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獄的拼圖完成之前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晚上,在繁華的忠孝東路看完中醫,攔了公車回家。自背包裡抽出一份資料,那是高等行政法院在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針對中科三期做成的假處分判決書。將近一小時的歸程,在搖晃的車身上就著灰暗的日光燈閱讀,一字一字,讀進眼底,心裏,熱淚盈眶。那一天,我仍相信司法是這社會制衡行政權獨大的必然支撐。但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以「反對黑箱」佔領立法院,希望撥亂反正的運動即將結束的早晨,我卻再度質疑人們是否真正在意行政制度之崩壞,是否能夠辨識應須支援的議題何在,憤怒知識份子的鄉愿餵養行政之獨裁。在服貿我們見證了立法權無法監督行政權,因為我們長久以來的漠視與縱容,而今,我們恐怕也將迎來司法無法制裁行政的絕境。

四月九日上午,環保署舉辦了中科三期二階環評的範疇界定會議。這場會議預計連續進行三天,未顧慮當地居民的時間是否允許,招致批評。但馬拉松會議僅是枝微末節,若按環評法的真正精神,中科三期的範疇界定會議根本不該於此時舉行。

中科三期在二〇〇六年六月三十日通過第一次環評。在環評未通過前,后里當地居民不斷陳述,當地已有嚴重空氣污染,新增的光電產業將帶來不可挽回的衝擊,依照環評法規定,「有重大影響之虞」即該送入二階環評進行相對嚴格的審議。但中科三期是民進黨執政力推之大案,在時任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的電話「關說」下,中科三期在未評估當地居民健康風險前,以環評會官大於民的組織漏洞闖關成功。

律師林三加受居民委託,開啟了環境史上最重要的行政訴訟,時任環保署長的張國龍允諾「若敗訴就不再上訴」,二〇〇八年,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此案未送二階環評,且開發案對居民健康有疑慮,判環保署敗訴。但國民黨執政後,更加變本加厲,環保署明知開發會有變數,竟提出上訴,並放任廠商加速施工。二〇一〇年最高行政法院判環保署敗訴定讞、撤銷中科三期環評結論。環保署卻依舊執迷不悟。

當時的環保署長沈世宏批評法院判決無意義、無效用,罔顧環評法第14條規範:「未完成環評前,不得為開發許可」,也包括「環評被撤銷等同自始未經環評」的精神,以行政權強力詮釋「中科三期不是自始沒有做過環評,也曾有過結論只是結論被撤銷」。環保署再度舉辦環評會議,在健康風險仍有爭議下,補作了「新增的健康風險可接受」的結論,再次通過環評。這項行政措施也影響了台東美麗灣開發案的後續審查。

后里居民沒有氣餒,繼續提告,行政法院在二〇一〇年作出假處分的判決,後續甚至做出停止執行的判決,行政部門早是大勢已去。日前法官更公開心證表示,按環保署誤解環評法的作為,中科三期二次通過環評的環評結論,勢必遭到再次撤銷的結果。法院呼籲環保署應理性思考,和農民和解,但環保署在得知法官心証後,並未徹悟。

律師林三加主張,在法官心証中科三期環評將會再度被撤銷的情況下,中科三期註定處於違法狀態,若環保署要進行二階環評,必須先停止施工營運才能開始進行。環保署不肯同意,主張判決還沒確定,環保署是在法官相勸下,才進入二階環評,由於判決未確定,廠商應受行政處分的信賴保護原則對待,因此在二階環評通過前,原通過的環評結論依然有效。

白話來說即是:原本做的環評有問題被農民提告勝訴?好吧我再另提環評闖關。什麼農民又告?這次照你們說的進了二階,舊的行政處分環保署也願意廢止。但是,進二階是因為「公眾參與不足」,可不是承認當初法院判決環保署敗訴是因為未顧及民眾健康風險以及環評法精神,因而被告到輸至脫褲還繼續施工是錯的,所以環保署現下訂了二階環評通過,無縫接軌的行政處分失效日,也是合理的。

追蹤中科三期議題七年,環保署的態度不讓人意外,但當環保署綜計處大言不慚地這樣陳述,還是讓人氣憤不已。

農民廖明田、王婉盈、陳欽全以及公館里里長馮詠淮,為了這個行政崩壞的案件,七年來不斷奔波於台中與台北。他們不止出席會議,還要抗爭,並且得面臨程序冗長的官司。法官曾同情他們不斷奔波,同意律師出席即可,但這四人未曾鬆懈,每當要開庭,清晨六點便開車前來,無有一日休止。

當全台的目光都注視著立法院,想著自己的光榮退場,只有律師林三加、陸詩薇、陳品安、蔡雅瀅、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仁惠、研究員曾雨涵,陪著這四名農民孤單出席。農民王婉盈原本只是個單純的家庭主婦,中科三期開發徵收她家土地,逼得公公自殺,生死一瞬被搶救下來,王婉盈從此擔起抗爭重任。

「每個開發案開發前,本來就要送件到環保署來審查,也就是開發前必須做環評。但今年三月份,中科三期七星園區的工程進度,已經完成92%,只剩8%還沒結束,環保署這樣做二階環評有什麼意思?若沒有停工就審查,高科技的廢棄物就對我們是實際傷害,到時候你做出的結論有何用?這是本末倒置!」王婉盈不是我們所稱的知識份子,不能咬文嚼字,但她知道法律的意義,那是道德的最低底線。當她痛心說完這串話,環保署卻回覆:「原通過的環評結論還沒被撤銷,一月二十一日環評大會時,做成了二階環評通過後才廢止原環評結論的決議,你們若覺得有問題,可以另提司法程序作主張。」

環保署說,告吧,你們不服就繼續告。儘管在這七年的纏訟過程,后里農民死亡率在中科三期進駐後躍升為全台第三名,中科三期進駐前六十八名接受血液檢驗的民眾裡,就有十八人血液中戴奧辛濃度超過標準(30皮克)、4人超過28皮克,他們還是要盡快通過環評,為的就是在法院確定判決撤銷環評結論前,替廠商取得繼續營運的保障。

林三加痛心表示,若環評委員審查並通過此案,將對委員提起刑事訴訟,農民舉著白布條,呼籲「清白環委退席」,環評委員之一林慶偉卻反罵:「你在威脅我們嗎?憑什麼誣衊我們不清白?」

清白?在中科三期如此明顯違法,專業者、學者、知識份子卻仍鄉愿的情況下,何以無罪?

成功大學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主任李俊璋說:雖然環評採預防原則,但中科三期畢竟經過兩次被同意後許可開發,現在的結論還沒被法院撤銷,環保署主動提出進二階審查,結論出來後才撤銷。「我們當然要考慮到農民跟廠商在合法許可下的開發營運。」

逢甲大學環工系教授馮秋霞建議:農民和環保署在行政程序上的認定爭議,就交給法院審議,我們還是可以併行(繼續審查中科三期)。

淡江大學經濟系教授廖惠珠認為:「(環保署)都已經給人家過了,我們現在應該想如何平衡,替大家把關。」

不只上述三位。還包括中研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龍世俊、陽明大學環境與職業衛生研究所教授陳美蓮、台灣科技大學化工系教授顧洋,以及台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教授張添晉。社會所仰賴的知識份子,無一不去脈絡化地支持中科三期繼續審查,放任行政權與司法的纏訟,凌虐人民。

約翰.伯格曾如此寫道:

「此種缺乏意義、此種荒謬,是新秩序的特性。就像波許在其地獄圖像中所預見,地平線不存在,世界在燃燒。每個人物都專注於自身目前的需求與存活,以求生存。最嚴重的幽閉恐懼症並非起因於過度擁擠,而是起因於某個動作與下個即時動作間缺乏連續性。這才是地獄。」

佔領運動風起雲湧時,之所以保持冷感與後退觀看的態度,在於始終不明白眾人高聲疾呼的國家內涵。當國家體制崩壞時,我所在現場記錄的人總是孤單。每一道崩壞後都有人犧牲,他們不說自己純潔高尚,但他們可以默默抵抗三年、七年、十年。媒體、民眾經常一窩蜂地投注,無論資源和關懷,但前提是,那事件已然成為集體的夢。這是必然嗎?

四月九日離開環保署的審查,情緒極差地在臉書發洩並哭泣。一位女孩的留言,回答了我。

女孩在臉書上看見此次審查的訊息,決定前來旁聽。「說真的我覺得很慚愧。明明是念不動產與土地相關的,卻從來沒去關注相關議題和所謂的土地正義。去了也是聽了一知半解。(我到現在還覺得環保署說合法但做得事卻讓我感到不合法這點深感弔詭)。到現在(佔領運動後)才真的發現身邊有很多公共議題得去關注和了解,希望不會太晚。」

「希望是信仰的實踐,必須靠其他的具體行動堅持下去。」佔領立院的行動若真被我們視為一道立足的地平線,中科三期該是不能被漠視且急迫的實踐目標之一。四月二十二日,中科三期將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法庭開庭,我祈願,當天將有更多意識到「猶時未晚」的人出席,這一役判決的時間賽跑,考驗我們是否能滅絕即將來到的荒謬世界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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