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
有別於去年,30歲,在漫長的睡眠不足中度過。
寫字的時候,沒有感覺必定焦慮,接著流連忘返社群媒體,轉貼一則又一則新聞快訊。或讀首詩、或突然化為裝熟魔人四處留言按讚、也會跑進廁所對著鏡子做鬼臉、覓食、重複看著貓咪照片等等等等。同事行經身後總會一陣心虛—腳本不生,無法開剪。可是卡關了啊啊啊啊啊怎麼辦好?臉友黃麗群寫的「稿子是怎麼拖成的」如此讓人心有慼慼焉,並且發現臉書上轉貼的友人九成皆記者也。
這病不是獨有!自我安慰,自我安慰。拖稿病備受寬容。受牽連的同事如黃麗群所說將我視為死人。兩年多來,她們一直縱容我始終還在適應「寫腳本」。光這樣就無限感激,今年她們竟還遞上蛋糕一枚。蛋糕的奶油上充滿人工色素,但色素表現的是「反核樂生」,這個三月天,最心心念念的兩件事。蛋糕於是顯得珍貴而獨特。
福島事故即將兩週年。恰逢反核民意高漲,和製作人雙雙掙扎了一下,決定把18日的專題往前移。事件一面行進、局勢變動、焦慮加深,偏偏愈是這樣,愈有「在現場」的感覺。
許是個性裡潛藏被虐傾向,在時間壓力的逼仄下,累卻不以為苦。另方面應是想要盡量做到有始有終。當初製作人邀請加入我們的島這個團隊的理由之一,便是希望新聞專題也能與新聞的即時性切合。如今腳本的磨鍊尚未完成,決定離開,起碼能用睡眠不足劃下句點,比較心安。
做出決定之際,耳目清新。微微的恐懼,興奮潛藏,像即將潛入海中的瞬間。喜歡浮潛,不單為水裡的繽紛色彩或與未知生物的相遇。在那之前,必須先學會專心呼吸。緩緩吐納,得以輕盈,之後該向著妳來的皆不偏移。三十而立不必根著。漂流也是方式一種。
立足前夕,和親愛的女朋友們吃飯。S托付攝影集一本。「如果有一天我先死去,這本攝影集,請妳代為處理。」道別以後靜靜翻閱,沈靜盈滿,再一次確認死不是生的對極。當眼神交會、確認某些談說只能狹隘,窄容於兩個靈魂之間,便慶幸折損曾經發生並且發生得早。
零時。糾葛十年的M傳來祝賀訊息。在那一刻確認我們之間的重量,已經被安放得很好很好。不遺憾。雖然用了三分之一的歲月穩妥波折。但沈默已然融進宇宙,映照繁星萬點,至福之事。
關於諦聽,不再抗拒。腐朽以及清創的交雜,理解片段為何存在。於是依舊喜歡柔軟溫暖的動物、不拒絕渴盼的眼神。理解儘管流向蜿蜒,只要坦然就有能力試著穩健。被死亡覆蓋之前,要探底自知,年復一年。
Cucurrucucu
Paloma的音樂陪伴未闔眼的時刻 ,輕輕哼唱。
留言
這裡是「我挺台南鐵路地下化」(https://www.facebook.com/TainanRailway),希望胡小姐能秉持平衡報導的新聞倫理,也能採訪另一群民眾的聲音。您也可以去看看自救會的臉書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FanTaiNanTieLuDeXiaHuaDongYi),看看他們是如何迴避其他民眾的質疑,對他們扭曲事實、誤導社運人士的言論,有多少台南在地民眾或是其他關心此議題的人士,紛紛到自救會社團予以駁斥。
這篇文章中,自救會主導人許多的說法,實際上和他們做的完全不一樣。
1. 愛老屋、護家園
胡小姐您知道嗎,文中他們提到自己有多愛老屋、心疼房舍被拆毀,講得振振有詞,事實上他們請王偉民工程師提出的徵用案,可是完全不心疼他們的老房舍。自救會自己提的徵用案完全同意要拆房舍,讓鐵工局在房舍拆毀後的土地上建臨時軌,等地下化後再還地給他們。愛老屋、護古宅根本不是他們的訴求,至於背後圖的是甚麼,我就不說了,請胡小姐自己看一下自救會發給成員的內部文宣吧(http://ppt.cc/ut6N)。
2. 鐵工局把潛盾工法改成明挖覆蓋工法
沒錯啊,鐵工局完全是為了工安和保護古蹟理由。潛盾工法造成塌陷的意外相信胡小姐也記憶猶新吧?民國94年底因高雄捷運橘線採淺盾工法,結果當地土質惡劣,砂質土加上潛盾,造成鄰近的中正地下道坍塌而變形,封閉3年後在97年恢復通車(http://www.epochtimes.com/b5/4/5/31/n554111.htm)。
台南和高雄一樣都是砂質土,而且土層比高雄還鬆動易滲水。鐵路地下化要經過古蹟台南車站,若是稍一不慎台南車站陷落,我們台南市民當然要保護古蹟啊。只是不知道為甚麼文中為甚麼根本不提鐵改局的嚴謹考量,看起來好像是鐵改局隨意更改工法一樣(啊抱歉,或是只是陳助理教授忽略不提吧,和胡小姐您無關)。
3. 自救會質疑,變更方案,是為了把民地變成公有土地,去獲得土地開發利益。
其實陳助理教授根本自己很清楚,把潛盾工法改成明挖覆蓋工法是為了工安,不是為了「把民地變成公有土地」。最明顯的鐵證就是,自救會自己請王偉民工程師提的徵用案,就是使用他們唾棄的明挖覆蓋工法。因為用潛盾一定會被鐵改局以工安理由打槍嘛(用潛盾其他台南市民也不同意啊),陳助理教授自己超清楚的,當然不會用潛盾工法去雞蛋碰石頭。
再者,我們在地台南人都很清楚,徵收的東移土地是鐵軌以東八公尺的超級狹長地,台南市政府已經說得很清楚了,這狹長的地是當作道路用途,原先鐵路軌道的部分會植樹,成為類似台北敦化南路那樣的林蔭大道(http://bud.tncg.gov.tw/railwayunderground/page08.htm)。只是不知道全台南市民都很清楚的事,陳助理教授對胡小姐隻字未提呢?
4.王偉民工程師的超完美工程法,不但可以還地於民,徵用的土地面積還可以大幅降低。
事實上鐵改局已經做出報告,說明王偉民工程師的方案不可行,而且會導致徵收鐵路西側土地。
http://www.rrb.gov.tw/upload/documents/projects/20130307_151921.78919.pdf
http://www.rrb.gov.tw/upload/documents/projects/20130304_172416.76798.pdf
關心鐵路地下化的民眾,比對兩方的設計圖後,也發現王偉民工程師的圖,確實漏掉了(故意?)關鍵路段,他提出的圖只有鐵路地下化的300公尺範圍(全長7.55公里),無法看見自救會規劃案全貌。而且明明是比例尺一樣的圖,兩張地理上相鄰的圖卻合不起來,往西側凸了出去,這凸出去的西側部分,正好和鐵改局指稱王工程師的設計,得同時徵收西側,完全不謀而合。
除了設計圖被台南民眾發現有問題之外,自救會僅以四張不包含地下化全線的設計圖,要說服廣大沿線鐵路居民的安危絕對不受影響。更遑論王偉民工程師並沒有技師執照,而且(應該)沒有鐵路規劃經驗。自救會的主動出擊這樣粗糙,讓台南民眾不害怕也難(請看看臉書上的討論吧,這裡還有兩方民眾的辯證呢http://ppt.cc/zrMh)。
在此希望胡小姐能協助民眾解除對自救會設計案的疑慮,因為很多民眾都到自救會的臉書社團,請求他們講清楚王工程師設計上的疑慮,但是全被無視。期盼胡小姐能經由採訪問個清楚,到底王工程師講得是對的,還是鐵改局提出的「此方案不可行」才是對的。
5. 居民收到台南市政府的開會通知,發現市政府還是將討論焦點鎖定在工程層面;台南市政府只開放五位居民推派的專家參與,加上會議主題、開會時間,都沒有和居民事先討論
在您自己的報導中(http://pnn.pts.org.tw/main/?p=50533),都提過「目前,台南市府決定暫緩徵收程序,預計舉辦工程技術論壇,傾聽民意。但是爭議能否釐清,還在未定之天。」胡小姐去年12月初就知道的事情,對於今年2/6舉辦的論壇,自救會發言人陳助理教授豈有不知道的道理。
自救會對外宣稱他們有「零拆遷」的設計方案,所以市政府舉辦工程論壇…請問這有任何問題嗎?這工程溝通平台明明是去年10月自救會和賴清德市長就談好的啊,議題鎖定工程有錯嗎。
http://www.nownews.com/2013/03/01/11689-2908055.htm
另外鐵改局與會代表也差不多是5人左右,所以也邀請自救會推派5人,請問這也有問題嗎?
至於會議時間,自救會與瀨清德市長之前會面時,已談定論壇召開時間是在「今年農曆過年前」。所以1/28號自救會收到通知,2/6照開論壇,台南市政府履行自己的諾言,這也有問題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an/31/today-south17.htm
本人對自救會提出的質疑,全都有憑有據,歡迎驗證。經不起考驗的只怕是自救會的言詞。只要是台南在地人,或是一開始就關心地下化,長期參與的民眾,全都知道自救會人前人後言詞有多不一致。期待胡小姐您的平衡報導。
對於鐵路東移拆遷,就算支持鐵路地下化的民眾,也是深感同情,希望他們能獲得最好的補償。好吧,自救會發言人說不要補償,也不接受以國宅換舊宅。如果王工程師的方案可行,鐵工局就那樣做其實又有何不可?只是自救會主導人士之前發生太多言詞不一,讓很多民眾對此方案產生疑慮。懇請胡小姐對自救會的後續採訪,能請自救會答覆鐵工局對王工程師設計的駁斥,替關心的民眾解惑。
關於平衡報導的倫理,應該不用您來指導,在兩次的專題裡,都訪問了鐵工局以及台南市政府,在徵收案件中,這兩造才是與被徵收戶同等立場的對象,一個是規劃者、一個是執行者。
其次,愛老屋、護家園,我不覺得他們的訴求有錯,她們的訴求是基於這樣的前提才進行,但如果「真的為了公共利益非拆不可」,她們願意被徵用,這是兩個層次的問題,請勿混淆。
第三,現在自救會提出的已經不是潛盾工法,而是明挖覆蓋,這個工法在台南市政府自己舉辦的工程技術論壇中,已經得到確認,如果你真的有看該集我們的島,應該可以知道才對。
對於保護古蹟一事,鐵改局已經強調多次,周副座也說過,新的工法可以避免古蹟受損,也因此,當自救會同樣提出明挖覆蓋的工法的時候,我不理解您發問的酸意從何而來。
第四,現在居民已經同意明挖覆蓋,所以不要再一直講潛盾的事了,我不是東區的居民,你來跟我吵也沒有意義,我的報導觀點只有一項,徵收案是否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的最小侵害、最後手段。
也就因為土地徵收條例這樣規定,不管未來這塊八公尺的到底要做什麼,是否有開發,或僅是綠地,它都得符合法律規定。但台南市政府與鐵工局現在提不出論證,這才是問題。
第五,關於你質疑王工程師提出的這一段,我覺得非常好,這也正是為什麼需要擴大討論的原因,徵收案啓動之前,原本就需要聽證會,但政府修法時故意遺漏,律師詹順貴便建議市長賴清德進行,您或其他居民有疑慮,依照民主的精神,應該去建議政府啓動行政機制讓所有關心的民眾瞭解問題所在。
第六,居民說沒跟他們討論,並不是不知道會開這個會,而是日期沒有確定。我很疑惑,抓著這些無關此案是否違反土地徵收條例精神的細節窮追猛打,對雙方有好處嗎?
「第三,現在自救會提出的已經不是潛盾工法,而是明挖覆蓋,這個工法在台南市政府自己舉辦的工程技術論壇中,已經得到確認,如果你真的有看該集我們的島,應該可以知道才對。
對於保護古蹟一事,鐵改局已經強調多次,周副座也說過,新的工法可以避免古蹟受損,也因此,當自救會同樣提出明挖覆蓋的工法的時候,我不理解您發問的酸意從何而來。」
很抱歉,胡小姐您這種論述很可能是有問題的。對於古蹟是否有影響,除了工法本身的影響狀況不同之外,還有「施作位置」的差異。101大樓若在你家隔壁開挖可能會影響你家,但在馬路對面對你家影響就小得多,這種道理不難理解吧?論壇時鐵工局報告很清楚是說「目前的配置可以將對古蹟影響減至最小」,您怎麼會理解成只拿「改採明挖工法」就說這就是可以避免古蹟受損咧?
1.依核定版的規劃,地下隧道及連續壁結構開挖位置會距離台南車站古蹟指定保留區「20公尺」遠,這才是真正不影響古蹟的主因。即便如此,環評中委員們後續依然還有對鐵工局等施工單位要求必須注意例如震動等對古蹟影響的狀況。
與此相較,以鐵工局其他可以達成「於現有軌道位置施作未來地下化鐵路」的方案而言,多半就是採行臨時軌。過去評估過的「東側臨時軌」案,因為古蹟保護區到前鋒路寬度不足,為了避免影響交通、以及避免影響東側臨時軌營運安全,所以新地下車站的設置位置跟施作範圍是必須往西推、因而部分是直接開挖到「古蹟保護區正下方」的,這也是為什麼說臨時軌案對古蹟破壞的可能性較高的原因。
而相反的,王偉民先生為了避開古蹟區,所以改採用的則是「緊鄰」古蹟區,但緊鄰又直接施工風險也很高,所以他就說還要先多做一個地質改良,但其實這改良範圍同樣會「侵入到古蹟區」第一月台下方。且因此在古蹟區第一月台東緣之外,還必須再多保留約3公尺以上寬度的改良區,後續施工都不可以去動到。
即便如此,他施工距離古蹟區也依然只有這3公尺,仍比核定版的20公尺要接近得多,可以預期施工中的各種負面影響當然也就只會更大不會更小。
2.更嚴重的是,古蹟區至前鋒路間原本就已經寬度不足,又要把地下新車站往東推到完全避開古蹟區,甚至又必須避開前述這不可以動到的3公尺寬地質改良區、所以更往東推,而且臨時軌案無法使用現有第一月台,第一月台古蹟不能拆、還必須再重新多做月台導致總寬度再增加、用地範圍的東緣又要更往東推,那結果是什麼?就是會整個「往東侵入到前鋒路」去啊!
有稍微注意過台南前鋒路的人都知道,前鋒大學路口因為剛好又是台南後站出入口,所以本來就很壅塞、交通混亂、險象環生。又被這樣一佔、路幅更嚴重縮減,那還得了?
而且王先生的方案,因為要多做一大堆東西,推估工期可是會遠遠超出現有核定案施工所需的時間,也就是可以預期他這方案不但會造成交通黑暗期、而且還很長!
3.而如前所述,王先生的臨時車站位置必須比鐵工局自己的臨時軌案往東推約數公尺、甚至到10幾公尺,所以南北側接近車站區的軌道因線形要求很可能也得跟著東推,就是會影響更多民宅得配合拆除。不然就是要用更差的線形、可能得降低速限等,但這就是影響更多旅客,若更嚴重點甚至可能因排點、行車時間、閃避等問題影響整個列車營運班表的安排。
但這還不是最嚴重的,最嚴重且「根本」的問題是在隧道段,臨時軌案除了同樣要有地下隧道跟連續壁結構、隧道兩側淨空路權,還必須「增設臨時巷道」,所以所需用地範圍寬度比核定版要寬,也就是要取得更多土地、拆除更多房子、遷離更多住戶、影響更多居民、損害更多民眾。
4.王先生先前說自己規劃方案多好多棒遠勝鐵工局,結果大家實際探究之後發現一堆東西就如前述的一些狀況:有的導致安全性縮減、有的是額外影響一大堆市民、嚴重者幾乎是可能導致生命危險、甚至還有的根本不符合相關法規跟實際需求,這種情況下居然還敢大言不慚的號稱自己最好?叫人怎麼能相信他啊?!
首先,我要說謝謝您,回了這麼一大篇文,提供許多資訊。
我那一句回覆,並非認為或力捧自救會的方案,先前提過,我非專家,不能判斷。針對工法、安全、公益性、必要性等,在土徵的精神裡,不是你說了算、我說了算,而是得經過「嚴謹的行政程序」才能得出。就算自救會裡,真的有如支持市府方案的民眾所說,只是要錢,或是要獲得更多利益,在土徵的規定裡,這也於法有據。土地徵收條例的精神,確認了「公益性、必要性、最小損害」之後,還得和居民談賠償,賠償的條件,也不該是單方面說了算,而是得進行「協議價購」,但這部分過去一直被忽略。相關資訊或內容,可以參考之前我在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處理的「農地徵收事件簿」專題:
http://pnn.pts.org.tw/main/2010/07/15/%E7%82%92%E5%9C%B0%E7%9A%AE%E3%80%81%E5%89%9D%E4%BA%BA%E7%9A%AE-%E8%BE%B2%E5%9C%B0%E5%BE%B5%E6%94%B6%E4%BA%8B%E4%BB%B6%E7%B0%BF-%E7%B3%BB%E5%88%97-1/
簡單來說,我無意也無能與您討論或爭辯工法,一直強調的是,徵收必須符合法令規範與精神。提出其他意見,在於呈現市府的方案「並非最後手段」,或說,是否為最後手段,應該進一步透過行政程序確認。
以上回應。
目前的行政院核定法明顯是已提出的方案中最安全也最保護大家的工法。
自救會的方案會嚴重威脅大家的性命安全,光是這點就足以令市民無法信任他們:我跟我的家人朋友會不會因此受傷害?施工延線居民也得擔心:這麼高風險的施工工程會不會讓我性命及財產受到威脅?
每次都不提這點,就一句我不懂工法但政府不應該欺負人民云云帶過,不覺得這樣的說法既不負責任又沒有依據嗎?
講難聽點什麼工法都不懂就要去看,不要把專業不放在眼裡。
每每一句工法不是懂點、我不懂,但政府應該要照顧人民,講得很像正義凜然,但自救會抹黑欺騙各種行為舉止卻隻字不提,是否代表人民只要為了私利,有憲法作後盾(剛好此地下化案亦不違憲)就可以大肆傷害一般人民塑造悲情形象期騙不清楚的大眾、濫用其他人的同情心替他們發聲,卻無視他們的工法根本會害了施工人員居民用路人的性命安全?
你不覺得這樣很可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