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動力工作船在政府部門汪洋漂流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朗島事件因政府怠惰造成生態、村民損失,引起居民憤怒。村民痛批,「原本可圓滿處理的事,現在卻無法收拾!」朗島國小校長胡龍雄更難過地問:「蘭嶼人有必要因政府怠惰而承受海洋浩劫嗎?」
環保署水保處表示,此事件發生後,環保署立刻與交通部溝通,確定此事件非污染事件而是船難,因此責任歸屬為海巡屬。水保處指出,此事件並無大量油污,與多年前阿瑪斯號貨輪污染不同。
據水保處了解,此工作船的油污僅是車子上的機油與機具的柴油等。水保處指出,依據商港法規定,擱淺事件只要船被拖走,經公告6個月無人認領,就歸拖船公司財產;有人認領則須花錢贖回。
當工作船被發現擱淺時,已有兩艘私人海事公司拖釣船準備拖釣,「但當時港務局不允許它們拖走。」水保處尷尬地表示「不清楚為何不行」,並強調若不拖釣將喪失避免污染機會,只是港務局依舊強硬。
水保處說,目前海巡署及台東縣環保局都在監控油花,確認油花不多,只有一些黃色冒泡,若大量滲油,環保局一定會出面處理;污染狀況若嚴重,船東將被罰鍰30至150萬台幣。
目前工作船的船東已被監管,昨天上午朗島村民與船東談判後已做成協議,「不在海裡的就不能在海裡」,要求一週內聘請當地漁民協助移除工作船,並須賠償漁業損失1500萬台幣。
水保處長陳咸亨強調,環保署會特別針對海域進行監測,未來也會對擱淺海域特別採樣。至於珊瑚礁生態遭破壞部分,因為此地尚未被規劃為國家公園,將由海岸線主管機關負責。
水保處表示,蘭嶼約3年前也發生過油污事件,當時是一艘貨輪偷排油,10公噸的油污造成莫大困擾。因此航線為國際航道,環保署建議加強海上執法,健全離島海上污染監測機制,避免憾事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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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妳對這件事的關心和報導
事件還在發展當中
有任何最新的發展,我都會po到我的部落上
朗島國小校長胡龍雄
謝謝妳對本事件的關心和報導
事件還在發展當中
如有最新發展,我都會po到我的部落格
朗島國小校長胡龍雄
應該是所有台灣民眾要對當地居民和您感謝才是。地方記者被裁,地方議題得多靠居民自力發聲,我會持續注意後續發展,也請校長多幫忙:)
核廢料是一個老一輩的惡靈,今天人之島的族人卻要面對政府官僚機器所產生的新惡靈。日前一艘工作船從遙遠的印尼漂流到北方的朗島部落附近,學者們想把這個奇蹟編成教案,解說海流的奧祕;官員想辦法找到了船東,癡癡地等著船主人到事發地點善後。於是時間一天一天過去,東北季風帶來的大浪也不斷地推著這艘工作船衝撞岩岸。過沒多久,船身禁不住日以繼夜的撞擊,把船殻撞破了,船上的機具慢慢沈入海裡。再過不久,整艘畢竟會沈入海底,油污與垃圾將瞬間滅絕當地的海洋生態。族人畢竟資源有限,沒辦法在沈船前先把工作船拖往它處。只能與官員們一起看著這個新惡靈的誕生。
這個相似的惡靈以前也出現過。記得舊殖民者剛剛取得政權時,阿馬斯號在墾丁龍坑外海觸礁,大量的油污讓附近的海域窒息而死,些微的賠償也抵不過這個生態浩劫。如果舊殖民者早點行動,或許能減低影響。就算馬政府拿回了執政權,歷史還是依舊重演。如果多點變通,為資源缺乏的族人先把船拖到安全的地方,再向船東索取費用,不就能免去一場不必要的污染事件嗎?看來新舊殖民者同樣的麻木、冷血與愚昧!
當殖民者占有人之島,一方面進口與這座島無關連的核廢料,又一面對外宣稱當地特有的飛魚文化、與生態環境是屬於國家的一部份、同時也誓言要建立新對等的關係,答應成立自治區,但這些兩面的政治語言恐怕又是殖民者帶來的迷幻藥。因為這個地方的生態與文化是如此的獨有,殖民者不能因為人之島地處偏遠,族人又相對的弱勢,而對這個地方付出較少的關心;因為特殊,更要細心保護這塊土地。否則連一個能夠避免的生態危機,都不願意伸出援手的執政者,人之島上的族人還會需要你嗎?忘了成立自治區這回事,直接獨立成為蘭嶼國,如此還能少繳許多不必要的稅,這樣不是比較實際嗎?如果殖民者再這樣遲鈍下去,也許千百年後,會在達悟口述傳統裡聽到以前的祖先是如何驅趕愚昧殖民者所帶來的惡靈。
東北季風慢慢變強,希望朗島部落與人之島上的朋友一切平安。
註:在母語裡,達悟族人把蘭嶼這片土地稱之為Pongso No Tao,翻譯成中文,意指人之島。