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園區爭議層出不窮,牽涉強徵土地、毒廢水無處排放、無水可用的中科四期可算是近年爭議之最高峰。為了兌現馬政府承諾地方派系開發中科四期的承諾,中科四期在充滿行政審議缺陷下通過,不到半年,變更環評結論,2012年則進一步大幅更改原園區規劃內容。

當時國科會被要求於一年內提出「科學園區政策環評」,希望科學園區未來可就各環境面向的承載力考慮是否應該開發。政策環評看似一條正面止血帶,但事實並非如此。箇中原因,除了政策環評並無法治效力外,更關鍵的是整體評估都殘存闖關後門。

在中科四期爭議之前,違背國土規劃的中科三期其實也因各項環境爭議鬧得不小,行政機關強力硬推,時任中科局長(現已下台,請參閱:何只一個楊文科)楊文科對外承諾,中科三期開發後不會再有新的園區。但不久後推出的中科四期打破政治承諾。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多次質問:「不是不會再有新的園區嗎?」從未獲得回應。中科四期鬧得滿城風雨,行政機關不改其志,為的就是藉其名義圈地大炒地皮。(請參閱:中科四期變奏曲)約莫當時,行政機關就知道再不能藉光電產業之名推動園區,之後推出的中科五期(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即以研究爲名,目前新竹縣政府著手推動的璞玉計劃亦是一例,以此看來,國科會現提出、今(14)日進行公聽會的政策環評如此闕漏,實不讓人意外。

科學園區政策環評中大談科學園區創造的效益,卻對科學園區作業基金一路虧損隻字未提。作業基金虧損彰顯的是科學園區營運問題,其漏洞在於行政機關為了開發園區,不惜在開發的自償率大動手腳。加上長期水電土地乃至於勞工(無薪假)的廉價補貼,廠商帳面好看,政府財務早已虧空。自2005年以來,科學園區作業基金從負672億一路下滑至2012年的負1323億。就「效益」來看,科學園區擴張早該停止。

科學園區早期開發確實提升部分經濟成長,但在竹科、南科及中科一期開發之後,整體產業環境早就達到飽和。是以後續開發的園區(銅鑼、虎尾、高雄),出租率都不理想。產業轉型當然必要,但從中科四期開發爭議,可以窺見行政機關只是胡亂填塞。中科四期原規劃光電產業進駐,後因用水爭議轉為精密機械,但台中彰化一帶早為精機廊帶,至今中科四期廠商進駐意願仍然低迷。

前述所提,是領導者在投資前所需考慮的關鍵事項,但國科會連這些基本產業發展上的困境都不願意坦然面對,更難期待其會在此政策環評中詳細的回應科學園區所衍生的各項環境衝擊。姑且不論早先環評核定給科學園區的各項污染或可使用的資源總量過於寬鬆,中部空品區缺乏總量管制等致命問題。政策環評大談如何衡量、降低環境衝擊,細看卻是「若所在區域已超過原涵容能力,於一定期間減少園區等量排放量,得適度新建」等挖東牆補西牆的低級做法。

只要有環評審查經驗就知道,一旦開發單位想要闖關,什麼承諾不能應允?中科四期與國光石化開發期間,水利署被逼著在地層下陷與嚴重缺水區開發大度堰,遭受抨擊,情急之下竟然公開在環評會議上說「只要讓我開發,什麼都可以答應」。中科四期即因有大度堰得以闖關,闖關後大度堰卻又停建。

以上總總問題,原在國科會提出開發前都有一量化的評估基準,若能確實執行評估要件的內容,就不會有科學園區浮濫虧損等問題。可悲的是,這些評估基準從來就被當成政治籌碼。

中科三期開發時,量化標準被胡亂加權;中科四期開發時,內政部區委會進行通盤檢討,以讓原本不適開發的土地得以變更成政客想要的面貌。如今政策環評扯上加扯,量化標準只談產值、附加價值、產業帶動、產業發展穩定性、研發能量、就業機會。這些內容全是開發單位開發前得以漫天虛構的「願景」,一如中科四期開發期間,中科管理局宣稱友達進駐後產值很高,事實上友達根本不想投資。

在我看來,整本政策環評僅是虛應故事。若有重點,國科會唯一想說的只有「大埔徵地爭議與科學園區」無關,以撇除目前被扣連甚深的大包袱,繼續配合政客圈地,進行炒作。現存科學園區的種種問題,顯示懷抱虛浮發展夢所要付出的社會代價異常龐大,國科會若真講究科學,當務之急,應該吞下中科訴訟連連敗訴以及大埔徵地判決這帖抑止紊亂的解方,正視環境承載與國土現實,才可能提出真正妥適的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