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灘爭霸戰



今年三月,澎湖縣政府風光獲頒「世界最美麗海灣組織」的會員證書,週末卻傳出澎湖最美的嵵裡沙灘被財團違法架設圍籬,在居民披露、環保團體協助下,澎湖縣政府出面調停,要求業者撤除圍籬,環保署也於十二日進行現勘,但細究此案開發背景,嵵裡沙灘恐怕只是暫獲緩刑。

數年前,東南集團買下嵵裡沙灘岸上的山坡地,並向國產署承租沙灘,在成立澎湖灣開發公司後,推出「嵵裡澎湖灣休閒渡假中心」建案。業者規劃興建小木屋,在嵵裡沙灘岸上自家私有山坡地進行開發,建築基地約2000坪,除主體建築,還包括渡假村Villa。根據觀光局指出,澎湖灣開發公司在92年取得籌設許可,依法應辦理環評、水保、用地及建照等申請程序,但開發單位並未執行,98年時向觀光局申請籌設許可展延,102年取得縣政府核發建築執照,然而,此建照應對的是山坡地的開發案,並非沙灘,業者卻在週末圈出七千兩百平方公尺、佔沙灘五分之一面積的圍籬。

環保署綜計處表示,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標準》,位於國家風景區超過1公頃以上的開發案都需辦理環評,若發現開發案應環評而未環評,可依《環評法》22條要求立即停止開發行為,並處以30至150萬罰鍰。澎湖縣政府在輿論關注後則表示,縣府雖核准澎湖灣公司建築執照,但業者還沒申報開工,業者雖有沙灘承租權,若要圈地並進行基礎混凝土建築,依規定要申請雜項執照,由於目前業者都未申請,將敦促業者拆除。

澎湖縣政府的回應看似合理恰當,但未能阻止嵵裡沙灘將遭開發之厄運。關鍵在於,

嵵裡沙灘在民國82年被畫入「風景區遊憩用地」,依規定可蓋房子,而業者早將國有沙灘地納入基地範圍,且施設圍籬範圍是2178坪,換算為0.8公頃。業者不去開發山坡地的基地範圍,而以免環評的範圍圈住沙灘,實在很難不讓人聯想台東美麗灣開發案。

分析目前態勢,「嵵裡澎湖灣休閒渡假中心」因將開設villa,依法應向觀光局申請「觀光旅館業」而非「旅遊業」,但因此法並非由上而下強致執行的法令,「嵵裡澎湖灣休閒渡假中心」恐參照美麗灣渡假村的方式進行開發,以規避送至中央進行環評審查。

比起美麗灣渡假村所在的杉原海岸,嵵裡沙灘更加岌岌可危:澎湖縣政府認為,沙灘基地不屬於環境敏感區,無法限制興建。換言之,業者雖然偷跑被抓,但若按照程序申請雜項執照,開發並非難事。

嵵裡沙灘爭議之所以難以平息,實與背後政經勢力息息相關。「嵵裡澎湖灣休閒渡假中心」檯面上開發單位是澎湖有線電視,但這些公司與東南水泥是交叉持股。東南水泥背後勢力是誰?即是數年前推動博弈條款時即傳出早圈嵵裡沙灘土地欲建設飯店的前立委林炳坤之父林進丁,與現任董事長家族共同創立的。林炳坤原是股東,八年前退股,但兩家依然交情甚篤。地方皆知,博弈條款中箭落馬後,林炳坤的土地投資遭套牢,嵵裡沙灘的開發壓力,不言自喻。

自從墾丁開啟海岸觀光飯店的風潮,東部與離島的海岸也開始抄襲此種開發路數,但這些開發案一來未能評估海岸的環境承載量,二來多以霸據海岸第一排的方式圈地,除破壞海岸景觀,更忽略此種開發將對沙灘將造成的不可逆之破壞。

澎湖觀光的熱點,即是多變的海岸景觀,其中嵵裡沙灘是澎湖少見的砂質海岸。可惜的是,過去澎湖海岸在不當開發下,海岸線已有退縮趨勢,其中沙灘退縮甚為明顯,飯店開發,勢必進一步造成衝擊,時過境遷,嵵裡沙灘極可能已成環境脆弱因子。觀光局在輿論關注下,氣魄地說:「絕不同意破壞沙灘開發建設!」既然如此,建議觀光局重新檢討土地管制及分區使用,全面檢討目前澎湖的海岸開發,劃設保護區,才能留下觀光的永續資源,避免有心人士的偷雞摸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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