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為湖山水庫再變更護航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湖山水庫因大幅開挖造成大面積裸露而遭環保署開罰,但中水局未改善,昨天還送環境差異分析進環署審查,欲變更壩體、放寬開挖面積限制。最後變更雖未通過,但環委竟建議中水局切割變更內容重送環差,讓環保團體相當憤怒。
湖山水庫開發爭議頗多,如原先興建目的為提供高耗能企業使用,後環保團體抗爭才改口為提供民生;興建過程涉及違法開工、也違反環評結論,但至今卻仍未停工。
經濟部水利署中部水資源局說,變更壩體是為了防震;但環團早警告過此地在九二一大地震後地層崩塌、不宜開發。蠻野心足生態學會專員陳奐宇指出,中水局在93年曾提報變更,這次變更的大壩部分卻一模一樣,質疑中水局違法開工,要求重做環評。
陳奐宇也質疑中水局將裸露面積限制800平方公尺放寬為「盡量減少」太虛幻,無法確知對環境有無影響。且依照環評法第38條規定,申請變更影響範圍應明確。雲林縣環保盟聯透露,日前卡玫基颱風襲台已讓鄰近梅林橋被沖垮。「因湖山水庫開挖的沙石清運不周,裸露面積大,下雨就變成土石流!」
但中水局表示,變更壩體量體未超過10%,不到重做環評規定;開發時會運用儀器監測裸露面積造成的空污,一超過標準就改善,「我們污染的值也遠低於標準。」
有環委認為,變更後壩體量增加一百萬平方公尺,卻看不出中水局的環境保護機制;加上空污監測模式「用最保守的模式監測,但湖山水庫預定地是谷地,風速、風向都會有變化,怎麼確知『影響很小』?」
且因應變更壩體,中水局要開路供土方運送也會造成空污;但中水局未說明路線,讓環委質疑無法全面監控。且整體開發案還有引水路、攔河堰等工程,理應一起提出變更,但中水局卻以「拖延審查」且「目前並未要更改」為由表示不須提出。陳奐宇氣憤地說:「根本邊做邊修,規避重做環評!」
針對壩體變更部分,環委要求中水局補充資料再送審。但部分環委卻在會議中針對裸露面積替中水局解套。環署督察總隊說,現場裸露已超過100萬平方公尺,若不幫開發單位提出「合理」規範,每次稽查都會超過;最後綜計處長葉俊宏建議中水局將壩體變更與裸露面積切割成兩本環差報告再送審。
會中主席甚至說:「裸露面積750萬平方公尺都還ok,只要依空污法標準,不要超過80%即可。」讓環保團體相當生氣,「800平方公尺是開發單位為開發提出的承諾,環署為何不堅持?」認為環署未站在環境立場把關,令人痛心。中水局則表示會補充資料,盡快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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