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遊行遇到自由的小美姐,她很高興地拉我拍了幾張照,然後說她看到系列專題報導,希望我以非主流媒體的觀察角度寫一篇關於主流媒體處理樂生的文章投到目擊者。小美姐是少數幾個我喜歡且尊敬的同業,但笑著應允了以後才發現自己攬了一個困難的工作,因為從小美姐下午一點多告訴我以後到現在,都不曉得該寫什麼好。


雖然從小到高中的志願一直填寫著「記者」這個職業,但真正進到傳播學系,反覆咀嚼自己的個性、書寫方式後,覺得與傳播圈應該無緣。因為我無法非常社會化、快速地與現今新聞製造形式(記者會)水乳交融、腦容量小,記不得某大官的名字與臉、同時也無法適應同業間看似和平相處(為了通稿)、實則針鋒相對、互搶獨家的關係-那樣簡單又矛盾的建立方式,經常讓我想起莫泊桑的脂肪球。


因此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是擔任藝文節目的執行製作,認為那樣的領域與對文學的興趣相契合,但後來才發現不是那麼一回事-協助導演、準備拍攝所需器具、溝通攝影組,到後來甚至連場記與拷帶都包辦了,輕鬆上手,卻覺得毫無長進。


我發現自己還是得接觸不同的人事物,像獨自揹著背包旅行那樣,在對話的過程中揀拾素材書寫,不單是為了成為文字工作者,更多是「讓我成為我」。


重新衡量過去所學以及我所能適應,加上機緣,回到母校附屬的立報工作。比起其他媒體,立報實在先天不良,長久以來閱聽人被餵養成簡單的閱讀模式、保守的批判態度,加上立報主要議題取向與大報多有重疊,閱聽眾少,收入自然不好。


但也就因為不是營利事業,所以可以不媚官、不媚俗、不媚金。社長說的好:在今天的台灣,不媚金最難!主流媒體的記者不是不關心樂生(當然不清楚的且懶得搞清楚並妄下定論的記者也有很多),然而媒體企業主一句「冷處理」,縱有再大熱情也無用武之地。


這是主流媒體與立報的差別,是這個場域賦予我說真話的空間。


記得進報社後,記者被叮囑閱讀發稿平台上的「社長重要指示」,主旨是全世界都在尋找新的新聞工作典範,社長在文章內提到,即使任何一本近十年出版的教科書,都一再提醒讀者媒體呈現的新聞並非客觀中立,但新聞教育還是在複述客觀中立是新聞工作的最高典範-「我們要求從業者做『超人』。」


這樣的論述,在最近幾天的黑米也不斷被提出、挑戰,認為「報導者」最好與「參與者」的身份劃分清楚,但我認為,如果傳統新聞學所強調的「客觀」,指的即是「真實」,那麼書寫議題時的參與,其實就在處理最不易達到的「客觀」性。


主管曾告知,讀者反應我在處理樂生議題太過偏頗,「聽不見政府/另一方的聲音」,似乎平衡報導仍應奉行不悖;但究竟該怎麼定義平衡報導?許多主流媒體於此的處理方式即是各方說法擇一放進新聞稿中,可是爭議點在此種處理方式下等同於從來沒有出現。


媒體做為第四權,我深信監督時的尖銳無可避免,而那是為了挑動被公部門安撫過久而麻痺的閱聽眾神經,與破壞和諧與虛浮的客觀,是完全的兩碼子事。況且
如果我們承認記者在選擇什麼是今天要採訪的新聞時已牽涉主觀判斷,何不將自己的立場誠實地告訴讀者?


而為什麼主流媒體選擇所謂平衡報導?我更相信是出於怠惰。樂生爭議已這麼多年,但蘇貞昌初次到樂生那天,竟還有記者將棲蓮精舍的建造過程當作「獨家消息」。我深深希望,該名記者是在說笑話。


主流媒體忽略、失衡樂生(弱勢)報導的原因,與媒體企業主和記者的認真、熱情程度不無關係。我
很高興看到潘蜜拉被中正分局警察刁難那天,有許多電視台記者(包括被罵慘的TVBS、東森等)願意正確運用第四權追問警察「憑什麼」,公視的記者甚至明白地說,「這個我沒有要處理,因為樂生的議題是重點」,但她要問,因為警察明顯不合理。這都顯示許多記者對新聞工作仍有一定的認同且尊重,而這些媒體工作者,有機會帶領更多新聞走向更好的方向。


在媒體權利結構尚未被瓦解前,記者們並非就此喪失論述空間,因為記者同時是公民身份,而公民記者的時代已然來臨。
目前要瞬時撼動企業主的思維較無可能,但不表示沒有希望。透過這次的專題書寫經驗,我相信「真實」比「平衡報導」來得更有賣點。因為閱聽眾不再是白癡,從部落客集資,到415上街頭,傳統媒體應該要有所警覺,因為已經有人吶喊了:「我選擇看網路的真實消息,而不是電視的胡言亂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