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樹傷地表 不如集資護林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近年強調節能減碳,政府花費上百億鼓勵造林,但若將資源投注在保護原有森林上,不但效益更大,甚至更經濟。


地球公民協會昨天發佈調查報告,指出台灣養菇業者每年砍掉2300公頃的林木用來養菇。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強調,調查報告不是要打擊養菇業者,而是希望「產業更環保、永續」,也突顯政府對保護森林的不足與自我限縮。


李根政說明,養菇林木來源可分為跟政府核准合法採伐的林地、大型開發案整地砍伐的林木、原住民保留地及盜伐等。其中,原住民保留地為最大來源。


他痛心地說,原民保留地多為山坡地,因陡峭而廢耕,發展成近乎原始林的森林,但都被賤賣給伐木商。


荒野保護協會秘書長施純榮指出,山坡地對水土保持的重要人盡皆知,國外養菇者多半使用平地造林木材,台灣在山坡地砍樹的方式需要檢討。但因農委會認定「農牧用地」不受森林法規範,未要求各縣市政府進行伐木管制與統計,變相造成國土保安漏洞。


李根政指出,政府為兌現總統馬英九競選政見,2009年投注28億元實施造林補貼,規畫山坡地造林500公頃,以每公頃60萬元獎勵林農造林,但山坡地造林一直有「砍大樹、種小樹」的弊端,雖原民保留地屬原住民委員會管轄,但身為森林主管機關的林務單位,有責任制定相關辦法防範。


他以屏東縣為例,曾為大宗養菇木屑來源地,但2007年起,屏東縣運用砂石回饋金推動「限制伐木補償辦法」,保護山坡地與兼顧地主權益。李根政說,原民保留地主約以2至4萬的價錢賣林木給伐木商,但「限制伐木補償辦法」提供地主10年每公頃3至6萬元的補償。近一年已有成效,甚至有伐木業者出走。但目前為止僅屏東縣做出前瞻之舉。


因此,單一縣市管理將導致伐商轉移陣地,到其他縣市尋找林地繼續伐木,李根政認為對台灣整體山林衝擊沒有降低,中央政府應儘速、全面推動「限制伐木補償」政策。加強「原住民保留地的農牧用地」管理。


若參考屏東縣政府的做法,只要396萬就能保護73公頃已存在數十年的森林。所需經費僅造林獎勵金1/5至1/10,不但減碳效益更高,也更能照顧到原住民或林農經濟。


施純榮說,只要土地不亂開發,便能長出林木,造林必要性並不高。目前地主對生態造林意願低,因造林後土地不能再使用,使得多半地主皆種經濟林,造林政策效益要評估。他認為政府無須重複投資在同一件事上,只要有創意,就能保護森林。


地球公民協會估計,以2,300公頃、每公頃每10年3至6萬元計,一年只須7000萬至1億4千萬就可保護88座大安森林公園,希望中央政府改變政策;李根政強調,若政府反應牛步,不排除發起森林認養運動,「每年只要花3至6千元,即可保護1公頃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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