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因為剛剛參加了一場告別式
The Washington post |
「隨著臉書的公私界線愈不分明、死亡與病痛也因年紀漸長如影隨形,逐漸產生自我質疑:對死亡的哀悼書寫會不會無形中也可能成為消費——與死者根本陌生的人是因我的哀傷而哀傷,無關死者,更無關家屬,同時會在這扭曲的媒體產製過程中,被變現為商品。關於哀悼的書寫,比重從來就是自我大於他者,但狀況是,在愈來愈觀看與窺視的環境裡,界線顯得更難錨定。懷疑,從今此後人要怎麼不傷人,人要怎麼不生病。」
多年前影響現今這場風波甚深的林自死時這樣寫,多年後,懷疑愈來愈趨篤定。風暴開始的第一天曾對很少的人說——
騷擾事件爆發後,可以預想,會有一波一波的傾訴。在轉吳曉樂貼文前,其實有點猶豫。並非說,她所寫的性騷事件是假,而是騷擾本是暴力的一環,暴力的使用與權力相涉。多年後她的揭露不能說沒有勇敢、不會二次創傷,但她能揭露,必與她已握有相當權力有關,而在此權力情境下的呼籲將成為她的保護甚至是未來話語權的資源。然而權力的相互抵禦在性的議題下會有諸多變化,如同過往Metoo的案例,不敢語的女性會以為蜂湧的揭露已經形成保護。實際不然,因性騷擾的情境多變、指證困難,其中還包括噤聲不僅基於對加害權力的懼怕,亦牽涉自我性格的某些狀態如何養成。那通常隱含壓抑、未能覺察,傾訴、舉發乃至修復,才會若此艱辛。
但因騷擾吳曉樂的對象是曾柏文實在忍不住,最後還是轉了。我的一名好友曾經受害。後陸續與其他近年知道的其他加害個案聯繫,她們的共通點都是猶豫:集體的訴說與聲討氛圍會使受害者認為自己不要再次成為背叛自己的人、不要成為加害的一環,但迄今她們沒有開口。因初始以為自己還好,後來才發現深深動盪——不同於過往我們想像性暴力的有權者那樣顯目如總統、大老闆、大明星,近幾年所被揭露的,不論藝文圈或是運動圈,加害者的權力是慢慢被養成的。那個養成一方面包含他們對界線有意無意的進探,一方面則是,他們的權力與資源養成背景是社會需求的製造。
曾柏文是因媒體圈言論平台的真空,而某A是地方創生這種文化圖騰的產物;至於某B,則與影視的蛻變相涉。需要重構或重建的環境需要人,而文化或知識成為某種包裝。他們當然都不是真的無能的人,但要說多有才華,恐怕也是笑話。畢竟能力從來就是時間累積的產物,但顯然他們的追求並不在此。甚至,若嚴苛一點來看,他們的能力可能就「只有那樣」,因為無法面對侷限,於是動用權力剝削以自滿。至於學術圈無論騷擾或誘姦的陰影屢見不鮮,不能不說是整體社會對某些形象的推崇。尤其高中剛畢業進入大學的年紀,正在探索與定義自我,教授其實無須特別動用權力,只要讓學生認為「我很特別」,關係即有可能開啟。
是以類似形式的性騷或暴力會與勾引或誘惑的界線交疊,並使被害者的認知失諧更加嚴重。某程度而言,騷擾比侵害更難處理,這正是為何去年吳乙峰事件發生時,嘗試以那樣的角度切入討論(https://www.mirrormedia.mg/premium/20211111timesquare001)。因被害者想望的正義並不齊一,她們都是獨立的個體。我的受傷不等同你的受傷,我的康復也不意味你的康復。更重要的是,受傷並不單是加害者的推力。這並非意指要檢討被害者,不,該付出代價的人就要讓他們付出代價,只是如同彭仁郁老師(https://reurl.cc/gDMj1N)所說,現今的模式很難是被害者要的性別正義。若再往下推衍,理解自己為何受傷會是痊癒的必經過程。世界不會無菌,而性不只是慾望也含括親密的來源,性的晦澀與人的暗面或脆弱相涉。因此,愈是公私交疊的案例,愈需要辨明與查證。
因爲必須複雜而細緻,社群上充斥對決的氛圍讓我不安。這不意味討論要停止、揭露有阻礙,而是,社群的設計核心乃至演算法的不同本就有礙公共的討論。在此前提下,必須意識:奪權並不等同自我賦權、揭露更不會直接連結至療癒;而同情與同理相差一字,差異甚遠。
同理不是「我也被騷擾過所以我懂你」「我跟你同性別所以我懂你的恐懼」那樣便宜行事。「同理是一個過程──不是一種柔軟可變、讓人感覺良好的情感,也不是一般人使用這個詞時所說的那種溫暖而模糊的狀態。在這個過程中,你,身為同理者,去想像別人──那個你所同理的人──是什麼樣的人。同理永遠不可能完全精確。一個人的經驗密度超越了觀察者所能掌握的,也因此同理就好比是人生,在這過程中存在著許多的事實,每件事實都是由特定的同理者和被同理者的結合中產生。不管你的同理心是多還是少,你同理的方式、你能夠同理一個人生活中的哪些內容,以及如何同理,很大程度都與你是誰、你在那個時空下如何設想自己的任務有關。」
我們如何設想自己的任務,將決定我們要如何使用語言。這必須意識且克制,但沒有。因此目前正是吳曉樂引述愛特伍的反面:「Metoo運動應該要帶來的是整體司法制度的檢討與改進,再用更公平、更兼顧兩性的正規司法制度來審理正義。如果長遠用司法之外的私人之手來執行審判,很可能形成某種鄉民公審的私刑文化(lynch-mob habit),司法程序所背書的客觀與公正將不復存在,而這並不是進步的社會應該前進的方向。」
目前這場風波被揭露的聲討裡,可看見許多失焦,甚至私仇或自我創傷的投射。而社群媒體上碎片化的資訊,乃至各種代言,使原先可能真該被追究的人獲得安慰、支持乃至遁逃的空間。於我而言那已是傷害的製造,那並非再次聲討被指稱為加害者的人就能平復。「如果你也聽說」被掛鉤至正義,卻因此可能取消傾訴者的聲音。迄今沒有開口的我的個案們,即擔心自己的聲音被反噬與錯用而噤聲。而在這混亂裡,反而是那些已經安全的人獲得自我滿足,而那難以訴說或如今被忽略之地,卻是公共真正需要凝視的幽微。
文字可以漂亮,但人的行止總離思想很遠。於是這七、八年來,始終質疑寫字的作用。近兩年,尤其貓死後更加少語,連報導的寫作都因反覆斟酌而愈發遲緩;日前寫《受苦的倒影》有這樣一段:「真實不在,才是阻礙苦痛不再生成的根源。因為那讓個人的面貌消逝。苦難固然牽涉社會因子的壓迫,但個體的殊異與境遇的相碰,苦難才會真正發生。」那是這幾年寫社會案件嘗試努力做到的事,但回頭看近年尤其涉及性的爭議,總悲觀地想,苦難不可能消失,甚至不會減少。
寫完以上,猶豫是否要貼,友人J看後問:「你能與誰對話?」
吶吶無語。但仍貼上。
或許,是因為剛剛參加了一場告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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