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預算喬不定 節省開支就可行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立院將表決「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條例草案」,因條例問題重重,引發民間團體抗議。其中因預算過高,政院打算變賣國產土地銀行股份,昨天土銀前往立法院抗議。民間團體呼籲民眾幫政府「移緩救急」,找出「不必變賣國營事業」又「對環境有益」的1000億災後重建經費。


立院昨天持續召開由立法院長王金平主持的臨時會,其中預算規模與財源籌措朝野並未達成共識,至於推動重建工作方面,依據「災害防救法」成立中央與地方層級的重建委員會。


目前政院提出的重建預算金額是1千億、民進黨團則是2千億且不設上限,遭民間團體批評是利益分贓。王金平表示,府院黨已協調,認為基於重建需要,不排除寬列經費給行政部門,因應未來行政部門原先沒規劃到的部分。


由於重建條例預算極高,政院考慮舉債與變賣土地銀行40%股份籌措重建預算財源,土地銀行工會憤怒抗議,認為財政部長李述德應下台。


土銀工會理事長蔡桂華痛批財政部傾力支持被財團掏空的爛銀行,卻賤賣優質銀行。蔡桂華說,921地震時,政府向土銀舉債500億元度過難關,土銀現在願意再提供30年低率(無息)賑災貸款400億元;「房貸賑災我們責無旁貸,但若財政部強行釋股,土銀民營化,財團會借錢給災民嗎?」


蔡桂華指出,財政部釋股籌措財源是「殺金雞母取卵」,因土銀目前每年盈餘繳庫達80億元,只需5年盈餘就足夠;對外舉債若按2%計息,每年也只要8億元,還有70多億可供國家使用。立院也對釋股抱有疑慮,朝野將繼續協商。


台灣蠻野心足協會律師蔡雅瀅以10年前的九二一震災緊急命令為例,當時命令明訂,預算部分可「縮減暫可緩支之經費,調節收支移緩救急」以及「公債或借款」籌措重建財源。


蔡雅瀅表示,重建條例規定建設工程採購將採最有利標,最有利標可找出較優質的廠商,但因重建條例規定建設將不受環評法、都市計畫法、水土保持法規範,她抨擊:「就算好廠商,在不對的地方建設又有什麼用?而最優質的評斷也可能是與政府關係良好的大開發業者!」


環保團體認為,不論是變賣國營事業股份,或是舉債借款加計利息償還,對全台民眾都是有害無利,許多政府投資的大開發案件,如嚴重污染環境的中科二林開發園區、易淤積的湖山水庫等案件若能停止執行,找出1千億並非難事。環保團體要求政府暫緩通過重建條例,仔細檢討利害關係,不要讓重建條例成為二次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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