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前的黑暗
六十多歲的林金連,是台中私立黎明幼兒園的園長兼校工。這1800坪的校地,平時多靠他一個人打理。這所學校的前身,是林金連爺爺創設的私塾「靜修書房」,林金連的爺爺去世後,家族為延續他的教育精神,原想設國民小學,但查遍所有法令,都是禁止私立興學,林家人最後在法令限制下,選擇設置幼稚園。經過三代傳承,已經有107年的歷史。
經營幼兒園超過四十年,原想就此終老,但九年前,幼兒園涉入市地重劃爭議,為了避免影響學生,林金連停止招生。原來熱鬧的校園,變得寂寥。
黎明爭議 自辦重劃程序有問題
寂寥的源頭,要追溯到一九八六年,台中市政府將環中路以東一千四百公頃土地,都劃為住宅區。當時規定優先發展區開發超過六成,後期發展區才能跟進。開發始終只聞樓梯響,引發後期發展區地主不滿抗議。台中市地政局長張志祥表示,因為龐大的地主壓力,台中市政府在二〇〇四年的時候進行台中市第三次都市通盤檢討,「便把這一千四百公頃土地,從後期發展區變更為整體開發區。」張志祥說,當時市政府將都市計畫將整體開發區切成十四個單元,但難以決定何者先行開發,且缺乏經費,「所以當時在都市計畫就開放說,鼓勵民間來自辦重劃。」
二〇〇六年,由長億集團主導的重劃會開始籌備,二〇〇八年確定,將市政路以南、龍富十路以北186公頃都劃入重劃範圍,成為全台最大的自辦重劃區。黎明幼兒園坐落其中,但林金連為了保留小朋友對學校的記憶,始終拒絕參加。
黎明幼兒園建築產權分屬林金連七個兄弟姊妹。建物呈ㄇ字型。所在土地一共有ABC三塊,其中BC兩塊約六百坪農地,因遺產爭議,在二〇〇二年先售出。不過地主仍給予幼兒園持續使用。重劃後,BC兩塊土地,被編為公園綠地,中間有馬路通過,至於A區則編為住商用地,林金連不明白,為何周遭的學校都被排除,只有幼兒園被圈入重劃範圍。
逢甲大學土管系副教授何彥陞指出,這是因為,不同於公辦,自辦市地重劃的程序,規範七人以上地主籌組籌備會後,劃定重劃範圍、研擬重劃會章程草案,召開重劃會成立大會,只要有二分之一的地主同意或是重劃面積過半,就可以開始執行。而這往往是自辦市地重劃的爭議起點。
協調不成 法院判勝訴卻遭強拆
在不知情情況下被劃入重劃的林金連,不肯讓步,重劃會根據「獎勵都市土地所有權人自辦重劃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對林金連提起「拆除地上物」訴訟。法院認為,市政府應該先進行調處,判重劃會敗訴。台中市政府於是在二〇一一年介入協調。協調未果,市府沒有做出結論。重劃會卻開始分配土地。
二〇一三年五月,最高法院以市政府沒有做出調處結論,判重劃會敗訴。但二〇一五年,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認定地政局已經調處結束。雙方進行民事訴訟。高等法院在二〇一六年認定幼兒園敗訴。就在同時,大法官釋字第七三九號,認為自辦重劃的獎勵辦法,有違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與居住自由之意旨。儘管如此,黎明幼兒園依然收到強拆公文。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法院強制執行拆除黎明幼兒園,林金連誓死保衛,四方來援。在眾人阻擋下,台中市府舉辦「四方協調會」,多給幼兒園半年時間協調所有權問題。二〇一七年六月,最高法院廢棄高等法院的拆除地上物判決,發回更審,內政部也完成《釋字七三九號》修法,但二〇一八年九月更三審判決,幼兒園依舊敗訴。
收到敗訴通知後,林金連將紅漆潑滿全身,到台中市政府抗議,要求市長林佳龍給個說法,但市府一直沒有回應。林金連在今年十一月初悲憤離家,失蹤多日再現身時,已與台中市長林佳龍的座車相撞。這場意外,依舊未能替幼兒園帶來轉圜。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幼兒園不可能剔除到重劃範圍外,「因為它牽涉到其他地主,幾千幾百個地主都參與重劃,來做土地分配了。」
市地重劃的爭議,顯然與重劃會權力過大有關。在現行法令下,不止是地主無法決定要不要被劃入重劃範圍,就連接受重劃,也會有諸多爭議。學者表示,從共同負擔、抵費地處理機制等問題,目前法令都缺乏詳細規範。而在此情況下,自辦市地重劃很容易變成財團牟利的工具。
為了遏止自辦重劃弊端,台中市地政局表示,未來面積超過十公頃的土地、公共設施未超過30%、公有土地超過30%的,都不得自辦重劃。同時,也會強化地主的參與、舉辦聽證程序。不過學者認為,目前台中市的審查基準沒有隨著釋憲與修法進行調整,依然不夠嚴謹。此外,目前市地重劃位階太低、規範不清,學者認為有修訂專法必要,同時,必須更嚴謹地確認市地重劃的公共利益。
十一月中旬,聲援黎明幼兒園保留的民眾走上街頭,呼籲台中市政府能緩拆幼兒園,繼續協調。林金連說:「可以提供給小朋友活動場所為何不要,偏偏要把它變成豪宅區、變成高樓大廈,那對孩子有幫助嗎?我願意提供給孩子。如果叫我放棄、變豪宅,我不接受。而且這是未來台灣人民居住權的一種象徵啦!」
為了幼兒園,也為了捍衛憲法保障的居住權益,林金連說,他還要繼續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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