩興 建,後來路線改為員林大排到西濱大橋。因西濱公路到員林大排後必須轉接台17線,駕駛人行車速度快,肇事率高,當地居民與公路局於是希望西濱公路全線貫 通。


環保聯盟副會長蔡嘉陽是鳥類專家,得知消息後開始與開發單位抗爭,十餘年下來,幾乎退無可退,同意此路段興建,只求開發單位避開這些珍貴鳥類、保護濕地的完整生態系。


許多環保團體提出對生態較小的內陸路線規劃,但前天專案小組審查中,公路總局與彰化縣政府、立委鄭汝芬等人堅持一定要在這次專案小組通過興建結 論,時時以「人命不值錢」、「保育重要但人命更重要」施壓;公路總局表面雖報告已參考環團提出的替代道路,但可行性與效益低,希望照原路線動工。


彰化縣環保局甚至為開發單位背書,表示公路總局很有誠意,雖不能改道,但願意要求駕駛人經過鳥類棲息地時減速,並做隔音牆避免干擾鳥類,「公路 總局嘗試做生態道路,施工也不會破壞潮間帶,海堤高度只有一百公尺,對鳥類來說不高,應該可以通過。」讓環保團體錯愕,質疑:「子非鳥,焉知鳥之事?」


荒野保護協會成員李慈雯認為,台61線要開發,環保團體已同意,只希望規劃方案應採對地方生態影響最低的方式,許多專家學者都認為環團提出的內陸方案可行,開發單位的否認沒有道理。


李慈雯說,縣府一直說居民98.8%同意原方案,但那是因為縣府不斷威嚇居民要是改方案,就會拖延更多年才完工,居民當然不願改方案。她反對公 路總局認為內陸方案經濟效益低的說法,「內陸方案施工經費雖會增加12億,但之後行車距離縮短,有減碳效益、泥灘地有遊憩觀光價值,可活化內陸地區的生態 跟經濟,少說有1百億的效益跑不掉。」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則認為公路總局的保育措施漏洞百出,說要降低噪音,做半包覆式的隔音牆,「但位置跟敏感地帶沒搭配,又說視『需要』設置,但是 視誰的需要?」環境行動網協會成員呂翊齊認為開發單位以「肇事率」為由,要求動工沒有邏輯,公路總局應探究事故成因,而非把開路當成解決手段。


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執行長邱銘源直批,公路總局不願接受內陸方案是以「舊態度處理新問題」,開發單位與縣府一面說要重視永續、但又不願溝通,讓人不解。蔡嘉陽說,若全台海岸情況都跟芳苑一樣,他不會堅持。但狀況明顯危及生態系,只求就算有條件通過,也應避開生態敏感區。


大杓鷸原在台灣有3千5百隻,至今剩約5百隻,蔡嘉陽難過地說,不是他認為人命不值錢,而是鳥可做為生態警訊,當鳥離開台灣,接下來遭殃的就是人。但縣府與公路總局總給他「不過就是因為你愛鳥,不重人命。」的壓力,讓他無奈又傷心。


最後,專案小組在環委與專家學者考量下,決定有條件通過。但台大動物所教授李培芬認為,道路開發絕對會對生態系造成衝擊,因台灣對此較無研究,公路總局不能認為無關緊要,要求公路總局在研究經費、規劃、施工、營運、復育上都要有著墨,才能把問題減到最少。


專案小組認為,地方確有需求,但生態也很重要,允許開發單位在無爭議的A、B、D三路段先動工,但應針對保育類動物提出降低干擾對策外,在大杓鷸來台渡冬的12至2月停工、且須讓環保、保育團體加入監測小組,觀察工程對動物的衝擊,監測頻率也要提高為一月一次。


至於爭議最大的C路段,開發單位在動工前應提出可行性方案,包括考量環保團體提出的內陸方案;若真的力有未逮,則應提出說明及減輕造成衝擊的對策。專案小組宣佈審查結論時,還特地「再三請示」陽嘉揚是否「沒問題」,他只得苦笑。


蔡嘉陽說,若開發單位真能好好考量替代方案並做到環評結論,那是環團接受的底線;但大杓鷸是否會就此消失?在人類「本位主義」的思考不願改變之前,或許只能希望如蔡嘉陽自嘲:「希望自己錯了,希望開路真的像影響輕微或沒有影響。」否則,生態研究遲早要變成「考古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