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集團敗訴之後
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在國光石化開發期間,利用政府公開資訊,以其專業與學術界認可的研究模式,進行國光石化開發後的空氣污染影響推估。莊秉潔以已開發的六輕工業區來看,判斷六輕長期排放重金屬、戴奧辛等致癌物,可能提高周邊居民罹癌風險。這項研究結果,讓社會意識到石化業若繼續在台灣擴張的代價,國光石化最後在總統馬英九的政治決策下停止開發。不久後,台塑集團六輕工業區內的台化纖維公司、麥寮汽電公司控告莊秉潔「毀損名譽」,除要求莊秉潔登報道歉,還要莊秉潔賠償四千萬。
台塑集團的律師蔡順雄強調,二〇一一年曾發公文給莊秉潔要求澄清,但莊秉潔並未回應,「若非莊秉潔直指『六輕殺人』,說六輕確實造成罹癌症上升、還提出具體死亡人數,我們絕對不會告。」但莊秉潔出示公文,公文內寫「六輕計畫內所有的製程完全不會排放鉛、汞、鎘、砷等重金屬煙塵」,莊秉潔直言:「這看了只讓人當笑話一場,我有什麼必要回覆?」
台塑堅持提告,引發學術界譁然,超過一千三百位教授聯署聲援,除擔憂台塑的提告造成寒蟬效應,也基於台塑的行為侵犯了「具專業資格的人士在他們勝任的範圍內探索、發現、發表及講授他所見的真理、除了鑒定真理的理性方法的管束之外,不受任何權力約束」的學術自由。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第一次開庭,法官鄭昱仁先詢問台塑:「被告(莊秉潔)究竟什麼行為造成原告的損害?」台塑代理律師陳怡妃答:「莊秉潔接受採訪就對我們造成侵權行為。莊秉潔在媒體發言,主張六輕興建以後罹癌率提高、甚至放在網路上公開讓大家瀏覽、且環保署發新聞稿表示莊的方法論沒有依據。」鄭昱仁質疑:「你說環保署說莊的模式是自創的,但證據卻是新聞稿。新聞稿是政府機關對外宣傳工具,可以拿來當證據嗎?」鄭昱仁要求台塑公司應提出證據,而非要被告自清。
這宗訴訟歷時一年半,台塑公司並未提出相應證據。法院在經過六次準備庭審理與一次言詞辯論庭,確認莊秉潔的研究方法獲學術界同儕審查認可,並界定其研究結果與延伸發言皆基於公共價值,可受公評,於昨(4)日宣判台塑敗訴。
旁聽幾次開庭,可以觀察到台塑對於攻防並不積極。第一次開庭的爭點和最後一次幾乎一模一樣,台塑的辯論台詞也相近不遠。法界將此案定義為典型的「透過訴訟手段使公民噤聲」的SLAPP訴訟案(Strategic Lawsuit Against Public Participation,反公眾參與的策略訴訟),莊秉潔雖然贏了此案,但莊秉潔指出,他的學生擔心被告,在論文中也不敢撰寫已被起訴短報空汚排放量工廠的全名。控告所帶來的無形壓迫,已經間接導致公共事務的討論空間被急遽壓縮。
台塑的手法並不新鮮。英國誹謗法規定,索賠人只需要證明針對其作出的言論具誹謗性,而被告則必須證明其言論是真實的公平言論,或是為大眾利益。使得不少財團選擇在英國打誹謗官司。去年不少科學家即因對某些研究或療法作出批評,被醫藥公司或組織起訴。當時英國司法部長斯特勞憂心地說:「令我關注的是,大企業利用目前的情況壓制公平言論,不單學術界受到壓制,也包括記者。」今年英國已經針對誹謗法進行修正,大幅提高企業提起誹謗訴訟的門檻。反觀台灣,法院做出明智判決值得喝采,但台塑迄今並未放棄上訴的可能性。為了避免財團壓制公共政策論述空間,如何透過制度保障言論與學術、新聞自由,台灣也得加緊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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