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什麼都不缺,像彩虹一樣的女孩喃喃自語。忘了是誰說該用手不斷書寫否則會遺忘,曾經篤行只是後來不清楚該記得什麼,而有時候寫下來過去還是溜掉了。有一次,不知道誰又說了記得是為了遺忘,十七、十八歲那種囍字大紅的時光瞬間黯淡,那時候開始無來由地哭。
不停追逐直至那件喜愛的白T恤汗濕不已,「很爽快吧!」她說,好幾年沒有這樣流汗,可是那件衣服就此報廢,也找不著同款同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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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標很吸引人嗎XD
How:
啊就他說正在寫文,邊討論邊揣摩就寫東西了~
事 □□□□□
(來鬧的,不要理我)XD
等回台灣都27歲了
最好是馬上就找的到交往穩定談及婚嫁的對象
看來還是乖乖的被年齡逼上紅毯
然後就 就這樣了
><
這不像妳啊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