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屏東環盟


台灣要成為福爾摩莎還是水泥島?取決於開發案遇上環評審查時環評委員的態度。台26線開發案在未有任何現勘下有條件通過;後因環境差異分析時又有新事證,環署為捍衛環境提議審慎考量,卻遭部分環委擔心開發壓力不願推翻;突顯環評審查制度缺失及環委怕事心態。


為「環島公路」而提出的台26線開發案,不僅破壞台灣最後一條原始自然路線,也將對生態與文化造成不可逆的破壞與造成暖化問題。但因政府資訊公開仍不到位,開發案未能在初始構想就讓民間參與,等到提出開發送環評時,往往箭在弦上。


台26線為連接墾丁國家重要生態廊道、又有稀少的南田礫石灘意象,無論特有生物中心、墾丁國家公園與環保團體,皆認為此開發案影響甚大,應審慎考慮;但因環評第一階段審查為書面審,環委未進行現勘,不見得能比對現實與書面資料差異,台26線即在此情況下於91年過關。


因此開發影響面向極廣,過關後國家永續會與國家公園仍提出質疑,公路總局在外界壓力下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公路總局針對環境提出措施,10日在環署第190次大會審查;然因公路總局未處理對阿塱壹古道的破壞問題、行政院長吳敦義也於永續會中表達保留意願,環保署長沈世宏、副署長邱文彥與部分委員都認為應退回再審,甚至該考慮是否不予開發。


但「資深」環評委員鄭福田語氣不悅地說:「環評有程序。環委要有『榮譽感』跟『責任心』。」對部分委員在專案小組不提意見,卻到大會提問題相當不滿。他也認為「這案已經過,在環差分析做出相反決議不妥」的意見。


然而鄭福田沒有立場不滿。首先,此案影響環境甚鉅,環委未能在開發案未通過前依環評法推入二階即是缺失;其次,開發案通過後的環差分析,鄭福田也坦承在處理時只針對「生態」問題處理。鄭福田在大會中甚至重申「專案小組就是只處理一個問題」的態度,顯然對環評審查有所誤解。


沈世宏解釋,專案小組審查雖會針對案件較大爭議進行討論,但非侷限特定面向討論;他強調「若案子確實有嚴重性,應該回頭檢視。」


沈世宏在台26線案的態度為「已通過卻對環境有重大衝擊開發案」創造新的正面可能性,但制度也應盡快趕上態度。除建立更完善的公民參與機制、更審慎的評估審查模式,在發現開發對環境有不可逆的影響、卻因審查缺失而疏漏,建立「溯及既往」的停止開發制度,才能更積極地保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