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捷運機廠應重做環評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樂生保留爭議在公共工程委員會於去年5月30號做出保留「40+9棟」方案(40棟保留、9棟拆遷重組)後,捷運局與北 縣府便開始進行工程;但北縣府並未做出拆遷重組計畫,卻於12月3日在無公文的情況下迫遷拆遷重組院舍之一的貞德舍院民,引起社會譁然。昨天立委林淑芬舉 辦公聽會進行檢討,不過在捷運通車壓力下,北縣府的態度依舊強硬。
外界普遍認為樂生保留與捷運通車爭議獲得解決,其實不然。文化局在沒有做出詳細的重組計畫下便進行拆遷,古蹟可能不保。昨天青年樂生聯盟播放近 日北縣文化局在樂生院的施工影片與照片,發現施工單位將拆遷重組院舍之一竹雅舍的屋瓦亂丟導致破碎;院民湯祥明也指控施工工人拆七星舍(原地保留)的屋瓦 去修其他房舍的誇張事宜。雖北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曾繼田表示「不知情」,並將追究責任,但青年樂生聯盟質疑:「屋瓦是最簡單的工程,在專家認為樂生拆遷 重組還有更多困難工程的情況下,文化局不完成古蹟審查、文建會不指定古蹟,真的能保證這9棟建物的安全嗎?」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林三加進一步指出,新莊機廠開發案在民國84年通過環評,87年才獲開發許可、91年動工,「依環評法規定已超過3年未動 工,要提差異分析」,但捷運局並未提出;加上文化局正進行拆遷重組工程,應屬獨立開發行為,「在環評與環差通過前,不應動工」。林淑芬也說,既然文化局說 拆遷重組的期末規劃報告要爐了,等拆遷重組計畫獲得社會大眾同意再動工也不遲。
但台北縣文化局科長曾繼田表示不可能暫停施工。曾繼田坦承,重組建物拆下後確實無法立刻重組,但未來將重組在樂生院後山,只是得再做都市變更、 水土保持整地,才能重組;曾繼田說,北縣府拆遷房舍,是為符合「捷運古蹟雙贏」的決策,「重組沒有急迫性,但通車有」。曾繼田並強調:「拆遷跟重組是兩回 事」。只是目前由文建會補助的拆遷費用3千多萬,原應要用來「拆遷重組」。
林三加認為,拆遷重組方案不應被切割,「捷運甚至應該改道!」林三加指出,雖環署表示捷運局雖經工程會決議後設計方案改變,但開發面積大幅縮 小,無須重新環評;且原環評內容原要拆除所有房舍,現在只拆15棟,與環評內容不衝突,因此只要提出「變更內容對照表即可」。但林三加說,拆遷就是開發, 執行單位是文化局,與當初提出新莊捷運機廠的開發單位捷運局不符;「變更內容對照表裡也說這裡有斷層、地下水等問題,會影響院民安全,這種重大影響,依環 評法第16條之1,就應重新提出環評才對」。
因北縣府、環保署與院民認知有差異,且確實有證據指出文化局在沒有重組方案及樂生院未受文資法保障下,拆遷重組建物可能無法回復,因此台大城鄉 所教授夏鑄九建議,北縣府文化局應立刻停止拆遷並追究責任、提出重組計畫,立委田秋菫也要求文化局先針對此問題進行釐清,只是文化局在龐大通車壓力下,會 不會對沒有太大效力的公聽會決議做出反應,仍有待觀察。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