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應盡速修法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虐待動物處刑罰!全面禁止捕獸夾!修法腳步要加快!動物才有好將來!」來自全台各地的動物保護團體,昨天在立法院門口演出「下輩子決定處」行動劇,為「動物保護法」修法陳情、造勢。
動物遭虐 無法可管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指出,立委蕭美琴等61人所提「民間版」動保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去年送進立院後一讀後,一直未排入議程,直至昨天才排入「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陳玉敏表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在4月19日揭發台灣各地公立肉品市場與屠宰場以「虐殺」動物方式「生產」肉品問題,引起動保、環保團體呼籲推動「動物保護法」修法。
台灣從未做到「善待農場動物、拒絕暴戾對待」、「建立運輸、屠宰專業證照制度」及「建立第三公正單位稽查屠宰場」,以至經濟動物不得好死。陳玉敏指出,目前動保法還是行政處罰,因為沒有刑責,使得動保員實行查察有所阻礙,「希望修法盡快通過,至少能達到嚇阻作用。」
獸夾泛濫 後患無窮
除了經濟動物遭虐致死外,動保團體也希望社會關注捕獸夾問題,懇求中央設立專責動物保護機構。台灣認養地圖代表蘇聖傑拿著已生鏽、沾著血與動物毛髮的捕獸夾說:「這種東西中南部非常多,一個50塊左右,五金行就買得到,不僅對流浪動物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也容易傷人。」
台中市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理事長林荀龍本身是獸醫,經常接到民眾帶著被夾傷的流浪動物,他難過地說,人類為了防經濟作物被破壞,經常隨意棄置捕獸夾,「但這除了對動物造成傷害外,根本沒有實際防範作用。」
蘇聖傑以掃把示範動物肢體被夾到的狀況,動物根本難以脫困,「就算奮力脫困後,通常也殘廢了。」未脫困的動物因受到驚嚇,難以相信人類,只能等待約一週的時間等捕獸夾脫落,「但通常已見白骨」。蘇聖傑說,他甚至在校地旁邊撿過捕獸夾,「萬一孩子碰到後果不堪設想!」
林荀龍說,政府應全面禁止捕獸夾販賣,「有刑責卻抓不到人,根本沒有用。」王幸男則表示,全面禁止將對原住民捕獵習俗造成衝突,認為可以「認證許可」方式限定捕獸夾的使用。
黃項圈計畫 拒絕撲殺
動保法執行至今,各地除了增建「動物之家」或「動物收容所」外,僅能被動捕捉街犬、街貓,或接受貓狗棄養,而全台每年有數以萬計的流浪動物因收容場所不足,又未被認養而強迫實行「安樂死」。
桃園縣推廣動物保護協會代表指出,流浪動物的問題出於「棄養」,雖政府推動晶片制度,但對自律不嚴的飼主來說,此法等於空談。政府為了解決流浪動物「有礙 觀瞻」、「擾亂秩序」,選擇以撲殺方式解決,但花下大筆經費,僅是治標,「政府應改變思維,學習先進國家,普遍為街犬、街貓實行絕育手術,尊重牠們的生命 權與生態位置。」
台南市動物防疫所所長李朝全為難表示,動物防疫所幾乎每天都會接到狗吠吵人的投訴,有時還有流浪動物傷人的問題,「城鄉差距對動物保護認知不同,若要讓流浪動物回歸社會行動,恐有困難。」
農委會動保委員劉香蘭認為,政府不應推諉責任,過去在北市推動「黃項圈計畫」頗有成效。所謂「黃項圈計畫」,即是推動小社區原地放養,只要社區人士不反對、狗也友善,有愛心人士願意照顧,即可原地放養。
劉香蘭表示,李朝全所提意見是現況難處,她已著手和保險公司合作,希望和「黃項圈計畫」結合,未來在社區原地放養的狗若傷人,由保險公司負責理賠及後續處理,對政府不會造成負擔,人道管理也可做為學生的生命教育。
專責機構 盡速修法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理事長朱增宏說,目前多數動物保護政策都屬於畜牧處「畜牧行政科」,但畜牧與動保之間並無關聯。由飼主組成的犬髖關節狗友會代表指出,唯有成立專責動物福利保護處,才能落實動物福利保障。
除了解決經濟動物遭虐問題,同時可避免目前寵物繁殖業者黑心泛濫的問題。「否則業者趁著潮流大量繁殖動物,這些貓狗卻有遺傳疾病,飼主和動物都很痛苦。」目前繁殖場的證照終生有用,動保團體僅能道德勸說。
朱增宏說,動物保護是專業學問,需要專業人力做有效規劃與落實推動,立院應審查「行政院農委會組織條例」,增設「動物保護處」。但李朝全表示,農委會工作繁多,人力、財源及經費都相當不足,設立專責機構有其困難。
目前動保法修法共有兩版本,「民間版」以虐待動物嚴重致死或傷殘應處刑罰、提升經濟動物福利,及寵物遺傳疾病篩檢、繁殖買賣業證照制度改革等相關條文為 主。立法委員王幸男等44人所提「第30及31條修正案」,則訴求非法宰殺或虐待動物之累犯應處刑罰。王幸男表示,將綜合兩版本提出討論、審查,讓動物也 能好好生活。
留言
像在台北縣,一些生活五金百貨行可就可以買到!
也有比較小隻的款式用「剪鼠夾」( ........ )這個詞存在於世,操作方式與原理一模一樣,但對動物(甚至小孩子)的傷害一樣大...
另,這篇可否借我引用在我的BLOG,感恩!
親愛的朋友,
一個被遺棄在街道旁的嬰孩、幼兒,
大家一定會趕快報案、送去警察局、
想辦法守護他幫助他。
一隻被遺棄在街道旁的小貓、小狗,
通常是被驅趕、嫌惡,至多換來一句:好可愛喔!好可憐喔!
很少,很少會有人伸出手來,給他們幫助。
(依據農委會最新流浪犬調查數據顯示,
台灣仍有18萬隻流浪犬無家可歸,
平均一年更有高達8萬隻收容犬遭到撲殺,
顯未能落實動物保護之人道精神。)
對於隨意遺棄寵物的主人,
對於把已經沒有繁殖生財能力的動物,
隨意遺棄的寵物繁殖商,
我們沒有真正可以懲罰及為此行為付出代價的條例法案。
於是我們只能坐視生命們,被隨意遺棄。
然後就產生了種種的問題:
流浪動物汙染我們的街道;
流浪動物徘徊在高速公路上,隨時都有生命的危險;
國家花大家辛苦賺來交給政府的稅收成立收容所;
流浪動物被送進收容所裡,
無人認養,七天就要被"安樂死"。
這樣的循環應該要被終止。
或許有些悲傷、或許有些無奈,
但我們可以盡點小力,來給這些生命們一些溫暖的幫助。
親愛的朋友,懇切的誠請您伸出溫暖的手,
如果您願意幫助這些無辜的生命們,
請您把這封信,寄給以下提供的信箱,
拿起您的電話,打給以下提供的號碼,
告訴他們,不要再撲殺流浪動物,
告訴他們,教育我們的下一代,教育我們的人民百姓,
學會尊重生命有多麼的重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件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親愛的馬總統和長官們,
一個被遺棄在街道旁的嬰孩、幼兒,
大家一定會趕快報案、送去警察局、
想辦法守護他幫助他。
一隻被遺棄在街道旁的小貓、小狗,
通常是被驅趕、嫌惡,至多換來一句:
好可愛喔!好可憐喔!
很少,很少會有人伸出手來,給他們幫助。
(依據農委會最新流浪犬調查數據顯示,
台灣仍有18萬隻流浪犬無家可歸,
平均一年更有高達8萬隻收容犬遭到撲殺,
顯未能落實動物保護之人道精神。)
對於隨意遺棄寵物的主人,
對於把已經沒有繁殖生財能力的動物,
隨意遺棄的寵物繁殖商,
我們沒有真正可以懲罰及為此行為付出代價的條例法案。
於是我們只能坐視生命們,被隨意遺棄。
然後就產生了種種的問題:
流浪動物汙染我們的街道;
流浪動物徘徊在高速公路上,隨時都有生命的危險;
國家花大家辛苦賺來交給政府的稅收成立收容所;
流浪動物被送進收容所裡,
無人認養,七天就要被"安樂死"。
這樣的循環應該要被終止。
那些在我們眼中製造環境髒亂,
擠滿動物收容所的貓貓狗狗,
並不是自己無中生有變出來的。
一個被教育成不懂得尊重愛護生命有多重要的小孩,
長大後會虐待動物,會把動物當成只是花錢買來玩, 玩膩了就丟的玩具。
就像某些沒有提供動物正常生活環境,
某些把已經沒有生殖能力的動物,隨意丟棄的寵物繁殖商。
這些人,把動物們隨意丟棄,讓納稅人交錢來替他們:
花錢成立收容所、購買車輛雇用人手來抓動物、購買藥物雇用醫生來 "安樂死" 動物。
一個亂丟垃圾的人民都還要罰個1200元,
隨意遺棄動物造成環境髒亂,社會成本加重,卻一毛錢也不用罰?
在國外有動物警察可以執行救護被虐動物的任務,
那些隨意遺棄動物傷害動物的人會被懲罰,
我們呢?
在以上種種的因素下,
造成每年大量無辜的生命被剝奪生存的權利!
孟子曰:「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
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 」
想想一隻動物臨死之前的嚎啕哀叫,心裡是何等悲傷無助!
想想那些愛護生命,把狗狗貓貓當成家人般疼愛的人們,
為了這些無辜的生命們流下了多少傷痛的眼淚!
想想如果自己親愛的家人,每天流浪在外面,
隨時都有被傷害和被剝奪生存權利的危險,
這樣的環境與景象,是何等的令人擔心和徬徨無助!
親愛的馬總統和長官們,如果我們不是一個野蠻落後的國家:
1.請在小朋友的課本中,加重宣揚教導尊重生命的教育。
2.請訂定真正實施的法令,來處罰那些遺棄動物的人。
3.請成立動物警察來救護,來代替捕抓撲殺流浪動物。
4.請還給流浪動物,應有的生存權益及尊嚴。
5.請製作相關教育宣導影片,於媒體上播放;
令我們的國家成為仁民愛物、文明和諧、
尊重生命,使國際稱羨讚譽、乃至於仿效的好國家。
我們國家的未來有甚麼樣的主人翁;
無辜的生命們,未來會有怎樣的命運;
就視乎您的回覆與決定。
還請,儘速處理及重視此問題;
因為,多一天時間的流逝,
就多一天無辜的生命們受到殘忍的傷害。
古人云:「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
古人云:「勿輕小事,小隙沈舟。」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涓涓之流,可成泛濫之災。」
還請,親愛的馬總統和長官們,三思。
真的很懇切的再誠請,親愛的馬總統和長官們,再三思。
真的很希望我們是生活在君仁,則國定的環境下。
(依據農委會最新流浪犬調查數據顯示,
台灣仍有18萬隻流浪犬無家可歸,
平均一年更有高達8萬隻收容犬遭到撲殺,
顯未能落實動物保護之人道精神。)
誠請您按下停止鍵:"流浪動物的悲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寄信或打電話給******
總統信箱:
http://www.president.gov.tw/ php-bin/oopmail/mailform/ mailform.php4
書面函寄總統府: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總統府陳情專線:
02-23206924
農委會家畜實驗所:
02-26212111 director@mail.nvri.gov.tw
臺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
02-87897158 http://www.tmiah.tcg.gov.tw/ fpmail/send/Send.jsp
臺北縣政府動物疾病防治所:
02-29596353 tpc58801@ms1.gsn.gov.tw
桃園縣動物防疫所:
03-3326742轉24、25、35 tyadcc@mail.tycg.gov.tw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所:
04-23869420 g6320@tccg.gov.tw
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05-5322905 ylhgad01@mail.yunlin.gov.tw
臺南市動物防疫所:
06-6323039 tnhg.ldcc@msa.hinet.net
高雄縣動物防疫所:
07-7462368 kldcc1@gsn.gov.tw
參考資訊:
http://www.ly.gov.tw/ly/01_ introduce/0103_leg/leg_main/ dispatch/dispatch_02.jsp? ItemNO=01030900&ly1000_ dispatch_id=11742&stage=7& lgno=00047
http://www.ly.gov.tw/ly/01_ introduce/0103_leg/leg_main/ interrogate/interrogate_02. jsp?ItemNO=01030600&ly1500_ number=8843&stage=7&lgno=00047
有用嗎?人怎麼這麼自私,只想著自己好
人被殺了就判死刑
那狗狗貓貓呢
他們不是人所以被殺了沒差嗎?
他們也跟我們一樣是條生命阿!
我強烈的建議
動保法修法後應將刑責加重
惡意棄養應該關個十幾二十年
虐殺應該判無期徒刑或死刑!
捕獸夾應停止販賣!
為什麼這樣說?
你想想這些心理變態
要視等哪天路上都沒有野狗野貓了
他們就會開始殺人
虐殺人了!
自私的人類看到這裡
應該要有所警惕了
因為當它們殺玩狗貓
在來殺人,等那時才對他們使用刑罰已經太遲
就算不顧貓狗性命
也該顧顧自己的生命吧!
不要等哪天那些變態來虐殺你們時才後悔沒有支持這樣的法條
才還懊悔不已
而你在這時也才能感受到
被虐殺的瞪物當時的心情是多麼的無助懼怕
才來痛恨自己痛恨別人
已經沒用了!
所以我支持修法應修正為
惡意棄養判處十到二十年的有期徒刑
虐殺應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捕獸夾也應停止販賣!
請政府官員正視流浪貓狗
正視動保法!
不要再做無謂的政黨鬥爭
看起來實在非常可笑!
其他動物隨便什麼人都可以在網路,夜市賣都可以
動物被隨意買賣丟棄,再付出社會成本去捕捉撲殺
不從業者開始管制&打晶片,卻只會撲殺的政府
我想沒人會相信,這些官員真的不懂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