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中華白海豚去年被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瀕臨絕種(CR)等級。「亞太經濟合作(APEC)企業/私人部門參與海洋環境永續性圓桌會議」特別討論此保育物種與經濟發展的衝突,促使政院指示進行跨部會協商、制定保育措施,但迄今仍無動靜,使環署在審查開發案陷入困境。


昨天環署針對審查遇到的實質困難,邀請相關部會包括主管野生動物的林務局及地方政府、環保團體及地方民意與專家學者進行討論,但整場會議,主要負責擬定保育行動綱領的林務局卻不發一語。林務局不作為恐讓中華白海豚成為開發死結。


台大生命科學系教授周蓮香近年受不少單位委託進行中華白海豚的研究調查,但比起國外動輒每年上千萬的研究經費,台灣政府每年投入的研究經費不到一百萬;反諷的是,近年的委託研究案,幾乎全為開發單位如台電、台塑付錢。在業主委託下,研究結果備受質疑;周蓮香為難坦承「研究還有很多缺口」,專家會議無法做成結論。


台灣本土研究雖有缺口,中華白海豚的國際研究資料卻相當豐富。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認為,環署召開名為「「台灣西部海岸相關開發案對中華白海豚之影響及整體因應對策專家會議」,就該針對中華白海豚所有問題進行釐清,「但專家會議審查僅以彰工火力電廠為例,卻要做整體因應對策結論,這有盲點」。


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劉小如認為,環署希望藉中華白海豚建立西海岸開發原則值得肯定,但要擬定開發原則,應先知道所有國內外與白海豚的相關資料,針對性別、分佈、數量、海洋特性、開發總量標準、施工標準、棲地開發總量等問題做時間性的紀錄變化,才可能擬定行動方案。但專家會議主席顧洋無奈地說:「環署面對的是環評問題,全面保育做不到。」


顧洋的說法點出環署面對經濟開發及環評審查多為末端管治的矛盾面向。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章波直指,台灣的中華白海豚族群量極小,加上開發不斷,若不進行全面保育,「按基因演變,完全滅絕是必然」。環署召開的專家會議結論若無法做為全面保育基礎,即便有結論也只是末端監測。


陳昭倫認為,主管機關林務局是找出因應對策的鑰匙。中華白海豚承受的國際保育壓力不亞於當年七股濱南案的黑面琵鷺,國際專家甚至義務組成「東台灣海峽中華白海豚技術顧問工作小組」希望參與專家會議提出建議,但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成員馬書奇說:「環署拒絕她們參加」。


與會的環保團體及學者,多半對西南海岸提出保守建議,彰化環保聯盟施月英更引用營建署上月召開的「中部區域計畫二次通盤檢討會議」結論指出:「海域地區未劃分功能前應以保護為原則、回復海岸風貌、海岸地區利用管理以復育為原則」。


但台電總經理杜悅元認為,「西海岸人最多,不開發不可能」。她認為台電委託學者做長期調查已盡責任,強調營運後也會持續做觀測,只要多一分了解,就會多一份保育措施。但陳昭倫反問:「真的有開發必要嗎?」


劉小如指出,白海豚受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開發案審查只要回歸法制面就好;「環署召開專家會議,在林務局不作為狀況下,只是做繭自縛。」陳昭倫認為,專家會議有切割開發案爭議意味。在與會6位專家有4位支持回歸開發案遵循野保法規定的情況下,顧洋最後做成「開發單位補充資料再審」決議。


前環評委員詹順貴說,白海豚爭議不是無解,端看林務局有沒有魄力。開發案雖無直接衝擊野保法「不得騷擾野生動物」的規定,但依法主管機關應劃設「野生動物保護區」。


陳昭倫感嘆地說,中華白海豚面臨的問題很清楚,「環署再研究,那就是一切照舊而已」。他強調,白海豚代表海岸的健康狀況,「這些生物不見,我們就是躺在醫院裡。詹順貴認為,林務局應針對白海豚現況進行全盤性基礎調查、開發暫停,否則開發案若在環評審查先通過,「即便環委答應有條件通過,條件也不知從何加起。」希望政府面對保育與開發爭議,應「誠實」面對問題。



(提供者:陳秉亨)



中華白海豚族群保育建議(資料來源:白海豚技術顧問工作小組)

1 根據所有可得之資訊正式宣佈並公告中華白海豚的重要棲地。
2 凡可能影響中華白海豚及其棲地的現存、規劃中或未來將進行之開發案(包含上游集水區內的活動)都應該公開且透明地審慎評估。
3 凡可能影響中華白海豚及其棲地的現存、規劃中或未來將進行之開發案(包含上游集水區內的活動),都應減輕其衝擊。
4 禁止東台灣海峽中華白海豚的活動範圍內使用刺網及拖網。
5 觀賞東台灣海峽中華白海豚的旅遊業應限制在陸地上發展,並確保其與自然導向教育工作相融合。
6 任何為東台灣海峽中華白海豚劃設的海洋保護區都需要公開的規劃、協議過程及永續的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