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住
昨天早上跟小業跑完動保法修法後一起到教育部寫稿,然後建元傳了原在媒抗上的一個網頁過來,他私稱為「十批樂生派」。大略看了一下後笑了起來。
捷運局當天緊張地傳真,認為砂石那篇文有不當影射,這位媒抗的「上來看看」則認為那一篇文是很嚴厲的指控。接下來他說:但是不負責任的記者東拼西湊、不斷鼓吹樂生派的情緒,就在17日被當事人傳真否認,胡慕情只好在立報版面公開承認錯誤。很不可取的,仍然強詞奪理辯稱:專題報導並非「指責」或「控訴」,而是陳述樂生保留爭議中已曝露的「疑點」。記者運用議員調出的捷運局公開資料,滿足讀者在主流媒體浮面報導之外的「知的權利」。
最後結語:爛媒就是爛媒,不要以為披上樂生保存的外衣,胡說八道就有了正當性。
老實說,要說整篇專題是拼湊出來的並沒有錯。不過我不曉得,有哪一篇新聞報導不是拿著各種論點拼湊出來的?再則,施勇伸否認的是「非主任」,以及未曾說過「工信工程說此地土質相當差」。我難解的是,如果因為施勇伸否認說過所以文內所說就叫指控,那是否意味李文英辦公室的說法就不是說法?
我從不否認希望保留樂生。但就如同同事問我的,妳做這專題,是對真相比較有興趣,還是情感?我的回答是:都有。他又問,如果到最後妳發現沒有砂石利益怎麼辦?我記得我開玩笑地回答「我會哭,很可怕耶,不要這樣說」。
我會哭,是因為保留樂生少了一個可能性。但這並無損一個記者要不要寫下去的動機。
其實得知郭老師引用這篇文章在中時有些驚訝,對許多人認為這是一篇好報導的說法也感到羞赧,因為我並不滿意。如同在文章中以匿名回應的網友所說,「如果可能,最好把證據做到滿」。但這不是廢話嗎?我和郭安家在蒐集資料的過程中除了常常無言以對,再來就是「幹,接下來還能找到什麼」、「這樣怎麼寫」…
當地方派系火力全開、藍綠夾殺、媒體噤聲,傳聞追查對象有黑道背景,我們是怎麼找資料/又怎麼找不到資料的?
明明就有資訊公開法,可是到地政事務所查資料偏偏就是得花錢。(老實說我不懂公務人員憑什麼收取手續作業費,納稅養你服務我,我要個東西還得給你錢!)小小三泰路一段資料就已花上千元,然後還得一筆一筆檢索,整條捷運新莊線這麼長,而我們之中沒有人的老爸是郭台銘。
怕打草驚蛇、怕被追殺(雖然要是真的發生也不知道怎麼辦)…說涼話的說:「妳是媒體。」對啊,我明明就有記者證,那誰來告訴我為什麼潘蜜拉被警察騷擾那天我問警方問題他還擺臉色給我看,直到TVBS拿著麥克風堵在警察面前他才願意開金口?連警察都這樣了,官僚呢?
獨立媒體有版面寫東西、記者有主體性,可是一旦新聞寫作議題與國家機器欲掌控的相違背,我們跟每天在總統府前靜默抗議的路邊阿伯一樣。
郭安家追的和我不同方向,打去中時地方板不過想問個同業電話就被狂罵一頓,甚至以「黃林玲玲平常熱心公益」詮釋地方派系不可能炒地皮/賣砂石,然後掛掉電話,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郭安家那麼憤怒。
原來,大媒體這樣說就比較合理。
我不懂。什麼是「樂生派抄來抄去的文宣內容」,或許是指曝光樂青、樂生保留自救會的說法;我也不甚了解「披上樂生保存外衣,胡說八道就有了正當性」的意見,依照過去被馬老師嚴格訓練的語言邏輯推理,這句話應該是說:樂生保存確有正當性,但是我胡說八道這樣?
那麼,到底什麼是真正的衝突?
再吵吧。繼續錯開語言討論的層次吧。繼續以抽象論述抽象,如果那樣比較愉悅。我只願記住: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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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m Regards
Biby Cletus - Blog
唉呀,明明在英國的弱慢都被當成樂青主力了,那黃林玲玲熱心公益=不可能有土地或砂石利益,這邏輯一點都不奇怪。
據悉,那篇新聞應為地方版主管所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