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卡關所以逛了一下環保署網頁,發現友達公司在2012年9月跟廢管處開了個會,內容如下:

「去光阻劑一次液為液晶顯示器光阻剝離製程階段之產出物,因其未喪失原可使用之主要成分與功能,為避免造成產品良率降低之衝擊,經由廠內進行調整成分及濃度之程序後,再送回製程使用。 為使資源循環利用最大化,本公司擬規劃於同一法人四廠區包括中科台中基地(台中廠)、中科七星基地(后里廠)、竹科龍潭基地(龍科廠)及桃園分公司(龍潭廠)間運送上述之去光阻劑一次液,並於廠內進行調整成分及濃度後,送回原廠區原製程使用。 」

廢光阻剝離液是什麼?基本上就是光電與半導體產業使用的一種有機溶劑。根據環保署調查結果,單一半導體工廠所使用的有機溶劑(含光阻劑和其他有機物)總使用量約一年一千噸。雖然LCD製程與半導體製程相似,但所使用的原物料量並不相同,其有機廢溶劑使用量約「半導體業量的兩倍」,且所含的高沸點物質也比較多。

一般來說,去光阻劑的主成分包含:

DMSO(dimethyl sulfuroxide)二甲基亞碸,為一無色液體,並為重要的極性非質子溶劑,可與許多有機溶劑及水互溶。二甲基亞碸具有極易滲透皮膚的特殊性質,造成使用人員感覺類似牡蠣般的味道。

MEA(methyl ethyl amide)乙醇胺,是一種伯胺有機化合物。具有吸濕性、毒性、可燃性和腐蝕性。存在於磷脂,並與膽鹼共存,又稱為膽胺。

NEA(n,n-dimethylacetamide)二甲基乙醯胺,無色液體,與水混溶。及NMP(n-methyl pyrrolidone)N-甲基吡咯烷酮。

這些都是屬於硫類、胺類的高沸點(多高於170℃)有機物質,沸點高代表什麼?代表極具惡臭且不容易被生物分解。其中MEA含有有機氮,因此廢水中的總氮往往會飆高。總氮的高低影響什麼?影響灌溉水質

一般人以為,蝕刻液應該佔光電產業廢水大宗,但事實上,廢光阻剝離液才是第一名。因此,剛看到環保署這消息本來有點高興,想友達這家爛公司終於有在外部成本內部化。但只有一秒就覺得「幹怎麼可能它是一家從裡爛到外的公司耶!」

於是再順手查了一下發現,2007年經濟部就已經完成了這個廢光阻剝離液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研擬。本想直接開罵但看到「研擬」二字忍下,為了不繼續接到友達公司來函,又再順手查了一下發現:經濟部這在2008年4月29日,就把廢光阻剝離液列為再利用廢棄物。

真的是不查還好,一查火大。(害我岔路沒回頭寫字火再加一把)2008那一年,正是霄裡溪灌溉水問題隱而未發的年份。當時政大公行系教授杜文苓,請好友許靜娟召集了一批人到新埔蹲田野,在新埔居民陳金進大哥、土壤專家(當時也是環評委員)郭鴻裕老師的協助下,進行居民的用水調查。

用水調查成員除了我以外,還包括現在在花蓮吉安耕耘社運議題平台的日出公社勞闆黃瑋傑、 紀錄片工作者賴以博、當時是公衛系學生現在是記者的張傳佳、地球公民基金會專職人員呂翊齊、具人類學專業的呂嘉耘、兩位具公共行政專業的李翰林與周江杰。那一整個夏季的用水調查與訪談,讓我們確實掌握了霄裡溪這條灌溉新竹新埔稻田、並為新竹新埔當地居民飲用水主要來源的母親河,受到了友達公司的廢水污染,且廢水中含有PFOS與PFOA。當地一位茶行老闆娘相信,她就是因為喝了這些水而罹患不明病症。

新埔居民因此發動抗議,當時環保署長沈小毛剛上任不久,下新竹看了幾次。在環保署大規模開了幾次會(過程就不講了,可以找杜文苓老師與李翰林的論文來看,或找此部落格「霄裡溪」tag文章;另推群學的新書《挑戰晶片》),但廢水問題依舊沒有解決。一直到2009年,環保署開會又發現,友達廢水裡面含有銦鎵鉬等「稀有金屬」,儘管當時與會的健康風險專家並不同意,但環保署說,這三種金屬實在太太太太太稀有了,廠商回收都來不及不會隨便排掉啦!然後不管什麼東西,只要攝入低於某個量就沒事,所以,環保署就在飲用水標準中訂了個數字,讓光電廢水排除在「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範疇。

新埔居民當然不接受繼續吵。要求環保署依照當時的環評結論讓廢水不得繼續排入霄裡溪。在那些漫長的會議中,作出了一個結論,就是把廢水排到桃園的老街溪。但新竹人不要的桃園怎麼會要?而且吳志揚立志打造要讓臭到不行的老街溪重見天日變成清溪川。就這樣,友達廢水改排的事一路吵吵吵吵吵到2012年都沒有結果。

2012年3月,經濟部作出了一個人渣決定:廢除霄裡溪的自來水取水口公告(原環評結論即是,若此處為自來水取水口,廢水將不得繼續排入)。霄裡溪居民就繼續喝這水。直到2013年3月,同是國民黨的桃園縣與新竹縣終於喬好,要求友達在明年底達到廢水零排放的目標。

這目標可不可以達到實在很難說。畢竟這個決定可是去年三月做成而今年底要選舉。縱然新上任的署長魏國彥跑去看了一下進度,但那也不能保證什麼,到時候廠商一句辦不到,廢水排放的証再展延就好反正也不是沒延過。

從2008年到一開始貼環保署那段文字的2012年,整整五年。在這裡先說明,友達並不是完全沒有回收廢光阻剝離液。至少在我所找到的有限資料裡,友達在2009年就可達到百分之百的廢光阻剝離液回收。但重點是,依照工研院2007年做的報告指出,去光阻液是可以一直回收一直回收只要「再生的去光阻液如同原生光阻」。

也就是說,友達在2012年才要回收廢光阻剝離一次液這件事,早就可以做。那為什麼這麼慢?手賤又去查了一份在2007年做出的「特殊有機廢溶劑純化再利用之研究」論文,內文指出:

一、回收的廢光阻,其濃度及成份變化很大、有效使用期限短、受熱和見光都容易變質或分解。
二、面板業者要求所開發的再生製程,其產能至少要能處理一條量產之生產線每日所產生的廢光阻。
三、所開發的再生製程,其再生成品的品質一定要穩定,否則使用再生光阻的廠商將面臨到鉅額金錢、商譽的損失以及客戶的流失。

合理推測,當時不做,就是企業自己的成本考量。為了這個,可以便宜行事,就算稻伏、就算溪流生態驟變就算有居民還、在、喝、這、個、水,也不關友達的事。偏偏這樣只做一半的外部成本內部化,還可以經常搏得綠色企業的獎項。世上有比這噁心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