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當店事件後我想說的話




昨天寫了一些字,許多人來訊問能不能轉貼,一概拒,為了話沒有清楚,有更多脈絡需要補足。我的思考,是從媒介的使用出發。它不複雜,始終還是那個新聞學最早的命題、一直存在我心裡的提醒:一棵樹倒下了,若沒有被報導,它是否倒下?

台灣漁工被殺了,五十多槍。多殘忍這樣的畫面,只要是血肉之軀,都會有情緒。我們的情緒來自疑惑,疑惑是什麼天大的仇恨與衝突,讓這樣的悲劇發生?更精確地說,對心有良善的人而言,就算有天大的仇恨與衝突,這樣的事情也絕對不該發生。於是台灣漁船是否超界?雙方究竟為何衝突?這起事件是否為單一事件?有沒有結構面的問題將讓事件重複等問題,我們都不想先問。我們要懲凶,因為心痛。我們要道歉,因為認知了這樣的事情天理不容。

這是情,是人所以珍貴的原因。
但用這樣的眼睛望出去的世界,並不見得趨近良善。
真、善、美。我相信這樣的順序。
我相信,善必須建立在真實之上。

那正是媒體應該體現的責任的一環。媒體被交付的責任,並不是「共感」。對我來說,它所肩負的,是透過不斷地框定與再現,去拼湊真實的可能。並且透過拼湊的過程,引領公眾一起思考、對話、尋求解答。

在這起爭議中,已經不只是有人被殺這樣單一的問題。想想張娟芬書寫的那些對大眾來說渾沌不清的案例吧,即便沒有證據顯示某人不是罪犯,我們依然會為了情緒的落定,以「常理來說」,團結起來要求一個人伏法。台灣漁工被殺的問題所引發的情緒遠比這些複雜,那牽涉台灣在政治外交的弱勢,牽涉台灣長期以來對自我定義的不完整,牽涉我們所認知的良善與美好的形象,都不是東南亞國家那些髒黑廉價的臉孔。這些牽涉讓國族主義壯大。

其情可憫。我們認為自己的憤怒其情可憫。而媒體低俗地、薄弱誤用了新聞學裡「爭議性」這個框定的工具,僅僅再現情感的部分,然後,界線出現了、同理消失了。

不必出兵,戰爭早就開打。

首先是批踢踢充斥歧視的文字。書帆整理了一部分,而那些並不比五十多發子彈更不可怕。

tim1112:一命還一命啊 反正台灣又不缺菲律賓人 05/09 18:28
mattiswe098:以後要追捕逃跑菲傭拒捕的話就直接開槍 05/09 18:29
evic1224:把每個菲傭都幹大肚子再送回去 05/09 18:29
Mahoutsukai:組一個中壢義和團,到街上打阿勞仔,這樣有搞頭嗎? 05/09 18:30
tchialen:摳比菲勞 05/09 18:30
tim1112:全台灣的菲勞都是我們的人質 05/09 18:31
guhong:去中壢打菲勞,見一個打一個 05/09 18:33
lave2002:餐廳:狗跟菲勞 禁止進入 05/09 18:34
cccfboy:周末趕快到中壢火車站附近教訓賓妹 05/09 18:34
Sutai:組團上賓妹 05/09 18:34
tim1112:菲勞要扣住啦 不交出兇手就一天殺一個 05/09 18:36
sakaizawa:台灣人的命可不像賤畜中國人那麼賤!!!!!!!!!!!!!!!!!!!! 05/09 17:22
grooving:幹你媽的菲律賓狗 426把菲狗殺光我就支持統一 幹 05/09 17:22
PHINEAR:可以開始發動狩獵菲勞嗎 05/09 17:20

這些文字,實質上可以引發肢體上的暴力(菲律賓移工被毆打),更糟糕的是,它們反過頭來侵蝕了憤怒的初心。柔軟不見了,就別談善良了。在這些文字出現之始,立報事件所引發的「抹黑台灣形象」的基礎早就被奠定。只是它們還不夠強大,還不夠被媒體框定,因為那樣的語言我們早就習以為常,並且一直以來,bbs或臉書等社群媒體是否為「媒體」的定義仍有模糊空間。

那個模糊的空間,得靠原本在傳媒世界裡就有真實面孔的人才得以清晰。立報、四方報(張正、雲章)之於移工、新移民的形象便是。

當鄭姓記者以聽來的故事發了臉書文,然後被圍剿、人肉搜索時,張正、雲章會介入,是很正常並且可以理解的。畢竟移工被歧視的問題,對某些長期關注的人包括我,根本不需要「求證」。只要曾經凝視她們的身影,就知道移工被不平等對待的事情一直存在。別說移工,新移民也是。看看報章媒體經常有的標題,回想那些新聞(拒絕移工進電影院、泰勞殺狗...。)更別說制度上的,仲介剝削、不當勞動、無法放假。但也因為移工的處境被凝視得並不,對於只顧及一方權益的行為(姑且就認為鄭姓記者是出於關懷移工的立場罷),在憤怒的氛圍下,都很容易被視為挑釁。

儘管如此,人肉搜索不是正義的表徵,於我,那是颶風式的暴力。當集體搜索(其實我比較喜歡注視這個詞)的行為啓動,行動本身就成為一個媒體;透過傳統媒體的加乘,力量會更巨大那讓沒那麼良善的有了耶穌光,不那麼惡的也成了大魔王。然後,所有該被凝視的結構都被遺忘,比如陳樹菊。我們有她就好,是嗎?

夾處既是人、又是媒體人身份的張正與雲章,在當下選擇了「先是人,才是記者」的立場,但這正是歧義產生之處,因為他們踏入的是社群媒體這個模糊曖昧的空間。而不是回歸到公共媒體的角色。攻訐者不需要也不可能去定義社群媒體究竟是不是媒體、立報到底有沒有處理假新聞,他們的邏輯是:「你們是媒體人,就是媒體。」

張正在各篇文字裡皆不斷強調,立報沒有處理成新聞、只是臉書的訊息。揭示的正是「我們」都處於這樣模糊曖昧的空間。這個空間,在於媒體公共性的缺席與不當凝視,我們將社群媒體的集體言論當成「輿論」,問題是,如何真正量化?公共性能被量化?傳統媒體與社群媒體正在不斷地自我複製,在這樣互相複製的過程裡形塑建構了自以為的真實。

話如何可能說得清楚?

昨天沮喪的我寫下:

「當憤怒沒有被撫平,若有宣洩轉移的出現,也是非常能想像的,因為那很人性、很自然。台灣立報如果在這裡發揮功用就好了。我們如何制止憤怒、尋找和解的可能性?Lucie不是一再提醒:公共媒體必須提出解答?當名嘴、電視媒體不斷鼓吹戰爭、重複播放家屬的忿恨,立報如何提出化解仇恨的可能?退一步來說,漁工之死對家屬造成的影響,難道只有道歉這件事需要被重視?那難道不是張娟芬在死刑議題上的不斷叩問?」


我的沮喪,源自於立報一直以來的定位。源自於,我們可以有更多實質上能做的事與想像。

如果我們早就把界線得很清楚,如果我們不要只看見一方的憤怒。
如果,我們還記得媒體應該,也能夠做些什麼。

留言

TangJen唐人寫道…
我們該立法管制 hate crime,當然細節可能複雜 執行可能困難,但必須開始。網路 電視 體育場合上的脫序 hate crime 需要處理。

要求媒體承擔 撫平的工作似乎太過,或許其中一兩人試試看吧。

撫平似乎已觸及精神 宗教層面,這似乎凸顯出華人宗教性的深度廣度仍有待開拓。是個複雜卻需正視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