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寶,這一路
(今日圖片:大頭鬼)
不只居民在等,記者們也在等,等這個案子的最後答案。對一名總是在旁邊觀察社會運動事件的紀錄者來說,灣寶是五年多來,讓我最抱期待的案子。對它能夠獲得翻盤可能的信心,不是來自於大埔事件後吳敦義對農地政策的「忽然轉彎」,而是這裡的農民,展現了公民的典範。
這裡的居民清楚知道這塊土地的價值,知道自己不比政府官員低下、知道儘管不識字,也依然有說話的權利、知道幸福的價值選擇權操之在己。他們並且用草根的方式,展現了我們現在所談論的社區營造:不是農委會推的硬體的農村再生,而是揉和了,對於天、地、神的景仰,以及對自我價值的看重。
這具體展現在他們對待每一位到灣寶去的外來者的態度,每年西瓜節時,盡情分享的無私。無私地給予必須建立在,清楚理解自己所獲得的不只是自己的努力而包括他人的協助,而他人不僅是人,對農民來講,更是天、地這些看不見的神靈。所以他們願意涓滴奉獻地蓋廟、重劃農路,因而徵收對於他們不是剝奪財產權這樣的問題⎯
而是所謂依存。
正是這樣的一股動力,讓灣寶不同於去年一整年其他土地徵收案件,這裡的農民體現了「農夫」這項職業對於土地的作用,傳遞土地它最原先的價值,所以,沒有以地易地與被分化的可能性。
縱然,必須遺憾地承認,如果沒有大埔的慘事,灣寶的成功之路可能要走得更艱難,但也因為如此,更讓灣寶的漫長路,顯得格外諷刺。
台灣的農地,一直沒有被視為「糧食的母親」,而是被視為「都市的百寶袋」,無論農委會編訂了何種名目的「農地」,在農發條例第十條的漏洞下,就算是學者依科學條件認可、政府投資大筆金錢所規劃出的特定農業區,依然可能在「都市」的需求下,只要經主管機關認可(也就是農委會),就可以送到區委會來申請變更、請求開發許可;因此,更別說一般農業區。
農委會到底有沒有把關的能力?慘淡的例子歷歷在目:中科三期、中科四期…我記得中科四期審查時,農委會的代表在營建署義正嚴辭地發言,結果來開了三次會,就被調走了。這位代表在最後一次發言時很誠實地說「這大概是我最後一次針對這件案子說話。」(而他直到國光石化案時才被調回來)。
就算農委會願意說話又怎麼樣?我們的營建署,做為擬定國土計畫的機關,為何容許「不管何種名目的農地都可透過開發許可制來變更」的情況存在?這是台北大學不動產城鄉與環境發展學系副教授廖本全所說的「開小門」,也就是看似擬定了合理的把關策略,實則無法掌握,因為今天的灣寶能夠保留,不是基於農地應該被保留的原則,而是基於大埔事件撼動了執政黨的威望、促使轉彎王做出政策指示。
正是政策指示。台灣的審議機制無時無刻會被行政指導,使得農民必須成為抗爭者。因為除非抗爭,否則無以逼卻中央做出指示。但我們要用什麼代價來換?一條大埔人命?台灣的國際形象?無盡的淚水與無法入眠?還是時時刻刻瀕近崩潰的心情?
今天,灣寶這宗案子的駁回,誠如本全老師所說:「其實這個案子的特定農業區被保留下來,對我來講,只是回復到台灣國土利用的常軌。也就是它回歸到整個國土利用的『正途』。」
回到正途,僅是樹立典範的根基而已,要真正成為典範,還必須向上疊磚⎯審議的規範、農地的價值、農民的自信,路還長。
但我如此高興路途漫長,因為我們有了感覺,我們在路上。謝謝你們,灣寶與海寶里的居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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