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東有難


春天,馬崗的海蝕平台上,會佈滿青翠的綠藻,宛如地毯。這些綠藻,是海兔的食物來源。十五年前,長期投入環境教育的陳楊文,為了讓孩子了解島嶼生態,開始帶全家環島。一次來到位於北海岸的馬崗潮間帶,發現海兔,深深著迷。從此不分四季,每個月都來馬崗觀察。

陳楊文說,馬崗潮池可能受黑潮與親潮影響,浪很大,但生物也特別多,一個小小潮池,就有各種海洋生物的卵,等待在初夏時孵育出來、游回大海,「所以整個潮間帶像是一個幼稚園。」

這片海岸,不僅哺育海洋生物,同時也養育人類。當地居民會順應季節捕撈,在春季就是珊瑚草、石花菜與紫海膽,偶爾釣個魚,順服山海來過生活。這樣歲月靜好的生活方式,吸引了家住九份的游伯軒,在退伍後移居到馬崗生活。

游伯軒和太太在2014年向地主買房,經營一家小咖啡店。咖啡店只在春夏兩季營業,秋末入冬後,游伯軒會去釣魚,改賣鮮魚火鍋。在店裡,他自己繪製了一張馬崗地圖,每當有客人來,一定介紹客人去逛逛石頭屋。

馬崗的石頭屋大多都有百年歷史。台北教育大學文創系助理教授蕭文杰說,除了建築工料是就地取材,從建築構件,還能看出人地互動的強烈連結。不僅如此,座落在近海的建築,更是發展出一套抵禦強浪的維生系統。

石頭屋其實是東北角一帶的特色建築。早年卯澳有三十多棟完整聚落,政府從1970年代就說要予以保存。長期以來卻只聞樓梯響。時過境遷,目前只剩馬崗還有完整建物,並且保有利用石頭屋的漁村生活。

居民江陳碧珠說,馬崗聚落由江、吳兩大姓氏組成。清朝渡海來台,當時台灣還沒有整理地籍,居民都是自行佔地拓墾、興建房屋。因為彼此都是親戚,加上偏遠地區對土地所有權觀念薄弱。後來土地總登記時,馬崗土地被歸在少數人名下,其他人則每年付租金給地主。江陳碧珠以為自己會安穩在馬崗度過餘生,豈料開發的腳步,即將打碎她的夢想。


2012年,好樂迪總裁盧燕賢旗下的幾家投資業者,開始在馬崗買地,打算串連大貢寮福隆的景點來規劃休閒產業。2018年起,進一步以部分居民沒有土地所有權,也提不出租地契約為理由,要他們拆屋還地,引發居民反對。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涂又文說,台灣從清朝到日據乃至於國民政府來台,一共有兩次土地登記現代化,但國民政府的土地總登記沿襲日據資料,沒有進行更嚴謹的地籍清理,加上居民對土地所有權觀念薄弱,或受地處偏遠與教育程度影響,「當時地怎麼到這些地主身上的、是否夠清楚,各地都有相關爭議。」

儘管如此,開發商還是針對無法提出租賃證明的九戶居民提出告訴,而目前法院傾向認同開發商的說法,要求居民提出所有權證明,或是租賃證明,否則就是侵害開發商的權益。

地政學者戴秀雄認為,就馬崗的特殊性,不能以現代契約的觀念來做裁判。戴秀雄指出,台灣鄉下普遍存在「很可能一大票人住在從土地登記簿上看起來不是自己家所擁有的土地」,但這些人過往是有家族淵源的。「只要這是屬於家族,而買方買到的賣方土地也屬於家族系統裡面的話,我們就必須要合理推斷,當年是有一定默契允許對方住在那上面。」

戴秀雄進一步分析,既然有家族默契,就是民法所承認的「租賃」、「借貸」關係,而這都屬於「諾成契約」,意即也不需要白紙黑字,口頭約定即可。他認為,法院應該要接受馬崗居民是合法居住的事實,否則會違法兩公約適足居住權所關切的核心價值。

擔心法院判決一翻兩瞪眼,社運團體協助居民,透過申請聚落建築群來爭取保留。新北市政府在2018年底曾進行一次現勘,但開發業者明確表示反對意見,認為馬崗聚落經過多次增建改建,大多失去石頭屋原始樣貌,欠缺申請資格,認為居民恐怕「假借文化資產或古蹟之名來掩蓋其他(侵佔)事實。」

蕭文杰則對開發商的說法不以為然。「聚落(建築群)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就是人跟生活。」蕭文杰說,即便馬崗石頭屋有多次建材的改建,甚或外牆抹上水泥,但建材的更替即是人與生活互動的產物,至於外牆的水泥,根本就是可以修復的事。「如果外觀和原始的不一樣就沒有資格被指定為文化資產,那淡水紅樓早就失去資格!」他強調,聚落建築群所強調的「生活」,是只有在地人才可以去論述的,「很難是外地人隨意進來就可以經營的事情。」


根據我們進行地號比對,發現開發商不只買下石頭屋聚落,而是幾乎包括整個馬崗街圍繞的村落土地。

馬崗隸屬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土地很早就做了分區規劃。面馬崗潮間帶的屬於遊樂區,馬崗聚落則分屬景觀保護區與住宅區。至於其他土地,多為景觀保護區。依照規定,只有遊樂區可以進行開發。開發商也表示,絕對不會變更土地使用分區項目。

然而我們比對2013年開發商向營建署陳情的資料,卻發現開發商因為遊樂區土地面積太小又過於畸零,希望改成住宅區,然後將馬崗聚落與其他景觀保護區,變更為濱海遊憩區與景觀區。

陳楊文觀察,馬崗潮間帶的珊瑚因為劇烈溫差,而鍛鍊出超強基因,未來可能是氣候變遷下重要的珊瑚種原庫。近年已經發現陸上的土木工程影響潮間帶珊瑚的情況,讓他憂慮未來的開發影響。

而居民也質疑這種開發方式無異殺雞取卵。「會來我們馬崗三貂角這邊,是因為環境漂亮、房子感覺不一樣,你做高樓大廈,像飯店,到處都有飯店。福隆也有飯店,條件還比馬崗好,但根本經營不善。」


事實上,這波投資,是源自於2010年行政院提出的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當時行政院長吳敦義規劃區段徵收東北角特定區中的景觀保護區私人土地來興建旅館,就曾引發社會疑慮。由於社會反彈過大,這項計畫後來廢止,改為允許財團去收購土地,再向政府提出興辦事業計畫來進行開發。

曾擔任營建署委員的律師詹順貴直指,開發飯店或旅館從來不是投資商的核心目標,「他們最大考量因素,還是透過土地變更去尋租。簡單講就是要從中擷取土地開發的利益。」

近年,從福隆到馬崗不管山坡或海邊的景觀保護區私人土地,都被大肆收購。光是盧燕賢旗下,至少就買下了福隆山區、卯澳海邊與馬崗三處大片私人土地。戴秀雄擔憂,馬崗前例一開,未來東北角沿線恐怕爆發大規模迫遷爭議。


曾抵禦過無數東北季風與大浪的馬崗居民,能不能度過這波開發浪潮?居民還在努力,也期待外界更多關注,與他們共同努力,留下極東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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